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法律文書 > 上訴狀

管轄權異議裁定上訴狀

欄目: 上訴狀 / 發佈於: / 人氣:3.4W

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那麼,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管轄權異議裁定上訴狀,供大家閲讀參考。

管轄權異議裁定上訴狀1

上訴人:張某,男,xxx年9月22日生,漢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某路某弄某號某室,住所地上海市某路某弄某號某室

被上訴人:劉某,女,xxx年1月11月生,漢族,住所地上海市某路某弄某號某室

上訴人因劉某訴張某離婚一案,不服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200*年*月*日的(200*)閔民一(民)初字第N號民事裁定,現提出上訴。離婚

上訴請求:

1。撤銷(200*)閔民一(民)初字第N號民事裁定書;

2。將本案移交給有管轄權的浦東新區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

原審法院認為上訴人的住所地在上海市某路某弄某號某室,但該房屋是由上訴人母親所有並居住,上訴人只是户籍在該處。

上訴人因為工作關係承租上海市某路某弄某號某室,而且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

上訴人的母親幫上訴人撫養其幼女,所以上訴人經常回家探望母親和女兒,並不實際居住在閔行區。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應該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現上訴人的經常居住地在浦東新區,上訴人要求法院支持上訴人的訴請,撤銷(200*)閔民一(民)初字第N號民事裁定書,將本案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浦東新區法院。離婚

此致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xx

  xxxx年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裁定上訴狀2

上訴人(一審被告):xx市xx橡膠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鎮西太隆管理區。法定代表人:徐xx。

被上訴人(一審原告):xxxxxx橡膠助劑有限公司。住所地為xx省xx市xx區xx區x街x號。

一審案號為:(xxxx)台黃商初字第2286-1號民事裁定書。

上訴請求:請求貴院裁定撤銷原裁定,指令一審法院將本案移送至廣東省xx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一審原告xxxxxx橡膠助劑有限公司訴一審被告xx市xx橡膠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一審原告向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xx市xx區人民法院以(xxxx)台黃商初字第2286號受理,一審被告認為xx市xx區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特提出異議,請求裁定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即廣東省xx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xx市xx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被告提出的管轄權異議。

上訴人認為,一審裁定明顯錯誤,把握此案的關鍵在於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如何理解“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成為本案的關鍵。

第一,“標的”的法律含義

標的指民事法律行為的內容,也就是行為人意圖通過法律行為所欲實現的目的和所欲達到的目的和所欲達到的效果。(《法律詞典》第30頁,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編著)

王利明教授認為,標的指合同當事人雙方之間存在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也就是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民法學,法律出版社)

結合本案,本案的標的為原告xxxxxx橡膠助劑有限公司與被告xx市xx橡膠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關係,具體為原告xxxxxx橡膠助劑有限公司向被告xx市xx橡膠科技有限公司銷售貨物,被告xx市xx橡膠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xxxxxx橡膠助劑有限公司支付貨款的法律關係。

一審裁定書將本案標的簡單歸為“給付貨幣”顯然沒有正確理解標的的含義。

第二,一審裁定書將原告的訴訟請求支付貨幣簡單歸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明顯錯誤。

這裏的“給付貨幣”的義務是指實體內容的合同義務,而非訴訟請求中簡單的給付金錢請求。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求對方支付金錢,包括根據合同義務支付價款,也包括履行合同產生的違約責任,用金錢的形式來承擔。不能以給付金錢這種責任承擔的形式來確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根據當事人起訴時的請求結合合同履行義務的內容,確定合同履行地。(參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第154頁,沈德詠主編)

本案原告的訴訟請求為“支付貨款及利息損失”。原告要求支付貨款及利息損失的請求顯然包含了追究合同產生的違約責任,承擔利息的違約責任必然用金錢來承擔,但不能以此簡單歸為“給付貨幣”。

第三,上訴人認為,適用“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是指案件本身給付貨幣,比較典型為民間借貸合同和匯款錯誤的不當得利之債。從一審法院案由來看,本案的標的為買賣合同關係,屬於“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規定的情形。

綜上,一審裁定對法律、司法解釋理解錯誤,錯誤地將“買賣合同關係的標的”定性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錯誤地將一審原告的訴訟請求要求支付貨款及利息的行為簡單歸類為“給付貨幣”。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裁定。

此致

  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市xx橡膠科技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