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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實秋《雅舍談吃》散文集:《煎餛飩》

欄目: 梁實秋 / 發佈於: / 人氣:2.41W

引導語:讀梁實秋的《雅合談吃》大家會發現,美食家並不見得非得是貴族,也有窮人,甚至可以説,清貧的美食家更能深諳其味。下文是小編收集的《煎餛飩》原文,我們一起閲讀了解吧。

梁實秋《雅舍談吃》散文集:《煎餛飩》

餛飩這個名稱好古怪。宋程大昌《演繁露》:”世言餛飩,是虜中渾沌氏為之。”有此一説,未必可信。不過我們知道餛飩歷史相當悠久,無分南北到處有之。

兒時,里巷中到了午後常聽見有擔販大聲吆喝:”餛飩–開鍋!”這種餛飩挑子上的餛飩,別有風味,物美價廉。那一鍋湯是骨頭煮的,煮得久,所以是渾渾的、濃濃的。餛飩的皮子薄,餡極少,勉強可以吃出其中有一點點肉。但是佐料不少,葱花、芫荽、蝦皮、冬菜、醬油、醋、麻油,最後灑上竹節筒裏裝着的黑胡椒粉。這樣的餛飩在別處是吃不到的,誰有工夫去熬那麼一大鍋骨頭湯?

北平的山東館子差不多都賣餛飩。我家衚衕口有一個同和館,從前在當場還有一點小名,早晨就賣餛飩和羊肉餡和滷餡的小包子。餛飩做得不錯,湯清味厚,還加上幾小塊雞血幾根豆苗。凡是飯館沒有不備一鍋高湯的(英語所謂”原湯”stock),一碗餛飩舀上一勺高湯,就味道十足。後來”味之素”大行其道,誰還預備原湯?不過善品味的人,一嘗便知道是不是正味。

館子裏賣的餛飩,以致美齋的為最出名。好多年前,《同治都門紀略》就有讚美致美齋的餛飩的打油詩:

包得餛飩味勝常,

餡融春韭嚼來香,

湯清潤吻休嫌淡,

咽來方知滋味長。

這是同治年間的事,雖然已過了五十年左右,飯館的狀況變化很多,但是他的餛飩仍是不同凡響,主要的原因是湯好。

可是我最激賞的是致美齋的煎餛飩,每個餛飩都包得非常俏式,薄薄的皮子挺拔舒翹,像是天主教修女的白布帽子。入油鍋慢火生炸,炸黃之後再上小型蒸屜猛蒸片刻,立即帶屜上桌。餛飩皮軟而微韌,有異趣。

梁實秋談吃文化

梁實秋(1903--1987),生於北京,1923年8月清華學校畢業後赴美留學。1924年到上海。1949年到台灣,任台灣師範學院(後改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1966年退休。一度偕妻子旅居美國,1974年其妻辭世後重返台灣。梁實秋以人性作為文學的核心與唯一標準,一再強調:“文學發於人性,基於人性,亦止於人性”。

梁實秋的書,最讓我感到親切的是《雅合談吃》。在雅合談吃,不僅一點不俗,還把大俗昇華到大雅。我甚至讀出了淡淡的哀愁。他是帶着一種鄉愁來重温記憶裏的美食。中間不僅隔着拉不回的時間,還隔着望不穿的空間,又豈止是一道海峽乃至整座太平洋所能形容?故鄉,回不去了。童年,回不去了。能回的,只剩下記憶了。可這記憶也終究要喪失的。幸好,文字還是可靠的,梁實秋用文字來為美好的回憶結繩記事。如今,這位熱愛生活的老人也不在了,可他的記憶並沒有失傳,他的愛並沒有失傳,那些系成心結的文字仍然帶有他的體温。

梁實秋的幼女,現定居於美國西雅圖的樑文薔回憶:“我在台灣與父母一起生活了10年,因為哥哥姐姐的失散,成了“獨生女”。我們經常坐在客廳裏,喝茶閒聊,話題多半是“吃”。話題多半是從當天的菜餚説起,有何得失,再談改進之道,話題最後,總是懷念在故鄉北京時的地道做法,然後一家人陷於惆悵的鄉思之情。

讀梁實秋的《雅合談吃》會發現,美食家並不見得非得是貴族,也有窮人,甚至可以説,清貧的美食家更能深諳其味。飽食終日的富豪,味蕾也變得遲鈍了。這其實是一種個人化的精神追求:有物質條件自然如虎添翼,沒有條件的話也不會死心—一寧可創造條件。舉個例子:梁實秋有個親戚,屬漢軍旗,又窮又饞,冬日偎爐取暖,百無聊賴,恰逢其子捎回一隻鴨梨,大喜,當即啃了半隻,隨後就披衣戴帽,尋一隻小碗衝進門外的大風雪。約一小時才託碗返回,原來他要吃榅槨拌梨絲,找配料去了。從前酒席,飯後一盤榀槨拌梨絲別有風味。老人家吃剩半隻梨,驀然想起此味,不惜在風雪之中奔走一小時,以促成自己的願望。梁實秋説:“這就是饞。”所謂的飲食文化,基本點是對付餓,但最高境界則是對付饞的。這是一種解饞的文化,美食的“美”和美學的“美”,是同一個字。

對於北京的傳統小吃,文人自有不同的態度。譬如梁實秋與周作人,就各持褒獎與貶斥之一端。周作人處世為文都以超脱與寬容自命,偏偏對北京的茶食倍加挑剔(幾近於吹毛求疵),並且絲毫不對這座名城掩飾自己的遺憾。梁實秋則與之相反,對北京的小吃大加讚美,甚至連小販的吆喝聲在他聽來也抑揚頓挫、變化多端,類似於京劇情趣盎然的唱腔。他還專門寫過一篇《北平的零食小販》,完全憑藉記憶羅列了數十年前北京城裏的風味小吃:灌腸、羊頭肉、老豆腐、燙麪餃、豌豆黃、熱芸豆、艾窩窩、甑糕、豆渣糕、杏仁茶... ...我邊讀邊數,計有數十種之多。但他仍然強調:“以上約略舉説,只就記憶所及,掛漏必多。”這篇文章本身就是一首聲情並茂的讚美詩,或理解為對北京傳統小吃執拗的敬禮,簡直不像出自一位大學者之手。他回憶遙遠的零食時肯定懷着一顆頑固的童心。

我很納悶:都是一代文豪,對待同一事物的看法,為什麼卻有天壤之別?聯繫到他們各自的身世,才得出答案。周作人是從風物世情皆滋潤雅緻的江浙魚米之鄉遠道而來,即使是評判京華的小吃,也無法調整其外鄉人的視角,自然是挑剔的食客。南北風味本身即不可調和,何況淡淡的鄉愁又不時觸動他對異鄉食物的偏見或不適,在飲食習慣上也就很難移情別戀、入鄉隨俗。

至於梁實秋,是土生士長的北京人,推薦舊北京城裏沿街販賣的各色零食時自然如數家珍,那裏面維繫着多少兒時天真的快樂,已成為記憶中最久遠的財富。況且他寫《北平的零食小販》時已是暮年,又遠在千里之外的台灣,哪怕是最粗糙的往事,也會被歲月消磨得光滑可鑑,更別説是故鄉口味獨特、堪稱傳統的美食了。

梁實秋談論北京的零食自始至終都洋溢着主人的自豪。對故鄉特有的食物如此,譬如他強調“麪茶在別處沒見過”,或“北平的酪是一項特產”。對各地俱有的也如此,他會進而辨別各自滋味的高下,譬如“北平的豆腐,異於川湘的豆花,是哆裏哆嗦的軟嫩豆腐,上面澆一勺滷,再加蒜泥”,以及“北平油鬼,不叫油條,因為根本不作長條狀... ...離開北平的人沒有不想念那種油鬼的。外省的油條,虛泡囊腫,不夠味,要求炸焦一點也不行”。至於沿街兜售的切成薄片的紅綠水蘿蔔,“對於北方煨在火爐旁邊的人特別有沁人脾胃之效”,梁實秋特意用了八個字來形容:“這等蘿蔔,別處沒有。”這很明顯有一種愛屋及烏的情緒了,思鄉而兼及於故鄉的一切。在他那篇美文中,我不知道北京的美食是否如他不吝筆墨美化的那樣,但僅僅作為讀者,我已油然有嚮往之情。

我曾對照梁實秋的《北平的零食小販》,在北京徒步勘探。有些小吃終於一識廬山真面目,並沒讓我失望,難怪老先生描述得美不勝收呢。但也有少數,怎麼也找不見,我只能永遠靠想象去體會了,體會其被文字渲染的風采。文字畢竟比記憶要長壽,否則我輩如何知曉它們曾存在過並且撫慰過一代人的心呢?

豆汁兒被老北京人誇耀為好東西,系用發酵的綠豆湯熬煮的既酸又帶黴味的稠黏的熱湯,常喝的人像上癮似的,對此孜孜不倦。豆汁兒在北京本地小吃中最有代表性,在清朝與民國年間極流行。在台灣島上不忘豆汁兒的,大有人在。梁實秋算一個。在《雅舍談吃》一書裏,他縱橫評述天下美食,豆汁兒是不可能缺席的,那是他對故土的一個斬不斷理還亂的念想兒。尤其值得重視的是他的評價:“北平城裏人沒有不嗜豆汁兒者,但一出城則豆渣只有餵豬的份,鄉下人沒有喝豆汁兒的。外省人居住北平三二十年往往不能養成喝豆汁兒的習慣。能喝豆汁兒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北平人。”豆汁兒居然還有類似試金石的`功效,它是北京人的專利,又是外地人無法培養的嗜好。

甚至對喝豆汁兒時的氣氛,乃至配料,梁實秋也一一加以回憶:“坐小板凳兒,圍着豆汁兒挑子,啃豆腐絲兒卷大餅,喝豆汁兒,就鹹菜兒,固然是自得其樂。府門頭兒的姑娘、哥兒們,不便在街頭巷尾公開露面,和窮苦的平民混在一起喝豆汁兒,也會派底下人或者老媽子拿沙鍋去買回家裏重新加熱大喝特喝。而且不會忘記帶回一碟那挑子上特備的辣鹹菜,家裏儘管有上好的醬菜,不管用,非那個廉價的大醃蘿蔔絲拌的鹹菜不夠味。”鹹菜作為豆汁兒的伴侶,説簡單也簡單,説重要還真不可或缺:“佐以辣鹹菜,即棺材板切細絲,加芹菜梗,辣椒絲或末。有時亦備較高級之醬菜如醬黃瓜之類,但反不如辣鹹菜之可口,午後啜三兩碗,愈吃愈辣,愈辣愈喝,愈喝愈熱,終至大汗淋漓,舌尖麻木而止。”

在現實中,豆汁兒的滋味,離他很近,又很遠。那是屬於前半生的滋味吧?他在文章中歎息:“自從離開北平,想念豆汁兒不能自已。”我覺得,與其説他愛豆汁兒,莫如説更愛的是原汁原味的老北京。在他心目中,豆汁兒無形中已成為故鄉的象徵。正如魯迅先生所言:讓幼小時喜歡吃的那些東西,蠱惑我們一輩子吧。與其説這是食物的蠱惑,莫如説是鄉情的蠱惑。

梁實秋還懷念北平的烤羊肉,分析北平烤羊肉為何以前門肉市正陽樓最有名:“主要的是工料細緻,無論是上腦、黃瓜條、三叉、大肥片,都切得飛薄,切肉的師傅就在櫃枱近處表演他的刀法,一塊肉用一塊布蒙蓋着,一手按着肉一手切,刀法利落。肉不是電冰櫃裏的凍肉(從前沒有電冰櫃),就是冬寒天凍,肉還是軟軟的,沒有手藝是切不好的。”

梁實秋在青島住過四年,想起北平烤羊肉饞涎欲滴。可巧厚德福飯莊從北平運來大批冷凍羊肉片,他靈機一動,託人在北平專門訂製了一具烤肉支子:“支子有一定的規格尺度,不是外行人可以隨便製造的。我的支子運來之後,大宴賓客,命兒輩到寓所後山拾鬆塔盈筐,敷在炭上,松香濃郁。烤肉佐以濰縣特產大葱,真如錦上添花,葱白粗如甘蔗,斜切成片,細嫩而甜。吃得皆大歡喜。”

梁實秋不只謳歌北方的飲食,對南方的美昧也無偏見。我—直視其為北京人,其實他的祖籍卻是浙江杭縣(今餘杭)。出於血液裏對老家的認同,他對金華火腿頗有感情,特意寫過一篇以《火腿》為題的文章:“1926年冬,某日吳梅先生宴東南大學同仁至南京北萬全,予亦叨陪。席間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邊大瓷盤,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見方高寸許之小塊,二三十塊矗立於盤中,純由醇釀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鮮美無與倫比。先生微酡,擊案高歌,盛會難忘,於今已有半個世紀有餘。”而這對於他個人來説,也相當於半輩子了。火腿的滋味,幾乎可以蔓延他的一生。況且他是在台灣孤島上,回憶大陸的火腿,思念中的火腿肯定比黃金製作的還要昂貴。他回憶上海大馬路邊零售的切成薄片的天福字熟火腿,用了這樣兩句話:“佐酒下飯為無上妙品。至今思之猶有餘香。”他得到一隻貨真價實的金華火腿(瘦小堅硬,估計收藏有年),持往熟識商肆請老闆代為操刀劈開。火腿在砧板上被斬為兩截,老闆旺住了,鼻孔翕張,好像嗅到了異味,驚叫:“這是道地的金華火腿,數十年不聞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釋手,並要求把爪尖送給他。梁實秋在市井中總算遇見同好了,讚賞老闆識貨,索性連蹄帶爪一併相贈。

梁實秋還説,火腿是南方人的摯愛,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陳腐的油膩澀味,總覺得沒有清醬肉爽口... ...不知這是什麼原因?由此也約摸可以推算出兩者審美觀與價值觀的區別。追求空靈虛幻的閒適文人,還是適宜生存在南方。北京人是務實的,他們或許更重視大碗喝二鍋頭大塊吃清醬肉。梁實秋並不排斥清醬肉,但他還是為火腿做了適當的辯護:“只是清醬肉要輸火腿特有的一段香”。這種繞樑的餘香正是火腿的奧妙。

餘香繞樑,餘味繞樑,餘音繞樑,使梁實秋心旌搖盪,歌之詠之,無意識地成為中華飲食文化的一位“傳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