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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實秋《雅舍談吃》散文集:《喜筵》

欄目: 梁實秋 / 發佈於: / 人氣:1.86W

引導語:喜筵是指喜慶時的宴席,多指婚娶時的宴席。下面是小編收集的著名作家梁實秋的散文集《雅舍談吃》中的一篇相關文章《喜筵》,歡迎大家閲讀了解。

梁實秋《雅舍談吃》散文集:《喜筵》

清樑晉竹《兩般秋雨盒隨筵》有這樣一段:

“湖南麻陽縣,某鎮,凡紅白事,戚友不送套禮,只送份金,始於一錢而極於七錢,蓋一陽之數也。主人必設宴相待,一錢者食一菜,三錢者三菜,五錢者遍被,七錢者加簋。故賓客雖一時滿堂,少選,一菜進,則堂隅有人擊小鉦而高唱日:‘一錢之客請退’,於是紛然而散者若干人。三菜進,則又唱:‘三錢之客請退’,於是紛然而散者又若干人。五錢以上不擊,而客已寥寥矣。”

我初看幾乎不敢相信有此等事。“夫禮,禁亂之所由生。”所以我們禮儀之邦最重禮防。“名位不同,禮亦異數。”所以禮數亦不能人人平等。但是麻陽縣某鎮安排喜筵的方式,縱然秩序井然,公平交易,那一錢三錢之客奉命退席,究竟臉上無光,心中難免慚恧,就是五錢七錢之客,怕也未必覺得坦然。鄉曲陋俗,不足為訓。我後來遇到一位朋友,他來自江蘇江陰鄉下,據他説他的家鄉之治喜筵亦大致如此,不過略有改良。喜筵備齊之後,司儀高聲喊叫:“一元的客人入席!”一批人紛紛就座,本來菜數簡單,一時風捲殘雲,鼓腹而退。隨後佈置停當,二元的客人大搖大擺的應聲入席。最後是三元、四元的客人入座,那就是貴賓了。這分批入座的辦法,比分別退席的辦法要稍體面一些。

我小時候在北平也見過不少大張喜筵的局面。喜慶喪事往來,家家都有個禮簿。投桃報李,自有往例可循。簿上未列記錄者,彼此根本不需理會。禮簿上分別註明,“過堂客”與“不過堂客”,堂客即是女眷之謂。所以永遠不會有出人意外的闔第光臨之事發生。送禮大概不外份金與席票二種。所謂席票,即是飯莊的禮券,最少兩元,最多六元、八元不等。這種禮券當然可以隨時兑取筵席,不過大部分的人都是把它收藏起來,將來轉送出去。有時候送來送去,飯莊或者早已歇業。有時候持票兑取筵席,業者會報以白眼。北平的餐館業分兩種,一種是飯館,大小不一,口味各異,乃普通飲宴之處;一種是飯莊,比較大亦比較舊,一律是山東菜,例如福壽堂、慶壽堂、天福堂等等。通常是稱堂,有寬大的院落,甚至還有戲台。辦紅白事的人家可以借用其地,如果自己家裏寬綽,也可令飯莊外會承辦酒席。

那時候用的是八仙桌,二人條凳,一桌坐六個人,因為有一面是敞着的,為的是便利主人敬酒、堂倌上菜。有時人多座少,也可以臨時添個條凳打橫。男女分座,男的那邊固然是杯盤狼藉叫囂震天,女的那邊也不示弱,另有一番熱鬧。席上的菜數不外是四幹、四鮮、四冷葷、四盤、四碗、四大件。大量生產的酒席,按説沒有細活,一定偷工減料,但是不,上等飯莊的師傅們駕輕就熟,老於此道,普普通通的燴蝦仁、溜魚片、南煎丸子、燴兩雞絲……做得有滋有味,無懈可擊。四大件一上桌,趴爛肘子、黃燜鴨子之類,可以把每個人都喂得嘴角流油。堂客就席,比較斯文,雖然她的頷下照例都掛上一塊精緻美觀的圍巾,像小兒的涎布一樣,好像來者不善的樣子,其實都很彬彬有禮。只是每位堂客身後照例有一位健僕,三河縣的老媽兒,各個見多識廣,眼明手快,主人敬酒之後,客人不動聲色,老媽兒立刻採取行動,四千四鮮登時就如放搶一般抓進預備好的口袋,手法利落,疾如鷹隼。那時尚無塑膠袋之類,否則連湯連水的東西一齊可以納入懷內。這一陣騷動之後,正菜上桌,老媽各為其主,代為夾菜,每人面前碟子亂七八糟的堆成一個小丘,同時還有多禮的客人互相佈菜。趴爛肘子、黃燜鴨之類的大塊文章,上桌亮相幾秒鐘就會被堂倌撤下,揚言代客拆碎,其實是換上一盤碎拼的剩菜充數,這是主人與飯莊預先約定的一着。如果運氣好,一盤原裝大菜可以亮相好幾次。假如客人惡作劇,不容分説,對準了鴨子、肘子就是一筷子,主人也沒有辦法,只好暗道苦也苦也。

如今辦喜事的又是一番氣象。喜帖滿天飛,按照職員錄、同學錄照抄不誤,所以喜筵動輒二三十桌。我常看見客人站在收禮台前從荷包裏抽出一疊鈔票,一五一十的數着,往台上一丟,心安理得的進去吃喜酒了,連紅封包裹的一層手續也省卻了。好簡便的一場交易。

前面止中有一桌,鋪着一塊紅桌布,大家最好躲遠一些。禮成之後,觀眾入席,事實上大批觀眾早已入席,有的是熟人舊識呼朋引類霸佔一方,有的是各色人等雜拼硬湊。那紅桌布是為新郎新娘而設,高據首座,家長與證婚人等則未座相陪,長幼尊卑之序此時無效。新娘是不吃東西的,象徵性的進食亦偶爾一見。她不久就要離座,到後台去換行頭,忽而紅粧,遍體錦繡,忽而綠襖,渾身亮片,足折騰一氣,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換上三套衣服之後來源竭矣。客人忙着吃喝,難得有人肯停下箸子瞥她一眼。那幾套衣服恐怕此生此世永遠不會再見天日。時裝展覽之後,新娘新郎又忙着逐桌敬酒,酒壺裏也許裝的是茶,沒有人問,繞場一匝,虛應故事。可是這時節,客人有機會仔細瞻仰新人的風采,新娘的臉上敷了多厚的一層粉,眼窩塗得是否像是黑煤球,大家心裏有數了。這時候,喜筵已近尾聲,儘管魚蝦之類已接近敗壞的程度,每桌上總有幾位嗅覺不大靈敏而又有不擇食的美德。只要不集體中毒,喜筵就算是十分順利了。

從前看人作序,或是題畫,或是寫匾,在署名的時候往往特別註明“時年七十有二”、“時年八十有五”或是“時年九十有三”,我就肅然起敬。春秋時人榮啟期以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樂,我想擁有一大把年紀的人大概是有一種可以在人前誇耀的樂趣。只是當時我離那耄耋之年還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資格在署名的時候也寫上年齡。我揣想署名之際寫上自己的年齡,那時心情必定是洋洋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們,你們這些黃口小兒,乳臭未乾,雖然幸離襁褓,能否達到老夫這樣的年齡恐怕尚未可知哩。”須知得意不可忘形,在誇示高齡的時候,未米的歲月已所餘無兒了。俗語有一句話説:“棺材是裝死人的,不是裝老人的。”話是不錯,不過你試把棺蓋揭開看看,裏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為多。年輕的人將來的歲月尚多,所以我們稱他為富於年。人生以年齡計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時,何可誇之有?我現在不復年輕,看人署名附帶聲明時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豔羨之情了。倒是看了富於年的英俊,有時不勝羨慕之至。

梁實秋:結婚典禮

結婚這件事,只要成年的一男一女兩廂情願就成,並不需要而且不可以有第三者的參加。但是《民法》第八百九十二條規定要有公開儀式,再加上社會的陋俗(大部分似“野蠻的遺留”),以及愛受洋罪者的參酌西法,遂形成了近年來通行於中上階級之所謂結婚典禮,又名“文明結婚”,猶如中之有“文明新戲”。婚姻大事,不可潦草。單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把一對無辜男女捏合起來,這不叫做潦草;只因一時衝動而遂盲目地訂下偕老之約,這也不叫潦草;唯有不請親戚朋友街坊四鄰來胡吃亂叫,或不當眾提出結婚人來驗明證身,則謂之曰潦草,又名不隆重。假如人生本來像戲,結婚典禮便似“戲中戲”,越隆重越像。這齣戲訂期開演,先貼海報,風雨無阻,“撒網”斂錢,鼎惠不辭;屆時懸燈結彩,到處猩紅;在音樂方面則或用乞丐兼任的吹鼓手,或用賣仁丹遊街或綢緞店大減價的銅樂隊,或鋼琴或風琴或口琴;少不了的是與演員答成一片的廣大觀眾,內中包括該回家去養老的,該尋正當娛樂的,該受別種社會教育以及平時就該攝取營養的……

演員的服裝,或買或借或賃,常見的是藍袍馬褂及與環境全然不調和一身西裝大禮服,高冠燕尾,還有那短的像一件斗篷而還特煩兩位小朋友牽着的那一橛子粉紅紗!那齣戲的尾聲是,主人的腿子累的.發麻,客人醉翻三五輩,門外的車伕一片叫囂。評劇家曰:“很熱鬧!”這戲的開始照例是證婚人致辭。證婚人照例是新郎的上司,或新娘家中比較拿出來最像樣的貴戚。他的身份等於“跳加官”,但他自己不知道,常常誤會他是在做主席,或是在禮堂裏的牧師,因此他的職務成為善頌善禱,和那些在門口高叫“正念喜,抬頭觀,空中來了福祿壽三仙……”的叫花子是異曲而同工!他若是身通“國學”,詩云子曰的一來,那就不得了了,在講易筋陰陽乾坤的時候,牽紗的小朋友們就非坐地上不可,而在人叢後面伸長頸子的那位客人,一定也會把其頸項慢慢縮回去了。我們應該容忍他,讓他畢其詞,甚而至於違者良心地報之於稀稀拉拉的掌聲。放心,他將得意不了幾次!

介紹人要是兩個,彷彿從前的一男媒一女媒,其實是為站在證婚人身旁時一邊一個,較有對稱之美。介紹人宜於是面團團一團和氣,誰見了他都會被他撮合似的。所以常害胃病的,專吃平價米的都不該入選。許多榮任介紹人的常喜歡當眾宣佈他們只是名義上的介紹人,新郎新娘早已就……好像是生恐將來打離婚官司時要受牽連,所以特先自首似的。其實是他多慮。所謂介紹,是指介紹結婚,這是婚書上寫的明明白白的,並不曾讓他介紹新郎新娘認識或戀愛,所以以前的因誤會而戀愛和以後的因失望而反目,其責任他原是不負的。從前俗語説“新娘攙上牀,媒人扔過牆”,現在的介紹人則毋須等待新娘上牀便已解除職務了。

新郎新娘的“台步”是值得注意的,從這裏可以看出導演者的手法,新郎應該像一隻木雞,由兩個儐相挾之而至,應該臉上微露苦相,好像做下什麼壞事現在敗露了要受制裁的樣子,這才和身份相稱。新娘走出來要像蝸牛,要像日移花影,只見她的位置移動,而不見她行走,頭要垂下來,但又不可太垂,要表示出頭和頸子還是連着的,扶着兩個煞費苦心才尋到的不比自己美的儐相,隨着一派樂聲,在眾目睽睽之下,由大家儘量端詳。禮畢,新娘要準備迎接一陣“天雨慄”,也有羼雜糧的,也有帶乾果的,像冰雹似的沒頭沒臉的打過來。有在額頭上被命中一顆核桃的,登時皮肉隆起如舍利子。如果有人掃攏來,無疑的可以熬一大鍋“臘八粥”。還有人拋擲彩色紙條,想把新娘做成一個繭子。客人對於新娘的種種行為,由品頭論足以至大鬧洞房,其實在刑法上都可以構成誹謗、侮辱、傷害、侵入私宅和有傷風化等罪名的,但是在隆重的結婚典禮裏,這些醜態是屬於“撐場面”一類,應該容許!

曾經有人把結婚比作“蛤蟆跳井”——可以得水,但是永世不得出來。現代人不把婚姻看的如此嚴重,法律也給現代人預先開了方便的後門或太平梯之類,所以典禮的隆重並不發生任何擔保的價值。沒有結過婚的人,把結婚後幻想成神仙的樂境,因此便以結婚為得意事,甘願鋪張,唯恐人家不知,更恐人家不來,所以往往一面登報“一切從簡”,一面卻是傾家蕩產地“敬治喜筵”以為誘餌。來觀婚禮的客人,除了真有友誼的外,是來簽到,出錢看戲,或真是雙肩承一喙地前來就食!

我們能否有一種簡便的節儉的合理的愉快的結婚儀式呢?這件事需要未婚者來細想一下,已婚這就不必多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