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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問答

欄目: 金剛經 / 發佈於: / 人氣:6.71K

《金剛經》的極端殊勝與重要,可是大家常常誤會,以為《金剛經》中迎請了四位金剛,所以有威力。這是很大的誤解。下面是《金剛經》問答,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斷求佛果行施住相疑”

斷為斷除、截斷之義,一般求證佛果,是以有相行施為因,以證有相佛果,這是有相與有住之求,《金剛經》開無相法門,以無住為因,求證無相佛果,是與有相有住之行施不同,故有此疑。為斷此疑,《金剛經》力破有相與有住之虛妄,力勸不應住於住而行於施,應是無住而行施,不住於相,依此而盡斷此疑。

(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

般若之行,無住為因,無相為果,因與果俱深難信。佛對此疑而講“信根”,能深信無住無相之法者,是其多生多劫所種善根之發現,佛陀悉知悉見。無上佛乘是難信之法,若有正信,定有甚深因緣。若不信者定是業障深重,由此而斷此疑。

(三)“斷無相云何得證説法疑”

般若妙義,甚深玄奧,是在相離相,説而無説,從實際理地上講,佛陀説法,實無有法可説,故不受一塵也。因此究竟法身,無為無相,然而所謂説法,皆依世俗諦方便安立假名,《金剛經》是從勝義諦上,直顯真實無相,以此斷除恆執有相有説之法執。無相是在相離相,無説是説而無説,因此可為無得無説也。

(四)“斷聲聞得果取疑”

有人於聲聞四果,作有取有想,此段斷其疑也。諸法無相,故於法不可取相,不可説得。以無所得,究竟無相,故不可有住,此段應是掃相也。

(五)“斷釋迦於燃燈佛所有取有説疑”

此段從佛境上破有取有説疑。諸佛得法實無法所得,以無所得,是為所得也。對一切法皆以無相、無取、無住、無得而如實觀,方可盡斷有相、有取、有得、有住之執。

(六)“斷莊嚴淨土相違於不取疑”

此經所講莊嚴淨土,實是不可以相求,不可以有法住,此經莊嚴淨土,是唯心清淨,無相莊嚴淨土。由於三界唯心造,萬法唯識現,實無有説可得。有執者誤以為淨土必有實體可得,若有實體相者,這豈不是與不取義相違反也。此疑不解佛法真實義,般若不落一切法相,又不斷滅一切法相,因此所謂莊嚴,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於法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明此玄義,此疑自除也。

(七)“斷自受用報身有取疑”

化身不實,故不可取,那麼報身應是實有吧?於此有疑,為斷此疑,借事明理,令人通達。種種之相,皆是有為,佛之真身是法身,法身無相。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故不可取也。由此報身,應不以住相生心,雖然不可取不可住,但是可修可證也。

(八)“斷受持此經為人解説未脱苦果疑”

持經是行無相之忍,此乃無漏因也,由此正因而得到彼岸,諸有相行皆不脱有漏邊事,故未脱苦果,《金剛經》所講出世道,盡在無相無住,然不肖者住有相以測持經之報,故此疑當斷也。

(九)“斷能證持説二法是無體非因疑”

能證與持説是有為無體之法,由何是成無為有體之法的正因呢?如世人解應為非因,然佛為斷此疑説:“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由有為無住,而感無為法性,是事當然也。因二者不即不離,由此而證為菩提,依此所證為法性,此因者依因也,非生因。故知此義,即斷此疑也。

(十)“斷真如遍一切處,為何有得無得疑”

真如之法,皆遍在一切,然於法有迷悟之別,有得無得都是對治而言,佛法無實無虛,但方便度人,假立有得無得之名,由此得與不得本無可疑也。

(十一)“斷無住修降伏心是我疑”

學人雖知無住行可降伏其心,然於法尚有微細我執,不知究竟無我之深義也。為此再斷有我之疑。

(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

此斷佛因有實行菩薩之法。於此執實,也為虛妄,故對此以無相、無住、無實有其法而除之。

(十三)“斷無因則無佛無法疑”

有執之人,恆執實有,恆執實無,不解無實無虛之妙義。由無實體因,故誤為無佛無法,此是巨謬。佛法中道不落兩邊。有不執實,因緣而有,無不實無,自性真空,因與果都是因緣立號,非實有性,不可執實,明此妙理,此疑即斷。

(十四)“斷無人度眾生莊嚴淨土疑”

凡夫之人處處恆執兩邊,不契中道實相之理,説無即落斷滅,説有即成恆常,不知體用之理,正因為無實體而妙用無窮,正因為妙用無窮而實無自體,依用以顯體,體無定體,雖用而發,從體起用,全用即體,中道彰著也。於法無相,於行無住,實無人我,實無莊嚴,然亦即莊嚴,亦即度人。二者皆名字而已,真實佛法超言超相也,明此理,豈有此疑。

(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

凡夫之人,誤為佛離諸相,即無所見,其實不知無相無住方可於一切法悉知悉見也。然見亦非見,非見為見,以不住相故,佛可具見一切法性也。凡夫之人顛倒錯亂,不知見與非也不可得也。

(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

凡夫之人,於法聞空,心生顛倒,妄為一切皆無。不知佛法本為破妄想執取之心而立言教,世間福德實無自性,當體空寂,故不執取為實有也。於法不生執取相,依無住心而廣行福德之施,其福德無量無邊,何以故?此可究竟出離證道也。凡聖用心不同,得果自異,明此理不生此疑也。

(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

無為乃佛之真身,無為無相,故不可以三十二相見佛真身,真身雖無相,然非即斷滅,應身雖非實,隨緣化度人,聖者於此法,皆不住有身。執有執無,凡夫之事。明此妙理定無此疑也。

(十八)“斷無身何以説法疑”

凡所説法,實無法可説。於説法處不可執於實有,於無身處實執於無,不無不有,方可契中也。

(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

凡夫之人,執無法為實無,故不知如何修證,《金剛經》講無相無住,就是開顯無住之行,於法不執取為無法,非法斷滅為無法。由無住行而與實相相應,因實相無相,無可執取。明此理自然疑釋也。

(二十)“斷所説無記非因疑”

經文章句雖為無記之法,然可表詮般若妙義,文字本身非因,然是正道依因,明此理即解此疑。

(二十一)“斷平等云何度眾生疑”

諸法平等,佛與眾生並無差別,故實無眾生可度。然於法如此,於心有別,凡夫迷執,不見真如,聖者開悟徹見法性,於迷與悟間,假安立於度,然實無度也。明此無疑也。

(二十二)“斷以三十二相比知真法身佛疑”

凡夫之人執相為佛,以三十二相為佛法身,由三十二相是有為之相,故非真佛法身,要離相見真佛,凡所有相,盡是假有,若執於相,即同邪道,不見如來真身。明此理就不會於種種相而生實有之想,也悟佛之真身離相無住,寂靜無為也。

(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德疑”

佛果無為無相,無作無行,由此凡夫之人,誤為佛果非關福德,斷然分開於世間種種有為之相,其實佛法離相,妙在離執,非是斷滅於相,無住之行福德不可思議,菩薩行施三輪體空,功德等虛空界。由此,佛果之福德不可思議也,明此無疑也。

(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

化身度人,實無來無去,實無所住,故受福之用也,化身無影,隨緣示現,本無實性,本無實法,故不可執有此疑也。

(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

法身與化身不一不異,體用而已,非一非異,不可用凡夫之心測知佛身,應如理諦觀,方證實際,法身無為無相,理也,化身有為無住,事也。無法身不顯化身,無化身不證法身,明此疑解也。

(二十六)“斷化身説法無福疑”

化身法身不一不異,實不可執,有福無福亦是有相,實應離執,不落邊見,明此理豈能生此疑也。

(二十七)“斷入於涅槃如何説法疑”

涅槃之義,不同小乘所解,大乘講四種涅槃:自性涅槃、有餘涅槃、無餘涅槃、無住涅槃。諸佛圓滿於體究竟無餘,於用無住行施,盡未來際廣説佛法,無有斷時,明此理自然無此疑也。

拓展閲讀:《金剛經》是怎樣一部經

《金剛經》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的略稱,也稱《金剛般若經》,後秦鳩摩羅什譯,一卷,屬於《大般若經》的第九會。異譯本主要有北魏菩提流支和南朝真諦的同名譯本、唐玄奘譯的《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唐義淨譯的《佛説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等。此經也可看成是般若的一個略本,因為根本般若的重要思想它都有了。《金剛經》雖然只有一卷,但言簡意賅,內涵豐富,在漢地佛教中流傳廣泛,影響深遠。例如,禪宗六祖惠能就對此經十分推崇,認為“若欲入甚深法界、人般若三昧者,直修般若波羅蜜行,但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

《金剛經》全文約五千四百多字,經梁武帝昭明太子分為三十二章(分)。通過佛陀與“解空第一”的弟子須菩提的問答,闡述了般若性空的'道理。全篇沒有出現一個“空”字,但通篇討論的都是空的智慧。在《金剛經》中,佛陀用非此非彼、有無雙遣的重重否定,指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而“實相者皆是非相”;世界萬法本質上都是“性空幻有”,人們將“如夢幻泡影”的有為法執為實有,才生出種種煩惱;為了破除煩惱就應該掃相破執,這樣才能認識到諸法實相。為了使人們真正做到掃相破執、無相無住,它還舉了很多例子用以指導人們的修行實踐。如,佛陀使一切眾生都得到解脱而進人涅架,卻“無一眾生實解脱者”,因為眾生之相皆為各種因緣和合而成,無實實在在之眾生可得,是名眾生。再如,佛陀的身體有三十二種相好,但不能根據這三十二相來認識如來,因為這不過是外在的虛妄之相,但又不能不以三十二相來認識如來,因為這樣又會陷入另一個極端。《金剛經》對“相”的破斥是十分徹底的,指出對佛法也不能執著。“佛法者,即非佛法。”佛法只是破除煩惱,證悟真理的手段,並不是真理本身。經中以舟筏作喻,説明佛法只是方便施設,不應拘泥死守,“汝等比丘知我説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金剛經》另一個要點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相傳六祖惠能聽人誦經至此處言下大悟。住,意為住著之所,無住,則指無固定之實體,或指心不執著於一定對象。因萬法無常住不變之自性,人之認識也不應以固定概念當作事物的固有本質。《金剛經》最後強調,般若法門是佛法修行解脱的最高智慧,説“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承諾如果有人信持此經,併為他人解説,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果報不可思議”。該經末尾,佛以一首偈頌作為全經思想的總結:“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金剛經》在佛教史上影響極大,被認為是諸佛之智母,菩薩之慧父,眾聖之所依。其建立的性空幻有、掃相破執的認知和思維方式,是獲取佛法正見的基礎,也是建立佛教信仰和開展修行實踐的前提。般若性空的理論,就佛教的信與解來説,主要解決了解的問題;就佛門的知與行來説,主要解決了知的問題,自然成為諸佛之母。對大乘佛教而言,《金剛經》及其思想有着無可替代的學術價值。

《金剛經》作為譯介最早、流傳最廣的經典之一,對中國佛學乃至整個中國傳統文化都產生過重大影響。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人們把《金剛經》與儒家的《論語》,道家的《道德經》、《南華經》並視為釋、儒、道三家的宗經寶典。就中國佛教宗派內部而言,隋唐以後天台、三論、法相、華嚴諸宗都十分崇奉《金剛經》,各宗大家都結合宗義寫下了不少有關《金剛經》的註疏。直至近現代,寺院僧人日常課頌和講經説法,都依此經。在民間,《金剛經》對中國社會文化的影響也隨處可見,連目不識丁的婦孺都有可能隨意背出一段或一句《金剛經》。在佛教扶世助化的過程中,各種各樣的《金剛經》應驗、感應故事成為中國民間社會勸善化導的重要形式。而以《金剛經》為題材的各種文化藝術創作則説明了該經在文人士大夫階層的影響和地位。《金剛經》與中國佛教、中國文化的關係如此密切,故要了解中國佛學與傳統文化的精髓,瞭解一下《金剛經》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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