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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牛虻》讀後感(精選19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67W

當品讀完一部作品後,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那麼你真的會寫讀後感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牛虻》讀後感(精選1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牛虻》讀後感(精選19篇)

《牛虻》讀後感 篇1

小時候就喜歡的一本書,一直看的太膚淺,為主人公的被槍決而感到遺憾。如今重讀,給人更震撼的體驗,個人情感與革命事業之間取大義者眾,從中的愛恨交加看的人苦楚,看的人心酸,更看的人歡欣鼓舞。主人公的死換來了比其生更有價值的革命人生啟示。這又讓我想起了保爾柯察金的那段經典啟示: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生命。生命對於我們只有一次。

一個人的生命應當怎樣度過呢:當他回首往事的時候,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恥;在臨終的時候,他能夠説:“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最偉大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進行的鬥爭。”“我是一隻牛虻,幸福歡暢,不管是活着,還是已死亡。”

《牛虻》讀後感 篇2

亞瑟的命運彷彿是一首悲涼而激昂的交響曲,一生的坎坷卻抱有忠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愛的神父,成為他無法釋懷的傷痛和牽絆。

青年時母親病重離世,長久遭受着家族兄長的排擠鄙夷,而神父成為他唯一可以信賴依託的人。而亞瑟沒有像神父一樣將自身與國家的命運交給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謀求意大利統一的政治黨派,這也就成為亞瑟一身堅持的理想。青年時因為加入政治黨派而被捕入獄,隨後雖然出獄卻因為所愛女子瓊瑪的誤會,家族的嘲諷與冷漠,教父和母親的“欺騙”這一連串的打擊而決定製造自殺假象偷渡逃離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時已是身體殘廢遍體鱗傷的中年之時,善於寫嘲諷教會和時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紅衣主教,筆名牛虻。再次與瓊瑪相遇,他隱藏着自己的真實身份,而此時的瓊瑪也是政治黨派中的一員,他們密謀起義,而就當一切快要成功時紅衣主教出現了,牛虻猶豫了,他沒有開搶被制服了關進了監獄,越獄也失敗了,紅衣主教懷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獄,就在最後一次紅衣主教希望幫助他逃獄,牛虻説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讓紅衣主教在上帝和兒子面前選擇一個,而主教堅信上帝可以救贖和寬恕一切,牛虻放棄了逃獄,不久牛虻被槍決了,紅衣主教也帶着傷痛離世了,而瓊瑪也知道了一切。

當理想信念與親密關係發生了衝突,難以抉擇和無法割捨時,內心的傷痛是無以復加的,如果牛虻割捨了與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槍,或許他在堅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會悲痛後悔。可能這是最好的結局和他料想的一樣他回不去了。

《牛虻》讀後感 篇3

《牛虻》,今天回家看到家裏的書架,就想安利一本我特別喜歡的書。我並不是把他當做一本純粹的革命書籍來看,我覺得它更多的是反映理想與現實的殘忍,一種信仰的破滅卻是成全了另一種信仰的犧牲。對亞瑟來説,拒絕神父的拯救,不僅僅是為了革命而犧牲,更有一種孩子式的賭氣,Padre為了泥塑的神而拋棄了自己,自己則不屑於他的施捨。死亡是對Padre的無聲抗議,也是對革命的虔誠,所以對亞瑟而言就只有這一條路才配得上他的驕傲。

這本書説的是亞瑟有一位敬愛的神父蒙泰尼裏,亞瑟稱他為Padre(神父的意思,也可指父親)。亞瑟參加了青年意大利黨,參與了革命,在一次對神父的懺悔中暴露了他們的行動,從而導致了戰友被捕入獄,同時亞瑟又發現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亞瑟感到了背叛,於是偽裝自殺,流亡到南美洲。13年後他再回到意大利,卻又被捕。在監獄中他與神父相認,但神父在上帝和亞瑟之間選擇了上帝,絕望的亞瑟選擇了就義。

亞瑟和神父相認的那段我看了很多遍,我還記得當時是一個晚上,我看到這段的時候,雞皮疙瘩都起來了。我能感受到神父的糾結,亞瑟從希望到失望。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信仰的權利,只是感到很可惜。尤其是最後神父在亞瑟死後也發了瘋,當時的我總是想,如果神父當時肯退一步,之後這些悲劇就不會發生。但如果真是這樣,這本書也失去了攝人心魄的力量。悲劇才會讓人記憶深刻,讓人反思,唏噓之餘讓人感慨。

“Padre,您難道從不明白我真的沒被淹死嗎?”“Padre,您的上帝是個騙子。”

“你們已經殺死了他!你們已經殺死了他!我卻受着煎熬,因為我不願讓你們死去。”

雖然蒙泰尼裏是軟弱的,不肯完全拋棄他的宗教,但他卻是願意幫助亞瑟越獄的。而亞瑟在得知Padre的選擇後拒絕了越獄。在這件事裏,我覺得不完全是神父的錯。至少他願意去違背自己的神去幫助亞瑟,這時親情是佔了上風的,而亞瑟則顯得有些固執。與其説亞瑟是為了革命而犧牲,不如説亞瑟其實是為了自己的堅持與固執而選擇犧牲。沒了Padre的支持,他該是心如死灰的吧,在南美的13年也該是度日如年。所有悲劇都是性格的悲劇,性格決定了你的選擇。這不是一個悲劇,而只是一個讓人遺憾的故事。明明相愛的兩個人,卻陰差陽錯地一次次地錯過。亞瑟並不是一個合格的革命者,因為他在感情上欠缺隱忍,但這也體現了他的真性情。

還有,我很喜歡慶學先先生翻譯的這版,文字讀起來很流暢,有畫面感,抒情卻不矯情,這也是我讀了不止一遍的原因。

《牛虻》讀後感 篇4

寒假期間我讀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講述了一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亞瑟,生長在豪門富家,從小養尊處優。他在大學裏參加了祕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後來經人告密,亞瑟和一些黨內同志被捕。當亞瑟出獄後,他的行為受到黨內同志鄙棄,恰在此時,又得知自己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裏的私生子。雙重打擊下,亞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條偽稱自盡,本人則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殘疾,傷愈後又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際極大的改變了亞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後他當年的戀人和父親面對他竟然認不出來。

精神的變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後,他因為舌頭非常厲害,而被人稱為“牛虻”,但他自己卻把這個綽號當作筆名在各大報紙上發表政治諷刺文章。

最後在一次偷運行動中,牛虻在蒙泰尼裏主教的同意下,被判處槍決。但在牛虻死後不久,蒙泰尼裏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經歷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種種磨難的打壓下仍能站起來同教會努力作不妥協鬥爭,力圖喚醒對教會心存幻想的人們。在現在的和平年代,我們又如何能體會到當時革命的殘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將永遠印在我的心裏。平常我就因為一點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卻能不畏艱險,揭露主教的偽善,譴責他當年的卑劣勾當。

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義的作品讓我懂得更加珍惜現在的和平時光。因為我知道這份和平是來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萬萬個革命者的熱血換來的,這每一份熱血裏都含着一種不屈不撓的革命精神。

《牛虻》讀後感 篇5

每個人生命裏都可能有這樣一本書,它令我們一讀再讀。而每一次閲讀,都會有新的感受。而這些內心感受卻未必可以訴諸文字,因為每次試圖這樣做時,內心都百轉千回。那麼,讓我以這首小詩開篇吧 !

無論我活着,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隻,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給瓊瑪的絕筆信沒有署名,只有他們兒時一塊學過的這首小詩。

這首小詩如此輕鬆愉快,與小説悲劇性的結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瑟給自己取外號為牛虻,就是欣賞牛虻每天快樂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隻牛虻,哪怕是一隻快樂的大馬蜂,所以,以這首小詩開篇。

亞瑟有了牛虻的堅韌和樂觀,卻始終無法快活。

亞瑟是一個聰慧、敏感、善良、純潔的青年,他自幼嬌生慣養,品德白玉無暇,他見不得醜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騙。所以,當他猛然間發現他是蒙泰尼裏的私生子的真相後,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擊,重創之下,他決定用假死來獲得新生。而所謂的“新生”又是什麼呢?是他墮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亞瑟初到美洲時,為了餬口他先後做過搬運工、雜役以及在賭場裏充當僕人,在一次奉命驅逐一名輸紅了眼的醉鬼賭徒時,被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條撥火棍打得渾身上下除了脖子沒被折斷外,幾乎所有的骨頭都斷了。在被潦草地胡亂拼接上後,落下了終身的殘疾。“瘸腿”、“殘手”和時時發作的疾病讓那麼驕傲的亞瑟很難再找到工作,為了餬口亞瑟一度淪為了馬戲班子裏一名出盡洋相被人嘲笑戲弄的小丑。整整兩年的時間,他被濃墨重彩地描畫裝扮成一個駝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觀眾的嘲笑。在這樣的自我作踐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經徹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和勇氣,而他仍然選擇活下去。亞瑟嚐盡了世間百味,同時也改變了對很多問題的看法。他後來從馬戲班子裏逃了出來,加入了杜普雷探險隊。在五年的探險過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以及羅尼等人的友誼。他終於活了過來,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過來。與他的生命一起復蘇的還有他做人的勇氣。回到歐洲後,他成為一名雜誌的特約記者,他用犀利的筆對天主教的偽善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鋭捕捉到政治上風雲變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燒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嚴的肯定,在與教會的較量過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槍一樣直插敵人的心臟。另一方面,他從始至終都深愛着蒙泰尼裏,他對蒙泰尼裏的愛是如此深刻,以至於恨也成為表達眷戀的一種方式,他在報紙上毫不留情地嘲笑這位主教大人,同時,他又以匿名讀者的身份為他所崇拜的紅衣主教進行捍衞。很明顯,這是他身體裏的兩個“我”矛盾衝突的結果吧?而那一次,他為了營救戰友,明知兇險卻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鬼魂”,於是他被逮捕了。在獄中,亞瑟不願意再妥協,執拗地要蒙泰尼裏在兒子和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蒙泰尼裏選擇了上帝。牛虻被處決了,蒙泰尼裏痛失愛子,悔恨交加,最終精神錯亂而死。

十九歲的亞瑟對於蒙泰尼裏的愛勝過了一切,而蒙泰尼裏的欺騙毀掉了他對於上帝的信仰。他尋求新生,想活在沒有欺騙的世間。而此後他所遭遇的一切,讓他不得不依靠謊言度日。他的痛苦來源於強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間地獄又毀滅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齒的恨後面都是刻骨銘心的愛啊,為了愛,亞瑟又一次選擇了慷慨赴死。蒙泰尼裏呢,他用對上帝的信仰來拯救自己的靈魂,在第一次失去亞瑟後,他陷入了痛苦和絕望之中,那之後的十三年,他用對芸芸眾生的大愛來麻痺自己,支撐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後一次,他在亞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擇,他為了所謂芸芸眾生的平安和幸福,犧牲了自己的愛子,飽嘗上帝痛失愛子之悲慟。他後悔了,他在淹沒自己的巨大悲慟中體會到聖父之悲。進一步,他認識到上帝犧牲愛子之悲痛的虛偽,因為基督耶穌可以復活,而自己的亞瑟卻活生生地被自己獻給上帝以邀寵,獻給基督的教徒作為祭禮。蒙泰尼裏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悲痛,亞瑟死後不久他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死。

十幾年前的一個下午,有個女孩子捧了這本書,讀着讀着不由得淚落如雨、失聲痛哭那個下午,淚水為她的心靈做了洗禮,她彷彿新生,她下定決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將來不管遇到怎樣的厄運,哪怕像泥土一樣被踐踏,也要頑強地活下去。或許,這樣的意志就源於牛虻身上的堅韌和不妥協的精神吧?

一個人的愛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綿長。至親至愛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最能置人於死地的。雖非己願而事實是蒙泰尼裏親手鑄就了亞瑟的悲劇。亞瑟不肯妥協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劇命運的原因。他把這個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對待別人的錯誤不懂得寬容,除了尖刻的嘲諷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對待自己也並不仁慈,於是,他沒有給自己留活路。他過於自尊,哪怕在他最摯愛的蒙泰尼裏和瓊瑪面前,他也表現得那麼驕傲那麼目中無人。他對自己的痛苦難以忘懷,對於別人的痛苦也缺乏設身處地的深刻體會。因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應當去仇視人羣嗎?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該被愚弄嗎?為了保護自己就該像個刺蝟一樣對待朋友嗎?即使生命只是個臭皮囊,難道僅僅因為厭惡了人間的醜陋就對它不懂得愛惜了嗎?畢竟,還有那麼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時刻。

我認為一個飽經苦難的人,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擁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贊同亞瑟像一個戰士、鬥士那樣悲壯地死去,哪怕它的意義在於揭露宗教的虛偽,為了跟上帝爭寵,為了喚醒中宗教毒害頗深的蒙泰尼裏。我希望他像一隻快樂的牛虻,永遠地活着。

一本好書,展示的是另一個世界、另一種人生。它把讀者的愛恨悲歡的和書中人物的愛恨悲歡進行溝通交流,讓我們的心靈因為共鳴而得到滋養,變得更加豐盈。從這種意義上來説,《牛虻》當之無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讀後感 篇6

昨天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接着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於看一個故事來説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的教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僕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淨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脱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天”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情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後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麼了,或者説,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後,我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從來不知道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説什麼,關於信仰,關於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説的,有些故事進行到後來,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後感”寫得很沒樣子,沒有中心,也沒説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老師。不過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後的今天,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知道看書為了什麼。

《牛虻》讀後感 篇7

整個故事設計的極為巧妙,有鋪有墊,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對話,男主人公問女主人公對雜耍班裏一個駝背的表演有什麼看法,女主人公覺得那種表演使人覺得不舒服,那是恥辱,是人類的墮落。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墮落的,只是墮落的方式不同罷了。”

女主人公覺得一個人肉體是一件神聖的東西,不願看到它受到糟蹋變成醜惡。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簡直令我振聾發聵。

“難道你從來不曾想到過,那個可憐的小丑也會有一個靈魂———一個活生生的、7拼命在掙扎的人的靈魂,拴牢在那一個彎曲的軀殼裏,被迫做它的奴隸嗎?你對於一切都慈悲為懷,你看見那個穿着愚人衣服、掛着鈴鐺的肉體感到憐憫,難道你就沒有想到過,那個可憐的靈魂是那麼赤裸裸的竟連一件遮羞的綵衣都沒有嗎?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觀眾面前,冷得簌簌發抖,被羞恥和苦惱壓得喘不過氣來,只覺得觀眾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觀眾的鬨笑就像燒紅的烙鐵燙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觀眾面前是那樣無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來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來擋,石又無心來遮護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們還能有地洞可以鑽!而且你還要記住,靈魂是啞的,它哭喊不出聲來,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讀完映入我眼簾的居然是鳳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過她,然而她卻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視的那個山丘。

一切加害於你的、偶然的困難,都可以當成是人生過程中正常的狀態。沒有人會為你的幸福準備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須靠自己去爭取。

《牛虻》讀後感 篇8

前兩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飯的時候不知道怎麼就聊到書了,然後大力説他最喜歡的書就是《牛虻》,對他影響很大,讓我不由得肅然起敬。這書倒是知道的,大概瞭解一些梗概,但是並沒有拜讀過。當年在《鋼鐵是怎樣煉成的》裏面有提到過保爾·柯察金曾經受過牛虻的影響。

因為清明時節雨紛紛,所以就沒有怎麼出門。我覺得下雨天和小説更配,於是便尋了《牛虻》來讀。

作者是位女性,難怪筆觸能那麼的細膩與優美了。對場景描寫簡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筆下“一隻微微抖動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潤濕的微風中飄蕩,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銀色蒲公英”,薔薇花在閒靜的白雲底下垂着頭做着好夢,湖水在靠岸的鵝卵石中間喃喃低語。

這本小説很多人都從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卻感覺它更像是一個兒子為了奪回父親的愛的故事。

故事是這樣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從小生活在一個富裕但是卻知道他母親不光彩過去的家庭,導致很淒涼很敏感。最後在母親死後不久知道了真相,製造跳河假死之後偷渡到南美,過了5年非人生活之後被探險家帶回歐洲,從此投入革命反對教皇的統治。

很多人認為他是因為被神父欺騙而選擇報復。可我覺得他應該是感覺自己的父親在還沒見到自己降臨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已經拋棄自己了。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後一系列的活動都是為了奪回父親的愛,因為橫在他們之間的就是虛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歲離開家時一錘一錘砸碎釘着耶穌的十字像時,就已經不可饒恕了。

當然,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牛虻》讀後感 篇9

“不管我活着,還是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當書本被關上時,這些鮮活的文字依舊在腦海中縈繞。亞瑟,牛虻,像波濤的河流,一路隨被礁石無情地擊打,並且伴着寒風的呼嘯,奔騰着,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至於我,對待死亡將懷着輕鬆的心情;走進院子,我就像一個放假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亡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這是他對死亡的態度。為了國家的自由,爭取國家獨立,他將生命獻與它,他用行動告訴我們“金錢皆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放,兩者皆可拋!”無論時光荏苒,牛虻精神“執着,堅韌的毅力,勇敢戰勝自己和越挫越勇的鬥氣”將永留青史。

無論是現實中,還是作品中,總有那麼多隻“牛虻”舞動在我們心頭。還記得海明威筆下的《老人與海》嗎?還記得那位硬漢———桑地亞哥嗎?還記得書中刺激驚險的場景嗎?故事情節很簡單:桑地亞哥捕魚,在返航中引來鯊魚,與鯊魚進行了三天三夜的搏鬥,他最終還是失敗了,可他的力量從肉體到精神都完美地體現了“人可以消滅,但不能被打敗”的崇高與偉大。一位年邁的漁夫面對強大的敵手,不是驚慌失措,不是退縮害怕,而是沉着冷靜,而是勇敢戰爭,是什麼支撐他堅持了三天三夜,是什麼讓他直面強大的敵人?

有一種精神叫勇敢,他是一隻勇敢的“牛虻”曾記否?“面朝大海,春暖花開”,那是海子追尋着的塵世的幸福生活。在別人眼裏他是個瘋子,他的周圍滿是不解與厭惡,聖潔的心無法忍受周圍的骯髒與不堪,於是他選擇瞭解脱。其實海子的一生都在漂泊中度過,只為追求心中的理想,“漂泊的詩歌王子”心中充滿的悲傷,他想要找一塊棲息地,想要回到故里。尋找一份安定的生活。但天生的抗拒心理讓他無法安於平穩,內心中的那團火焰依舊燃燒,他怎能停下腳步,可是越走越遠,海子的心也越走越累,他無法找到“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理想境地,於是他決定就此塵埃落定,永遠停駐在此地。

有一種理想叫執着,他是一隻執着的“牛虻”“死是一件無須乎着急去做的事,是無論怎樣耽誤也不會錯過了的事,一個必然會降臨的事”還記得這壯懷激烈與慷慨陳詞。對!這就是史鐵生。史鐵生肉體殘疾,不但沒有讓他就此愧悔,反而讓他身殘志堅。他超越了傷殘者對命運的哀歎,由此上升為一種精神高度。雖然在他的作品中有着一種温惋的感傷,但更多的是對宿命的抗爭,用殘缺的身體實現了人生的價值,在人生的冬季,扛起了希望的燃燒聖火。

有一種偉大叫堅強,他是一隻堅強的“牛虻”

當他逝去的時候,依舊有無數只“牛虻”在舞動,現在讓我們用魯迅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融于思想,付諸行動!

《牛虻》讀後感 篇10

牛虻被愛與恨的枷鎖捆縛一生,無論是他又愛又恨的神父,還是想愛又不敢靠近的詹瑪,亦或是他一直堅持有時卻不被組織支持的信仰。。。。。。

這本書實在太震撼我了,已沒有餘力一一敍清,以下略撿一二,算是對自己也對這場頭腦風暴的交代啦!

亞瑟對教父蒙太尼裏的愛之深,蒙太尼裏二十年的陪伴讓亞瑟感覺到了真實的父愛,他淵博的學識,高尚的品格,對信仰的虔誠,發自內心的關心,無疑給了亞瑟很好的教導。亞瑟有什麼理由不去敬愛蒙太尼裏呢???亞瑟和蒙太尼裏的愛是相同的,可是他們的信仰背道而馳。亞瑟對蒙太尼裏的愛深切又矛盾,所以後來他會冷酷的評判蒙太尼裏,也會換一個名字為蒙太尼裏洗白。可能這樣做對他們當時的活動也是有些好處的,但是也也從側面反映了牛虻愛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堅定虔誠,但是最後一次越獄逃跑,面對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偽裝在這時候都土崩瓦解,他深愛着蒙太尼裏。蒙太尼裏的信仰虔誠又堅定,他覺得犧牲亞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愛後他發現這羣殘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們飲着別人兒子的血肉,卻一點同情也沒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亞瑟死掉之後很快也死去了。這真是一場悲劇。

這本小説因為此更加真實。

《牛虻》讀後感 篇11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後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後都喪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同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賴他的老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己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鬥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後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於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着、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讚歎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老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並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裏註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知道上帝並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這也説明了在他眼裏只有上帝。最後,牛虻死了這本不應該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麼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麼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隻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希望牛虻能快樂,也感謝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讀後感 篇12

最終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代替這一看似註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説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後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歎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杯具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後把全書聯繫起來深思之後,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於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讚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讚美嗎

“無論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歡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着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併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以往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期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這一杯具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裏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聖人。聖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終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並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註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我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台,最終導致自我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後,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聖像之後,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於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瞭解脱。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餘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願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聖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塗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於牛虻對她的執着的愛。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向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着地頑強地戰鬥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牛虻》讀後感 篇13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後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説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基督的教徒們來説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着濃濃的父愛。13年後,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説,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捨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後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着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説:“選擇就意味着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説的不也是這麼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麼的重要,它關係着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後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着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塗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後果,那今後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閒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雲捲雲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讀後感 篇14

“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合上小説《牛虻》,我已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動了。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彷彿出現了一條波濤洶湧的大江,它闖過淺灘和激流,浪花撞擊在礁石上,奔騰着,跳躍着,又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

從打開小説的第一頁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這浪潮所席捲,欲罷不能。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即使淪落到拖着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的耳邊迴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於意大利,幫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

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來,用殘廢的手握起筆,對準一切虛偽外表下的醜惡靈魂,毫不留情地抨擊和鞭撻;也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懷着簡便的心境,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一樣走進刑場,昂首應對烏黑的槍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在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屍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麪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種艱難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態度看待生與死。

小説的封面上寫着: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來讀這本小説,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紀的門檻上,迎接我們的.是一個機遇與挑戰並存的時代,僅有擁有堅強意志和獨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時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氣長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夠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説《牛虻》留給後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恆的,它將繼續影響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麪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讀後感 篇15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研究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儘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裏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着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着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後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後,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裏的幫忙下堅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衝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着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隻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夥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麼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後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着站了起來,之後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説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裏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必須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屍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並且開始呻吟。牛虻倚着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僅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景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景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後,我才明白,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裏都是那麼微不足道,我們僅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

《牛虻》讀後感 篇16

翻開這本書,一起追隨伏尼契的腳步……

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有的家庭裏,母親是兩個孩子的繼母,而他的親生父親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裏,也就是説亞瑟是個私生子。然而他的母親在他17歲得冬天裏去世,他也開始在大學裏參加了祕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瓊瑪是他兒時的玩伴,他對她的愛純潔得像一朵盛開的百合,同時瓊也是組織裏的一員。在一次對話中,亞瑟對神甫蒙泰尼裏透露了他參加革命組織的事,神甫為此開始感到了不安。後來,蒙泰尼裏赴羅馬任主教之職,而卡爾狄神甫接任神學院院長一職,當亞瑟向卡爾狄神甫懺悔時受騙説出祕密革命組織的名稱和自己偷運政治書籍的事實。卡爾狄神甫隨即告密,亞瑟和一黨同志被捕。

亞瑟出獄後,告知瓊是他將組織的祕密説出去時,受到了瓊的鄙棄,深受打擊,恰在此時,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謎,在雙重打擊之下,亞瑟精神崩潰,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條偽稱自盡,然後潛出海關,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這一年他才19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到處漂泊流浪,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在他21歲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殘廢,傷愈後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極大地改變了亞瑟的性格和麪貌,以致十三年後,當年的戀人瓊和他的親生父親面對他竟然也沒認出他來。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牛虻》讀後感 篇17

我是非常快樂的,滿意的,覺得不能向命運之神要更好的結局了。我已經徹底進了我工作的本分了,這次死刑的判決,就是我已徹底盡職的證明。他們要殺我,是因為他們害怕我。一個人能夠這樣,還能有什麼別的心願呢?——《牛虻》

很小的時候在一堂語文課上就聽老師提起過《牛虻》,但因當時條件有限沒能拜讀,但也許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記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無法忘懷。

前幾天到圖書館看書本來並無意去找它,卻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裏遇見了它,在擺列的眾多新書中它是那麼渺小和蒼老,泛黃的書頁似乎已經無法引起想去觸摸它的興趣,但當我看見它時一種神聖而莊嚴的情感油然而生,因為那久經時間洗滌的泛黃的書頁中記載着我心目中偉大的英雄——牛虻。

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上一個世紀意大利人民處於深重的災難之中,奧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統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無情而殘酷地壓迫着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愛國志士們毫不屈服,他們堅強而勇敢地為了祖國的統一,民族的獨立而奮鬥着。亞瑟,單純、天真、幼稚的愛國青年,在苦難的磨練下最終成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愛國英雄。當知道牛虻就是亞瑟時,我震驚了,很難想像到底是什麼樣的經歷使他由天真、單純變的成熟而幹練,又是什麼樣的動力使他肢體殘疾、疾病纏身後仍不屈不撓。都説時勢造英雄,我想確實是這樣的,在那個黑暗污濁的社會裏擁有堅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獨立,為着民族的解放和自由而奮鬥着。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殺死——這是一個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後果”。但是他毫不畏懼,更不會因此而退縮。在給瓊瑪的信中,他寫道“我已經盡了我工作的本分,這次死刑的判決,就是我已經徹底盡職的證明。他們要殺我,是因為他們害怕我”,“如果你們留下來的人能夠堅定地團結起來,給他以猛烈的打擊,你們就要看到偉大的成就了”。讀到這裏我看到了他對敵人的蔑視、不妥協,他面對死亡威脅時的威武不屈,以及他臨死前絲毫也不放棄對敵人的嘲弄與譏諷。他堅貞不屈的鬥爭精神和對正義事業的必勝信念,對民族解放事業的無限忠誠,以及視死如歸、慷慨就義的英雄行為深深地感動着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從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個真正的強者。他讓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並不可怕,關鍵是無論遇見怎樣的苦難都不要輕言放棄,要堅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滿信心堅強的面對人生。

《牛虻》讀後感 篇18

作者伏尼契寫作的初衷,是想寫一部革命者的讚歌,這從書名便可以看出來。但實際上給我的感受,卻不只是一本關於革命的書。那些讓人念念不忘,甚至潸然淚下的動人情節,不是來自鬥爭和犧牲,而是來自牛虻和蒙泰尼裏神父,以及與瓊瑪之間的愛和救贖的故事。

先説説亞瑟和瓊瑪。

“瓊瑪,過去我是愛你的。記得你小時候還是個很難看的小丫頭,那時候我就愛你,現在我仍然愛你。”

愛情的種子早在年少的時候就已播下。可卻因為卡爾狄神父的泄密,讓這兩個原本可以成為戀人的夥伴產生了誤會。瓊瑪在沒有聽完亞瑟的解釋就打了亞瑟的一記耳光。而且一直以為是自己的一耳光,讓亞瑟自殺。此後一直活在深深的內疚裏不能自拔,三十出頭的人烏黑的頭髮下已經有了縷縷白髮。這個見到河流就要想起亞瑟的姑娘,將自己的心狠狠地釘在了耶穌的十字架上,一釘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後才知道瓊瑪這些年是怎麼過來的。正如在某個夜晚看到蒙泰尼裏神父跪在神壇前思念懺悔一樣。可是,如果在這個時候告訴瓊瑪自己就是亞瑟,那無疑會讓她更加難受。因此牛虻一直沒有承認。直至死前,給瓊瑪的信中才寫道:

那時候我就愛你,現在仍然愛你。這封信裏,在寫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紙上吻過。我已經吻了兩次,兩次都沒有得到你的同意。

瓊瑪和亞瑟的愛情是個悲劇,亞瑟和神父之間也是一個悲劇。

亞瑟原本以為一生的依靠就是蒙泰尼裏神父。替神父找文稿的那個17歲的傍晚,以及和神父一起旅遊的那次短暫時光,似乎是全書中最為温暖的場景。然而,當得知生父就是蒙泰尼裏神父的時候,亞瑟的生活崩塌了。帶着對神父的仇恨,他遠走美洲,經歷常人所不能經歷的苦痛。而儘管這樣,他依舊在夢中渴望拉父親的手,渴望得到神父的愛。與其説是為了革命回到故鄉,其實何嘗不是想要神父永久地待在自己身邊,才參加的革命。可就像夢中的舉動一樣,蒙泰尼裏神父再一次選擇了上帝,犧牲了自己的兒子。好在作者是善良的,為了不使讀者過分絕望,在結尾處讓蒙泰尼裏神父當眾吐露內心的悔恨。他終於選擇了亞瑟,拋棄了上帝。雖然有點遲,但畢竟能給讀者一點心靈的慰藉。一如《唐山大地震》中,做出選擇的母親一樣。

説是紅色年代的產物,但感動人心的卻不只是革命的熱情與犧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關於愛和救贖。那個深夜跪在神壇日日懺悔的父親,那個使自己的生活過得如同修女般單調乏味的瓊瑪,他們都深深印在腦海裏,一想起來就隱隱作痛。

當然,雖過着非人生活的牛虻,卻能憑着敏感又堅強的內心,走過人生所有的低沉與灰暗。比起保爾,更令人振奮。生活總是在不經意間給我們一棒子,那時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會多一些勇氣和力量。是的,我們需要牛虻這股勁。

《牛虻》讀後感 篇19

最近可能是喝水比較多?淚腺如此活躍。終於讀完《牛虻》,已經是不知道第幾次剋制不住心裏的悲傷,淚流滿面……人在成熟之後,閲歷漸豐,似乎更容易被文字打動,因為它們總是喚起內心沉睡的感情,讓人感同身受……

牛虻最終死了,這一本小説如此精彩,是否可以等同於他的生命很精彩?他是不幸的——他摯愛的神父竟然是他的生父,而且利用他的懺悔出賣了他的同志,他同時失卻信仰和愛情,流落南非,遭受各種非人的待遇,留下一身的傷痕累累,生不如死……他又是幸運的——他幼時就愛上並且愛了一生的瓊瑪也同樣愛着他,他為他狂熱的事業獻出的鮮血,定會激起同志們以及世人們看清眼前的世界,奮起推翻不公平的一切!他的犧牲,是重於泰山的。

我先來説説革命吧!這應該是我理解的最不好的一個主題,我一直在這種宏大的主題上比較遲鈍。正如十三年後牛虻作為“裏瓦雷茲”再次出現之前那個會議上的討論,反對政府是是用温和的求情還是激烈的對抗,是勉強地相信眼前的“虛情假意”還是大膽放手去改變,是大家爭論的焦點。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這樣類似的問題。比如教學,是堅持傳統教學方式還是採取大膽革新?比如生活,如果你不滿於現在的生活狀態,你有沒有勇氣大膽推翻一切,重新來過?我們總是習慣於舊有的生活方式,即使有種種不滿,但是温水煮青蛙,也慢慢習慣了。雖然我們預想的新生活很美好,但是打破!打破一箇舊事物,需要太大的勇氣!需要面臨太多的困難!大多數人都沒有勇氣去嘗試。我們都安靜地生活着,生活着……不敢打破舊有的和平。在這一點上,我們都無法和牛虻相提並論,都沒有像他那樣“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決心,他堅持革命,不懼艱險,也堅持生活的信念,他在臨死的時候堅持蒙泰尼裏如果不認他這個兒子,不和他一起走,寧願去死。人生,少一點苟且,便可以多一點純粹的精彩。革命,以及類似的變革,過程很艱辛,但是如果可以贏得憧憬的一切,便是值得的。

接下來我來説説愛情。亞瑟和瓊瑪的愛情,或者説牛虻和瓊瑪的愛情,不論他是漂亮英俊的亞瑟,還是瘸腿古怪的牛虻,瓊瑪都可以透過他的外表愛上他的靈魂。當亞瑟臨終前寫給瓊瑪的那段話,深深地打動了我……他説:“當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着方格花布連衣裙,繫着一塊皺巴巴的圍脖,扎着一根辮子拖在身後。我仍舊愛你。你還記得那天我親吻你的手嗎?當時你可憐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這樣做’。”當重生的亞瑟——牛虻生病之後,瓊瑪照顧他時,他講述了他在十三年中所經歷的種種非人的待遇和常人無法忍受的痛苦,然後瓊瑪也講了她的痛苦——她曾經誤會亞瑟,並打了亞瑟一記耳光,亞瑟隨後留下自殺的假象消失了——她告訴他亞瑟是她在這個世界上最愛的人——她並不知道眼前的牛虻就是她的亞瑟——“他低下了頭,動作詭祕而又突然,吻了一下她的手。”……不論是亞瑟,還是牛虻,都已經離開了人世,瓊瑪責怪自己竟然沒有注意到——經過這麼多年,他竟像學童一樣失態……然而,她早已經感受到他是他,他們之間總是那樣默契,不用太多的語言。雖然她曾是波拉夫人,雖然他們短暫的人生基本都在分離,但是,他們的靈魂始終相愛相依,這便是一生一世。

最後我來説説親情,説説蒙泰尼裏和亞瑟的父子之情。蒙泰尼裏無疑是愛亞瑟的,他是他在這世間祕密存在的兒子,是他心頭始終無法割捨的牽掛。他希望他活着,他不希望亞瑟為了所謂的革命失去生命。在亞瑟死後,他突然瘋癲,他在迎聖體節上那一番瘋話句句泣血,他的兒子在他心目中多麼重要,恐怕他自己也未曾看清過。亞瑟也愛他的父親,儘管他説他是他的敵人,他對他恨之入骨,他也同樣愛他,眼神動作總是出賣他的真情。但是,他們之間不同的信仰讓他們不能相擁,不能握手言和。最終,蒙泰尼裏簽了槍決亞瑟的同意書,亞瑟死了,他也瘋了,死了。他們用另一種方式陪伴了彼此。突然想到,不能實現精神的共同成長,連父子都不能延續下去……精神這種東西,看不見摸不着,卻着實存在,掌控生活……

這本書文字描述比畫面還要逼真,一切場景如同身臨其境,主人公的愛和痛讓人感同身受,值得一讀。親自拜讀之後,你才更會知道,我的這點淺見多麼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