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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牛虻》有感(精選8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92W

當閲讀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那麼你真的懂得怎麼寫讀後感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讀《牛虻》有感(精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讀《牛虻》有感1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願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於備戰考試卻並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後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13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祕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後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於他深愛以及愛着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後,他成了筆鋒犀利、幹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於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於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説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麼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後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麼地愛戴他,握着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後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後,才後悔莫及,後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後也逼瘋了自己。到了這裏,宗教在主教心裏慢慢退去,這也暗示着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後,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後,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註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讀《牛虻》有感2

看完小説《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淚,在震撼中回顧了牛虻的一生。這時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濤洶湧的大海,無情的擊打着礁石,並且伴着寒風的呼嘯聲……

我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裏欺騙,被無恥的神父卡爾迪出賣,無辜的捱了一記瓊瑪的耳光。一些片斷還在我的眼前停留:當得知自己是蒙泰尼裏的私生子時,他狂笑着用錘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這麼容易”他喘着粗氣“我真是一個白痴”、他計劃製造投海自盡的假象,他留了兩封簡短的“遺書”,一封寫着:我相信過您,正如我曾相信過上帝一樣。上帝是一個泥塑的東西,我可以用錘子將它砸碎。您卻用一個謊言欺騙了我。另一封則寫着:去達賽納碼頭找我的屍體。他在大雨中離家出走……

之後的十三年,作者一筆跳過(十三年被寫成中斷的友誼),之後,牛虻返回意大利,並用了化名費利斯里瓦雷茲,他成了一名優秀的諷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間的折磨,聽者都覺寒心。從好好的富家子弟淪落為殘疾在甘蔗園賣苦力,在鬥牛場裏幹髒活,忍受着病痛當小丑,受盡了屈辱,他對瓊瑪説過一些話,讓人震撼,我絕對忘不掉,他説:“你想過那個可憐的小丑也許有靈魂——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裏,被迫為它所奴役嗎?你對一切都以慈悲為懷——你可憐那個穿着傻瓜衣服、掛着鈴鐺的肉體——你可曾想過那個悽慘的靈魂,那個甚至沒有五顏六色的衣服遮掩、不穿服飾在外的靈魂?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冷得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感受到鞭子一樣的譏笑——他們的狂笑就像赤紅的烙鐵燒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過頭去——在眾人的面前那樣無依無靠——因為大山不願壓住它——因為巖石無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夠逃進某個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個靈魂已經麻木——想喊無聲,欲哭無音——它必須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説八道!你究竟為什麼不笑出聲來?你沒有幽默感!”誰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這本書的最後堪稱精彩!蒙泰尼裏因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質,使他成為了紅衣主教,受萬人愛戴,也因為蒙泰尼裏,牛虻在一次襲擊中被捕,看樣子亞瑟還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親,他最愛的人啊!

在獄中,他受到最殘酷的刑罰,只要動一下,皮帶就深深地陷進他的肉裏,他還有重病,這種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裏看望過他一次,這一次,牛虻告訴他,他就是他的兒子,一陣幸福和激動過後,亞瑟讓蒙泰尼裏選擇,是要他還是上帝?他……選擇了上帝,放棄了心愛的兒子。不久過後,亞瑟被押往刑場,臨死前他堅決不懺悔,這多荒唐!不向上帝懺悔而走進墳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綁,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燦爛的笑容,調皮的問“我就在這棵樹下被槍決麼?”他直視馬槍兵,然而,他們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亞瑟致死的那一槍不是自己打的,而亞瑟竟然説出這樣的話:“夥計們,打得太差了!”“再來一次。”“上校,你帶來了一支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看看能否把他們調理好些。好了,夥計們!把你的工具舉高一些,你往左一點。打起精神來,夥計,你拿的是馬槍,不是煎鍋!你們全都準備好啦?那麼來吧!預備——舉槍——”他臨死還這樣説,還執行自己的死刑,看樣子,他對蒙泰尼裏已經不報希望了,他死而無憾了嗎?

接着,蒙泰尼裏趕來了,亞瑟卻説:“Padre——您的——上帝——滿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嚇壞了。

之後,蒙泰尼裏也死了,死前,他神經錯亂了,這是必然的結果。我真搞不懂,一開始放棄這個職位多好!到頭來還要傷心的死去!蒙泰尼裏其實就是一隻披着慈善的面紗的惡狼!一個多麼虛偽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亞瑟了,他現在叫

————牛虻!!

在給瓊瑪的遺書中,他開頭便寫道:

親愛的吉姆(瓊瑪的暱稱):

這時,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淚,我是為瓊瑪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亞瑟!接着就是我最為熟悉的一段話:“我就知道如果你們這些留下的人團結起來,給他們予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見到宏業之實現。至於我嘛,我將走進院子,懷着輕鬆的心情,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經死去的亞瑟寫的信,讓人覺得真的非常難受!

她也流下了久違的眼淚。“是的,水很深,很冷”剛擺脱陰影的她,再一次陷了進去!

這段話引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生命。生命對人來説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一個人回首往事時,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愧;這樣,在他臨死的時候,能夠説,我把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人生最寶貴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奮鬥.

亞瑟做到了!

讀《牛虻》有感3

對於我們這一代年輕人來説,牛虻是一個遙遠而陌生的名字。

而我,是把牛虻作為一個理想中的英雄來看待的,甚至連他臉上那條長長的傷疤,都是為了襯托某種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內心深處沒有任何痛苦與創傷的男人,是多麼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對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洶湧澎湃的胸膛,那逆風而行的陰鬱卻倔強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雖然我們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們只知道當他還被叫做亞瑟的進修曾經幼稚地走進禮拜堂,以懺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來,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誦的禱文中獲得平靜,青春的狂熱,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現實的欺騙,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偽善的十字架後,多悉善感的青年亞瑟的內心留下了第一道傷口──滴血的傷口,他偽裝自殺,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亞瑟這個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從舊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記憶裏抹去,以致當初的親友在大理石碑座上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為真的銘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濤和巨浪都已經在我的頭上消逝。

暴風驟雨的13年,足夠卧薪嚐膽的靈魂在舔舐着隱痛中獲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亞瑟消失了,返回林濤陣陣的意大利的山地時,他已經是一位綽號“牛虻”的神祕男人,他以一種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開了輝煌的鬥爭……

在靈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點點熱起來,徹夜難眠,渴望追隨那受傷的鷹一樣的背景承擔比暴風雨更大的洗禮。當那位臉上帶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嶇的山路上跋涉的堅毅的身影出現時,我在心底呼喚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誦出原書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脣的線條,就可以看出他是這樣一種性格,覺得痛苦就是痛苦,錯誤就是錯誤。這樣的人是這個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徵着刺激,確實是一個懦弱、虛偽、狹隘的世俗社會所不容的,因為他太尖刻、太強悍了,他自發地抨擊會使猥瑣的靈魂毫無藏身之地。

這就註定了英雄將與悲劇聯繫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劇,也無法磨滅披荊斬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獄中寫給瓊瑪的遺書:“明天早上太陽升起的進修,我就要被槍斃了……我將懷着輕鬆的心情走到院子裏……這次死刑的判決,就是我已經徹底的證明他們要殺我,是因為他們害怕我;一個人能夠這樣,還有什麼別的心願呢?”當然牛虻還是有一個額外心願,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後一晚讓瓊瑪明白:“我是愛你的……別了親愛的。”這是一在死神的陰影壓迫下寫的遺書,更是一封寄給美麗世界的情書,牛虻在命運所安排的開場上倒下,但他那滾燙的呼吸縈迴在字裏行間,這是置身於世俗河流的我們無法理解的怎樣的一種愛啊!直到瓊瑪讀完這封從死神指縫裏泄露的情書,才知道遍體鱗傷,喬裝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無知與幼稚傷害過的那13年前的美男子亞瑟!

愛情──我必須使用這個如今已經氾濫了的詞──不僅沒有削弱牛虻的鋒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為開闊。愛情不僅沒使牛虻的人格產生矛盾,反而使他風塵僕僕的形象更為真實。當牛虻在瓊瑪面前狠狠咬着嘴脣,彷彿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內心的祕密的時候,我們還有什麼資格談論那些花淺月下的膚淺的愛情?

牛虻對於我們這一代人來説已是遙遠的話題。我們早已習慣把那些劫富濟貧的俠客稱為英雄,把他們想象的無限完美,這是貧血的心靈何其膚淺的認識!面貌醜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靈所爆發的電閃雷鳴遠不是那些俠客所能比的……我們很難揭曉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對心靈的磨礪與考驗是永無窮盡的,但生活中的風風雨雨遲早會幫助我們判斷出,誰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貴族。

牛虻給瓊瑪的遺書沒有簽名,只寫着一首曾經和瓊瑪一起念過的小詩:“不論我活闐或是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記本的扉頁上,這道小詩隨着我的心靈一起成長,我很慶幸讀到《牛虻》這本書,對於我,它遠不只是一冊英雄主義的課本,它還使我認識到:“生命的痛苦本身並不可怕,因為這個世界上並沒有生命無法超脱的痛苦,無論是在風中,在雨裏,做一隻快樂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熱……”

讀《牛虻》有感4

讀完了《牛虻》這本書,似乎看見小説的主人公這微笑中倒下。

《牛虻》講述了主人公亞瑟從加入意大利黨到走上成熟的革命道路以致最後犧牲的經過,這是一部以意大利民族解放運動為背景的著名小説。

小説中有兩個情節深深打動了我:一是牛虻犧牲,二是牛虻在外流浪的經歷。其中一段牛虻和他的戰友瓊瑪的對話,牛虻告訴她自己在最初五年受到的殘酷打擊。他在小店裏當夥計被印度水手打成瘸子;他扮成駝背,做馬戲團的小丑,遭觀眾的睡罵;他做礦工的下人,忍受礦工的無息打罵。他經歷的苦難,令身邊的瓊瑪不忍聽下去,禁不住問:你為什麼不自殺呢?”

是啊,自殺可以逃離這水深水熱的也切,但是牛虻,他選擇了的道路是頑強地生存。記得不就看過一則新聞:一位高中生因受不了父母離異和學業的雙重壓力而走上絕路。高中生也有十七八歲吧,牛虻牛虻離家開始流浪也不過十九歲。但他們選擇了的卻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挫折面前,站起來的是強者,倒下的是懦夫。

古往今來,多少名人成才的道路都是不一樣的一帆風順的。貝多芬在雙耳失聰的打擊下成為世界著名的音樂家,奧斯特洛夫斯也是在全身癱瘓的情況下完成了驚世之作《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我們要想在今後激烈的社會競爭上獲得成功,又怎能不經歷風雨呢?只要我們像牛虻那樣挑戰命運。自強不息的精神,總會有迎來彩虹的一天!

讀《牛虻》有感5

牛虻死了,在敵人的刀槍下我們這位不同尋常的朋友永遠的離我們遠去了。它被意大利的軍事法庭給謀害了……不!是蒙太尼裏,是蒙太尼裏大人,是人們敬愛的以慈悲為懷的`蒙泰太尼裏大主教,是牛虻深深愛着的親生父親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們偉大的革命先驅者永遠的安睡於他為之奮鬥過的土地。“哈哈……”這一切的一切是多麼可笑,多麼富於滑稽色彩呀!"面對牛虻的亡靈,我鄙夷的一笑,從牙縫中擠出這句話。

難道不是嗎?牛虻呀,你真是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平時你對着那些不作為污朽的軍官,那些帶着羊皮的傳教士,肆意的辱罵,嘲笑,戲諷,氣得他們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時,由於你意念的一個差池,你不得不靜靜的躺在那,讓他們對你指手劃腳,狂妄大笑。要在平時,他們是絕對不敢這樣當着你的面咒罵你的,你那比劍還要鋒利的舌頭每次都會駁得他們啞口無言;每次都會削掉他們身上的一層皮,每一次無不增加了他們對你的恐懼!但是現在,我説什麼也沒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淚,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會再回來了!這是因為什麼?愛!是這個看似簡單卻複雜難解的字!是一個交織着無數故事,包容千萬句話的一個微妙的字體!

五年的人間地獄般的生活,五年的丟失靈魂倘若行屍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嚴拋棄的生活,被毒打近乎於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門關。被雜耍班吞噬了心靈上的正常人可以擁有的一切,在這五年,他的生活狀況令我一個局外人都不禁顫慄,更何況他本人?但是這一切都沒折斷他對蒙泰尼裏的愛。

雖然蒙泰尼裏欺騙過他,雖然他不得面對殘酷的現實獨自體驗,……但它仍是“忠貞不渝”地愛她的父親,像青年意大利黨的誓言:“為了上帝和人民,忠貞不渝”。

就是這些,在他騎馬逃走的那一瞬,為了保全父親的性命,他的手軟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卻是死亡。

就是這些,使他兩次失去了瓊瑪,使他不得不離去。她失去了做瓊瑪丈夫的權利,他甚至就只吻過深深愛着她的手一次。這種痛苦,是多麼折磨人呀,這不是人們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偉大的,牛虻這個名字,會讓我銘記於心的,他的死很慘但並沒減少他的英雄氣概,面對一個個稚嫩的不得不服從於軍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樣從容,“來吧,孩子們,把槍往左些,抬高點,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們的統領來打我,勇敢些吧!”瞧,這就是人民的戰士,這就是英雄本色!雖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揮才能,幹練的作戰手法,犀利不饒人的文章,都讓人無法忘記的,他的精神永遠籠罩於我們的那片天空。

雖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壓迫,只要需要英雄來為國戰鬥,這片土地上就會有下一個英雄站起來,前人倒下來了,那麼後人就會接替他,英雄的精神會永存的!

自由的光環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們去不斷維持,我願做自由的使者,傳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們偉大的革命者,不會白白犧牲的,未來在我們手中定會充滿希望!

讀《牛虻》有感6

今年暑假,我把兩篇大考前沒看完的小説—《牛虻》、《百年孤獨》給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這本書的是我書架上的一本書—《逸間趣事由來》……

那天,我覺得沒事就在書架上尋起書來了,我突然發現一本書,書名為《逸間趣事由來》我看了一下,發現目錄中寫了《牛虻》這本書的書名由來,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這本書。

書中寫道:古希臘著名的哲學家蘇格拉底,於公元前399年被法庭處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學腐蝕青年。臨刑時,他説:“只要我活着,我就堅決不放棄哲學研究。真正有意義的行動是不應該考慮生命的危險的,我被神遣到這個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隻牛虻,職責就是刺激馬趕快前進。”

這番話地震撼了後世愛爾蘭女作家伏爾契的心靈,她為蘇格拉底忠於信仰,寧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動,當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説初稿之後,把自已小説中的主人公取名為牛虻,又用這名字作小説的書名。讀了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這本書原來是這樣來的。蘇格拉底真的是太偉大了。書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愛、尊敬的神父欺騙了他,神父本來是牛虻的父親,但卻一直不説是牛虻的父親,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靈受到了沉重的打擊,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為神父欺騙了他。他不願在這塊傷心地。於是他決定離走他鄉,來到了另一個陌生的地方,一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地方。在那,他為了生活,在酒店做過工,在酒店裏他和客人產生衝突,被人打斷了手指,在馬路上要過飯;才20歲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們打,他的腳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樣靈活了,走起路來常常時不時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聞不語,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會勝利的。

他的那種自強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奮筆寫了許多文章,一發表他的文章就紅了起來,總統、將軍、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歡,在讀者的歡呼中,使他成了文學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我要學習這種在許多人看不起你時,而你卻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偉大的牛虻精神。記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宮學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學二胡,沒有一絲二胡基礎的我,卻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爺爺,讓我到二胡基礎班學習二胡。剛開始,班裏的人有些也學過一學期,甚至二個學期,他們憑自已已學過的基礎常來欺壓我們這羣剛開始接觸二胡的學員們。但我卻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這句千古不變的哲理,當我想起《牛虻》這本書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決定不理他們對我們説的一言一語;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讓我的實力來證明我能行吧!

不錯!經過我一學期的努力,我也擁有了屬於自已的良好基礎。使那些學員們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們!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鳥先飛了嗎?每個聰明人都有自已的缺點,但他們也都在別人已經認為自已很好的情況下,改正自已的缺點,這才是聰明人啊!

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職責就是刺激馬兒快快前進。

讀《牛虻》有感7

今天,我從圖書館中借到了一本書,名字叫做《牛虻》,講述的是一個人名叫亞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團的團員,因為一次回到家中探親時,被警方逮捕,後來他被釋放了,人們卻認為他已經背叛了,於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換姓,叫做牛虻,後來的一支探險團發現了他,並將他帶回到了他的祖國,於是,重新回到了祖國的他,開始了新的革命事業,好幾次,他都遇到了危險,並被逼上了絕路,但他想盡辦法運用自己的智慧,好幾次脱離了危險,但最後,他因為一次不慎,被逮捕並被槍決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過人的智慧,還有他那能言善辯略帶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們是這樣評價他的:“他張口就是笑話,就像一團火一樣。”這充分地體現了牛虻的樂觀主義精神,即使是在險境中,他也不失幽默。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隨機應變[注:機:時機,形勢。隨着情況的變化靈活機動地應付。]的膽識和過人的勇氣,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個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當兵的舊衣裝到處遊蕩,裝扮成在執行任務時受傷的騎兵,試圖尋找他的夥伴。他竟讓斯賓諾拉(當時的紅衣主教)的搜查隊答應讓他搭乘便車,並且在一輛馬車上坐了一天。他對紅衣主教的搜查隊講了許多驚心動魄的故事,説他怎麼被叛亂分子俘虜,又是怎樣被拖進了山中的匪巢,並説自己受盡了折磨。他們把通緝告示拿給他看,於是他就編了一通瞎話,大談他們稱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們都睡着以後,他往他們的火藥上澆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裏裝滿了給養和……看完這一個片段,我頓時對牛虻產生了一種好奇,他並沒有那種視死如歸的精神,而是矇騙搜查隊,讓他搭了便車,搭就搭了,還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時還不忘了搞點破壞,破壞就破壞了,走時再順手牽羊拿點東西,這讓我充分地認識到了牛虻:他沒有多麼大的勇氣,但是他有隨機應變的精神,能夠臨危不懼,而且膽識過人,雖然喜歡耍點小聰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對革命事業一絲不苟,忠心不二。從牛虻的故事中,我領悟了一個精神:我們要學會隨機應變,要有臨危不懼的勇敢,還要有淵博的知識,而淵博的知識,就是要靠自己平時的日積月累。

讀《牛虻》有感8

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後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後他死了。

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麼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後,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麼堅強,那麼燦爛。蒙泰尼裏看着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他註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後悔,他註定被自己逼瘋,最後,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於,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着。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着,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不過是一尊用榔頭就可以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餘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裏沒有這樣做,他哭了,哭得很傷心,可是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為人們做什麼,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裏,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裏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裏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而當蒙泰尼裏終於醒悟,而真的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裏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説什麼,他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己的信仰嗎?他會後悔,一定會。他會明白,並把上帝砸成碎片,他會把上帝從心裏扔掉,他真心愛的,是自己的兒子。可是這一切已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地獄是無底深的,他永遠也找不到自己心愛的兒子了……再次懺悔嗎?於是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