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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牛虻》的讀後感範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63W

《牛虻》(TheGadfly)是愛爾蘭女作家艾捷爾·麗蓮·伏尼契創作的長篇小説,該書描寫了意大利革命黨人牛虻的一生。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了“關於《牛虻》的讀後感範文”,希望能幫助到您。

關於《牛虻》的讀後感範文

關於《牛虻》的讀後感(1)

每個人生命裏都可能有這樣一本書,它令我們一讀再讀。而每一次閲讀,都會有新的感受。而這些內心感受卻未必可以訴諸文字,因為每次試圖這樣做時,內心都百轉千回。那麼,讓我以這首小詩開篇吧!

無論我活着,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隻,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給瓊瑪的絕筆信沒有署名,只有他們兒時一塊學過的這首小詩。

這首小詩如此輕鬆愉快,與小説悲劇性的結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瑟給自己取外號為牛虻,就是欣賞牛虻每天快樂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隻牛虻,哪怕是一隻快樂的大馬蜂,所以,以這首小詩開篇。

亞瑟有了牛虻的堅韌和樂觀,卻始終無法快活。

亞瑟是一個聰慧、敏感、善良、純潔的青年,他自幼嬌生慣養,品德白玉無暇,他見不得醜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騙。所以,當他猛然間發現他是蒙泰尼裏的私生子的真相後,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擊,重創之下,他決定用假死來獲得新生。而所謂的“新生”又是什麼呢?是他墮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亞瑟初到美洲時,為了餬口他先後做過搬運工、雜役以及在賭場裏充當僕人,在一次奉命驅逐一名輸紅了眼的醉鬼賭徒時,被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條撥火棍打得渾身上下除了脖子沒被折斷外,幾乎所有的骨頭都斷了。在被潦草地胡亂拼接上後,落下了終身的殘疾。“瘸腿”、“殘手”和時時發作的疾病讓那麼驕傲的亞瑟很難再找到工作,為了餬口亞瑟一度淪為了馬戲班子裏一名出盡洋相被人嘲笑戲弄的小丑。整整兩年的時間,他被濃墨重彩地描畫裝扮成一個駝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觀眾的嘲笑。在這樣的自我作踐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經徹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和勇氣,而他仍然選擇活下去。亞瑟嚐盡了世間百味,同時也改變了對很多問題的看法。他後來從馬戲班子裏逃了出來,加入了杜普雷探險隊。在五年的探險過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以及羅尼等人的友誼。他終於活了過來,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過來。與他的生命一起復蘇的還有他做人的勇氣。回到歐洲後,他成為一名雜誌的特約記者,他用犀利的筆對天主教的偽善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鋭捕捉到政治上風雲變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燒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嚴的肯定,在與教會的較量過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槍一樣直插敵人的心臟。另一方面,他從始至終都深愛着蒙泰尼裏,他對蒙泰尼裏的愛是如此深刻,以至於恨也成為表達眷戀的一種方式,他在報紙上毫不留情地嘲笑這位主教大人,同時,他又以匿名讀者的身份為他所崇拜的紅衣主教進行捍衞。很明顯,這是他身體裏的兩個“我”矛盾衝突的結果吧?而那一次,他為了營救戰友,明知兇險卻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鬼魂”,於是他被逮捕了。在獄中,亞瑟不願意再妥協,執拗地要蒙泰尼裏在兒子和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蒙泰尼裏選擇了上帝。牛虻被處決了,蒙泰尼裏痛失愛子,悔恨交加,最終精神錯亂而死。

十九歲的亞瑟對於蒙泰尼裏的愛勝過了一切,而蒙泰尼裏的欺騙毀掉了他對於上帝的信仰。他尋求新生,想活在沒有欺騙的世間。而此後他所遭遇的一切,讓他不得不依靠謊言度日。他的痛苦來源於強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間地獄又毀滅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齒的恨後面都是刻骨銘心的愛啊,為了愛,亞瑟又一次選擇了慷慨赴死。蒙泰尼裏呢,他用對上帝的信仰來拯救自己的靈魂,在第一次失去亞瑟後,他陷入了痛苦和絕望之中,那之後的十三年,他用對芸芸眾生的大愛來麻痺自己,支撐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後一次,他在亞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擇,他為了所謂芸芸眾生的平安和幸福,犧牲了自己的愛子,飽嘗上帝痛失愛子之悲慟。他後悔了,他在淹沒自己的巨大悲慟中體會到聖父之悲。進一步,他認識到上帝犧牲愛子之悲痛的虛偽,因為基督耶穌可以復活,而自己的亞瑟卻活生生地被自己獻給上帝以邀寵,獻給基督徒作為祭禮。蒙泰尼裏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悲痛,亞瑟死後不久他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死。

十幾年前的一個下午,有個女孩子捧了這本書,讀着讀着不由得淚落如雨、失聲痛哭……那個下午,淚水為她的心靈做了洗禮,她彷彿新生,她下定決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將來不管遇到怎樣的厄運,哪怕像泥土一樣被踐踏,也要頑強地活下去。或許,這樣的意志就源於牛虻身上的堅韌和不妥協的精神吧?

一個人的愛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綿長。至親至愛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最能置人於死地的。雖非己願而事實是蒙泰尼裏親手鑄就了亞瑟的悲劇。亞瑟不肯妥協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劇命運的原因。他把這個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對待別人的錯誤不懂得寬容,除了尖刻的嘲諷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對待自己也並不仁慈,於是,他沒有給自己留活路。他過於自尊,哪怕在他最摯愛的蒙泰尼裏和瓊瑪面前,他也表現得那麼驕傲那麼目中無人。他對自己的痛苦難以忘懷,對於別人的痛苦也缺乏設身處地的深刻體會。因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應當去仇視人羣嗎?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該被愚弄嗎?為了保護自己就該像個刺蝟一樣對待朋友嗎?即使生命只是個臭皮囊,難道僅僅因為厭惡了人間的醜陋就對它不懂得愛惜了嗎?畢竟,還有那麼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時刻。

我認為一個飽經苦難的人,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擁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贊同亞瑟像一個戰士、鬥士那樣悲壯地死去,哪怕它的意義在於揭露宗教的虛偽,為了跟上帝爭寵,為了喚醒中宗教毒害頗深的蒙泰尼裏。我希望他像一隻快樂的牛虻,永遠地活着。

一本好書,展示的是另一個世界、另一種人生。它把讀者的愛恨悲歡的和書中人物的愛恨悲歡進行溝通交流,讓我們的心靈因為共鳴而得到滋養,變得更加豐盈。從這種意義上來説,《牛虻》當之無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關於《牛虻》的讀後感(2)

昨天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接着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於看一個故事來説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僕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淨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脱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天”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情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後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麼了,或者説,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後,我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從來不知道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説什麼,關於信仰,關於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説的,有些故事進行到後來,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後感”寫得很沒樣子,沒有中心,也沒説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老師。不過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後的今天,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知道看書為了什麼。

關於《牛虻》的讀後感(3)

《牛虻》,今天回家看到家裏的書架,就想安利一本我特別喜歡的書。我並不是把他當做一本純粹的革命書籍來看,我覺得它更多的是反映理想與現實的殘忍,一種信仰的破滅卻是成全了另一種信仰的犧牲。對亞瑟來説,拒絕神父的拯救,不僅僅是為了革命而犧牲,更有一種孩子式的賭氣,Padre為了泥塑的神而拋棄了自己,自己則不屑於他的施捨。死亡是對Padre的無聲抗議,也是對革命的虔誠,所以對亞瑟而言就只有這一條路才配得上他的驕傲。

這本書説的是亞瑟有一位敬愛的神父蒙泰尼裏,亞瑟稱他為Padre(神父的意思,也可指父親)。亞瑟參加了青年意大利黨,參與了革命,在一次對神父的懺悔中暴露了他們的行動,從而導致了戰友被捕入獄,同時亞瑟又發現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亞瑟感到了背叛,於是偽裝自殺,流亡到南美洲。13年後他再回到意大利,卻又被捕。在監獄中他與神父相認,但神父在上帝和亞瑟之間選擇了上帝,絕望的亞瑟選擇了就義。

亞瑟和神父相認的那段我看了很多遍,我還記得當時是一個晚上,我看到這段的時候,雞皮疙瘩都起來了。我能感受到神父的糾結,亞瑟從希望到失望。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信仰的權利,只是感到很可惜。尤其是最後神父在亞瑟死後也發了瘋,當時的我總是想,如果神父當時肯退一步,之後這些悲劇就不會發生。但如果真是這樣,這本書也失去了攝人心魄的力量。悲劇才會讓人記憶深刻,讓人反思,唏噓之餘讓人感慨。

“Padre,您難道從不明白我真的沒被淹死嗎?”“Padre,您的上帝是個騙子。”——亞瑟

“你們已經殺死了他!你們已經殺死了他!我卻受着煎熬,因為我不願讓你們死去。”——蒙泰尼裏

雖然蒙泰尼裏是軟弱的`,不肯完全拋棄他的宗教,但他卻是願意幫助亞瑟越獄的。而亞瑟在得知Padre的選擇後拒絕了越獄。在這件事裏,我覺得不完全是神父的錯。至少他願意去違背自己的神去幫助亞瑟,這時親情是佔了上風的,而亞瑟則顯得有些固執。與其説亞瑟是為了革命而犧牲,不如説亞瑟其實是為了自己的堅持與固執而選擇犧牲。沒了Padre的支持,他該是心如死灰的吧,在南美的13年也該是度日如年。所有悲劇都是性格的悲劇,性格決定了你的選擇。這不是一個悲劇,而只是一個讓人遺憾的故事。明明相愛的兩個人,卻陰差陽錯地一次次地錯過。亞瑟並不是一個合格的革命者,因為他在感情上欠缺隱忍,但這也體現了他的真性情。

還有,我很喜歡慶學先先生翻譯的這版,文字讀起來很流暢,有畫面感,抒情卻不矯情,這也是我讀了不止一遍的原因。

關於《牛虻》的讀後感(4)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曾經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願活着。就是在妓院裏洗碗刷碟,在農場裏牽馬拉鐙,在雜耍班裏扮演小丑度日,在鬥牛場裏幹髒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着。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對比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説過:“生命並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並不是在發現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己。所以,別急於發現你是誰,而該急於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於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愛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愛情的滋潤,那麼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愛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愛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愛情。雖然,愛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願意捨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己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己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愛情,視死如歸。他説: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不過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愛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意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愛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説:“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

關於《牛虻》的讀後感(5)

“你還能指望有什麼別的説法呢,夫人?‘心臟動脈瘤突然破裂’,這樣的措辭是再恰當也沒有的了”,用西薩爾的一句話,作者伏尼契結束了《牛虻》,可這戛然而止卻令我沉思良久,感觸頗深。

這部傳世百年的革命經典自始至終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鬥爭和不畏犧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騙而受到同黨人的冤枉、知曉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裏主教的私生子後,一氣之下從意大利遠走南美洲,過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輾轉回國後,他帶頭反對神學,在一次執行青年黨任務時被捕,在教主蒙泰尼裏的同意之下被槍斃,英勇犧牲。

處於和平年代重讀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義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熱血沸騰。

養尊處優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獄,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給甘蔗種植園裏的黑奴搬過東西,他在採銀礦當過工,他給人補過鍋、打掃過豬圈,他在粗俗雜耍班子中受人折磨……

從一個養尊處優的富家少爺,墮落為腿瘸手殘的流浪者,牛虻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沒有放棄過,沒有屈服過。正如他所説的:“我從死亡那裏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疾病發作時,任憑疼痛踐踏他的身體;直面欺騙自己的父親,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執行任務的最終結果是死亡,卻勇往直前;在監獄中疼痛發作,還撐着用銼刀磨斷四根結實的鐵欄杆,為求生努力着……

牛虻是一個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勢力和神權至上的社會壓迫而奮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

在奧地利的摧殘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踐踏,有進步意識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黨,開始反抗這個黑暗腐朽的社會。牛虻身為黨內的一員,展現出了革命者應有的堅強意志和不屈不撓的精神。他帶領黨內同志祕密運輸物資;公開寫文章批判教會,毫不留情;生死攸關他掩護同志,卻置自己於危險之中……

海明威説,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

牛虻死了,他的肉體隕滅了,但那個軀殼曾經承載過的靈魂卻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夠謹記他的使命。

還記得牛虻死前給幼時摯友瓊瑪的最後一封信中的小詩:

不管我活着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懼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