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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牛虻》的讀後感範文(通用10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1.76W

當仔細品讀一部作品後,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東西,何不寫一篇讀後感記錄下呢?那麼我們如何去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牛虻》的讀後感範文(通用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牛虻》的讀後感範文(通用10篇)

《牛虻》的讀後感1

《牛虻》以主人公牛虻(亞瑟·勃爾頓)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緻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鍊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在革命鬥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裏的意大利小夥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緻,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鍊之後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裏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現在眼前,他便鬥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裏這樣寫道:“我將懷着輕鬆的心情走到院子裏去,好像一個小學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於職守的證明。”

與牛虻關係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裏(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裏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從此,牛虻開始恨蒙太尼裏,“上帝是—一隻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直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説道。

用牛虻自己的話説,他從死亡那裏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

《牛虻》的讀後感2

許多人看過《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無不被主人公保爾那種堅強的毅力所折服,但你們知道嗎,保爾之所以有那麼堅強的毅力是因為他從另外一個人身上吸取了精神骨髓,那個人名叫牛虻,牛虻是《牛虻》書中的主人公。

我一捧到這本書心裏就有一種説不出的驚喜,我早就聽説過這本書,就是沒能親自讀一讀了。我迫切翻開第一頁,立刻便被吸取住了,我連大氣也不敢喘,整個心思都沉浸在書中了,有種不可抗拒的力量把我拖了進去,整個世界都暫停了。

這本書中沒有用什麼華麗的語言,沒有講曲折離奇的故事,沒有讚頌美好神奇的事物。講述的是一個人不幸的遭遇,被最愛戀的人重重地打了一巴掌,也打碎了他的心,被最崇拜的偶像所欺騙,使他孤助無援,親人的無情使他無法生存下去,於是他用死來代表另一種生,即假裝死去,然後逃去其他國家過新生活。他把一切想的太簡單了,新的生活使他更加痛苦,陷入絕境之中,地獄般的生活給他致命的打擊,他不斷尋求新的生路,不斷嘗試各種角色,但仍不能改變現狀,後天的殘疾常常折磨他,心靈的創傷,今天不知道明天會怎樣的日子恐嚇着他。他沒有後退,沒有被嚇倒,他懷着自己的信念,頑強地同命運作鬥爭,所有的人在瞭解他後而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以命相隨,他成了一個有極大魔力的人。不瞭解的人認為他是個鬼,憎恨他的人把他當成魔,在生活中的磨練使他成為一個十分會偽裝自己的人,用出人意料的方式去打擊敵人。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他領導的隊伍,正當神聖的武裝起義快要爆發時,他被抓了,不是他偽裝失敗,而是他自願的。進獄後,又過着地獄毒蛇式的日子,多次可以逃脱,但他中途又停下來,他相信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的重生可以喚醒每一個沉睡的靈魂,於是慷慨就義了,所有的士兵都感到這使得自己的靈魂不安,他的確成了現實中的耶穌。

讀完這本書,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下來,我彷彿剛剛要被窒息而死,卻又獲得了重生,我才知道:人的精神力量可以達到這種地步,一個人的信念可以如此不動搖,牛虻也在我身上獲得了重生,我願做一隻牛虻。

《牛虻》的讀後感3

説起《牛虻》,多數人對它的印象就是:這是一本影響了一代中國人的小説。我們的父輩甚至爺輩們對它愛不釋手,提到它時感慨萬千。我們則一臉的不解,然後好奇的拿起來讀。至少我是這樣的。

當我在讀完以後沒有像父母他們那樣的感慨。原因什麼的很明顯:今時不同往日,一部描寫革命烈士的傳奇小説與在和平環境下成長的我這樣一代的年輕人沒有太大的共鳴。這部小説可以影響一代中國人,但它畢竟不是公認的名著。畢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蹟激勵才寫的這部小説。可能是因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點是在與革命毫不相關的,以保守和陳舊聞名的英國。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時它是那麼的默默無名。不過,在半個世紀後翻譯成中文卻廣受當時的青年(也就是我們的父母或他們的上一輩人)的喜愛。無他,就因這部革命傳奇獲得了當時廣大革命青年的共鳴,人們樂於去閲讀那些臨危不懼、寧死不屈、為人民而戰鬥的英雄形象。

似乎説了很多題外話,現在來講一講具體的讀後感。首先我感覺《牛虻》雖然不是什麼名著的,但是卻可以像金庸的武俠小説那樣從很多角度閲讀它。想看傳奇的人可以把它當一部革命傳奇來看,想看言情的可以當它言情小説看(不過這愛情的結局有些悲慘),想看懸疑的甚至也可以當它懸疑小説來看。用輕小説的觀點來講,就是它集合了各種元素於一身的多元小説。當然不管你怎麼看,他的故事始終只有一個,他的人物形象永遠也是那幾個。主人公亞瑟給人的感覺是熱血過了頭結果犯了錯誤(不能全怪他),經過一番的磨練後成為了一位老練的,冷酷的革命者並有所成就,最後因為意外被捕就義。他是我們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着不管自己的外在怎麼改變,對祖國獨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沒有動搖。他在親情與革命中選擇了後者,捨生取義。也符合中國傳統的忠孝難兩全的思想。可以説,關於亞瑟這一形象的創作還是挺成功的,當然似乎有些絕對化、簡單化、甚至模式化,給人感覺有些生硬。我覺得應該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種情感與各種思想之間的矛盾心理與行為會更好。

《牛虻》的讀後感4

不管我活着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後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後他死了。

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麼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後,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麼堅強,那麼燦爛。

蒙泰尼裏看着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他註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後悔,他註定被自己逼瘋,最後,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於,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着。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着,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不過是一尊用榔頭就可以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餘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裏沒有這樣做,他哭了,哭得很傷心,可是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為人們做什麼,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裏,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裏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裏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而當蒙泰尼裏終於醒悟,而真的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裏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説什麼,他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己的信仰嗎?他會後悔,一定會。他會明白,並把上帝砸成碎片,他會把上帝從心裏扔掉,他真心愛的,是自己的兒子。可是這一切已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地獄是無底深的,他永遠也找不到自己心愛的兒子了……

再次懺悔嗎?

於是無補……

《牛虻》的讀後感5

説起讀後感,讓我記憶猶新的還有《牛虻》這本書。它是我在初二上學期讀到的。

記得那時,我正讀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名著。然而主人公保爾在全身病痛的情況下,回答別人的卻是:“你可以讀《牛虻》這本書”就這樣,這本書勾起了我無法抑制的好奇心。最後,我終於如願以償地讀到了《牛虻》,被它那引人入勝的情節深深地吸引住了……

主人公亞瑟甚是讓我欽佩。十八歲的亞瑟自小缺乏父母的關愛,與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徹底顛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共產黨人的一個敗類,所誣衊,又因神父的調職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處遊蕩,磨鍊自己頑強不屈的意志,滿身的.傷疾成為了他經歷的見證,唯獨他那雙眼睛所綻放出的光芒,在他隕落時都不曾暗淡!

亞瑟,他身上頑強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靜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氣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歲的他,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經歷了非人般的困難,但他都一個一個克服了,他改名為“裏瓦雷士”成為了一名諷刺現實的小説家——牛虻。左臂扭曲,傷痛都沒使他放棄倒下,反而愈戰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現在的我,我紅了臉,自愧不如。主人公亞瑟經歷那些挫折,都沒使他放棄。而我,一個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棄的想法,我為何不學學他那遇事沉着冷靜的態度呢?為何不學學他那頑強不屈的精神呢?自己為何會考試失利,那還不是和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有直接關係嗎?一定奧改掉這臭毛病!

這又讓我想起那句“無論我活着,還是死了,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

《牛虻》的讀後感6

很久很久都沒有正因虛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個人而流淚了,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並不是一個冷血無情的人,只是悶騷之至、敗絮其外的模樣欺騙世人,嘴脣薄約等於冷血這種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媽説她年輕的時候看過《牛虻》,我很想問她她當時有沒有像我如此--被一種令人震驚的委屈、羞愧與痛心佔滿了心房,以至於無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於什麼我所不知道的內心隱藏着的東西的指使--但是她説已大都記不清了,於是我只好抿了抿嘴脣把那句話在脣齒間來回兜轉了幾個圈最後有些不甘地嚥下了肚子,聽着它在我的腸道里發出響亮的震撼我的靈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終是轉移了話題,將目光投向道路旁陰暗的模糊不清的樹影。

我似乎看得見一個瘸着腿但身着正裝,面上有一條醒目的長長的疤痕的年輕人,他的五官稱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齊卻顯得不那麼如人想象的逗人愛,他踩着隨意的散漫的步伐,臉上是毫不掩飾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脣口之間總能溢出窺探到人內心深處的罪惡與懺悔的辛辣諷刺,儘管總是真理,但是人們常常不願提起這種令自己羞恥的舊賬,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費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亞瑟·伯頓。也許在他生命的最後,那個充滿淚水與苦難的"以前"二字能夠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總是矛盾着的,我不願意刪去那個詞,正因太多的苦難甚至能夠改變一個人的靈魂,我的心中吶喊着:"他已經不再是那個亞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關照一下自己已經軟下來的心肝脾肺腎,我明知那個孩子--哦,請允許我稱呼他為孩子--即使在身體和心靈上傷痕累累、疲憊不堪,改變了太多,卻從未改變他對他的神父和瓊瑪的愛,即使是愛與恨糾結的纏繞,即使是深深壓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覺得靈魂不堪重負的咆哮與淚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罵、被迫把自己的生命與尊嚴踩在腳底的滑稽,我彷彿恍惚中覺得,他在把他之後的人生當做一個使命來做,彷彿在演戲一般,什麼不應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詞被他無聲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進他滿是腐爛發炎傷口的心臟。

一個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養良好乾淨整潔的人,去了南美,在亂世中體驗了真正的地獄,當奴隸,被鞭打的勞工,然後去耍戲班子應徵成為一個駝背,或者説怪物、小丑,用畸形與可笑的身體去博得那些大眾們的笑聲--我不明白這有什麼好笑的,但是他説:"人們就喜愛看這個。"他苦澀得嘴脣發抖。興許是苦難生活中碰見更加艱難的人時的自豪感與微小的滿足感,普通大眾們心中所擁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時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種年代,於是利用機會來發泄來嘲笑,這也許不是他們的錯,而是病態的社會的一種趨勢,人們被扭曲的靈魂所發生的價值觀的錯亂顛倒。

瓊瑪問他:"你為什麼不抹脖子自殺呢?"

他驚奇地望着她。"我沒有想到你會問我這個,"他説,"我的工作怎樣辦?誰幫我做呢?"

受盡了命運的折磨,被最信賴的人欺騙,並且在臨死之前仍然沒有得到他所苦苦掙扎着向殘酷的生活討要、哀求的愛,他所愛的,永遠愛的,他曾是那麼恨他,曾寫文章尖鋭地嘲笑他,但是最終正因他放下槍,只為了他顫抖得如此瘋狂,最愛的,最恨的,但仍是最愛的--父親,他這副軀殼的父親,他的靈魂的父親,他所敬愛的神父,永遠的。

那個紅衣主教最終選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許是生活的苦難讓他明白了宗教於他沒有任何好處,他所領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觀看着人間的所有醜惡、悲苦與卑微,仁慈而冷血,博愛而殘酷。他體會到的是宗教是人們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讓毫無目的的生活變得有那麼一點渺茫的能夠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許存在,但是他不必須叫做上帝,佛祖,真主安拉,不管怎樣説,他並沒有真正的解決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難。

我是一個喜愛HAPPY 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着微微的渴求,興許那個可憐的列瓦雷士能夠最終逃出來,在我看來,沒有什麼比活着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終死了,太過於貼合情理的,看多了戲劇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無與倫比的辛酸。

但是我卻在流完了眼淚後恍惚覺得,他最後解脱了。從自尊被踐踏的苦難的回憶中,從愛恨交織感情從未得到應有的迴應中,從一次又一次的冒險心驚膽戰中,從痛苦不堪勒緊的皮帶與手銬中,從永不停息的令他沒有力氣站立的病的折磨中,從太過沉重的緊迫的職責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愛呢?他犯了很多錯誤,但是常常堅持真理成為了他的動力,彷彿他僅為這個而存在。

亞瑟為了青年團,為了上帝,為了瓊瑪,為了親愛的神父,為了光明的未來而存在,而列瓦雷士僅僅為了*,為了他所堅持的事業而存在,我幾乎能夠看見亞瑟的靈魂只有最強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動殘留在那不被侵蝕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為了絕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後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許對於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無懼。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強烈的委屈與不值。

他興許是個英雄,興許不是。

我想到的卻不僅僅僅是這個。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麼的整潔光鮮,出沒於大型商場的衣着規矩甚至靚麗的紅光滿面的男生與女生,穿着潔白的襯衫的白領坐在空調房裏忙碌,香噴噴的嬰兒滿足地在喝完母乳後響亮的咂嘴,都不能證明整個世界的和諧。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骯髒而臭氣熏天的,孩童們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腫而顯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絲*成的水窪,那麼的渾濁;搶劫、偷竊、殺人在白天都能夠肆無忌憚地發生,受害者只能無助地捂住臉龐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沒有户口而拿不到社會每個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憐惜的紙鈔,沒有學習的機會,沒有工作,一輩子也出不了骯髒的巷口;七八歲的上十歲的女孩便能夠去接客,只為了一天中唯一一頓飯的餐費;母親沒有奶汁餵飽啼哭的嬰孩,母子一同喪命的事故幾乎是習以為常的小事;生命變得卑微輕賤,橫屍在街頭巷尾,四五天後發臭了才會有人拖進附近的垃圾堆裏,興許一把火焚燒掉。

這便是角落,有時候角落比正經的街道的佔地面積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餚時,有些人正因飢餓而死亡;有些人生來便能夠享受父母的關愛、社會的保護,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夠死在一張真正的牀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腳地花銷着一切,有些人一輩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學識淵博、精心鑽研,有些人大字不識一個、舉止粗野…

既然生來便沒有享受過什麼真正的快樂與滿足,為什麼這些苦難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嬰孩的靈魂要被上帝所指派於世上,也許正如聖經中所説每個人都是罪人,那為什麼贖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顯?從來沒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碼的差不多的起點,只有同樣純淨的懵懂的靈魂是一樣的。

我甚至能夠窺視見那些不甘的冤屈的靈魂在吶喊與哭泣,大聲訴説。

我是害怕神靈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彷彿探知到了什麼的存在而變得無所畏懼,我能夠確定在那一瞬--僅有短短的一瞬--我變得純潔而強大,變得洞悉一切,變得異常敏鋭,我卻沒有過多的時刻來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飛速播放的影片一般從我眼前滑過,我的記憶力卻只允許我抓住零星的點滴。那一瞬過後,除了我所積攢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麼也沒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過後的天空一般乾淨,我又恢復了那個怯懦的悶騷的麻木的自我,寒風讓我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我的頭皮發麻。

有那麼一瞬,我是堅信着不幸的靈魂沒有理由是不會去傷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會之間的麻木不仁、病態、嫉恨、貪婪所造成的,不僅僅僅是一個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潛默化的一種不成文的扭曲的規定,一代會在言行與社交中傳給下一代,無論有心或者無意,我們最終放任讓那些東西腐蝕我們的毛髮、皮肉、血脈與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為世界。

青春的少年總是抱有着過於完美的遐想與期望,這種感受能夠矇蔽很多人的雙眼,直到年少時光逝去,衰老將至節哀順變之時,放下那麼多美麗的夢,在生活中逐漸忘掉自己以前的諾言。

我們不願承認的罪惡,我們所渴望的幸福結局。

儘管所有偉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淚下的流傳長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結尾,但是沒有一個人在擦眼淚的時候願意去體會那些東西,他們只是感動着,用手絹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後歌頌着偉大,去做與這些宗旨完全違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認牛虻的偉大,但我自己永遠不好成為那樣的偉大。

我哭過了,然後繼續麻木不仁,繼續前行,繼續着,直到融入這個社會、這個世界,在時光的洪流中成為一份子,直到沒入茫茫人海。興許許多年後,我會對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媽媽以前也看過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罷了。"

我以前問過別人什麼不會變

他們告訴我性別不會變。不是的吧。在這個社會中,其實,什麼都會變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許變的會是我們而不是他們。

在這僅有的時刻裏,有一些東西不知會不會變,只是等着他們慢慢出現,僅此而已。

《牛虻》的讀後感7

看到這本書,我好似感覺與之相識已久。

首先,介紹下牛虻這種動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麼來的。牛虻,虻的俗稱,為中形到大形的種類,強壯而有軟毛,通常稱為牛虻。頭大,半球形,或略帶三角形。複眼很大,某些雄蟲接眼式或離眼式;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綠紅及其它金屬閃光;單眼有時消失。觸角有長、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節分明,端部3-8節癒合成角狀。口器適於刺螯及吸收。成蟲白天活動,以午時為活動高峯。善飛翔。池邊、水傍常見,飛行迅速。有時吸取花蜜,但最普通為好血性。雌蟲有強度螯刺能力、牛馬等厚皮動物亦易受其侵襲,因此,虻類為重要畜牧業害蟲。

牛虻一詞是源自希臘神話,本文中作者把主人公命名為牛虻,就是説明主人公是一個堅定的反教會的鬥士。本書主人公一開始叫希勒。他本是紅衣主教蒙泰里尼的私子,卻長在有錢人家裏,他開始還幻想着教會和民主的共存,只是他卻被一直相信並崇拜的紅衣主教蒙泰里尼所出賣而被抓進牢獄,最終他是信守着意大利青年黨沒有供出任何的消息。當他出來時,她女朋友瓊馬卻因他爆料而送了他一巴掌。他受到了雙重打擊,他最敬愛的教父出賣了他,他女朋友不信任他,他終於幻想破滅。民主和教會是不會共存的。

他演繹了一場假自殺讓所有人都認為他已經自殺身亡,但他卻是偷渡到南美。等主人公變身牛虻出來的時候已經過了13年。當初的希勒已經變身成一個諷刺大家,他經歷一切磨難,他由有神論者變成一名無神論者並與教會為敵人。只有承受了一番痛苦後才會涅槃成為一名成功的人。當他返回到意大利的時候,他已經不是以前的希勒,他被摧毀成一個受病痛折磨,跛腳殘廢的人同時也變成善於諷刺堅決反對教會武器煽動變動的牛虻了。命運總是愛和人開玩笑,他見到了以前的女朋友,並且成了波拉夫人。提到這,要説下波拉,他是意大利青年黨的負責人,和希勒一齊被抓,並且向教會提供消息。

在回到國家後,牛虻便加入了反教會的組織,並用自己辛辣的語言諷刺意大利教會。人總是會成長,雖然牛虻身體被病痛折磨,但是他已經成為一個堅定的無神論者,書本到最後在監獄裏見到紅衣主教,也就是牛虻的親父親,牛虻勸説父親放棄教會和他一起抨擊教會,可是在耶穌和兒子之間,蒙泰里尼還是選擇了耶穌。可是正因為這選擇,他在聖體節時説出了一番令信眾莫名其妙的話,可能是他良心發現,他心裏對兒子愧疚。到最後這位紅衣主教也死了而波拉夫人也知道了牛虻便是希勒,多悽美的結局。

書中值得我們學習的是,牛虻對事業的執着和堅定。我們不應該像前期的希勒那樣只有幻想。有時候覺得,我們都是在幻想,我們沒有遇到過那些挫折,也正是因為沒接觸到這樣那樣的挫折,我們才會熱衷於幻想。以前我一直覺得我不是個書呆子,但在活上我總髮現,我就是個書呆子,或者連書呆子都不算,就是個徹底的呆子。

總之,我們還年輕,還有機會去學習,去實踐,不要等了以後才來感歎我以前為什麼不嘗試做一些什麼。

《牛虻》的讀後感8

今天,我看了《牛虻》後,有很多感想。我們現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長大的。比起亞琵,我們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們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還在家長的愛護下快樂的成長。然而,亞琵不僅失去父親,而且還是去了母親。在她的養父的欺騙下,他決定離家出走。

我們現在的孩子,雖然活環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卻很平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長天天押這孩子做作業,而怕孩子偷懶,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讀”。

去到書店,只要看到什麼學習用品、學習軟件等等……都會拿出錢包把它買下,不管價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給。家長們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為這樣,我們孩子的成績都會慢慢的退下來。成績一旦退下來就還被家長打罵,這樣的日誌誰會好受?假如孩子們也像亞琵一樣,受夠了氣,就離家出走。那這個社會會成什麼樣呢?

誰然成績很重要,但是還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質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質,才會有更好的成績。有人活着為了錢,在他們看來錢是萬能的,是十足的好東西;有人活着為了權,因為在現在的社會,有權就會有錢,隨之什麼都來了。有人活着為了愛,為了愛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侶。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個人,活的有意義、有價值。為社會做出貢獻而不是味同嚼蠟的活着。這才是我們活的最快樂的是吧!

《牛虻》的讀後感9

愛爾蘭女作家埃莉伏尼契1897年出版小説《牛虻》。第一次看這本書是高中的時候,也是極少數選擇讀第二遍的書,因為在第一遍讀的時候震撼到一塌糊塗,以及一直覺得這本書給自己的影響很深,所以近期又決定再讀一遍。當然兩遍的感覺完全不一樣,再次跟着情節走一遍也讓第一次閲讀的感受逐漸浮現出來。

書中情節以牛虻的成長為主線,最開始年輕的亞瑟接觸到一些思想的啟示,卻被懺悔神父誘導説出後,遭到背叛被捕,這次背叛給了亞瑟人生一個重大的轉折點,並非僅僅是卡爾迪神父的出賣,還有自己身世,蒙泰里尼,以及最後的瓊瑪。從某種程度上來説,基本上就是被現實生存的世界所背叛和拋棄。亞瑟選擇欺騙眾人的方式離開家,去了南美。到達南美后亞瑟經歷了什麼,文中並沒有具體描述,只是以後期亞瑟身體和心靈上所受到的創傷一次次的回憶呈現,斷斷續續的拼湊,也讓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一個富家公子到達一個陌生卻並不友好的環境中為了生存而做出的種種改變;經歷了常人所不知的苦難和掙扎的亞瑟已經不再是曾經的亞瑟,成長為牛虻的他開始參與到自己的堅持之中,他變成旁人眼中奇怪而神祕的人。

他的不為別人所理解的毅力和堅持,他的諷刺和犀利,不過都是經歷之後對於這個世界的睥睨。書籍依然可以做多種解讀,牛虻對生父蒙泰里尼的恨那麼徹底,然而若不是心裏還有一絲愛,又怎麼會第二次被捕,他的舉動莫不可以看作是復仇,然而人性的複雜性又讓他沒有辦法活得那麼徹底。震撼於他頑強而不可知的毅力,也感慨於歲月所賦予人成長的複雜性。

牛虻第二次入獄後的種種表現是文章的高潮和亮點,也是讓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曾經或許也是被這部分所打動,才會對這本書念念不忘吧。

《牛虻》的讀後感10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後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後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説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基督教徒們來説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着濃濃的父愛。13年後,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説,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捨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後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後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着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説:“選擇就意味着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説的不也是這麼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麼的重要,它關係着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後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着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塗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後果,那今後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閒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雲捲雲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