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體裁作文 > 讀書筆記

牛虻讀書筆記6篇

欄目: 讀書筆記 / 發佈於: / 人氣:5.42K

《牛虻》是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寫的一部革命英雄主義著作。小説以其鮮明的人物形象,偉大的愛國精神和飽滿的革命熱情引起了很大反響。下面要為大家分享的就是《牛虻》的讀書筆記,希望你會喜歡!

牛虻讀書筆記6篇

《牛虻》的讀書筆記1

寒假期間我讀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講述了一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亞瑟,生長在豪門富家,從小養尊處優。他在大學裏參加了祕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後來經人告密,亞瑟和一些黨內同志被捕。當亞瑟出獄後,他的行為受到黨內同志鄙棄,恰在此時,又得知自己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裏的私生子。雙重打擊下,亞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條偽稱自盡,本人則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殘疾,傷愈後又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際極大的改變了亞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後他當年的戀人和父親面對他竟然認不出來。

精神的變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後,他因為舌頭非常厲害,而被人稱為“牛虻”,但他自己卻把這個綽號當作筆名在各大報紙上發表政治諷刺文章。

最後在一次偷運行動中,牛虻在蒙泰尼裏主教的同意下,被判處槍決。但在牛虻死後不久,蒙泰尼裏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經歷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種種磨難的打壓下仍能站起來同教會努力作不妥協鬥爭,力圖喚醒對教會心存幻想的人們。在現在的和平年代,我們又如何能體會到當時革命的殘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將永遠印在我的心裏。平常我就因為一點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卻能不畏艱險,揭露主教的偽善,譴責他當年的卑劣勾當。

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義的作品讓我懂得更加珍惜現在的和平時光。因為我知道這份和平是來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萬萬個革命者的熱血換來的,這每一份熱血裏都含着一種不屈不撓的革命精神。

《牛虻》的讀書筆記2

昨天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接着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於看一個故事來説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僕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淨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脱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天”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情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後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麼了,或者説,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後,我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從來不知道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説什麼,關於信仰,關於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説的,有些故事進行到後來,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後感”寫得很沒樣子,沒有中心,也沒説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老師。不過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後的今天,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知道看書為了什麼。

《牛虻》的讀書筆記3

人們讀到《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中的這一段時,一定會對《牛虻》這本書產生巨大的好奇心。這是什麼樣的一本書,能使保爾有着如此堅毅的性格呢?那就不妨來讀讀它吧。

《牛虻》的故事發生在幾百年前,意大利人為了推翻奧地利的殖民統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黨,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十八歲的大學生亞瑟就是它的成員之一。因為接受懺悔神父的誘騙,單純幼稚的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機密,自己也被朋友誤解。於是假裝投海自盡,實則通過一艘輪船偷渡到南美。經過十三年的磨難,他由一個神父最愛的學生、虔誠的宗教徒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為筆名,在報刊上發表各種諷刺文章,來支持黨的運動。在一次起義行動中,牛虻被捕,經受住敵人的種種折磨,最後英勇就義。

小説非常通暢,容易理解,不失為一部經典名著。讀完它後,我倒感覺有點像外國版的《紅巖》。不過寫作的風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帶有意大利人濃郁的宗教氣息和女作家細膩、憂傷的敍事格調,和許多中國革命小説是不太一樣的。

書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亞瑟這個人物形象了。十八歲時,他還是一個單純天真的愛國青年,神父最喜愛的學生。因為宗教信仰,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祕密,導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獄後,因為朋友的誤解才無奈走上了出國歷練的道路。我們無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麼樣的痛苦,僅憑書中的一些片段來看,那一定是極其難以忍受,不僅是肉體上,還有精神上的——他的尊嚴也在被人踐踏。這些無法想象的痛苦,被亞瑟一一隱忍了下來。痛苦,磨練出了他那堅韌、頑強的性格。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兒。回國之後,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樣不改的熱情投入到革命事業中去,卻少了一份青澀,多了一份隱忍。他的語言犀利、辛辣,猶如一把長劍刺入敵人胸膛。同志們形容他是一隻牛虻,這再貼切不過了。他像一隻牛虻,叮得敵人瘙癢難忍,不覺露出了醜陋的真實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敵人對他又恨又怕,語言啊,永遠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讀《牛虻》,我們可以學習到亞瑟那堅韌不拔的頑強性格,以及對國家、事業的滿腔熱情。這些優秀的品質,足夠我們受益終生。

《牛虻》的讀書筆記4

今天,我又把《牛虻》讀了一遍。以前,我讀第一遍時,簡直就是囫圇吞棗,今天這一遍總算讀出了個子醜寅卯。

牛虻,原名叫亞瑟。十九歲以前,他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富家公子。後來,他母親去世了,一個偶然的機會,他明白了自己原來是一個私生子,他的親生父親就是神學院的院長蒙太尼裏,一個他牛虻自己在他面前懺悔的人。牛虻熱愛生活,一心為國家作鬥爭,想把奧地利人從意大利趕出去,所以他參加了一個當時比較隱祕的組織,積極參加革命。當蒙太尼裏離開了他,換了一位新的神父挺他懺悔時,牛虻説出了自己的真實的感情,他深愛着瓊瑪,所以把喜愛瓊瑪的波拉當成了自己的情敵。誰知這位神父是個奸細,把他懺悔的語言報告給了當時的反動派。就這樣,不僅牛虻被捕了,連他的同伴波拉也未能倖免。

牛虻在監獄裏不屈不撓,勇敢地同反動派做鬥爭,但是反動派還是設計陷害他,説他是個叛變的人。當他出獄以後,被大家誤會,就製造了跳河自殺的假象,跟輪船偷渡出國了。

十三年以後,牛虻有回到了意大利。這時,他已經改名範里斯。列瓦雷士,他的身體已經嚴重的傷殘了,臉上帶着刀疤,腿瘸了。他善於寫諷刺教會的文章,所以大家都叫他牛虻。回到意大利的牛虻,仍然同宗教做鬥爭。雖然他知道自己的親生父親就是現在的紅衣主教大人,但是仍然堅持自己的立場,與反動教會做鬥爭。可是,在一次偷運槍的過程中被捕了,犧牲於反動派的槍下。

蒙太尼裏,一個虛偽透頂的主教,寧可犧牲自己的兒子,也不離開根本不存在的上帝。真是一個可憐和可悲的人,最後死於自殺。

《牛虻》的作者是愛爾蘭作家伏尼契。這時她最成功的一部作品。多少年來,無數的人讀過這本書,我想他們都曾深深地被牛虻的堅強、勇敢和不屈不撓所感動,都從牛虻的身上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活力吧!當然,在讀這本書的過程中,也不知不覺讓人感受到牛虻所處的環境的險惡,那種感覺就像處在零下20度的冰天雪地中,不時還刮來呼呼的北風;又像站在波濤洶湧的大海邊,即使不靠近小舟也是渾身戰慄。

當然,毋庸置疑,這是一本值得推薦給孩子們閲讀的書籍。我讀完後,會引領本班的孩子來仔細閲讀的。

《牛虻》的讀書筆記5

不管我活着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小時候牛虻和瓊瑪一起學過的,這也是牛虻最後的筆跡,寫完這首詩後牛虻被帶到了刑場,在無數次的槍聲後,他倒下了……

亞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他的傳奇。年輕時亞瑟書中這樣寫道:他身體十分單薄,長長的眉毛,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每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一定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着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經過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後的牛虻(亞瑟)是:矮個子;黑頭髮;黑鬍鬚;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曾經那個像畫一樣的青年會變得如此難堪,一前一後的外貌對比,讓我們感到了牛虻所經歷的事是何等悲慘。

神父蒙太尼裏和女友瓊瑪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倆個人,但是再一次懺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裏透露了他參加的革命的行動和隊友名字,以至於他們全部入獄。出獄後他不僅得知出賣他的是他無比敬仰得蒙泰尼裏神父,而且神父就是他父親。加上瓊瑪認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賣導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連串的打擊使牛虻陷入了極度的痛苦之中,最後偽裝自殺,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過了人間地獄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鍊了牛虻。

牛虻在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後,拖着殘損的軀體回到意大利,依舊繼續他的革命事業,他就是“愛情與革命”的絕唱。那是神父親已經是紅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業正是反對宗教統治。命運總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愛的父親,在矛盾的鬥爭中,牛虻身心疲憊,但是對於革命事業他從未放棄。在死之前,牛虻還是逼着他父親:選擇上帝還是選擇他。最終蒙泰尼裏還是選擇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後,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麼,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偉大的紅衣教主到了天堂一定會後悔,你所忠誠的上帝也不過如此吧,你還會愛上帝嗎?你一定會後悔自己當初沒選擇牛虻吧!

“為了人生理想扮做小丑,忍受着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摺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終生只愛一個人

牛虻:革命與愛情的絕唱!

《牛虻》的讀書筆記6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曾經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願活着。就是在妓院裏洗碗刷碟,在農場裏牽馬拉鐙,在雜耍班裏扮演小丑度日,在鬥牛場裏幹髒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着。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對比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説過:“生命並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並不是在發現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己。所以,別急於發現你是誰,而該急於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於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愛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愛情的滋潤,那麼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愛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愛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愛情。雖然,愛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願意捨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己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己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愛情,視死如歸。他説: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不過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愛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意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愛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説:“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

熱門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