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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內部審計質量與內部控制有效性間的關係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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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我國財政部、證監會、銀監會、審計署、保監會五部委聯合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對上市公司做出從2009年7月1日起實行內部控制的規定。此規範目的在於加強和規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提高企業防控經營風險的能力,提升企業的經營水平。這一規範的頒佈與實施是會計領域、審計領域與國際相接軌的又一項重大改革。但目前我國企業對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理解還處於初級階段,對於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執行過程中所起到的實際作用以及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實質關係缺乏深入的探討,阻礙企業內部控制以及內部審計水平的提升。因此,系統分析梳理內部控制有效性與內部審計的關係是必要的,本文將通過對兩者的區別、相關作用關係方面進行深入談論,為完善企業內部審計、提升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建設性的指導意見

論內部審計質量與內部控制有效性間的關係論文

一、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定義、區別

(一)內部審計的定義

在2001年新版的《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中,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諮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規範的方法,評價並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2003年6月,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發布《內部審計準則》,做出定義:“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二)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為了實現其經營目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確保經營方針的貫徹執行,保證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單位內部採取的自我調整、約束、規劃、評價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與措施的總稱。

(三)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區別

通過上述定義得知,內部控制是保障會計信息準確、方針執行落地等的一種手段、方法、工具,內部審計是會計信息準確與否、方針的貫徹情況等的監督與評價。內部控制是中間(過程)控制,內部審計更多的是結果評價,通過評價促進內部控制的完善。

二、內部審計質量與內部控制有效性關係研究

(一)內部審計質量對內部控制的影響研究

從內部審計的定義來看,內部審計是監督和評價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項獨立活動,高質量的內部審計可以促進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即內部審計質量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產生積極的正向影響。從內部控制的運作來看,內部控制的有效運作離不開評價和監督,內部審計通過對內部控制的審查,能夠發現內部控制的短板,對內部控制提出再控制要求,促進內部控制體系的不斷完善。

(二)內部控制有效性對內部審計質量的影響研究

從內部控制的定義來看,內部控制是企業保障會計信息安全、執行方針落地的、各項規章制度有序執行的一種約束、控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將為內部控制提供良好的基礎。從內部審計的運作來看,內部控制可以提供較好的風險控制基礎和信息可信度,為內部審計提供了較為可靠的工作基礎,也在確定審計範圍和重點,選擇審計程序、方法等方面提出方向和要求,協助提升內部審計的質量。

(三)研究結論

綜上所述,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應當是相互交叉、交互作用的。內部審計可以看做是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高質量的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有效性運作的關鍵,同時也對內部控制的其它部分產生重要影響。同樣的,內部控制也是內部審計的一部分,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評價,對公司內部的風險進行評估分析,發現企業運作的短板以及存在的管理漏洞,並對內部控制提出再控制建議。因此,可以將內部控制有效性與內部審計質量的關係定義為相關影響的正相關關係,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耦合”關係。

三、提升內部審計質量與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建議

(一)充分發揮協同效應

內部審計質量的提升有助於提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反之亦然。兩者具有1+1>2的協同效益,能夠提升企業運行效率,實現內部審計質量與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雙提升。因此,企業要充分認識兩者的協同效應,並將這種關係實施於企業的運行之中,促進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兩者的良性循環。

(二)加強內部控制的風險管理

在內部控制中加強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使企業充分了解自己所面臨的風險,及時採取控制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風險點也將為審計提供更明確的審計內容,形成映射模式,保障企業實現組織目標。因此,企業要重視內部控制中的風險管理,並主動將內部審計由被動地監督評價管理變為主動地參與管理。

(三)審計職能由事後監督向事前和事中監督轉變

事後的審計監督不能從杜絕問題的發生,屬於一種事後查處,無意於防範風險,避免企業損失,因此有必要將現今的內部審計從事後審計模式轉變為事前預防及事中解決的審計模式,在此過程中轉變審計查錯防舞弊的職能,向服務經營、創造價值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