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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寫作基礎知識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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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按其時限要求,可分為特急公文、急辦公文、常規公文。小編收集了描寫最新公文寫作基礎知識,歡迎閲讀

公文寫作基礎知識精選

第一節 含義

公文,即公務文書的簡稱,屬於應用文。公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公文,是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處理公務而形成的文字材料。狹義的公文,是指黨政機關處理公務時所使用的公文。

第二節 分類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送的公文,如請示、報告等。下行文是指上級機關向所屬下級機關的行文,如決定、指示、公告、通知、通知、通報等。平行文指同級機關或不同隸屬機關之間的行文,如函等。通知、公文紀要有時也可作為平行文。

公文按其時限要求,可分為特急公文、急辦公文、常規公文。公文內容有時限要求,需迅速傳遞辦理的,稱緊急公文。緊急文件可分為特急和急件兩種,緊急公文應隨到隨辦,時限要求越高,傳遞、辦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但要“快中求準”。隨着社會的發展,對公文的時效要求越來越高,即使常規公文,也應隨到隨辦,以提高辦文效率。

公文按其機密程度,可分為絕密公文、機密公文、祕密公文、普通公文。絕密、機密、祕密公文又稱保密文件,是指內容涉及黨和國家的機密,需要控制知密範圍和知密對象的文件。文件的密級越高,傳達、閲辦、保管的要求也越嚴。

第三節 公文的行文關係

一、行文關係,是各級黨政機關、各個部門和單位之間的組織關係和業務關係在公文運行中的體現。機關部門、單位之間的相互關係,一般可分為同一系統上下級之間的相互隸屬關係,同一系統的平級機關之間以及同一機關各部門之間的平行關係,不同系統的機關、部門之間不相隸屬關係。行文關係是根據行文單位各處的隸屬關係和職權範圍確定的。

二、建立正確的行文關係,遵守必要的行文規則,有助於機關、部門、單位維護正常的領導和管理,避免行文混亂,防止“公文旅行”,克服文牘主義,提高工作效率。一定的行文關係,規定和約束了公文按照一定的方向運行,通稱為行文方向。行文方向是行文關係的反映。行文方向分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在具體行文中,根據組織關係和工作需要,可以採取逐級、多級、越級、直達、直接等不同的行文方式。

三、遵照以下規則:按照職權範圍行文、按隸屬關係行文、一般應當逐級行文等。

四、行文其他注意事項:主送與抄送應準確得當;一般應一文一事;準確把握聯合行文規定、公佈公文如不另行文,應在公佈時註明。

第二章 辦公用文

公文的種類簡稱文種。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修訂發佈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公文種類主要包括:命令(令)、議案、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覆、函、會議紀要。

公文作為傳達和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聯繫和處理各級機關公務的工具,體現着組織的意志,表達着組織的主張,顯現着組織活動的行為目的。因此,公文的種類和體式取決於公文的性質和公務活動的內容與方式。不同的文種反映着公文不同的內容與作用。各機關在擬製公文時,必須從實際需要出發,根據本機關的職權範圍、所處地位與發文目的,正確使用文種。在機關單位,除了應用公文之外,經常用到的還有

常用文書。常用文書包括:計劃類、總結類、講話類和信息類等。

一、通告

(一)、通告的概念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二)、通告的特徵

1、用於宣佈一般性事項,有別於公告宣佈重大事項。

2、通告只在國內一定範圍內公佈,有別於公告向國內也向國外公佈。

3、通告可以由各級機關、人民團體、企業或事業單位發佈,有別於公告只能由地位較高機關發佈。

4、通告不寫抬頭,無主送單位。

(三)、通告的種類

周知類通告。主要是使受文者瞭解重要情況、重要消息。因此文中不提直接的執行要求。

執行類通告。主要向受文者交待需要遵守、執行的政策、措施以及其他行為規範,具有一定的強制力。

(四)、通告的寫作格式

通告由標題、正文、發文機關和日期等部分組成。

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構成。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使用發文機關加文種、事由加文種或只寫“通告”二字。

正文

由緣由和通告事項兩部分組成。緣由為發佈通告的原因和根據,事項為須知和遵守的內容。用“特通告如下”轉承連接。通告事項是面對大眾的,應簡潔明瞭,敍述清楚,通俗易懂,便於掌握。結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並用“特此通告”作結。有時也可不寫,形式比較靈活。

署名和日期正文後簽署發佈通告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二、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

通知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發佈規章;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或聘用幹部。通知大多屬下行公文。

(二)、通知的種類

印發、批轉、轉發性通知。用於印發本級機關,批轉下級機關,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以及發佈某些行政法規等。

指示性通知。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某一項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據公文內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時,可使用這類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於告之各有關方面周知的事項等。這種通知發送對象廣泛,對下級、平級均可發送。

事務性通知。用於上級機關對下級就某一具體事項佈置工作,交待任務;同級機關及不相隸屬的單位之間就某一項具體工作的進行或某一具體問題的解決要求對方配合、協助辦理等。

任免、聘用通知。用於任免或聘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等。

(三)、通知的寫作格式

通知的寫作形式多樣、方法靈活,不同類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寫作方法。

1、印發、批轉、轉發性通知的寫法。標題由發文機關、被印發、批轉、轉發的公文標題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須把握三點:對印發、批轉、轉發的文件提出意見,表明態度,如

“同意”、“原則同意”、“要認真貫徹執行”、“望遵照執行”、“參照執行”等;寫明所印發、批轉、轉發文件的目的和意義;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後寫明發文日期。

2、批示性通知的寫法。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由緣由、內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組成。緣由要簡潔明瞭,説理充分。內容要具體明確、條理清楚、詳略得當,充分體現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權威性、原則性。要求要切實可行,便於受文單位具體操作。

3、知照性通知的寫法。這種通知使用廣泛,體式多樣,主要是根據通知的內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項。

4、事務性通知的寫法。通常由發文緣由、具體任務、執行要求等組成。會議通知也屬事務性通知的一種,但寫法又與一般事務性通知有所不同。會議通知的內容一般應寫明召開會議的原因、目的、名稱,通知對象,會議的時間、地點,需準備的材料等。

5、任免、聘用通知的寫法。一般只寫決定任免、聘用的機關、依據,以及任免、聘用人員的具體職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