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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培養保障機制探析論文

欄目: 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1.46W

摘要:現階段,中國高校經濟管理類專業創業型人才培養保障機制比較薄弱,存在諸多問題。為此,需要通過內外部保障機制的確立與完善,確保創業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

高校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培養保障機制探析論文

關鍵詞:經濟管理類專業;創業人才;保障機制

近年來,隨着大學生就業形勢發生變化,加之經管類專業招生大規模擴張,使得經管類專業由“招生熱”演變成“就業難”,但是從長遠來看,社會經濟越發展,就越需要經濟管理人才帶領各行各業共同發展,而經管類學生的專業知識和未來發展方向決定了他們自主創業的可行性。由於經管類學生是最具有創業潛力的人羣之一,他們擁有創業的特殊性和一般共性,研究經管類大學生創業能力的培養,並提出如何建構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培養的保障機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高校經管類專業創業人才培養中的問題及原因

目前,高校經管類專業在培養學生創業知識和創業能力方面不盡如人意,存在不少問題,這對經管類大學生未來的創業成功率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一)對創業型人才培養認知不足。目前,高校經管類專業對於創業型人才培養存在認識不足的現象。首先,我國大多數高校對創業型人才培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還缺乏理性的認識,認為高校畢業生屬於無資金、無場地、無經驗的“三無”人員,不具備成功創業的條件,不需要進行創業培養,因而並未將其納入到人才的正式培養目標和體系之中;其次,雖然有些高校提出對創業型人才的培養,但僅將其認為是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的一項內容,是正常教學活動之外的一個附屬部分,對創業型人才培養還停留在創業形勢分析、創業就業技巧方面的短期指導,對經管類學生進行系統性的創業精神、創業意識、創業知識、創業能力等的專業培養方面欠缺;第三,缺乏對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進行鍼對性培養的認識。許多高校管理者很少考慮對高校經管類學生創造性和創業潛能的挖掘與培養,創業型人才培養的對象是學生,接受培養的個體和其性格、能力、潛力等個人特質有着非常大的關聯,因此對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的培養,需要具有針對性,針對不同的學生開展分層次的教學培養。

(二)課程體系設置不合理。由於經管類專業在很多高校中屬於新設專業,關於如何培養出符合社會需求的經管類人才,還處於摸索階段,因此高校設計的教學課程體系往往缺乏合理性、系統性、特色性、針對性。與其他很多學科專業培養方案設置一樣,經管類專業課程安排通常是:一年級僅開設各學科普遍適用的公共基礎課;二年級開始涉及經管類學科基礎課;三年級才講授特色專業課且很少安排創業實踐活動;四年級才開始除了繼續講授部分特色專業課外進行少量的實習實踐活動。學生普遍認為了解特色專業課程知識的時間太遲,理論課程過多,實踐課程較少,缺乏對學生創業知識和能力的培養。從上述經管類專業課程安排可知,培養方案中對於學生創業實踐能力的培養不夠,教學課程體系過於傳統化,缺乏靈活性與針對性,不利於對創業型人才的培養。

除此之外,許多高校經管類專業在課程體系設置中缺乏系統的創業教育內容。由於我國創業教育剛處於萌芽階段,基礎非常薄弱,與創業相關的專業教材不夠完善,很難為經管類學生提供實際的創業知識和能力。大多數高校經管類專業只將創業教育作為正常教學活動外的一個附屬部分,簡單地通過個別選修課或舉辦幾場創業講座等方式來開展創業教育,並未將創業教育納入正式的學生培養目標和體系當中,創業教育的教學模式也往往侷限於知識傳授型,沒有給學生足夠的實踐機會和發展空間。在創業教育實踐方面,很多高校為了追求創業教育的短期效果和表面利益,僅通過組織學生參加“挑戰杯”創業計劃大賽等比賽活動的形式以推動創業教育的實踐活動,而較少有高校通過設立創業中心(園地)進行創業項目模擬孵化等教學方式組織學生進行創業實踐教學活動。

(三)缺乏創業型人才培養的校園文化氛圍。國外高校創業型人才培養的實踐經驗表明:文化薰陶對於創業會產生深遠影響。文化環境是一種無形的力量,能夠改變身處其中的人的思想和行為。然而,我國許多高校尚未形成一種健康的、完善的、濃郁的校園創業文化氛圍,在校園內無法感受到一種積極向上、不畏困難、勇於探索的創新創業氣氛。經管類大學生本應該是最具有朝氣、富有激情的創業中堅力量,如果置身於一種循規蹈矩的、甘於平庸的、封閉的校園文化氛圍中,必將消磨經管類學生的創業激情和熱情。就目前而言,校園文化氛圍中的協作精神、創新精神、創業精神明顯缺失,對經管類學生創業精神的培養有着較大的負面影響。

(四)缺乏與社會各界合作培養創業人才的'機制。高校經管類專業學生創業能力的培養是一個全局性問題,需要建立一種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合作培養機制,這與高校傳統教育教學活動相比有着獨特的特徵。創業型人才的培養具有一定的社會性,傳統教育中人才培養所需的各要素通常可由高校自行解決,而創業人才的培養則不然,其不僅需要具有創業知識、能夠從事創業研究和教學的教師,更需要具有成功創業經驗的企業家等商界人士,還需要政府機構在金融、政策等方面對大學生實施創業的支持,這就要求高校創業型人才的培養模式從封閉運作轉為開放的由社會多方參與的合作培養模式。如美國大學的創業教育已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之中,依靠“民、官、學”等多方力量,建立起企業、政府、教育機構等多層次聯動的創業型人才培養的支持體系。然而,我國高校經管類專業在人才培養過程中並沒有形成與政府、企業等社會各界的良好互動關係。企業和政府所擁有的創業人才培育資源尚未被高校很好地利用,校政企沒有形成創業人才培養的合作聯動機制。

二、高校經管類專業創業人才培養的內部保障機制

高校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的成功培養,需要多重保障機制,大體可分為高校內部保障機制以及與社會各界合作的外部保障機制。通過對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培養目標的確定、以創業為導向的課程體系改革、校園創業文化氛圍的營造,是培養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的內部保障機制。

(一)創業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制定。經濟管理類專業創業教育的總體目標是“適應世界教育發展和改革的趨勢,結合我國國情,培養具有創新能力和企業家思維的新一代複合型經濟與管理人才”。具體而言,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的培養目標應制定為培養學生的創業精神、創業能力、創業知識。其中,以培養學生的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為重點,以實現學生創業主動性和潛能開發為根本,通過多種形式的教學、實踐和指導,使學生成為創業型人才。其中,校政企合作培養機制是創業型人才培養的基礎,通過社會各界支持高校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的培養,促進產學合作實踐、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等與提升創業能力相關的綜合素質,挖掘學生的創造力,培養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精神。總體而言,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制定要突顯對學生創業意識、創業知識、創業技能的提升,使其能夠具備較高的開創新事業、適應社會競爭的能力。經管類院系只有設定出清晰的培養目標,才能保障培養出更多的創業型人才。

(二)以創業為導向的課程體系改革。創業是一個複雜的綜合性很強的過程,必須使學生對創業的整個過程有全面的瞭解,掌握創業所必需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這就需要對以往的課程設置進行改革,構建以創業為導向的課程體系。由於創業型人才的培養目標是提升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業知識和創業技能,因此需要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培養的課程體系設置以此為核心。

以創業為導向的經管類專業課程體系改革應在原有的專業課程中開發、增強創業能力培養內容,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知識。在課程體系具體安排上,可按從初級到高級循序漸進的培養模式進行課程方案設置,即初級層次(即大學一年級階段)開設培養學生創業精神、創業意識和合作精神的基本課程;中級層次(即大學二年級階段)開設培養學生創業技能的理論知識課程,例如項目篩選、資金籌集、市場開拓、人員錄用、經濟法律運用等理論課程,同時可減少必修課數量,增加與創業領域聯繫緊密的選修課比例,使學生能根據各自需求自主選擇適合其創業方向的課程;高級層次(大學三四年級階段)開設相應的創業實戰課程旨在培養學生實際創業能力,例如,在校園內設立“創業孵化中心”,為學生創業團隊提供創業實踐平台,創業實戰課程可安排在創業孵化中心內學生模擬創業實踐過程中,以降低大學生創業實踐成本,保障學生的創業項目能夠順利起步。

(三)校園創業文化氛圍的營造。營造良好的校園創業文化氛圍對高校學生創業有着潛移默化的影響。首先,經管類院系可引導學生組建創業者協會等學生社團,通過社團組織創業經驗交流活動,與成功創業者零距離接觸,渲染創業氛圍;其次,在院系內乃至整個校園範圍內開展專項創業模擬競賽活動,如創業計劃大賽,開發學生的創業潛能;第三,創建專門的學生創業策劃與諮詢中心,鼓勵具有創業潛質的學生在業餘時間實施創業實踐活動。通過營造校園創業文化氛圍,激發學生的創業熱情,使學生增強團隊精神、溝通能力、組織管理能力,進而保障學生創業能力得以培養。

三、高校經管類專業創業人才培養的外部保障機制

創業型人才的培養不單純是高校的行為,更是高校、政府和企業的共同行為。將高校、政府、企業這三方在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的培養過程中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起這三者緊密合作、相互作用的機制,是培養創業型人才的外部保障力。

(一)建立與政府的合作機制。創業不僅需要各方面的知識技能準備,更需要優惠的政策支持,政府通常在大學生自主創業方面將充當着引導者和扶持者的身份,積極的各項政策導向可以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提高高校學生創業的積極性。首先,建立各級政府對高校學生創業的政策扶持機制,即政府應出台相關優惠政策,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便利,尤其是在企業工商註冊、税收減免、財政支持、貸款政策等方面提供更優惠的條件;其次,政府部門牽頭組建中介機構,根據高校學生創業企業所立項目的可行性、市場前景、經濟效益等情況,幫助搭建與合作單位進行溝通的橋樑,為進一步發展提供更為廣闊的平台;第三,地方政府應建立與高校共建大學生創業園或創業孵化中心的合作機制,並在園區(中心)內構建“創業指導、投融資支持、企業孵化”一條龍配套政策,為具有創業潛質的學生提供實踐平台,將他們凝聚在園區內,促使其互相影響與幫助,在創業實踐中積累創業經驗,快速成長為能與市場經濟接軌的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創業人才;第四,政府部門應與高校共同建立學生創業後續保障制度。由於創業風險是不可避免的,需要完善大學生創業羣體的失業保險金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等社會保障制度,解除高校學生創業後顧之憂。

(二)建立與企業的合作機制。創業人才培養的校企合作必須兼顧高校和企業兩個主體的需要,使雙方共同受益、互相支持、協調發展。一方面通過校企合作,高校特別是高校經管類專業能夠深入瞭解社會的需求,不斷增強學生適應社會的能動性,並且通過在企業搭建創業實踐基地,進而利用企業所擁有的豐富的實踐技能資源,提高學生創業能力、激發創業精神、促進創業實踐;另一方面企業只有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大學生創業活動中,才能更好地發現人才和儲備人才,同時企業通過和高校建立“產-學-研”相結合的互動合作機制,可將先進的科研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獲得更高的經營利潤,從而實現企業與高校發展的合作共贏。為了實現校企合作雙贏,可通過建立校企聯盟的合作機制,即使校企雙方依據各自的目標,通過資源的共享、風險共擔,利益共享,股權參與或契約聯結等方式建立較為穩固的、長期的合作伙伴關係,以獲得“雙贏”的效果。校企聯盟機制的建立,將是經管類專業培養創業型人才的必要保障。

(三)建立與社會媒體的合作機制。高校經管類專業創業型人才的培養模式具有一定的社會性,需要社會媒體的大力支持,只有建立起與社會媒體廣泛合作的機制,才能保障創業型人才的成功培養。首先,在社會輿論方面,需要通過相關的輿論工具進行大力宣傳,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創業環境氛圍,使得大學生特別是經管類學生樂於創業、敢於創業,充分激發大學生創業積極性;其次,在媒介利用方面,創業需要資金、場地、設備、市場信息等條件的支撐,這就需要高校經管類專業學生培養方式由原來封閉式的教學模式轉向開放式的、與社會各界積極合作的共同培養模式。

四、結語

經濟的快速發展給高校經管類學生帶來了很多的發展機遇,眾多創業成功的事例給具有創業潛質的學生帶來了投身創業的勇氣,但對許多高校經管類院系來説,創業型人才的培養才剛剛起步,需要具備必要的內外部保障機制,例如確定創業型人才的培養目標、進行以創業為導向的課程體系改革、營造校園創業文化氛圍、建立與政府的合作機制、建立與企業的合作機制、建立與社會媒體的合作機制等。

探索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高校經管類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從而極大限度地調動經管類學生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才能不斷提升高校經管類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這也是高校經管類專業適應經濟發展和勞動力市場變化趨勢的必然選擇。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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