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而
1、連詞:可連結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係。
(1)表並列關係。
(2)表遞進關係。
(3)表承接關係。
(4)錶轉折關係。
(5)表假設關係。
(6)表修飾關係,連接狀語和中心詞。
(7)表示因果關係。
(8)表示目的關係。
(9)為下文提出更甚的事情作襯托,常與“何況”“而況”相呼應,表遞進。
2、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通“爾”,一般作定語,也可作主語。
3、通“如”:好像,如同。如:軍驚而壞都舍。
二、何
1、疑問代詞
(1)單獨用作謂語,問原因,後面帶有語氣助詞 “哉”“也”。
(2)用作前置的賓語,問處所或事物。
(3)用作定語。
(4)用作狀語,常表示反問。
2、副詞:表程度,常用在形容詞前。
3、構成複音虛詞“何如”“何以”。
三、乎
1、語氣助詞
(1)表疑問語氣。
(2)表反問語氣。相當於“呢”。
2、介詞:用法相當於“於”。
3、作形容詞詞尾。
四、乃
1、副詞
(1)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
(2)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
(3)表示對事物範圍的一種限制。
(4)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
2、人稱代詞:第二人稱,作定語或主語,不作賓語。
五、其
1、人稱代詞
(1)作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作領屬性定語。
(2)作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
(3)活用為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
(4)指示代詞。表遠指,作定語。
(5)指示代詞。後面多是數詞。
2、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常和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表語氣。
3、連詞
(1)表選擇,兩個“其”連用。
(2)表假設。
4、助詞,起調節音節的作用。
六、且
1、連詞
(1)表遞進關係。
(2)表並列關係。一般連接兩個動詞或形容詞。
2、副詞
(1)表動作或情況就要發生。
(2)表接近某個時間或數字。
(3)表短暫時間。
七、若
1、代詞
(1)、作第二人稱。做主語或定語。
(2)、表近指。相當於“這”“這樣”“如此”。
2、連詞
(1)、表假設。
(2)、表選擇。
3、動詞,像,好像。
八、所
1、助詞: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況”等。
2、“為”和“所”呼應,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
⒊“所以”連用
⑴、表原因。
⑵、表根據、依靠或憑藉。
4、名詞: 表處所,地方。
九、為
1、介詞:表被動時讀二聲,其它讀四聲。
(1)表對象。
(2)表替給。
(3)表時間。
(4)表目的。
(5)表原因。
(6)表被動。“為”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施動者,有時也可不出現施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被動式 。
2、助詞:讀二聲,放在疑問句末,表反問。
十、焉
1、語氣助詞:用在句末,表陳述或反問語氣,用在句中,表提頓,相當於“也”。
2、代詞
(1)相當於“之”,作賓語。
(2)疑問代詞。作狀語。
3、兼詞。一種兼“於+何”,作狀語。一種兼“於+是”或“於+之”,用在句末作補語。
4、作詞尾。
十一、也
1、表示判斷語氣的。
2、表示肯定語氣的。
3、表示疑問語氣的。
4、表示感歎語氣的'。
5、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
十二、以
1、介詞。
(一)表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及其他。
(二)起提賓作用,"把"。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
2、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於轉折關係。
(一)表示並列或遞進關係,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
(二)表示承接關係,"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
(三)表示目的關係,"以"後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
(四)表示因果關係,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
(五)表示修飾關係,連接狀語和中心語。
十三、因
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
十四、於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範圍、對象、方面、原因等。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
4、複音虛詞"於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於是"不完全相同。
十五、與
1、作連詞。相當於"和"、"跟"、"同"。
2、助詞。通常寫作"歟"。
(一)助疑問語氣,用法大致和"乎"相同,但語氣比較委婉。
(二)助感歎語氣。
十六、則
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