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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的手抄報復雜

欄目: 黑板報 / 發佈於: / 人氣:1.59W

近年來,層出不窮的校園欺凌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學生們正常的生活學習和身心健康,給眾多的家庭帶來傷害,應引起家長、學校和相關部門高度重視。下面是校園欺凌的手抄報複雜,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校園欺凌的手抄報復雜

羣毆、辱罵、拍果照、持刀威脅……近年來,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頻發,受到社會關注。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九龍坡區謝家灣小學校長劉希婭在此間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建議,將中小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懲戒納入立法。

“2013年到2015年,我國各級法院審結的100件校園暴力案件中,針對人身傷害的暴力已經佔到88%之上,實際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嚴重後果的高達67%。”劉希婭説,“校園欺凌和暴力已呈現頻率增加、結果惡化、施暴人低齡化等趨勢,不但嚴重損害學生身體健康,還造成被欺凌學生孤獨、自卑、厭學、人際交往障礙等嚴重心理和行為問題。”

劉希婭認為,中小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立法和懲戒機制的缺失,使得中小學校園暴力長期以來停留在道德層次,而沒有上升為法律議題。

劉希婭舉例稱,現實中,學生被同學“欺負”,只要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往往被視為惡作劇之類的小事,認為這只是因為小孩子天性調皮、鬧着玩兒而已,一般是放縱不管或進行談話提醒,沒有引起應有重視,甚至發生了欺凌現象卻認識不到。“對校園欺凌和暴力沒有統一衡量標準,是中小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頻發、學生對欺凌和暴力不以為然的主要原因。”

此外,中小學生一般是未成年人,出於國家政策對未成年人特殊保護的需要,立法和執法要向未成年人傾斜,使得不少學生有“未成年人不需要擔責”的誤讀,以致放縱自我。劉希婭説,對欺凌和暴力處理無法可依、懲戒力度小,造成中小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後果日益嚴重,部分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肆無忌憚。

“在當今依法治教的時代背景下,通過法律途徑才能長期、持續推進依法治理校園欺凌,有效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劉希婭建言,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將中小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懲戒納入立法範圍。

在加強對校園暴力行為法律干預方面,劉希婭建議借鑑國外法律經驗,修改《刑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學校、家庭和社會在校園欺凌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責任。同時明確校園暴力定義,細化類別,制定相應的懲戒措施。並根據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適度調整未成年人刑法適用年限和應承擔刑事責任的罪種。

此外,劉希婭還建議相關執法部門完善全國性法制副校長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在中小學設立校園警察,聯合學校成立專門的學校紀律管教部門。參考國外校園警察制度,授予紀律管教部門對學生的特別懲罰權力,並規定嚴格的程序,負責對校園暴力行為的調查、處理。

與之相配套的,對有校園暴力行為的學生作出參加義務勞動、紀律處分等處罰,將學生的受處分情況及改正情況記入成長檔案。對達到一定行為標準的學生,強制送入政府性工讀學校。

校園欺凌、校園暴力問題,如今已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對此,又全國政協委員呼籲,家長、學校和相關部門要共同發力,採取有效措施,給予防範和杜絕。

解決校園欺凌,需多方發力。要充分認清這種現象的危害性,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構成很大威脅。近年來,這種現象多發,需要引起重視。如前一段時間,一位自稱是北京中關村二小的學生家長在網絡發帖稱,自己的孩子長期遭到同班同學的“霸凌”,被同學用“廁所垃圾筐扣頭”。她聽完孩子的哭訴後,隨即給班主任打電話,要求處理,並表示事發後,孩子出現失眠、易怒、恐懼上學等症狀;再如,江西永新,一女生因管理同學與其產生矛盾,遭七八名初中生圍毆下跪掌摑;浙江慶元,四名初一男生將一名小學一年級男孩關在黑屋裏毆打,用繩拴脖煙頭燙身;廣東汕尾,一名初中女生被十名女生扒衣服毆打,並被拍果照、視頻上載網絡……數據顯示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去年就發佈了五年間校園暴力犯罪的審理情況,審結的近200件案件中,實施校園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超過六成。甚至在14%的案件中,犯罪主體還對被害人實施了扇耳光、拍果照等侮辱手段。這些欺凌和暴力,讓校園不再單純。

校園欺凌為何頻發?不少專家認為,立法、懲戒機制和教育機制的缺失,使得國內校園暴力長期以來停留在道德層次,而沒有上升為法律議題。因而改變這種現象,亟需從法律上給予保護。好消息是,就在目前的全國兩個會議上,全國人大教科文衞委員會主任委員柳斌杰、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勝明稱,校園暴力多數發生在中小學生之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未成年人保護法在開展了執法檢查的基礎上,今年將開展專題調研。調研的重點之一,就是校園暴力。有了法律上的“尚方寶劍”,治理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就更有可操控性。

遏制校園暴力,需要根據校園暴力的不同情形、危害性大小,要完善有針對性的教育懲戒措施,包括完善相關的法律規定,更需要加強家長監護、學校管理。如認清案件的共性,制定制度時能防患於未然,如犯罪時間多集中於上學、放學途中或者就餐、軍訓等非課業時間,犯罪地點主要在校內食堂、廁所、學生宿舍等老師,那麼學校和家長就必然應當在這些方面加強監管和保護,從而切實保護學生們。只有多方發力,才能有效治理校園欺凌現象。

校園如不安全,教育無從談起。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委員許進向政協大會提交提案,建議建立國家“平安校園日”,讓校園成為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

許進委員表示,近年來,校園欺凌、校園暴力和意外傷害事件頻繁發生,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據教育部統計,2016年5月至8月,共上報68起校園欺凌事件。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2016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提請批准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涉案人員就有1881人,經審查,批准逮捕的有1114人。

許進説,校園欺凌的方式不只限於身體暴力,還包括語言暴力、網絡暴力等具有欺負、侮辱性質的傷害行為。暴力行為不僅僅是毆打和辱罵,還包括逼迫道歉、下跪、自扇耳光、扒光衣服等人格侮辱。心理學將肢體欺凌和言語欺凌定義為直接欺凌,將通過散播謠言、利用人際關係、鼓動他人惡意對待等方式將受欺凌者排除在某個團體之外定義為間接欺凌。

許進建議,司法部制定校園欺凌心理傷害程度標準,並作為司法鑑定標準予以公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釋,當施暴人達到刑事犯罪標準,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時,法院支持受害人向施暴人的監護人追索心理治療費用和精神賠償。另外,將欺凌過程或受欺凌人的行為製作成視頻公佈在網絡上,製作人和公佈人的行為都應被視為欺凌,協助施暴人和惡意圍觀人都應被視為欺凌共犯。

許進還建議,教育部將每年的9月1日,即秋季入學的第一天作為國家“平安校園日”,將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長久地開展下去。在縣級以上政府教育主管的官方的網站上開設專門的窗口,幫助學生解決校園欺凌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