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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名人(網友來稿)

欄目: 雜文 / 發佈於: / 人氣:1.47W

馬志國

不做名人(網友來稿)

這是一個人人崇拜名人,幾乎人人都渴求做名人的時代。

筆者是個小人物,繁重的教學工作之餘,喜歡“爬格子”。也許是天道酬勤,近年還“頗有斬獲”,有幾百篇“豆腐塊”見諸各地報刊。這讓我在博得同事、鄰里羨慕的同時,也為尚未達到小康水平的生活添了點買鹽打醋的零用錢。

但是我真的沒有想到,幾乎與此同時,成打的邀我加入“名人”行列的信函竟紛至沓來。

來信看得多了,也歸納出了些共同的東西:來信迎頭都是些讓我臉紅的溢美之詞;要將我編入的都是諸如《文學藝術界名人大詞典》之類的估計有磚頭厚的圖書;書的顧問或榮譽主編都是些不知真假的政界要人(退居二線的居多);最後進入正題的都是要交納幾百甚至千元不等的評審費(有的鄭重聲明不收評審費,但是要購買一本或幾本價值幾百元的詞典)。

慶幸的是我因為深知自己的斤兩,所以一開始就有較清醒的認識,面對來信中那麼高的評價,沒有飄飄然地找不到北。雖然我一向都是“非禮”地“來而不往”,但一些此類的信函還是源源不斷飛到我的案頭。

靜下心來冷靜地思考一下,按照“存在即合理”的邏輯,我想“賣方(《名人詞典》編錄者)”一定對“買方(“名人”)市場”的需求量胸有成竹。他們這樣做,一則既迎合了許多人的虛榮心理,又為當前尚不能做到完全公正的評職晉級增加了不菲的籌碼;二則許多當官的做“名人”可以單位出錢,不必像我一樣要掏空那羞澀的錢包;再則,他們遇到的平頭百姓也總不會都是像我這樣甘願錯失揚名機會的迂腐之人,肯定有“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的,否則光是印製宣傳單的成本費也夠他們一戧的。做為商人,他們是不會做賠本的買賣的。

近年來。一些編者對“名人”的收錄一再降格以求,以致幾乎將名人變成了人名,這真是真正名人的悲哀:名人是供普通人景仰學習的,人人都成了“名人”,也就沒有了“名人”,當然也就失去了評選收錄“名人”的意義。

我一直這樣認為:“名人”的頭銜需要羣體大眾尤其是業內人士的認可。那些虛幻的名人光環,套在凡人甚至庸人的頭上,只能是自欺欺人,給那些真正的名人留下笑柄。

直到現在,我一直以自己抵擋住了這個迷人的誘惑為自豪。我深知:我不是名人,按照現今的水平不配做名人,將來也永遠不奢求做名人,屬於我自己的“馬志國”三個字將永遠只是一個“人名”(和本人重名的名人除外)。

(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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