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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十二郎文》韓愈

欄目: 韓愈 / 發佈於: / 人氣:9.45K

《祭十二郎文》是韓愈為悼念他的侄子老成而寫的一篇“銜哀致誠”的祭文。下面是原文和賞析,一起來看一下吧。

《祭十二郎文》韓愈

祭十二郎文

作者:[唐]韓愈

年、月、日[1],季父愈聞汝之七日[2],乃能銜哀致誠[3],使建中遠具時羞之奠[4],告汝喪十二郎之靈:

嗚呼!吾少孤[5],及長,不省所怙[6],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歿南方[7],吾與汝俱幼,從嫂歸葬河陽[8],既又與汝就食江南[9],零丁孤苦,未嘗一日相離也。吾上有三兄[10],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後者[11],在孫惟汝,在子惟吾,兩世一身[12],形單影隻。嫂常撫汝指吾而言曰:“韓氏兩世,惟此而已。”汝時尤小,當不復記憶;吾時雖能記憶,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來京城。其後四年,而歸視汝[13]。又四年,吾往河陽省墳墓[14],遇汝從嫂喪來葬[15]。又二年,吾佐董丞相於汴州[16],汝來省吾;止一歲[17],請歸取其孥[18];明年,丞相薨[19],吾去汴州,汝不果來[20]。是年,吾佐戎徐州[21],使取汝者始行[22],吾又罷去[23],汝又不果來。吾念汝從於東[24],東亦客也,不可以久;圖久遠者,莫如西歸,將成家而致汝。嗚呼!孰謂汝遽去吾而歿乎[25]!吾與汝俱少年,以為雖暫相別,終當久相與處,故舍汝而旅食京師,以求斗斛之祿[26];誠知其如此,雖萬乘之公相[27],吾不以一日輟汝而就也[28]!

去年孟東野往[29],吾書與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視茫茫,而發蒼蒼,而齒牙動搖。念諸父與諸兄,皆康強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來,恐旦暮死,而汝抱無涯之戚也[30]。”孰謂少者歿而長者存,強者夭而病者全乎!

嗚呼!其信然邪?其夢邪?其傳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純明而不克蒙其澤乎[31]?少者強者而夭歿,長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為信也。夢也,傳之非其真也?東野之書,耿蘭之報[32],何為而在吾側也?嗚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純明宜業其家者[33],不克蒙其澤矣!所謂天者誠難測,而神者誠難明矣!所謂理者不可推,而壽者不可知矣!

雖然,吾自今年來,蒼蒼者或化而為白矣,動搖者或脱而落矣[34]。毛血日益衰[35],志氣日益微[36],幾何不從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幾何離[37];其無知,悲不幾時,而不悲者無窮期矣。

汝之子始十歲[38],吾之子始五歲[39],少而強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40],又可冀其成立耶?嗚呼哀哉?嗚呼哀哉!

汝去年書雲:“比得軟腳病[41],往往而劇。”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為憂也。嗚呼!其竟以此而殞其生乎!抑別有疾而至斯乎?

汝之書,六月十七日也。東野雲:汝歿以六月二日。耿蘭之報無月日。蓋東野之使者,不知問家人以月日;如耿蘭之報,不知當言月日。東野與吾書,乃問使者,使者妄稱以應之耳。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與汝之乳母[42],彼有食可守以待終喪[43],則待終喪而取以來[44];如不能守以終喪,則遂取以來。其餘奴婢,並令守汝喪。吾力能改葬[45],終葬汝於先人之兆[46],然後惟其所願[47]。

嗚呼!汝病吾不知時,汝歿吾不知日。生不能相養以共居,歿不得撫汝以盡哀[48]。斂不憑其棺[49],窆不臨其穴[50]。吾行負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得與汝相養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與吾夢相依。死而魂不與吾夢相接。吾實為之,其又何尤[51]。彼蒼者天,曷其有極[52]!

自今已往,吾其無意於人世矣。當求數頃之田,於伊、潁之上[53],以待餘年,教吾子與汝子,幸其成[54];長吾女與汝女,待其嫁[55],如此而已。

嗚呼!言有窮而情不可終,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嗚呼哀哉!

尚饗[56]。

——選自中華書局排印本《韓昌黎文集校注》

【註釋】

[1]年月日:此為擬稿時原樣。《文苑英華》作“貞元十九年五月廿六日”;但祭文中説十二郎在“六月十七日”曾寫信給韓愈,“五”字當誤。

[2]季父:父輩中排行最小的叔父。

[3]銜哀:心中含着悲哀。致誠:表達赤誠的心意。

[4]建中:人名,當為韓愈家中僕人。時羞:應時的鮮美佳餚。羞,同“饈”。

[5]孤:幼年喪父稱“孤”。《新唐書·韓愈傳》:“愈生三死而孤,隨伯兄會貶官嶺表。”

[6]怙(hù户):《詩·小雅·蓼莪》:“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後世因用“怙”代父,“恃”代母。失父曰失怙,失母曰失恃。

[7]中年兄歿南方:代宗大曆十二年(777),韓會由起居舍人貶為韶州(今廣東韶關)刺史,次年死於任所,年四十三。時韓愈十一歲,隨兄在韶州。

[8]河陽:今河南孟縣西,是韓氏祖宗墳墓所在地。

[9]就食江南: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北方藩鎮李希烈反叛,中原局勢動盪。韓愈隨嫂遷家避居宣州(今安徽宣城)。因韓氏在宣州置有田宅別業。韓愈《復志賦》:“值中原之有事兮,將就食於江之南。”《祭鄭夫人文》:“既克返葬,遭時艱難。百口偕行,避地江濆。”均指此。

[10]吾上有三兄:三兄指韓會、韓介,還有一位死時尚幼,未及命名,一説:吾,我們,即韓愈和十二郎。三兄指自己的兩個哥哥和十二郎的哥哥韓百川(韓介的長子)。

[11]先人:指已去世的父親韓仲卿。

[12]兩世一身:子輩和孫輩均只剩一個男丁。

[13]視:古時探親,上對下曰視,下對上曰省。貞元二年(786),韓愈十九歲,由宣州至長安應進士舉,至貞元八年春始及第,其間曾回宣州一次。但據韓愈《答崔立之書》與《歐陽生哀辭》均稱二十歲至京都舉進士,與本篇所記相差一年。

[14]省(xǐng醒):探望,此引申為憑弔。

[15]遇汝從嫂喪來葬:韓愈嫂子鄭氏卒於元貞元九年(793),韓愈有《祭鄭夫人文》。貞元十一年,韓愈往河陽祖墳掃墓,與奉其母鄭氏靈柩來河陽安葬的十二郎相遇。

[16]董丞相:指董晉。貞元十二年(796),董晉以檢校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宣武軍節度使,汴、宋、亳、潁等州觀察使。時韓愈在董晉幕中任節度推官。汴州:治所在今河南開封市。

[17]止:住。

[18]取其孥(nú奴):把家眷接來。孥,妻和子的統稱。

[19]薨(hōng烘)古時諸侯或二品以上大官死曰薨。貞元十五年(799)二月,董晉死於汴州任所,韓愈隨葬西行。去後第四天,汴州即發生兵變。

[20]不果:沒能夠。指因兵變事。

[21]佐戎徐州:當年秋,韓愈入徐、泗、濠節度使張建封幕任節度推官。節度使府在徐州。佐戎,輔助軍務。

[22]取:迎接。

[23]罷去:貞元十六年五月,張建封卒,韓愈離開徐州赴洛陽。

[24]東:指故鄉河陽之東的汴州和徐州。

[25]孰謂:誰料到。遽(jù具):驟然。

[26]鬥斛(hú胡):唐時十鬥為一斛。斗斛之祿,指微薄的俸祿。韓愈離開徐州後,於貞元十七年(801)來長安選官,調四門博士,貞元十九年,遷監察御史。

[27]萬乘(shèng剩):指高官厚祿。古代兵車一乘,有馬四匹。封國大小以兵賦計算,凡地方千里的大國,稱為萬乘之國。

[28]輟(chuò齪),停止。輟汝,和上句“舍汝”義同。就:就職。

[29]去年:指貞元十八年(802)。孟東野:即韓愈的詩友孟郊。是年出任溧陽(今屬江蘇)尉,溧陽去宣州不遠,故韓愈託他捎信給宣州的十二郎。

[30]無涯之戚:無窮的悲傷。涯,邊。戚,憂傷。

[31]純明:純正賢明。不克:不能。蒙:承受。

[32]耿蘭:生平不詳,當時宣州韓氏別業的管家人。十二郎死後,孟郊在溧陽寫信告訴韓愈,時耿蘭也有喪報。

[33]業:用如動詞,繼承之意。

[34]動搖者或脱而落矣:時年韓愈有《落齒》詩云:“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齒:俄然落六七,落勢殊未已。”

[35]毛血:指體質。

[36]志氣:指精神。

[37]其幾何離:分離會有多久呢?意謂死後仍可相會。

[38]汝之子:十二郎有二子,長韓湘,次韓滂。韓滂出嗣十二郎的哥哥韓百川為子,見韓愈《韓滂墓誌銘》。始十歲:當指長子韓湘。十歲,一本作“一歲”,則當指韓滂,滂生於貞元十八年(802)。

[39]吾之子始五歲:指韓愈長子韓昶,貞元十五年(799)韓愈居符離集時所生,小名曰符。

[40]孩提:本指二三歲的幼兒。此為年紀尚小之意。

[41]比(bì避):近來。軟腳病:即腳氣病。

[42]吊:此指慰問。孤:指十二郎的兒子。

[43]終喪:守滿三年喪期。《孟子·滕文公上》:“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

[44]取以來:指把十二郎的兒子和乳母接來。

[45]力能改葬:假設之意。即先暫時就地埋葬。合下句連續可知。

[46]兆:葬域,墓地。

[47]惟其所願:才算了卻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