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閬中市衞生局對口支援基層醫療機構的有關要求,建立醫院與鎮衞生院之間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協作關係,幫助受援醫院改善和強化管理,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在支、受援醫院實地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支援方:閬中市人民醫院
受援方:閬中市第二人民醫院
一、項目目標
通過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幫助受援醫院在醫院管理、技術質量、診療水平等方面改進,不斷提高基層醫療衞生服務能力和水平,積極為鄉鎮廣大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二、支援醫院職責與義務
1、 根據受援醫院需求,不定期派出專家到受援醫院進行專題講座、教學查房、危重病例搶救等。開展臨牀教學和技術培訓,提高基層醫院的技術水平。包括:病歷書寫基本規範培訓,病歷歸檔管理培訓,內外科常見病及多發病診治技術培訓,護理人員培訓,臨牀醫學檢驗技術培訓,醫療糾紛防範培訓等,提高基層醫院為廣大患者服務水平。
2、選派以高年資主治醫師(護師、技師)和副主任醫師(護師、技師)為主的經驗豐富的醫務人員,參加對口支援臨牀診療工作、義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醫療救治,指導基層常見病、多發病、疑難病症的診療服務。
3、巡迴醫療與義診。開展巡迴醫療、流動醫療、義診工作,積極參加支援鄉鎮衞生院工作,擴大對口支援工作的受益面。
4、實物捐贈。支援醫院根據自身實際,支援期內以實物或經費支持的方式,幫助受援單位改善硬件設施、設備配置,以提高受援醫院醫療服務條件和診療能力,方便當地羣眾看病就醫。
5、每年免費接收進修培訓。支援醫院根據受援醫院的實際需求和適宜技術推廣情況,每年幫助受援醫院選拔醫務人員到本院接受培訓,強化理論基礎,掌握適宜技術,提高管理水平。
6、幫助受援醫院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三、受援醫院職責與義務
1、為支援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條件,並負責支援人員在支援工作期間的管理與安全。
2、為開展支援業務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財力支持,確保項目按期完成。
3、及時向支援醫院反饋支援人員的生活和工作情況,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建議支援醫院給予表彰和獎勵等。
4、選派到支援醫院進修學習人員必須是品德兼優、業務素質較高的年輕醫務人員,學習結束後能成為本院的業務骨幹或學科帶頭人。
5、合理研究確定受援項目,定期總結對口支援工作情況,及時與支援醫院協商提出支援內容的變更要求。
四、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支、受援醫院雙方按相關規定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書一式二份,支、受援醫院各執一份。
支援方(蓋章) 受援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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