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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做好助學貸款貸後管理的思考論文

欄目: 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2.75W

摘要:“河南模式”開展七年來,已幫助無數寒門學子順利通過大學學業並實現就業,然而到今年9月14日第一批償還本金到期時間,仍有少部分畢業生惡意欠貸。本文通過分析畢業生欠貸的原因,從已畢業學生的個人因素、高校、銀行三個層面,指出了做好貸後管理工作的對策:一、高校方面,要加強對貸款學生誠信教育的力度,指出欠息違約的危害;完善貸款畢業生跟蹤機制;加強就業工作,切實提高貸款畢業生還貸能力;二、政府方面,不斷完善制度環境,為國家助學貸款立法;優先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業問題。三、銀行方面,制定靈活的還貸方式、落實減免措施;建立健全個人信用查詢體系,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建立助學貸款追債系統。

新形勢下做好助學貸款貸後管理的思考論文

關鍵詞:“河南模式”;助學貸款;貸後管理

一、“河南模式”及現狀

為了實現“讓每一個考入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並順利完成學業”的承諾,河南省教育部門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探索建立了一套風險共擔的助學貸款新機制,運行七年來,貸款發放金額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量成倍增長。現在,助學貸款成為河南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中的主要渠道,被大學生們盛讚為“高校低保”,而已進入正常的、良性循環軌道的河南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也被國內主流媒體譽為國家助學貸款的“河南模式”。作為“河南模式”的受益者,今年的9月14日是第一批償還本金的到期時間,仍有少部分已畢業四年之久的學生或聯繫不上,或無力償還,或明確表示拒絕償還。這不僅僅對貸款者個人造成嚴重影響;對貸款機構銀行方面造成呆賬、壞賬;對高校方面來説,阻礙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深入開展,影響了銀行貸款機構對高校的後續貸款工作的進行,對後面貸款的學生起到非常壞的示範效用。為使“河南模式”更好的發揮效用,切實加強國家助學貸款貸後的管理工作是更好地解決這一實際問題的主要途徑。

二、畢業生欠貸原因分析

作為院系的一名貸款工作負責人,結合自己工作的實際,就我院欠息率及違約率較高的原因進行分析,由三個層面造成欠息和違約率高:

(一)學生層面

造成還本付息意識淡薄的原因在於下面幾點:1、有些學生繼續攻讀學位,未及時找工作或者就業收入低;2、畢業生工作地點和內容不確定,工作地點和內容經常變換,工作繁忙,學生忘了還款日期或者沒有時間及時還息還款;3、有些學生信用意識淡薄,認為國家助學貸款是“政策性”貸款而不願還,對欠息欠款的不良影響知之甚少,一部分畢業生認為:不還息、不還款,銀行和學校不會追究自己的法律責任;4、貸款學生的誠信意識淡薄,存在僥倖心理。認為自己畢業了,只要學校和銀行聯繫不到自己,就可以欠款欠息,甚至認為,自己欠息了,學校在聯繫不到自己的情況下就會替自己還款還息。在聯繫貸款畢業生的時候,很多學生的家庭電話和個人聯繫方式已經更換,利用QQ羣發佈聯絡消息的時候,經常會出現消息一發布,立即被踢出QQ羣,這都反映了部分貸款畢業生誠信意識淡薄的客觀現實。

(二)學校層面

1、學校把關不嚴,忽視道德教化,對學生的誠信教育重視不夠,普遍存在重智輕德的現象。學校雖開設兩課,但是以政治教育取代道德教育,片面強調政治上的忠誠,而忽視基本誠信品質的培養,片面強調理論灌輸,而忽視實踐教育和大學生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學校團委、學生處雖引導舉辦多種多樣的校園文化活動,但側重學生在文體、科技素質方面的提高,忽視學生品德的養成等等,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誠信教育流於形式化和抽象化,不能在心理上真正地指導學生的生活實踐;2、技能培養落後導致學生就業困難。《中國人才藍皮書》指出,大學生就業難在於我國當前人才培養與使用之間存在脱節,主要表現在:一是教育觀念不適應。隨着大學教育高峯期的到來,學校依然是隻管培訓不管就業;二是單一人才培養理念導致學生眼高手低,教學型院校強調學術性,學生實際工作能力不足;3、大學教育不能有效增強大學生人力資本和社會適應能力,學校幫助大學生成功就業的力度不夠。此外,我國高校盲目追求的“大而全”、“升格熱”,不但造成高校分工較亂和教育資源浪費,而且導致人才培養和產業結構與勞動力市場需求相脱節,大學生就業困難的問題也將越來越嚴重。

(三)銀行層面

1、全國統一的信用體系建設滯後,缺乏信用監管和預警機制。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個人信用評估體系和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計算機查詢系統還沒有完全建立,所以大學生徵信體系並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金融部門沒有實現預期的控制、約束作用,拖欠貸款的學生我行我素,嚴重影響了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推進;2、助學貸款還貸方式單一,還貸方式不靈活。雖然國家開發銀行從今年的6月1日起把還款方式必須從貸款地農行還款轉換成在線支付寶還款,但是單一的還款方式仍舊受到一定的制約,如時間、地點等;3、對違約學生的處罰缺乏操作性和約束力。因為助學貸款筆數多,單筆數額小,即使追回來,銀行的追貸成本要高於貸款金額。

三、做好貸後管理工作的對策

對上述原因進行分析後,提出一些對今後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一)高校方面

1、加強對貸款學生誠信教育的力度,指出欠息違約的危害

對在校大學生,特別是貸款學生進行誠信教育,不應只停留在開開會,發發宣傳品的層面上,應當把誠信教育與教學等各項工作有機的聯繫起來,比如與學生平時的表現,對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以及對公益活動的關注及參與的積極性,違紀率、綜合測評成績、曠課率等聯繫起來,作為分配貸款名額的依據。也可以發放調查問卷,及時發現並扭轉學生對助學貸款工作存在的誤區和錯誤思想。利用反面典型實例,讓學生明白,違約的後果,如不良記錄會在就業時影響用人單位的主觀評判,不良記錄將導致向銀行貸款時會被拒絕,不良記錄在辦理保險時可能會帶來負面影響等等。結合對學生的思想教育,使得學生明白助學貸款不僅是自己的事,也是關係到學校後續貸款、其他在校學生的學習生活質量以及學校招生工作的大事。

2、完善貸款畢業生跟蹤機制

加強貸款畢業生的聯繫:(1)要求在學生畢業前收集儘可能詳細的信息,如聯繫電話,包括父母、親戚、朋友、村委會等四至五個聯繫方式、家庭詳細地址,乃至工作單位信息等等內容。通過文本記錄方式制定貸款畢業生同輔導員老師和學校的約定,規定在聯繫方式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時候要第一時間通知學校或老師,或每季度約定一個特定的時間用於貸款畢業生主動聯繫老師和學校,説明這一階段的還款計劃或遇到的問題,並制定貸款畢業生誠信跟蹤表,將上述內容逐項填寫在表格中,如未按時向學校提供信息者或提供虛假信息者,將記錄在案,並作為證據提供給放貸銀行處理,變被動為主動;(2)加強與放貸機構的聯繫。學生普遍認為:學校一般處於愛護學生的原因,對自己比較客氣,好説話。這樣可以在誠信教育或辦理助學貸款手續時請銀行工作人員親自與學生見面,通過面對面交談,讓學生明白學校的苦心,樹立對社會的責任心;(3)利用各種通訊手段聯繫貸款畢業生,比如,建立各系的貸款學生QQ羣、MSN、飛信羣、校友錄等,藉助責任心強的班幹部、貸款畢業生的老鄉等,甚至可以同用人單位進行聯繫,達到學校、社會、貸款學生之間的環形交錯監督交流,一改以往單線聯繫的弊端。 3、加強就業工作,切實提高還貸能力

高校開設的專業要符合社會和當前形勢的需求,有意識地培養學生多方面的'才能和動手實踐能力;大學四年要把職業規劃和就業指導課貫穿始終;加強對畢業生的心理意識和能力的培養,幫助他們形成正確的自我認識和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擇業觀,在競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要通過與企業開展合作進行訂單式培養、舉辦“雙選會”吸引用人單位來校選拔,提高就業率,從而降低貸款的違約率。

(二)政府方面

1、不斷完善制度環境,為國家助學貸款立法

針對國家助學貸款,可制定與頒佈《國家助學貸款法》,使得國家助學貸款有法可依,有利於提高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規範化和程序化,保證貸款的公正性、合法性和社會參與性,增強權威性或導向性,減少該工作隨意性和不確定性。完善立法,規範政府、銀行、學生和學校的行為。對學生貸款的資金來源、發放機構、申貸程序、貸款擔保和種類、償還辦法、減免條件、借款催收方式以及拖欠的後果等做出規定,切實加強對違約行為的法律制裁等強制性約束。

2、優先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業問題

政府要高度重視大學生就業問題,特別是家庭經濟困難依靠助學貸款完成學業的學生,可以給予一些政策上的扶持,將貧困生的就業指導與就業服務形成體系。目前我國已出台了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政策,大學生畢業後自願到經濟欠發達地區工作的可由國家代為償還助學貸款。在此政策的指導下,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積極鼓勵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和艱苦的地方就業,一方面減輕貸款畢業生的還款負擔,另一方面提高基層幹部隊伍的水平,促進城鄉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

(三)銀行方面

1、制定靈活的還貸方式、落實減免措施

銀行對那些畢業後不能馬上就業的或在欠發達地區工作的學生可以延長還貸期限,緩解其還款壓力,降低學生的還款負擔率,起到鼓勵學生還貸的作用;對提前還貸者或一次性還清者可以給予一定比例的減免;對到邊遠山區工作,或在國家一些急需崗位上工作的畢業生給予部分減免。在還款方式上還應靈活多樣,既可分期定額也可以一次性償還。另外,也可以借鑑國外的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償還的辦法,嘗試用税收或社會保障系統來回收貸款。還可以以每年收入的一定比例償還貸款,年還貸額是不確定的,如果比例合適,則還貸壓力較小,有利於低收入家庭的學生。

2、建立健全個人信用查詢體系,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

政府可以借鑑西方國家建立公民個人信用徵詢體系的做法,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個人信用查詢體系。建立個人信用系統應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個人社會檔案、個人社會保障、個人信用卡賬户、收入來源、個人可支配的用於抵押的各種資產等主要內容。同時加大對“失信”者的懲罰力度。例如,對惡意拖欠貸款的大學生,銀行可以向社會公開其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工作單位等,使他們經過利益博弈之後,發現其失信的成本已經超過了所獲得的收益,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使其及時償還助學貸款。

3、建立助學貸款追債系統

一旦發現貸款學生在還本付息階段不及時還款或與學校不按時聯繫或不與學校聯繫,銀行應進入追債階段。銀行內部應建立個人消費信貸追債部門,與學生所在單位或者學生家庭聯繫,若通過家庭仍無法聯繫的貸款學生,銀行追債部門要與公安部門聯繫,通過其唯一的身份證號碼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查詢。若仍不能奏效,銀行可立即凍結或止其基本賬户,收回貸款,必要時可以訴諸法律。

總之,國家助學貸款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同時也是一件複雜繁瑣的難事。如何確保“河南模式”的順利進行,同時提高國家助學貸款的還貸率,緩解因教育經費不足而帶來的種種問題,為祖國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這就需要政府、高校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在法制和信用制度不斷完善的今天,助學貸款所面臨的諸多問題必將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