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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問答

欄目: 條例 / 發佈於: / 人氣:2.86W

為幫助大家瞭解《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新《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問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新《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問答

1、問:全面兩孩政策的內涵是什麼?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對人口發展有何重大意義?

答:全面兩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婦,無論城鄉、區域、民族,都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是繼單獨兩孩政策之後生育政策的進一步調整完善,這是中央基於我國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

當前,我國人口發展出現轉折性變化。一是人口總量增長的勢頭明顯減弱,育齡婦女數量逐步減少,特別是20-29歲生育旺盛期婦女數量下降較快。羣眾生育意願發生轉變,少生優生成為社會生育觀念的主流。二是人口結構性問題日益突出,勞動年齡人口開始減少,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持續偏高。三是家庭規模縮小,養老撫幼、互助互濟等傳統功能弱化。這些變化給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安全帶來新的挑戰。今後幾年,我國勞動力資源比較豐富,社會撫養負擔較輕,是調整完善計劃生育政策的有利時機。遵循人口發展規律,順應人民羣眾期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有利於優化人口結構、保持經濟社會發展活力、促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有利於中華民族長遠發展和“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實現。

2、問:我市什麼時候開始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新修訂的《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什麼時候正式實施?

答: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我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經2016年1月20日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3、問:實施全面兩孩後,生育還需要審批嗎?

答:我省《條例》規定,生育兩個及以下子女的,不再實行生育審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生育第一個子女、第二個子女不需要審批。只需要分娩前或分娩後六個月內憑結婚證、户口簿、身份證,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登記,領取《生育服務卡》,憑《生育服務卡》享受免費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接受生殖保健服務。

4、問: 流動人口二孩生育怎麼登記?

答:流動入口可以在現居住地享受二孩生育登記等服務。據預測,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生育的數量將大幅增加。國家和省市將明確工作流程,指導流入地和流出地加強信息溝通和服務銜接,繼續推行承諾制、首接責任制和網上辦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辦事效率,做好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的生育登記等服務,為他們提供優質的計劃生育服務。

5、問:社會上載言2016年1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這個説法是否屬實?

答:不屬實。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仍可以按照江西省的有關規定,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6年1月1日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獨生子女父母原來享受的獎勵和扶助政策還保留嗎?

答: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我省《條例》明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按規定享受優待;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的獨生子女父母,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可以登記再生育,並自登記再生育之日起,註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其正在享受的一切獎勵優惠待遇,已經享受的獎勵優惠待遇不予追回。

7、問: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休假上有什麼具體規定?

答:201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我省《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但可以享受延長生育假的待遇。具體規定是: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8、問: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政策外生育的是否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答: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以後,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社會撫養費作為政策外生育的一項限制措施仍需繼續堅持。我省《條例》規定,對政策外多孩生育的、重婚生育的仍然應當對其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對於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已經依法處理完成的應當維持處理決定,已按規定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不予退回;已作出處理決定但沒有執行到位的,按原處理決定執行;尚未處理的,依照原《條例》或者生育行為發生當時的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9、問:圍繞全面兩孩政策,孕產婦特別是高齡孕產婦會增加,如何保障母嬰安全?

答:據測算,我市全面兩孩政策符合條件的對象中,年齡在35歲以上的高齡育齡婦女比較多。政策實施後,高齡孕產婦會明顯增加,發生孕產期合併症、併發症的風險增大。我市將採取以下措施,保障母嬰健康安全:一是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通過深入實施衞生計生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增加婦幼保健服務能力供給,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和婦幼保健醫務人員的培訓;二是做好分級診療,引導羣眾合理選擇助產服務機構,做好孕前、孕期保健;三是加強諮詢指導,在全市有婦產科的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保健機構已經開設了高齡孕產婦諮詢門診,主動為高齡、高危的孕產婦提供宣教諮詢服務,增強孕產婦自我保健能力;四是加強各級產科急救中心建設和管理,提高產科危重症的急救能力,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轉診網絡和機制,確保急救通道暢通。總之,將採取一切措施,確保母嬰健康安全。

10、問: 現在為什麼不能完全取消生育限制?

答: 2004年,我國組織了全國300多名專家,開展了兩年多的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基於我國人口總量過大、人口眾多的情況,研究確定了1.8左右生育率的發展目標。80%的家庭希望兒女雙全,這是合情合理的',但按照國外人口學家的概率統計計算平均每個家庭需要生育3.02個子女才能實現有男有女。人口眾多是我國的基本國情,目前我國人口總量是13. 68億,到2020年將是14.3億,到2030年將是14.5億。越過峯值以後,緩慢下降,到2050年還有13.8億。人口眾多的基本國情長期不會根本改變,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壓力、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緊張關係將長期存在。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過去是長期控制人口過快增長,控制人口數量。現在的目標是調控總量,重點是提升素質、優化結構合理分佈。我國現在發展的關鍵是人的素質,要下大力氣把人口大國轉化為人力資本強國,這樣我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就一定能夠實現。

11、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為什麼還要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

答: 全面兩孩政策關係到億萬家庭的幸福安康。要把這件好事辦好,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的任務不但沒有減少,反而還會增加。基層隊伍不但不能削弱,還要大大加強。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任務不是減輕了,而是更重了,內容更豐富了,要求也更高了。既要幫助羣眾生好孩子,又要管控可能出現的風險。需要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出生人口動態監測,引導羣眾合理安排生育,防止出生人口出現大幅波動。必須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穩定縣鄉計生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和羣眾工作隊伍,保證各項服務管理工作落實。

12、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為什麼還要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

答:計劃生育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人口眾多的基本國情不會根本改變,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壓力不會根本改變、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緊張關係不會根本改變。新形勢新使命賦予了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新的內涵。當前,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就是要實施好全面兩孩政策,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引導家庭負責任、有計劃地安排生育;做好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婦幼保健各項服務,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母嬰健康水平;完善家庭發展政策,鼓勵按政策生育,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的權益,加大對困難家庭的扶助力度,調控人口總量、提升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分佈,促進家庭和諧幸福和人口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