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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與《樂記》

欄目: 易經 / 發佈於: / 人氣:2.28W

《周易》被尊為六經之首,是中國古代哲學的正宗,同時也是傳統文比的活水源頭。它彌綸羣言,籠罩百家,涵古蓋今,包裹天地,對傳統文化的方方面面部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所謂“《易》道廣大,無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樂律、兵法、韻學、算術,以逮方外之爐火,皆可援《易》以為説。”(《四庫總目·經部·易類》)從中國古代樂論的角度看,受《周易》影響最深,援《易》以為説最多的,則為《樂記》。它的樂本論、樂象説和樂簡觀,分別與《周易》陰陽之道、易象理論和易簡學説有直接的淵源關係。而《樂記》又是中國古代音樂理論的奠基石,在中國古典美學史上佔據重要的位置。所以,分析《周易》與《樂記》的關係,可以使我們更加深入地認識《周易》是我們民族文化的靈魂和核心。

一.陰陽之道與樂本論

《莊子·天下》稱;“《易》以道陰陽”。這句話説出了《周易》的思想本質。陰陽為《周易》之本,它是《周易》哲學的總綱,是貫穿天道、地道和人道的總規律。一部《周易》就是建立在“一”、“一”兩個陰陽符號的基礎上,這一斷一連的兩個陰陽符號,經過排列組合而衍成八卦和六十四卦。《易傳》又進一步用陰陽消長之理來解釋這兩個符號,並以陰陽之道為基石,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學體系。《易傳》認為,陰陽是推動宇宙萬物演變的兩種元氣,在陽氣鼓動之下,事物的屬性是剛健的,在陰氣支配之下,事物的屬性是柔順的。自然、社會中的萬事萬物,都可以根據其屬性特點,區分為陰陽兩大類,如天地、水火、雷風、晝夜等自然現象,男女、君臣、父子、夫婦等人際關係,都是陰陽的表現。誠如朱熹所説:“天地之間無往而非陰陽,一動一靜,一語一默皆是陰陽之理。”(《朱子語類·讀易綱領》)《周易》以陰陽之道為宇宙之本,用陰陽範疇概括宇宙萬物的運動變化關係,可謂抓住了問題的關鍵。

陰陽之道為宇宙之本,同時也是音樂之根。《周易》陰陽之道的大義表現在宇宙生化與天地諧和兩方面,《樂記》正是循易道之跡,從這兩方面來論述音樂的起源與本質的。首先,《樂記》本易道陰陽生化之理,闡述音樂的起源。《繫辭》曰:“一陰一陽之渭道”。道者,太極也。太極乃陰陽二氣環抱之狀,喻示天地渾沌未分之時。陰陽二氣,一動一靜,自相交感,變合施受,則出兩儀,生天地,化四時,成萬物。這便是《周易》所展示的陰陽生化之理和宇宙構成模式。本此之理,《樂記》論述了音樂的起源問題: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樂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樂本篇》)

這就是中國古代樂論所謂的“物動心感”説,它強凋音樂的產生是外界事物作用於人心的結果,其本源則是宇宙間生生不息的氣化運動。鍾嶸説,“氣之動物,物之感人,故搖盪性情,形諸舞詠。”(《詩品序》)“舞詠”即包含音樂在內的詩、樂、舞的統一體,也就是《樂記》所説的“比音而樂之,及干鏚羽旄,謂之樂”。這洋,音樂產生的具體過程便是:氣-物-心-聲-音-樂。既然音樂與萬物的產物都是陰陽氣化的結果,那麼,追尋音樂的本源當然也就要十溯列天地之間的陰陽之道。所以,《樂記·樂禮篇》又説: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也,一動一靜,天地之間也。故聖人曰:“禮雲樂雲”。

這裏着眼的正是陰陽間的動靜交合,天地間的生生化化。這種以陰陽生化為依據,從宇宙生成,萬物化生的角度考察音樂本源問題的思維方式,正源於《周易》陰陽之道,篇中有一大段文字完全抄錄《繫辭》則是明證。

其次,《樂記》本易道天地諧和之説,論述音樂的本質。《繫辭》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哲學乃是重生的哲學,故有“生生之渭易”説,然而,萬物生化的基本條件是天地和諧、陰陽調順。《乾·彖》:“保合大和,乃利貞”,説的就是這個意思。《周易》以“彌綸天地之道”為己任,追求的是宇宙間的普遍和諧。這種和諧以天地定位、陰陽相得為基礎,在陰陽剛柔的對立統一中追求和諧與流變,以便山川相通、雷風激盪、水火交化,最終形成自然界的普遍和諧運動。《豫·彖》:“天地以順動,故口月不過,而四時不忒。”“順動”即天地和諧運動。日月運行不過,四時推移不忒,百物興化有序,均是天地和諧運動的'表現。大自然的和諧樂章孕育了音樂藝術的和諧本質。“樂者,天地之和也。”《樂記》受易道天地諧和説的啟發,把音樂放到天地之間加以審視,以天地之和為音樂和諧的依據,提出了“大樂與天地同和”(《樂論篇》)的觀點。這一觀點誘發於宇宙大幹生生不息、風雨序次的和諧運動,其本則在《周易》對此,《樂禮篇》作了交待: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小大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

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

這兩段話完全出自《繫辭》,《樂記》引而用之,目的在於從天地運行、四時週轉的自然和諧運動中導引出音樂的和諧本質。有人認為:“這兩段內容實際與‘禮樂’無關,中間點到兩句,也顯得附會。”其實不然。陰陽之道,一動一靜,這是宇宙間萬物生化的無窮力量。陰陽之道有序和諧的運動正是天地大美之所在,而宇宙的和諧已包含了音樂的和諧,天地之美實際上也就是音樂之美,所以説:“樂者,天地之和也”。這樣,《樂記》就為音樂的和諧美找到。了物質基礎和本體依據。這種以陰陽之道為基礎,從宇宙生成淪的角度論證音樂的本質

問題,正是中國古代樂論的一貫作法。《樂記》之前的《呂氏春秋·大樂》,樂記》之後的阮籍的《樂論》,嵇康的《聲無哀樂論》,莫不如此。

陰陽之道作為附着在占筮之經《周易》上的哲學思想,除了具有自然物質性的一面外,尚有鬼神迷信的神祕色彩。《繫辭》曰:“陰陽不測之渭神”,《觀·彖》曰:“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陰陽變化,幽微難測,在其運行過程中,既生出天地山川之麗象,又帶來蓍龜河洛之神物,故曰“神道”。清人江慎修渭之為,“天不愛道,地不愛寶,河出馬圖,洛出龜書,天地之大文章也。”(《河洛精藴》)這就給陰陽之道塗上了一層神祕色彩。這種神祕色彩又具體表現在天尊地卑、天人合一的觀念上。《周易》哲學具有崇陽抑陰的傾向,它把天放到至高無上的位置,讚美它的德比功能:“大哉乾元,萬物資生,乃統天”(《乾·彖》)。天主宰萬物,統攝一切,所以囊周易》賦予它人格神的含義,尊之為“上帝”(即天帝)。大人(有德之君)遵天命以行事,順天道以施政,則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如此,大人也就進入了天人合一的境界‘“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乾·文言》)然而,人間的和諧與幸福乃上天所賜,故“先王作樂崇德,殷薦

之上帝,以配祖考。”(《豫·象》)意即人們在慶賀豐收、勝利之時,要通過音樂來昭明天道,歌功頌德,與神同樂,以答天貺。於是,音樂便成了天人合一的媒體。這種與原始宗教巫術相聯繫的音樂思想,在《樂記》中也留下了深深的印記。《樂禮篇》説:

樂者敦和,率神而從天,禮者別宜,居鬼而從地。故聖人作樂以應天,制禮以配地,禮樂明備,天地官矣。

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窮高極遠而測深厚,樂著太始,而禮居成物。

毫無疑問,這是一種神祕而奇特的音樂思想,它把音樂看作是可以與天地鬼神相感,與自然社會相通的一種應感工具,從而把音樂推向了宗教神學的懷抱。而這種音樂思想正植根於《周易》天人感應論之中,是《周易》陰陽之道的神祕色彩在古代樂論中的折射。後世樂論,如班固《白虎通德論·禮樂》,《魏書·樂志》“長孫稚、祖瑩論樂”,《隋書·儒林列傳》“何妥論樂”,也均有此説。

二.觀物取象與樂象説

“易者,象也。”《左傳·昭公二年》敍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與《魯春秋》”,其不説《周易》而稱“易象”,可見《周易》以“象”為基礎,“象’是《周易》義理的感性形式,是聖人設教的象徵符號。易象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卦象,一類是爻象。《朱子語類》説:“《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從,其推之有所用,非苟為寓言也。”取之有所從”與“推之有所用”,就是《繫辭》中説

的“觀物取象”與“立象盡意”。《周易》易象理論藴含了藝術思維的精髓要義,給中國古代樂論以深刻的影響。尤其是《樂記》,專門沒立了《樂象篇》以探討音樂立象的問題。

《周易》是通過“觀物”來“取象”的,《繫辭》曰:“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渚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這段話闡述了由天地萬物到陰陽八卦的製作過程。“物”是自然、社會中客觀存在的具體事物,“象”是對這些事物的模擬、概括。物為象之本,象乃物之象。要在物中取象就必須體察萬物,師法自然,對各種具體事物和現象進行仰觀俯察,遠求近取。如此方能應物象形,製作體現事物特徵的易象。樂象的製作方法與易象是相通的。“情動

於中,故形於聲”(《樂本篇》)。這是説情感決定了樂象的個性特徵。但是,抽象的情感並不就是藝術。藝術之為藝術,關鍵在於能將主觀的情感融入到一定的物質形式之中,使之客觀化。就音樂藝術而言,這種一定的物質形式就是音響。《樂象篇》説:“聲者,樂之象也。”這裏的“聲”指構成樂象的基本要素,即五聲、六律。五聲為宮、商、角、徵、羽。古人認為,五聲本於自然,生於氣化“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為五色,徵為五聲”(《左傳·昭公元年》)。陰陽六氣衍為四時、五行,而四時各育其氣,五行各有其性,人們通過對四時之氣和五行之性的觀察、體會,製作了五聲。桓譚説:“五聲各從其方,春角、夏徵、秋商、冬羽,宮居中央而兼四季,以五音須宮而成。”(《新論·琴道篇》)朱長文則説:“聖人觀五行之象麗於天,五辰之氣運於時,五材之形用於世,於是製為宮、商、角、徵、羽,以考其聲焉。凡天地萬物之聲,莫出於此五音。”(《琴史·釋弦》)可見,五聲是在觀物取象的思維方式指導下,通過對自然現象的觀察和自然聲響的模擬而獲得的。

五聲表示音程,但還不能決定一隻曲子音調的高低,決定音調高低的是十二律。十二律分陰陽兩類: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屬陽律,稱為“六律”,大呂、夾鍾、仲呂、林鐘、南呂、應鐘是陰律,又叫“六呂”。通常所説的“六律”,則是包括陽律六律和陰律六呂的總稱。六律也是取法自然的結果,具體説是對一年十二個月不同風氣觀察的結果。賈誼論六律曰;“聲音之道,以六為首,以陰陽之節為度。是故一歲十二月,分而為陰陽,陰陽各六月,是以聲音之器十二鍾,鍾當一月,其六鍾陰聲,六鍾陽聲,聲之術,律是而出,故謂之六律。”(《新書·六術》)古人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逐漸發現一年十二個月所刮之風,在風向、強度、濕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手是將其分為陰陽兩類,並與十二律相配:

陽:黃鐘 太簇 姑洗 蕤賓 夷則 無射

十一月 一月 三月 五月 七月 九月

陰:大呂 夾鍾 仲呂 林鐘 南呂 應鐘

十二月 二月 四月 六月 八月 十月

所以,賈誼又説:“夫律之者,象測之也,所測者六,故曰六律。”這就明白地道出了六律是觀物取象的產物。

“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音樂是聲音有規律的組織,舒心悦耳的美妙樂曲來源於和諧協調的聲律之象,故制樂要“稽之度數”。《樂記·樂象篇》有言:

清明象天,廣大象地,終始象四時,周還象風雨。五色成文而不亂,八風從律而不奸,百度得數而有常。

那麼,聲律如何才能得數,度數的常規又是什麼呢?《樂象篇》接着説:“小大相成,終始相生,倡和清濁,迭相為經”。“小大”、“終始”謂五聲中的羽聲和宮聲,因為羽聲尖溜細膩,音量最小;宮聲低沉雄厚,音量最大。又,五聲始於宮、終於羽。“清濁”:五聲中宮為中聲,角、羽為清聲,商、徵為濁聲。五聲之小大、終始、清濁,”皆安其位而不相奪”,即是符合度數,謂之“比音”。在古人看來,聲音之大小、鉅細、清濁,並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取法於鳥獸、昆蟲、風氣之聲,來源於天地萬物的和諧音響,。陳幼慈説:“凡天地化生萬物,莫不有聲。龍吟虎嘯,聲之巨者;蠅蚓 ,聲之小者;敲金戛玉,聲之清者;怒吼狂呼,聲之濁者;兩間萬類,無往非聲。”(《琴論·音韻清濁》)

五聲六律經過有序的組合,便構成了一個五彩繽紛的樂象世界。然而,聲音是通過樂器產生的,不同的樂器可以發出不同的聲音,產生不同的樂象。這也與易象製作方法有關。相傳,伏羲氏不僅觀天法地以作八卦,而且還以同樣的方法制作了琴:“昔者,伏羲氏既畫八卦,又制雅琴。卦所以推:天地之象,琴所以考天地之聲也。”(《琴史·瑩律》)琴為樂器之首,然樂器並不止於琴。古人根據樂器製作材料的性質不同,將樂器分為八類,即所謂“八音”,並認為八音取法於《周易》八卦。班固在《白虎通德論·禮樂》中引《樂記》曰:

土曰壎、竹曰管,、皮曰鼓、匏曰笙、絲白弦;石曰磬、金曰鍾、木曰祝 。此謂八音也,法易八卦也,萬物之數也.

壎,坎音也。管,艮音也。鼓,震音也。弦,離音也。鍾,兑音也。祝敵,乾音也。

檢現存《樂記》並無以上所引文字,班固當是據別本以引之。西漢時,《樂汜》有多種本子傳世,據現存史料記載,至少有王禹二十四卷(篇)本、劉向《別錄》本、小戴《禮記·樂記》本和今本《史記·樂書》本四種。現存的《札記·樂記》十一篇只是一個節本,距原本相去甚遠。孔穎達《禮記·樂記》疏雲:“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著於《別錄》,今《樂記》漸取十一篇,餘有十二篇其名猶在。”這十二篇主要淡的是樂舞的表演技藝,—其中就有《樂器篇》。班固的引文可能就是據此麗來。儘管如此,現存《樂記》還是談到了當時的多種樂器,例如;金屬製的有鍾,石制的有磬,陶土製的有壎,木製的有椌,楬(柷、郚),革制的有柑、鼓、鞔、鼙,彈絃樂器有琴、瑟;腔管樂器育篪、管,籥、簫,簧管樂器有竽、笙、匏。這就囊括了八音中的大部分樂器。

“觀物取象”是為了“立象盡意”。《繫辭》曰:“人立象以盡意”。《易》之為書,最初並無文字,僅以易象達意示人,所以易象的古義即是表意之象。宋人陳騩説:“《易》之有象;以盡其意”(《文則》)。後來,象中之意曲折隱晦,聖人怕來人不知其意,故繫辭以告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朱熹《周易本義》謂四象為“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四者。聖人創立四象,

是為了用它們顯示天下事物的義理。易象如此,樂象亦然。樂有五聲,五聲的確立也有一定的象徵意義。所謂“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估滯之音矣。”(《樂本篇》)這裏,《樂記》先以五聲配五等,把五聲的象徵意義由自然界的種種事物和現象,引伸到社會的政治道德領域。後人又不斷對此進行發揮,使五聲的象徵意義更加豐富具體。劉籍説;“宮象君,其聲同。當與眾同心,故曰同也。商象臣,其聲行。君令臣行,故曰行也。角象民,其聲從。君令臣行民從,故曰從也。徵象事,其聲當;民從則事當,故曰當也。羽象物,其聲繁。民從事當財物有繁植,故曰繁也。”(《太音大全集·琴議篇》)這樣,五聲不同之象就代表了五種不同的禮義事項,音樂也就與社會政治溝通起來。正是基於樂象的象徵意’義,音樂發揮着它的陶冶性情、移風易俗的社會作用。所謂宮聲和嚴雄厚、莊重寬宏,聞之使人温良而寬大,商聲慷壯哀鬱、慘憮健捷,聞之使人方廉而好義;角聲圓長通澈、廉直温恭,聞之使人惻隱而愛人;徵聲婉愉流利、雅麗柔順,聞之使人樂養而好施,羽聲高潔澄淨、談蕩清邈,聞之使人恭敬而好禮。

五聲以外,八音也具有一定的象徵意義。據《樂記·魏文侯篇》所述:鐘聲鏗,其聲象威武的立號令,君子聽之則“思武臣”;石聲磬,其聲表示節操分明而視死如歸,君子聽之則“思封疆之臣”,絲聲哀,其聲使人廉明而有志,君子聽之則“思志義之臣”;竹聲濫,其聲象徵團結,君子聽之則“思畜聚之臣”;鼓鼙之聲歡,其聲使人活潑有力,君子聽之則“思將帥之臣”。還有,古代言樂必兼舞’,樂舞配合正是為了更好地立象盡意。後世研究音樂的人多隻注重於律呂,而很少涉及舞法,原因就在於,不明宙樂以立象盡意為本。“夫樂者,象成者也,”《樂記·賓牟賈篇》對鏗鏘鼓舞的動作與結構的分析,就是着眼於樂象的盡意功能。“ 於而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太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就是説舞隊拿着盾牌穩穩地站着,是表現武王對待諸侯十分莊摹的形象;舉手頓腳勃然阼色,是表現太公威武的意志;樂舞結束時大家跪下,是表示周公召公用文止武的意思。在結構上,這種鼓舞每一段都表示一個特定的意思,如第一段表示武王到北方去伐紂,第二段表示滅掉商紂,第三段表示凱旋南歸……

三. 乾坤易簡與樂簡觀

孔穎達在《周易正義·論易之三名》中引鄭玄《易贊》和《易論》曰:“《易》一名而含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易》有三説,簡為其一,可見易簡是《周易》全書一條重要的原則。《繫辭》説: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阧然示人簡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

《易傳》認為,乾坤兩卦是一切卦爻組合變化的基礎。乾坤,即天地之道、陰陽之氣。天道無為而善始,地道不勞而善成,天地萬物的生比繁衍皆發於自然,故曰易、曰簡。一句話,乾坤之道是宇宙間最簡單易知而又最根本的道理。人之所為,亦當效法天地之道,如乾之易,如坤之簡。如此則“易知易從”、“有親有功”、“可久可大”,聖人之德業於是乎成。本《周易》易簡學説,古代樂論也提出了“大樂必易,大禮必簡”的理論:

非易不可以治大,非簡不可以合眾。大樂必易,大禮為簡,易故能天,簡故能地。大樂無怨,大禮不責,;四海之內,莫不繫統,故能帝也。(《淮南子·詮言訓》)

是故大禮之極,簡而無文;大樂之極,易而希聲。簡易者,先王建禮樂之本意也。(《臨川先生文集》卷六十六)

《周易》易簡原則,植根於天地自然之性,着眼於王道教化功能。這是它與樂簡理論相關聯的內在依據。《觀·彖》曰:“觀天之神遭,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神道設教”的思想把形而上之道體與形而下之器用統一起來,使易簡從“天之神道”的運行規律,落實為民之教化的基本準則。《周易》推天道以明人事,通觀各卦卦象,無不以自然之道説明社會規律。所謂“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乾·象》);“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坤·象》),都是以天地乾坤的易,簡法則指示人事活動要順應、自然規律,教化天下人如何立身處世。《周易》推崇易簡的目的在於給聖人完成其德業指明掐津,古代樂論推崇易簡是為了強調音樂的倫理教化意義和移風易俗功能,兩者在方法與目的上都是一致的。太史公論樂道:“夫上古明王舉樂者,非以娛心自樂,快意恣欲,將欲為治也。正教者皆始於音,音正而行正。”(《史記·樂書》)既然制樂的目的不在於“快意恣欲”而在於為政治世,那麼制樂的原則當然也就務求易簡了。所謂“音正”,也就是易簡。因為“煩乎淫聲”則會汩湮心耳,使人忘掉音樂的平和之聲,以致心欲膨脹,唯有“平正易簡”方能心澄氣清,使人領悟

音樂的和諧之美,從而正心立身。下面,我們以《樂記》為例,具體分析一下易簡與樂教的關係。

“寬裕簡易者,樂之化也。”就是説音樂的教化作用是與它的易簡特點聯繫在一起的。《樂記·樂論篇》雲:“樂由中出,禮自外作。樂由中出故靜,禮自外作故文。大樂必易,大禮必簡。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這裏説的“中出外作”、“必易必簡”皆據自然之理而言,因禮樂能與天地同理,故有“無怨”、“不爭”之效。先王制作禮樂,並不是為了極口腹耳目之欲,而是為了教化百姓,平其好惡之心,使他們返回“人道之正”。那麼,什麼是“人道之正”呢?《樂本篇》説;“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慾也: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人性能靜即人道之正,因為靜則合於天之道,人慾紛動即人道之背,因為動則生好惡之心。好惡之心不節制,就是滅天理而窮人慾。天理滅則生悖逆詐偽之心,淫佚作亂之事。欲合於天理,就必須逆而用之,使紛亂之慾心復歸為清靜之本心。這就叫“反躬”,也就是先王制禮作樂的目的所在。本此目的,禮樂之作必然要循天法地,求易求簡,以達到凋節人心,移風易俗的功效。所以,《樂論篇》又説;“樂由天作,禮以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暴;明於天地,然後能興禮樂也。”樂由天作故易,聲淫律亂則:不易禮以地制故簡;煩瑣拘急則不簡。不易則不靜;不簡則不文。惟其順天之道,循地之理,從容不迫,自然而然,則易簡、靜文皆有致,內和、外順皆有宜。此即易簡之理。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故有親有功,可久可大。所謂“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和,故百物不失,節,故祀天祭地。明則有兒樂;幽則有鬼神,如此,則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樂論篇》)正是承易簡而言禮樂之功效,“同和”,即與天地同易;“同節”,即與天地同簡。“百物不失”,易之效也;“祀天祭地”,簡之功也。無論是社會上的禮樂,還是幽冥中的鬼神,皆同易簡之理,如此,則能“合敬”——“合父子之親,明長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內”“同愛”——“暴民不作,諸侯賓服,兵革不試,五刑不用,百姓無患,夭子不怒”。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乾·彖》)。道之無為易簡,不害不悖;物之施為有序,並育並行。禮樂本乾坤之易簡,法天地之和序,故能以道制欲,友情和志,使上下不悖,民亂不作,從而實現社會的長治久安;《樂記》認為,人的俏欲植根於血氣之中,是一種天生的生理要求,它隨外物的感應而生喜怒哀樂之情。氣有順逆之分,情有正邪之別。“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因此,必須通過“正樂”對人的感:情加以疏導,使“奸聲亂色,不留聰明,淫樂慝禮,不接心術”;“正樂籲實際上就是合於聲律度數,符合易簡要求的音樂,也就是所謂“大樂”、“古樂”。這種音樂,節奏和諧平緩,能使人產生和順之心;“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樂化篇》)。這樣,人心趨和而社會達治,音樂的移風易俗;與政相通的社會作用也就隨之實現了。有人將這種音樂美學的現實功利觀看作是“俗儒樂論”,則未免膚淺,實際上,它是以《周易》乾坤易簡的哲學思想為依據,從形而上之道體落實下來的體用一如的音樂觀,這種音樂觀在後來阮籍的《樂淪》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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