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可以起訴,通過法律途徑,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個人交通事故起訴狀範本,供大家閲讀參考。
個人交通事故起訴狀範本1
原告:張××,女,78歲,漢族,小學文化。xx市××廠退休職工。 住所地:xx市興華路××號。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
委託代理人:孫××,男,44歲,漢族,高中文化,xx××廠下崗職工。系原告之子。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
委託代理人:張××,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李××,男,52歲。
住所地:xx市興華路179號××號。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xx市五四西路××號。
法定代表人:劉××,該公司經理。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14074.54元+10元+2元=14086.54元;護理費xxx0元×12月×2年=60000元;住院火食補助費50元×36天×2人=3600元;交通費170元;鑑定費3000元;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24395.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4395.1元 以上各項損失共計129646.74元。
3、訴訟費由被告支付。
事實和理由:
xxx1年6月19日11時40分,被告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xx市普慶路410號門前由南向北倒車,由於被告違章和過失將正在普慶路由東向西行走的原告張××碰倒,造成原告右腿股骨頸骨折住院治療36天出院。原告出院並未治癒,是因為年齡偏大,醫院不給做麻醉手術,採取外固定術後回家保守療養至今。
經公安交-警出警現場勘察,認定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被告負全部責任(見附件)
原告的骨折長期不癒合,功能不能恢復,致使原本能夠獨立生活的原告癱在牀上,不僅給原告帶來很大痛苦,還給家人帶來很大困難。
截止到目前,被告李××僅墊付了8000元。原告方家人由於各種開銷較大,又都是下崗職工已無力支撐。為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特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准予原告訴訟請求。
此 致
xx市北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
xxx1年10月8日
附項:1、起訴狀一式三份。
2、原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醫療費單據三張複印件一份。
4、市內交通費170元複印件一份。
5、鑑定費收據複印件一份。
6、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及送達回執複印件二份。
7、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不調解)通知書複印件二份。
8、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證明一份。
9、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複印件一份。
10、法醫學鑑定書彩印件一份。
11、陪牀人孫××工資證明一份。
個人交通事故起訴狀範本2
原告:xxx,男,xxxx年x月出生,x族,xx人, 法定代理人:xxx,男,成年,系原告的父親現住xx市xx區xxx.
代理人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
被告一:xxx,男,xxxx年生,xx省陸河縣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xxxx區xx鎮xxx 聯繫電話: 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二:xxx 系xxx區xx玻璃鋁合金裝飾部的'業主 地址:xx市xx區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
被告三: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總經理 住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2號新聞大廈7、20層 聯繫電話:xxxxxxxx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支付醫療費 元;
2、判令被告支付殘疾賠償金 元;
3、判令被告支付護理費 元;
4、判令被告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元;
5、判令被告支付必要的營養費 元;
6、判令被告支付後續治療費 元;
7、判令被告支付住宿費 元;
8、判令被告支付交通費 元;
9、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 元;
10、判令被告支付傷殘鑑定費 元;
以上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 元,判令由三被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1、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月x日17時06分許,被告一駕馭被告二粵B/xxxxx號貨車沿xxx路東往西行駛至xxxx路段時,遇原告人騎自行車橫過公路,被告一避讓不及發生碰撞,造成原告受傷。xxxx年x月xx日,深圳市交警局寶安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一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在該交通事故中,由於被告一的過錯,造成原告重度顱腦損傷,右額顳部急性硬膜下血腫、右額顳葉腦挫裂傷、顱骨骨折、腦疝、左枕部硬膜外血腫,外傷性癲癇。經深圳市康寧醫院精神病司法鑑定所鑑定,原告癲癇發作程度應屬於三級傷殘,精神障礙屬於輕度範圍,構成八級傷殘,構音障礙應為十級傷殘;對原告精神傷殘的護理依賴等級為部分護理依賴,護理人數估計為0.5,後期醫療費用總計應為12 元。
被告的交通肇事造成原告方的經濟損失費達 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被告對原告的一切損失應承擔賠償之責任。被告二於xxx4年2月21日向被告三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司購置了“第三者責任險”等車輛保險,根據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規定,被告三應對被告一、被告二所負的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責任認定書下達後,三被告卻不履行賠付之義務。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三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並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
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 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