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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學習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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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體會時,就十分有必須要寫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麼要如何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學習心得體會,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學習心得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學習心得體會1

2017年3月15日上午,北京,人民大會堂,中國民法典的開篇之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誕生了,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翻開了第一頁。《民法總則》使中國法治建設進入新階段,為實現中國夢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石,這是一個歷史性時刻,這是一個嶄新的起點!作為中國民法典的開篇之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15日獲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國民事法律制度從此開啟“民法典時代”。現就該《總則》主要亮點歸納介紹如下,希望大家認真學習。

亮點一、訴訟時效由兩年延長為三年

民法總則草案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現行民法通則規定是兩年,學界和實務界一致認為兩年太短,一直在呼籲對此進行修改。現實中,由於訴訟時間過短造成的損失並不少見,例如,銀行、金融機構等經常因為來不及請求、忘記或者舉不出證據,導致一些貸款不能及時收回,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延長訴訟時效,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亮點二、增加保護虛擬財產規定

民法總則草案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所享有的權利,其中包括數據信息。

我們一直在呼籲,民法典的編纂要反映21世紀網絡時代的特點。為了進一步強調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促進創新發展,草案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類型進行了列舉,並明確將數據信息列入其中。可以看出,這樣的規定反映了互聯網發展和大數據時代的特徵,草案對於虛擬財產的規定,將會為一些法律制度的制定、一些新型案件的審理等提供依據。

亮點三、明確胎兒利益保護

民法總則草案第十六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出生時未存活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作出這樣的規定,主要是從兩方面對胎兒權益進行保護。第一,從繼承的角度,要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體現了特留份制度。第二,造成侵權之後,例如在出生前因不當行為導致胎兒的出生缺陷等,胎兒出生之後可以獨立請求賠償。

亮點四、特別強調撫養贍養義務

民法總則草案第二十五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子女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父母負有贍養、照顧和保護的義務。

近些年來,侵害未成年人、老人的一些現象時有發生,上述規定在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暴法等法律中都有規定,此次在草案中進一步強調了父母對於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以強調家庭責任,弘揚我國的傳統美德。

亮點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下調

民法總則草案第十九條規定,不滿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對比發現,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下限標準由十週歲下調到六週歲。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現在兒童的心智水平和發育狀況,遠遠高於以前同階段的水平。六週歲也是未成年人入小學一年級的年齡,此階段的未成年人已經可以獨立實施民事行為,並且能對自己的一些行為作出獨立的判斷。將年齡下限進行下調,更好地尊重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識,保護其合法權益。

亮點六、非重大過失不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總則草案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這些年我們見到了不少這樣的新聞:明明自己是見義勇為,甚至在救人時受傷,可到頭來不僅得不到被救助的人的感謝,反而可能被要求賠償,讓英雄“流血又流淚”。長此以往,誰還敢為陌生人出手相助?為匡正社會風氣,鼓勵見義勇為的行為,草案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救助人因重大過失造成受助人不應有的重大損害的,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同時草案還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亮點七、未成年人遭x侵,成年之後還能起訴

民法總則草案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x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本來法律給權利行使一個“保鮮期”,是為了督促權利人有效行使權利。可是當這個權利人是未成年人的時候,情況就有所不同。社會生活中常常發生一些未成年人遭到x侵的事件,可是未成年人因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對於“性”意味着什麼可能還一知半解而遭到矇蔽,甚至許多都是懾於侵害人的淫威而不敢聲張。

民法總則草案規定,此次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x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的特殊起算點,不受原來從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的限制,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給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後尋求法律救濟的機會,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

亮點八、個人信息保護寫入民法總則

民法總則草案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為了應對越來越突出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民法總則草案專門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個人信息。

在我們國家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情況下,民法總則草案的這一規定,將為捍衞老百姓的信息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律後盾。

亮點九:擴大監護對象範圍

民法總則草案第二十一條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通則把監護的人羣分為兩類,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經過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補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60週歲以上),可以通過意定監護、法定監護和指定監護進行保護。但是,仍有部分人羣沒有列入其中。例如,一些高齡的空巢老人、智力障礙者等,失去了獨立判斷的能力。因此,草案作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的規定,將監護對象的範圍予以擴大,加強了對弱勢羣體的保護。

亮點十:單位將不作為監護人

民法總則草案第二十七條規定,其他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或者有關組織,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的,可擔任監護人。

民法通則規定,單位有擔任監護人的職責。此次修改在監護人中刪掉了民法通則中規定單位,增加了有關組織。

當時在民法通則制定時,很多單位既承擔經濟職能又承擔社會職能,現在,有越來越多的不具備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單位,這些類型的單位已不適宜擔任監護人。而且,勞動者和企業之間是勞動合同關係,勞動者流動相當頻繁,單位缺乏履行監護職責的意願和能力。

同時,我國現在的一些社會組織發展迅速,例如慈善組織,這些社會組織有意願和能力來從事監護人的工作,因此草案將法律許可的有關組織(包括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等)納入到了監護人中。

亮點十一:完善撤銷監護人情形

民法總則草案第三十四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人員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並根據最有利於監護人的原則依法為其指定新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有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通過列舉的方式,進一步完善了民法通則中的撤銷監督制度。近些年,屢屢出現監護人侵害了被監護人的現象,比如父母遺棄兒童、對兒童進行家暴等,通過列舉的方式,有利於保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在極其惡劣的情況下,有關人員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監護人資格的請求。

亮點十二:新增非法人組織為民事主體

民法總則草案將第四章列為非法人組織。草案第九十一條規定,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依法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營利性法人或者非營利性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等。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我國只有兩類民事主體,自然人和法人。這些年,類似個人獨資企業、獨立從事民事活動的機構等,都在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但在法律上沒有地位,如果法律中沒有規定,不利於他們的活動。因此,需要有個單獨的非法人團體把這些團體納入進去。

亮點十三:增加修復生態環境責任方式

在民法總則草案第一百六十條,“恢復原狀、修復生態環境”被列入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

現在,生態環境更加被重視,也是21世紀我們面臨的共同挑戰,民法應該承擔相應的功能。草案增加了恢復原狀、修復生態環境的責任方式,從而承擔起必要的維護環境、保護生態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學習心得體會2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10日舉行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該草案涉及中國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關係到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對於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國際社會對此普遍關注,並對中國今年來法制建設取得的成績予以積極評價。

意大利共產黨中央委員弗朗切斯科·馬利尼奧認為,中國法制建設經歷多年發展,不斷取得進步。審議民法總則草案,標誌着中國法制建設的重要轉折,中國開始步入“民法典時代”。他説,中國在法制方面取得的成就符合社會改革發展的需要,對於公民和法人權利的規定,也有助於國家反腐倡廉工作的進一步完善和落實。

孟加拉國最高法院高級律師馬蒙説,中國的經濟實力和全球影響力不斷增強,這個時候正需要一部民法典來更好地保護法律秩序和中國的公民權利,推動中國繼續向前發展。民法典的制訂證明中國正在努力建設一個公平的法治社會,也向世界傳達了積極的信號。

印度尼西亞政治分析人士、東盟南洋基金會主席班邦·蘇爾約諾表示,審議民法總則草案是中國法律體系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發展的重要步驟,中國依法治國降低了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了效率,為中國的工商業營造了一個公平的法律基礎,對中國的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在緬甸《北極光》雜誌總編吳温丁看來,目前中國在政治、經濟等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就,採取包括制定民法總則在內的更多依法治國的舉措可以有效保持中國現有發展成就,而且對中國未來發展至關重要。今後緬甸可以在立法方面與中國多交流,也有很多可以從中國借鑑的地方。

“制定民法總則,可以把憲法中規定的一些公民的基本權利通過民法落到實處,是中國依法治國的應有之舉。”美國洛杉磯地區華人民事律師王太和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制定民法總則是中國法制建設上的又一個重大進展。一個普通老百姓,從出生到死亡,所經歷的一切社會經濟活動都離不開民法。

巴西弗魯米嫩塞聯邦大學國際法教授埃萬德羅·卡瓦略認為,完善法制建設、推動依法治國是中國的必然選擇。司法改革、遵紀守法的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有望在中國社會形成新的法治文化。

西班牙中國政策觀察網主任胡里奧·里奧斯是一位中國通,出版了十餘本有關中國政治、經濟和文化方面的書籍。他説,最近幾十年來,中國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令世界矚目。現在,中國的改革發展進入到攻堅階段,立法工作需要將改革實踐的成果及時上升為法律。中國政府倡導依法治國,堅持立法先行是非常正確的選擇。

德國墨卡託中國研究中心專家喬治·陳表示,由於全球存在經濟和政治的不確定性,中國需要編纂一部系統性並且統一的民法典,來展示中國的經濟發展,同時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

路透社報道説,民法總則是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會把一些新的社會責任寫入法律,並且進一步保障中國約14億公民的權益。

塔斯社認為,審議民法總則草案是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立法方面的最重要議程,民法總則草案闡述了未來中國民法典的關鍵原則,對公民的關鍵權利、自由和中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行了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