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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行政法上的信賴保護原則淺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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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信賴保護原則並未受到重視,然而近幾年來,行政法中的信賴保護原則被視作一項十分重要的基本原則,在當代行政法上,信賴保護原則的作用和地位與行政法中的合理性、合法性等原則有着同等作用和地位,那麼作為當代行政法中重要的基本原則,信賴保護原則在眾多領域當中都應當發揮自身的重要作用。

當代行政法上的信賴保護原則淺析論文

一、當代行政法上的信賴保護原則概述

在行政法當中的信賴保護原則的主要內容包括:行政主體之間要在誠實信用的原則下互相信任,保持自身的忠誠度,同時以誠實信用的方法做出正確的行政行為,這一內容是行政法對行政主體提出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是國家提高公信力的基本條件:行政相對人依賴的對象同時依賴於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這種互相依存的關係都在行政法保護範圍內:對於相對人來説要想自身的信賴值得保護,首先就要具備信賴的利益,並以此作為信賴保護的基礎內容,以實現信賴保護:行政的相對人正當的信賴利益要通過適當的方式實現利益的保護,這一內容既是信賴保護原則最終追求的目標。根據上述信賴保護原則的主要內容,在當代的法治國家當中,在切實維護人民基本利益和正當權益的基礎上,行政主體在行政過程當中形成的各種行為,且對己經生效的行政行為不得隨意變更和撤銷。

二、信賴保護原則的依據的幾種説法

(一)誠信原則

誠信原則是一項具有濃重倫理色彩的基本原則,不能把它規劃到公法或者私法範圍內,但同時誠信原則有着廣泛的適用範圍,所以在公法和私法範圍內也都有着一定的適用範圍。關於誠信原則能夠作為信賴保護原則的依據的説法有很多,有人認為,從適用方面的角度上看,誠信原則的存在基於一定的法律關係,因此可以説誠信原則適用於行政法,可以作為信賴保護原則的依據,然而這種説法的説服力度不夠,有些牽強。當事人雙方的行為是需要誠信原則來約束的,所以要求行政主體具有善意的行為且合法合理,而信賴保護原則主要對行政主體進行約束,這兩種原則顯然是平行的關係,信賴保護原則無法將誠信原則單獨作為自身的法律依據。

(二)保障基本權利的原則

多數學者認為憲法上的基本權利是公法上信賴保護原則的來源,但是信賴保護原則是否能將基本權利單獨作為自身的法律依據具有一定的爭議性。在憲法中,保障人的基本權利是就個體來説的,如果撤銷其法律和行政行為,也就是侵害了個人實現其法律行為的可能性,而信賴保護原則從根本上對人的基本權利有着保障的作用。基本權利並不能單獨成為信賴保護原則的法律依據,基於眾多説法,有些説法傾向人的自由權,而有些説法傾向於財產保障,加之憲法中廣泛的基本權利,並非所有的基本權利都適合作為信賴保護原則的依據。總而言之,如果將基本權利單獨作為信賴保護原則的依據是片面的。

(三)法安定性原則

法治國家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就是法的安定性原則,明確人與人之間的權益並劃分出權利和義務的界限需要通過法律來實現。法律自身的狀態也就是法律中權利和義務的安定性,同時藉由法律中的各種關係也要維持一種安定的狀態,顯然,要想實現法律本身的安定,就要先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行政法本身就是構成法律安定秩序的要素之一,同樣具備法的安定性,然而單獨將行政行為作為實現公益的目的是很難實現的,行政法律中的關係也會因此受到威脅,可見行政行為作為法的方式之一具有一定的安定性。除此之外,行政行為受到法的安定的約束,要求法律中的相對人法律行為的效果有一定的可預見性,同時行政行為要繼續維持自身的穩定性,行政主體不得對己經生效的行為隨意變更或撤銷。

(四)法治國的原則

法治國的理念是我國憲法中的一項基本原則,法治國原則的基本理念主要包括法的和平、法安定、權力分立、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等。其中保護人的信賴利益是信賴保護原則的基礎,同時也是法治國的目標。然而有些人認為,從法治國的原則中可以衍生出一些潛在的法律原則,例如通過法治國的原則可以要求撤銷收益行政的行為,但是另一方面又可以要求繼續保持這種行為,由此可見信賴保護的原則不等同於法治國的原則,而法治國的'原則確立應該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的思想。

三、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

由於行政主體的行為具有多樣性,這樣在行政法上適用的表現也有所不同。首先行政主體之間要在誠實守信的基礎上互相信任,這樣才會有誠實信用的行政行為。其次,抽象行政行為對相對人來説是不具備效力的,行政機關不可以隨意制定針對相對人的抽象行政行為,也不得限制和侵害相對人的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夠在尊重法律的基礎上切實保障人的利益。 要限制具體行政行為的撤銷。從依法行政的角度分析,如果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違反了法律,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要首先衡量行政合法的公共利益與人民的信賴利益是否衝突,在一般情況下,撤銷不利的具體行政行為往往不發生相對人利益保護的問題。在行政法中撤銷行政行為是相對於違法行政行為來説的,廢止行政行為是相對於合法的行政行為來説的,而終止這種行為之後的法律效力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所以廢止行政行為應該受到限制。

四、結論

綜上所述,文章從當代行政法中的信賴保護原則的內涵和地位等為出發點,對信賴保護原則的依據以及適用等進行分析。在行政法當中,任何一種法律原則都不能夠脱離主體單獨作為信賴保護原則的法律依據,同樣信賴保護原則的法律依據也不能夠取決於單獨的原則,而是基於多項原則,可以説信賴保護原則是各種原則的綜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