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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高校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路徑與啟示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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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高等教育歷史悠久,大學創新傳統悠遠流長,自1447年建立烏普薩拉大學,瑞典高等教育體系不斷完善,逐漸形成綜合性高校和非綜合型高校兩大體系。瑞典不僅高等教育發達,科技實力的盛名更是響徹世界。歐盟發佈的創新測評統計數據顯示,瑞典的綜合創新能力自2003年來己躍居歐盟各國前列,高校為瑞典發達的科技做出了重要貢獻。

瑞典高校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路徑與啟示論文

一、瑞典高校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路徑分析

(一)政府積極營造創新環境

為進一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瑞典政府提出“區域計劃”。通過頒佈鼓勵政策、為新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為創業者同企業合作提供更多的交流平台等多種措施加強創新環境的建設。“區域計劃”鼓勵年輕人創業與區域教育政策相結合,教育體制的重點從培養未來僱員轉移到培養未來企業家,激勵年輕人把個體創業作為一種職業選擇。

(二)政府扶持高校科研成果走向市場

瑞典政府在全國15所高校設立了控股公司,明確規定這些公司的主要職責是為研究人員申請或轉讓專利提供服務,幫助他們利用科研成果創辦企業。在全國8所重點由瑞典政府劃撥專款設立創新辦公室,為高校如何實現科研成果與市場對接提供專門指導,為研究人員進行項目研究、科研創新提供高質量的支持與幫助。

(三)高校加強與工商業界的合作

1996年瑞典修訂高等教育法,增加了“高等教育機構必須與周邊社區合作,並通報教學和科研活動信息”的條款,激發了瑞典高校與工業界合作的積極性。高校通過研發合作和人才互動,實現與工業的緊密合作,將掌握的市場需求信息用於教學與科研,有助於加快學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速度,提高科研成果的商業化程度。

(四)高校積極興辦科技公司

瑞典政府對於高校創辦科技公司大力扶持,每年都會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如獎學金、撥款和貸款等,為科技公司的多個科研和技術開發項目提供資助。另外隨着自身科研實力的不斷提高,瑞典高校開始建設相應的`基礎結構,推動研發活動的進一步發展,出現在高校周圍的“科學園”、“技術轉讓中心”、“企業孵化器”就是典型代表。

二、瑞典高校科技創新能力提升路徑對我國的啟示

瑞典是北歐發達國家,雖與我國國情不同,但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瑞典高校在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方面確實有很多成功的經驗,值得借鑑。

(一)政府層面

1.構建良好的創新環境

完善相法律法規,以法律形式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為創新者利益提供有效的制度環境保障;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為創新人才提供優越的物質環境保障;提供健全的風險資金市場支持,努力為高校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建構了一個成熟的風險預防機制。

2.轉變職能,正確處理與高校的關係

瑞典的高等教育改革表明,高校不是政府的附屬機構,只有給予高校應有的自主權,尊重高校作為學術性組織的主體地位,才能充分激發高校內在潛力。政府應遵循高等教育規律,淡化對高校的嚴格管理,突出其服務、監督職能,放權給高校,讓它們規劃、負責自身發展,最大程度上釋放其活力,展現其各方面優勢。

3.充分發揮財政引導作用

首先,進一步完善科研經費投入政策,落實相關措施;其次,繼續支持高校科研投入,切實擴大投入比例;第三,支持設立創新投資引導基金,形成多元化、多層次資金渠道,為高校科研集聚多方經費支持。

4.搭建產學研合作平台

政府作為第三方,應積極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通過建立各種基金會,引導企業對科研經費的支持;通過建立科技園等,擴大高校科研成果影響力。當高校與企業實現緊密合作,高校為企業培養人才,提供項目研究;企業為高校研究買單,解決高校科研費用之憂。企業還可以為學生提供實習機會,甚至讓他們參與技術開發和業務計劃,鍛鍊學生實際動手和獨立思考能力。

(二)學校層面

1.加強科研隊伍建設

一是引進人才。要改變高校在人才聘用上存在的“自產自銷”現象,通過公開招募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引進高水平學科帶頭人,以優化科研團隊結構,實現團隊最優組合效益。二是培養中青年骨幹。高校應為具有潛力的年輕教師開創培養條件,鼓勵出國訪問擴寬研究視野,支持參與重大科研項目提升研究能力,採用聯合培養、資助訪學等方式培養中青年骨幹。

2.建立健全基礎結構

20世紀80年代以後,瑞典高校科技創新能力更上一層樓,與高校允許教授興辦公司密不可分,而這些公司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又得益於相應基礎結構的不斷完善,這給了我們很好的啟示。當然我國很多高校不像瑞典高校那樣擁有雄厚的資金,但國家重點扶持的“211”“985”院校,可以利用自身優勢,依託人才、科技、知識資源,建設有助於進行科學研究、成果推廣的基礎結構一大學科技園。

3.創新科研管理體制

第一,建立以人為本的競爭機制。尊重人的主體性地位,引導研究人員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展開公平競爭,在競爭中求生存,在合作中求發展。第二,完善科研評價機制。改變純量化評價方式,堅持定量和定性相結合;區分評價標準,按照學科性質設置不同評價標準;規範程序,保證匿名評審;遵循評價規則,實行嚴格的迴避制度。第三,建立合理的分配激勵機制。在收入分配中,既要保證科研人員的合法權益,讓技術、知識、成果參與分配,又要注重以政策引導分配向科研創新傾斜,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熱情。

4.主動尋求與企業合作

我國高校應改變傳統辦學模式,加強與企業聯繫,瞭解勞動力市場供需信息,根據這些信息,及時更新人才培養方案,調整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另外,在尋求校企合作時,高校應克服狹義的創收觀,眼光不要只是集中在科研成果的轉化收益之上,要懂得換位思考,樹立與企業實現共贏的互利互惠觀念,實現與企業的中長期、寬領域、高深度合作。

當前我國改革發展已經進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階段,面臨着新的發展形勢,作為科技創新的重要主體,高校應順應新的發展趨勢,明確新的發展任務,積極主動承擔起推進科技體制深化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大使命。高校科技創新應不斷集聚人才優勢,增強科技創新能力,讓創新真正成為學校發展的強音,積極探索與企業接軌的人才培養模式,充分利用企業資源,為提升自身科技創新能力創造更多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