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規章制度 > 章程

2016年杭州師範大學招生簡章

欄目: 章程 / 發佈於: / 人氣:2.8W

高考結束了,想必各考生又陷入了選擇哪間學校和專業好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2016年杭州師範大學招生簡章,歡迎大家閲讀。

  2016年杭州師範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杭州師範大學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範大學,院校部委代碼:10346,浙江省代碼:0020

第六條 學校類型和層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第七條 學校位於歷史文化名城杭州,有倉前校區(杭州市餘杭區倉前街道餘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古蕩灣校區(杭州市萬塘路258號)、玉皇山校區(杭州市玉皇山路77號)。

第八條 學校是一所辦學歷史悠久的綜合性大學,其前身可以追溯到創建於1908年的浙江官立兩級師範學堂。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培養人才的學位授予權,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

第九條 學校是一所擁有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理學、醫學四大主幹學科,學科涉及哲學、文學、法學、經濟學、歷史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藝術學等十一大學科門類,教師教育與藝術教育具有鮮明特色、人文社會科學學科有一定優勢、理學學科部分見長、各類新興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

學校現設有教育學院、阿里巴巴商學院、杭州國際服務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和醫學院等18個學院、1個基礎教學部、1個直屬附屬醫院(市二醫院)和1個獨立學院(錢江學院)。擁有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學位人才培養項目,2個聯合培養博士點,19個一級學科碩士點, 6個二級學科碩士點(不含一級學科覆蓋點),6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和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養教育領導學碩士項目。現有69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特色專業5個,省級重點專業15個,省級優勢專業11個)。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0325人,其中本科生17475人、碩士研究生2143人、博士研究生7人;教職工2186人,其中專任教師1490人,教授等高級職稱專任教師825人,具有博士學位的專任教師754人,共享院士5名。

第十條 學生完成相關學業,經考試(考核)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製的杭州師範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杭州師範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2016年學校招收本科生4249人,面向全國2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具體計劃和批次按各省級教育考試院(招辦)公佈的執行。

1.學校設立教師教育榮譽學院——經亨頤學院。新生進校後,將擇優選拔文、理科共80名優秀學生進入經亨頤學院文科、理科實驗班進行特殊培養。

2.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與錄取(浙江省)。符合條件的考生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藝術第二批提前批、體育第一批提前批錄取,不影響考生報考其他統招專業。其中小學教育(師範)專業120名;學前教育(師範)專業40名;護理學專業80名;電子商務專業50名;藝術教育(師範)專業30 名;體育教育(師範)專業25名。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00-110%之間。

第十七條 專業錄取規則:

1.文、理科專業:

專業志願不設級差。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2.“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1)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2016年高考。小學教育(師範)專業、電子商務專業錄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學前教育(師範)、護理學專業錄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藝術教育(師範)專業錄取批次安排在藝術第二批提前批,體育教育(師範)專業錄取批次安排在體育第一批提前批。考生須在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校志願,否則無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2)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進檔考生,分文、理科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護理學、電子商務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 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

體育教育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3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

藝術教育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音樂類省統考專業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3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8 分,C等計7分。

(3)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按照各專業計劃數1:1進行專業投檔。

(4)在錄取時,當填報志願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願人數的85%以內。

3.藝術、體育類專業(含相應的專業方向):

(1)美術類專業:

美術學(師範)、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繪畫、動畫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其它省份:對參加我校專業校考且省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文化、專業校考成績均上線,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取得設計類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可填報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三個專業高考志願。

書法學專業:

浙江、河北、山西、江蘇、山東省:對參加我校專業校考的考生,文化、專業校考成績均上線,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2)體育類專業:

體育教育(師範)、休閒體育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體育專業特招生:須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特招生專項測試且成績合格,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專項測試。對文化成績達到浙江省對體育特招生要求的進檔考生,學校根據專項測試合格(入圍、替補)名單,擇優錄取。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錄取原則詳見《杭州師範大學2016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錄取時,當填報志願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願人數的85%以內。

(4)綜合分計算辦法:

浙江省(美術類、體育類):按浙江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綜合分計算辦法。

其他省:美術類專業綜合分=文化總分×50% + 【(專業省統考成績或校考成績(摺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50%】。

4.院校一志願或平行志願投檔後,若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先行鎖定院校一志願或平行志願錄取結果。對我校其他專業志願或徵求平行志願考生,錄取時根據學校上一專業志願或上一輪平行志願錄取後各專業招生計劃餘額情況,進行計算機投檔,錄取原則同上。

5.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對部分專業設定英語單科合格線,英語單科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排序,如遇英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時,則在錄取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後再按英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最多降10分。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市、自治區)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有關專業英語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體育類專業為60分(含)以上(三位一體考生、體育特招考生的英語成績作參考),英語(師範)、英語專業為115分(含)以上,日語、韓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為100分(含)以上。

6.排序中總分相同的,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或綜合素質評價高的考生。

7.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報考師範專業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均應認真閲讀《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如有不符合此體檢標準者,請勿填報師範類專業。

8.所有專業男女不限,其中護理學、學前教育專業不招未填報相應專業志願的男生。

9.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10.經學校確認,各批次文理科第一志願(首輪平行志願)報考我校的進檔考生,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學校將確保其錄取在第一專業志願。(考生必須在錄取之前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繫,並出具獲獎證書或比賽原始成績等相關材料)

(1)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聲樂、器樂、舞蹈、話劇(主持)、曲藝、戲曲類藝術測試並獲三級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獲得A級證書的考生;

(2)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網球、羽毛球、田徑、武術、游泳、健美操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的非體育專業考生;

11.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報到日期起兩週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十九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杭州師範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註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後結算。

第二十條 為鼓勵優秀考生報考我校,學校設有優秀本科新生獎學金,具體參見《杭州師範大學2016級優秀本科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範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公佈。

學校網址:

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二十三條 諮詢聯繫方式:杭州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地址:杭州市餘杭區倉前街道餘杭塘路2318號,杭州師範大學倉前校區。

招生熱線: 0571-28865518(2016年6月10日起開通)

0571-28865193(兼傳真)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佈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佈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