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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師範大學2016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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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華南師範大學音樂學院簡況 (略)

華南師範大學2016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二、招生計劃和考試辦法

(一)招生計劃

面向全國招生(文史類),除廣東省聯考外,校考根據各省考生專業術科考試成績確定各省招生名額,具體招生名額最終以各省招生辦公佈為準。專業術科考試合格證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4劃定。

專 業

招生計劃數(人)

廣東省計劃數(人)

外省計劃數(人)

音樂學

81

56

25

音樂表演

54

27

27

舞蹈學

41

18

23

(二)報考辦法

音樂學(師範)專業廣東省56名招生計劃的術科成績認可廣東省音樂術科聯考成績。其它招生計劃的術科成績只認可我校校考術科成績,但考生必須符合所在省份的藝術類招生考試的有關要求(如該省統考,考生須參加統考合格),文化考試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要求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考條件按教育部和該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初試安排表

初試報名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初試報名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省份

地點

報名時間

初試時間

備註

河 南

鄭州市第106中學

(中原路校區)

1月30、31日

2月1日

1、按照河南和甘肅省規定,河南考點只接受河南考生報名,甘肅考點只接受甘肅、新疆,寧夏考生報名。

2、河南、湖南、四川、甘肅考點初試入圍考生請於2016年2月28-3月2日登錄我校招生網填報復試曲目,上載照片(168*240像素)並打印複試准考證

湖 南

湖南師範大學音樂學院

2月14、15日

2月16、17日

 

四川

四川音樂學院

2月17、18日

2月19日

 

甘 肅

蘭州文理學院

1月29、30日

1月31日

 

廣 東

華南師範大學

2月5日-2月25日登陸 網上報名、繳費和打印准考證,並於2月29日上網查看初試具體安排

3月1—3日

 

考生可以選擇上述考點(按照河南和甘肅省規定,河南、甘肅考點只接受本省考生報名)參加初試,在廣東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請於2月5 - 25日期間登陸我校招生網 報名,在線繳費後,打印准考證。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肅考點進行初試的考生請直接到考點進行報名考試,以上四個考點初試入圍的考生請於2016年2月28 - 3月2日登陸我校招生網填報復試曲目並打印複試准考證。

2、複試安排表

複試時間、地點

複試時間、地點 查看複試考試安排

理 論 筆 試

專業 技 能 復 試

時 間

2016年3月5日

登錄查看

複試具體安排

2016年3月6日 下午15:00-17:00

2016年3月7日開始

具體安排3月5日在公佈

地 點

華南師範大學石牌校區 第一課室大樓

華南師範大學大學城校區藝體二棟

(音樂學院)。

注:考生初試合格後憑“複試入圍通知書”到我校進行統一複試,所有進入複試的考生須參加音樂基礎考試。

3、報名辦法、收費標準

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肅考點進行初試的考生請憑該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及身份證到各考點報名,報名時須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張。

在本校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請於2月5- 25日期間登陸我校招生網 進行網上報名、上載168*240像素的考生正面免冠照片、繳費並打印准考證,並於2月29日上網查看初試具體安排,

報名考務費:按廣東省粵價函[2010]79號文件規定,省外考點初試費235元/每生,廣東考點初試費200元/每生。

三、考試內容

考生必須在華南師範大學2016年音樂與舞蹈學本科考試大綱及考試曲目規定的範圍內準備考試內容和選取考試曲目(考試大綱及考試曲目可在華南師範大學招生網下載,網址:http://)。初試原則上在考試大綱內選取曲目;複試必須在考試大綱內選取曲目,否則,每一首扣除該項成績15分。考生初、複試的備考曲目必須在報名時進入華南師範大學招生網填寫,今年器樂招生限定24種,具體參見華南師範大學2016年音樂與舞蹈學本科考試大綱。

(一)音樂學

1、初試

初試內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樂曲1首。

2、複試

(1)複試內容:包括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①專業技能

A、主考聲樂者:準備3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籤2首(初、複試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鋼琴者:準備3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樂曲1 首。練習曲必考,其餘抽籤1首(初、複試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樂者:準備3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樂曲2 首。考試現場抽籤2首(初、複試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樂基礎

A 、樂理筆試; B、視唱練耳面試。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專業技能佔80%;音樂基礎佔20%(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10%)。

②評分標準: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二)音樂表演

1、初試

初試內容:

音樂表演類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樂曲1首;

理論作曲類考生:考生提交自創作品3首(須包含器樂與聲樂類作品),並且參加初試的面試。

2、複試

(1)複試內容:

Ⅰ.音樂表演類考生:須考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①專業技能

A、主考聲樂者:

a、民族唱法的準備4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籤3首(初、複試曲目可以相同);

b、美聲唱法的準備4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籤3首(初、複試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鋼琴者:準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復調作品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樂曲1 首。練習曲、復調作品必考,其餘抽籤1首(初、複試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樂者:準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2首、樂曲2 首。考試現場抽籤3首(初、複試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樂基礎

A、樂理筆試B、視唱練耳面試

Ⅱ.理論作曲類考生

①筆試

A、樂理B、和聲C、作曲

②面試

A、視唱練耳B、用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樂曲、演唱民歌(或戲曲、曲藝)、即興作曲等。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

A、音樂表演類:專業技能佔85%,音樂基礎佔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B、理論作曲類:作曲佔50%,和聲佔20%,綜合面試佔15%,音樂基礎佔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②評分標準: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注:理論作曲類考生初、複試參加廣州考點的考試。

(三)舞蹈學

1、初試

初試內容:基本功測試(需穿練功衣、鞋)、自選舞蹈片段(不超過3分鐘,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和當代舞均可,但不包括組合;需穿演出服)、節奏模仿。

2、複試

(1)複試內容:包括專業技能和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兩大部分。

①專業技能

A、基本功展示B、即興舞蹈;C、舞蹈片段(劇目不得與初試相同)。

②音樂舞蹈基本常識

A、樂理基本知識; B、舞蹈基本常識。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專業技能佔90%;音樂舞蹈基本常識佔10%(其中舞蹈基本常識5%、樂理5%)

②評分標準:專業技能和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五)補充説明:

1、主考器樂類考生自備樂器和自帶伴奏;主考舞蹈考生自備伴奏磁帶或CD。

2、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體態勻稱,符合從事音樂或舞蹈的身體條件。其中音樂表演專業(理論作曲專業除外)和舞蹈學專業,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錄取、就業及學費和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