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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

欄目: 招生啟事 / 發佈於: / 人氣:6.05K

一、培養目標

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⑴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⑶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⑷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⑸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⑹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報考要求:

1.學術型專業報考要求

報考專業或門類代碼

報考專業或門類名稱

畢業專業要求

1001--

基礎醫學

醫學類(含中西醫結合、護理、口腔等專業)、醫學相關理學類畢業生

1002--

臨牀醫學

臨牀醫學五年制畢業生;眼視光、康復、影像醫學技術等理學學位畢業生只允許報考對應臨牀專業眼科、康復醫學與理療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等專業。不接收口腔、藥學、護理學、中醫類、中西醫結合等專業畢業生跨專業報考

100302

口腔臨牀醫學

口腔醫學五年制畢業生;口腔修復工藝理學學位畢業生。不接收非口腔專業跨專業報考

1007--

藥學

藥學專業畢業生。藥理學專業可接收臨牀醫學畢業生,其他均不接收跨專業報考

101100

護理學

護理專業畢業生

1004--

公共衞生與預防醫學

臨牀醫學、基礎醫學、預防醫學、公共衞生事業管理專業畢業生

100602

中西醫結合臨牀

中西醫結合、中醫類、西醫臨牀

0710--

理學各專業

醫學類、醫學相關理學專業畢業生

010105;030501;030505

哲學、法學

接收各專業畢業生

0972--

農學

農學專業、相關理學專業畢業生

注:①由於非五年制醫學學位畢業生報考臨牀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及報考執業醫師受限,請慎重報考。②護理學專業畢業生只允許報考我校護理專業、基礎醫學(代碼1001--)及生物學(0710--),不允許報考其他專業。

2.專業學位報考要求

根據學位[2015]9號文件《關於印發臨牀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通知》要求,臨牀醫學及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的招生對象:“為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對於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臨牀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我校臨牀及口腔專業學位,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⑴初始學歷:僅限於初始學歷為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二本、三本、專升本);

⑵學制:五年制及以上;

⑶學位:醫學學士學位(往屆生須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⑷畢業專業:臨牀醫學專業學位只接收臨牀醫學畢業生,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只接收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不接收跨專業報考。

注:①其他學習形式(含四年制本科、理學學位、成人、自考、高職高專、網絡教育等)無論是否已取得相關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均不允許報考專業學位。②不需進行第一階段臨牀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在職人員建議報考學術型研究生。

藥學專業學位只接收藥學專業畢業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

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非應屆畢業生須選擇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市招考辦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9月24日至27日; 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至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⑴專業目錄僅供考生報名時選擇專業參考,報考時不區分院系所。研究生複試後通過雙向選擇確定導師和院系所。各專業及導師實際招生人數以2016年國家下達招生計劃及實際錄取情況為準。

⑵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⑶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⑷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⑸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常見填寫錯誤包括:姓名誤填為其他同音字;畢業學校名稱填寫與本人畢業證書不完全一致(如選項中畢業學校名稱與畢業證書不一致,需手動修改填寫);本科畢業誤填為本科結業(已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者為“本科畢業”);學歷學位證書編號誤填為流水號;證件號碼、證書編號等數字填錯;本人聯繫方式未填寫或填寫不準確;應屆生的註冊學號未填等。

⑹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對於“未通過校驗”的考生,務必重新檢查本人網報所有信息是否準確,仔細查找原因,本人網報所有信息必須與本人自然信息完全一致,畢業學校、畢業專業、畢業年月等原則上必須於教育部學歷電子註冊備案表(往屆生)、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或畢業證書上所寫完全一致。

最終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⑺現役軍人報考,應事先認真閲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現場確認結束後,我校將根據教育部返回的數據庫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後,再准予考試。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五、初試

(一)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5年12月26日、27日。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 業務課一、業務課二;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西醫綜合、中醫綜合。其他科目為我校自命題科目。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依據國家規定在官網通知。

六、複試

(一)我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將在複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複試具體安排將於複試前另行公佈。全部複試工作一般應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複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具體備選科目複試時通知。不論何種情況,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一律不予以錄取。

七、調劑

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後,視第一志願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將按教育部政策確定並另行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將在複試階段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進行。

九、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複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獎助政策

根據國家及遼寧省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和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我校獎助政策。

國家獎學金20000元/人;國家助學金6000/人,資助比例100%;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比例40%,其中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7500元、三等獎4000元;

校長基金:1)創新人才培養基金:30項——40項/年,自申報項目中擇優評出,10000——20000元/項。2)新加坡短期出國參觀學習:10人/年,僅面向口腔專業學生。3)貧困學生資助:20人/年,5000元/人;

學業獎勵政策:發表SCI文章,IF×5000元;

發表SCI文章,基本條件滿足,可獲得校優秀學位論文:獎勵2000元;獲得省優秀學位論文:可獲得獎勵8000元;

另外,我校獎助政策向基礎學科和國家亟需學科予以適當的傾斜,學業獎學金比例達60%;研究生參加三助崗位(助研、助教、助管),可獲得津貼:300元-600元/月;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將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