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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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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學校的辦學章程是怎樣的?那麼,下面請看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公辦學章程,供大家閲讀參考。

公辦學章程

公辦學章程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xx省xx縣職業高級中學,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學校。

第三條:辦學理念:

1、以“以人為本”為工作指南,以“以情育情”為辦學主旋律,以激勵教育為主要教育手段,以促進學生多元智能發展,塑造學生新型人格為辦學追求,為學生終身發展打下良好基礎,謀求學校、家庭、社區繁榮共進和諧發展的多贏的良好局面。

2、以生為本 校企結合 面向市場 服務經濟。

第四條:辦學總體目標:不斷創新求發展。把學校辦成師資質量優良,教育質量上乘,文化底藴豐富,辦學特色顯明,管有風格,教有特點,學有特長,在縣、市內有一定影響的學校。

隊伍建設目標:學校造就一支“崇德 博學 敬業 愛生”的現代教師隊伍,把最好的教育奉獻給學生。

學生培養目標:學校培養品德高尚、技能紮實、身心健康的適應社會需要的創新人才。

第五條:辦學思路:專業面向市場開 課程根據企業定 教師圍繞學生轉 學生結合實踐練

第六條:校訓:誠信 務實 尚美 精技

教風:崇德 博學 敬業 愛生

學風:好學 勤學 善學 樂學

校風:會做人 能吃苦 善求知 勤學技

第七條:學校在教職工中大力倡導“六講”“六種精神”。“六講”即“講政治、講正氣、講學習、講團結、講實績、講法紀”。“六種精神”即“認真執教的敬業精神,不計得失的奉獻精神,敢為人先的拼搏精神,愛生如子的園丁精神,終身學習的勤學精神,與時俱進的創新精神”。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全員聘用制,崗位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結構工資或獎懲制。

第二章 學校管理體制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支部保證監督、教代會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並定期通過學校教職工、學生家長、學生會議和社區調查等形式聽取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把學校辦成人民羣眾滿意的學校。

第十條: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崗位目標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第十一條:學校設有黨支部、教代會、工會、團支部。下設行政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政教處等行政職能機構。黨支部接受上級黨組織的領導,負責黨務工作。教導處負責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學校科研工作。總務處負責學校的後勤保障;採購及相關其它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黨支部是學校的政治核心,應積極發揮其在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和學校工作中的核心、監督和保證作用。

第十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一)聽取校長(或分管副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事關學校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二)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幹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給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三)審議學校內部人事管理體制和分配製度改革方案及學校章程制度。(四)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每學年在黨總支的領導下,召開一次職代會,在黨支部的領導下每學期須召開一次教代會,分別對全校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學校教育工會接受學校黨組織和上級教育工會的領導,在學校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教育廣大教職工,為推進學校各項工作,加強教師德規範建設,促進良好教風的形成,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

第十四條:學校共青團組織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在團結、教育青少年學生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

第十五條:學校行政會和校務會會議是學校的決策機構,決策學校重大事項,研究佈置全校性工作。學校每週召開一次行政會和全體教職工會,決策學校工作,佈置學校工作,加強政治學習及師德師風建設。

第十六條:學校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政教處要對分管的各個崗位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及履行崗位職責考評細則,嚴格按細則考評並兑現獎懲。各處室要不斷修改完善各項崗位職責及目標考評細則。

第十七條: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一)學校與教職工以簽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確定勞動關係,形成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機制。(二)學校依據上級核定的編制數,聘用符合條件的教職工。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努力加強自身師德修養,嚴格服從學校管理,否則學校可按相關法規予以解聘和追究相關責任。凡師德修養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嚴格服從學校管理的受聘者,學校須給予相應的待遇,對各類優秀人員學校要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不斷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突出對學生的做人教育,樹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個個成人”的觀念。

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與內容的統一,注重德育工作的爭對性、時效性,注重德育“內化”與“滲透”,注重高起點、低起步、系列化、務求實效。

第十九條:德育工作堅持以提高學生素質為目的,以德育大綱為依據,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為主線,以行為規範養成訓練為主要內容,寓德育於其他各教育之中,於各科教學之中,於豐富多彩的活動之中,於社會實踐之中。

第二十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進行教育教學改革,改進教育教學方法,不斷更新和掌握教育教學手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必須堅持“尊重每一個人,發展每一個人”的辦學理念,必須面向全體學生樹立“沒有差生,只有差異”的觀念,讓全體學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權,讓每一個學生都有成功感,讓每個學生的個性得到張揚,讓每個學生的特長得到充分發展,讓課堂充滿活力,讓校園成為師生的樂園。

第二十二條:學校教導處是學校教育教學教研管理的職能部門,教導處每學期要根據學校工作計劃確定教育教學教研管理目標和質量目標,制定教育教學教研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學校教導處下設教研組,在教導處指導下負責本年級教育教學教研等工作。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集體組織者、教育者、指導者,並負有協調本班級各科教育教學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之間聯繫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委頒佈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教學計劃,積極探索、開發校本課程。

第二十五條: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製度。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組織好期末教學質量檢查、考試各學。注重學習過程評價,不以分數高低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不公佈學生學習成績,不排列學生名次。

第二十六條:學校重視法規法紀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守法紀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七條:學校重視安全教育管理,組織學生學習安全防範常識,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十八條:學校重視重視體育與健康教育,加強體育與健康教學工作。學校每學年舉辦藝術節、召開運動會,培養學生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

第四章 總務後勤及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學校必須規範收費行為,嚴肅收費紀律,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規定費用,杜絕一切亂收費現象發生。

第三十條:堅持總務後勤工作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原則,強化服務育人的意識。

第三十一條:財會室加強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堅持勤儉辦學,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大額經費開支實行校務會集體討論決策制度。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三十二條:總務處要加強校舍、校產、物業的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制度管理。

第三十三條:切實加強安全保衞工作,堅持做好防火、防盜、防電、防毒、防病工作,堅持抓好飲食衞生,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學校師生和財產的安全。

第五章 教職員工

第三十四條: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力量,學校必須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校必須依法維護、保障教職員工的合法權益。學校教職員工必須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嚴格遵守學校的章程和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十五條: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利,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做到期初有計劃,期末有小結,學年有專題總結或教育教學論文。

第三十六條:學校依據辦學規模,核定編制,設崗定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教職員工應履行聘約,執行學校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的任務。

第三十七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聘任制。

第三十八條: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並支持教師從事教育科研、學藝交流和參加進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學校每(期)年對教職員工的政治與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依據《教職工目標管理與評價》方案進行客觀、公正、準確的考核評價並予公示且掛鈎獎懲。

第四十條:學校教師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和學校建設等方面成績優秀的,由學校予以表彰、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的教職員工,可按程序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犯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或違反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或在工作中產生錯誤或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不盡職盡責的教職員工予以教育、批評或處分或離崗培訓、解聘、辭退等處理。對因重大過失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學校有依法追償的權利。學校對重大工作失誤實行倒查責任追究。

第四十一條:學校依法維護退離休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由學校工會、財務室具體負責退離教職工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條:教師、職工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或對所受處理不服的,可向校務委員會提出申述意見,並可向上級機關提出申訴,直至按法定程序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學校依據教育局關於學生學籍的管理規定,加強學生學籍管理。

第六章 學生

第四十四條:學校堅持全面正確地評價學生正面地引導、激勵學生。學校對取得優異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與獎勵。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教育、批評或處分。

第四十五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或申報上級給予助學金資助,鼓勵同學之間互相幫助,鼓勵教師扶貧幫困。積極向社會各界爭取對貧困生的資助

公辦學章程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保證學校又快又好的發展,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小學管理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堅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辦學原則,貫徹為學生服務、為家長服務、為社會服務的辦學思想,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三條 學校名稱:xx市xx區xxx小學

學校地址:xx市xx區xxx街道xxx大道中三段699號

學校性質:全民所有制

學制年限:小學教育6年

第四條 學校在xx市xx區教育局和xxx街道的領導下實施教育工作,接受他們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支部保證監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 學校辦學思想。

辦學理念:彼此的抵達

育人目標:培養頭心手合一的人

頭(博於識):從知識的維度,抵達世界的奧祕。相應的能力—思維力

心(慧於心):從情感的維度,抵達內心的柔軟。相應的能力—感受力

手(敏於行):從行動的維度,抵達真實的生活。相應的能力—創造力

辦學特色:體驗教育

第七條 學校堅持依法治校、制度管理、人文關懷、愛心育人、特色興校的辦學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把學校建設成教育質量高、人民滿意的空港特色學校。

第八條 學校以漢語言文字為基本教學語言文字,使用普通話和規範字。同時開設英語課程,並且形成雙語特色。

第二章 學校管理體制

第一節 校長

第九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長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上級主管部門任命或聘任,校長依法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

第十條 校長的職責

(一)團結和帶領全體教職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法規、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教育規律,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使學生得到全面的生動活潑的發展。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執行上級的指示,對上級負責。

(三)主持制訂學校發展規劃、學校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檢查、總結。

(四)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召集行政辦公會議,領導行政班子做好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學工作、體育衞生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財務後勤工作等。

(五)加強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六)貫徹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

(七)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聽取意見,改進學校管理。

(八)加強與xxx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聯繫,積極爭取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支持;加強與社區、家庭的聯繫,積極爭取社區、家庭的支持。

第十一條 校長的權力。校長作為學校的法人代表,在國家賦予學校的權限內,代表學校行使以下權力:

(一)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教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項有決策權。如遇學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問題,校長有最後決定權。

(二)人事權。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從學校實際出發聘用、調整幹部、教職工,安排幹部和教職工的工作。校長有權提名、按照規定的程序聘任處室主任及其以下幹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使用,在學校教職工編制控制數內,有權決定從校外引進優秀教師。

(三)獎懲權:根據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對工作成績優秀的幹部和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出現重大事故的幹部和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四)財經權。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籌集、管理和使用學校經費,發展學校各項事業。校長有對學校經費的合理使用權,有對校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等的合理分配權。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節 學校職能部門

第十二條 學校設辦公室、教導處、德育處、總務處、安全處等職能部門,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某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制度,各行政部門對校長負責。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分工合作,互不推諉,敢於承擔責任。

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信息的上載下達、文件的收發、信訪及教職工人事管理,職稱評定及崗位聘用,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檔案管理等工作。

教導處:具體負責學校教學管理、教學服務、學籍管理、教育科研、教師繼續教育、現代信息技術、。

德育處:具體負責學生德育教育工作、班級建設、藝術教育等工作;協調團隊組織的各項教育活動。

總務處:具體負責學校財務、後勤管理等工作。

安全處:具體負責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體育與衞生等工作。

第十四條 職能部門一般設主任一人,視需要設副主任一人。學校各行政部門的負責人按照縣教育局規定的程序產生,由校長聘任,同時報區教育局備案。

第十五條 學校中層幹部實行聘任制。

第十六條 學校教導處下設年級組,對本年級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各年級組設組長一名,負責組織本組教師搞好教學“七認真”及教學管理、考評工作。各班主任及各學科教師接受年級組的教學管理、指導。

第十七條 學校教導處下設教研組,作為教師集體進行教學研究的組織。負責本學科教學工作,並在教學方法研究、青年教師培養等方面發揮作用。

教研組設組長一名,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開展教科研活動,並參與教學管理、考評工作。各班主任及各學科教師接受教研組的教育科研業務管理、指導。

第十八條 學校總務處下設財會室、保管室等。

第十九條 各班主任及各學科教師接受年級組和教研組的雙重管理、指導。

第三節 行政(辦公)會議

第二十條 學校行政會議是學校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主要工作內容為根據上級有關指示和學校工作目標,研究學校各方面的工作,對貫徹執行學校工作意見進行部署,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或由校長委託其他領導主持,成員為全體校級黨政領導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羣團的主要負責人;研究學校的三重一大等事宜。

第二十二條 行政會議一般每週召開一次。主要內容為提出學校工作意見,對重大工作、問題作出決策,部署、安排學校教育、教學、教研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 教育 教學 教研管理

第一節 教育管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以德育工作為首,貫徹小學德育綱要,切實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創新德育工作運作機制。通過班隊活動、學科教學、社會實踐等渠道,深入開展以愛國主義教育為核心,以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為主線的教育活動。加強德育隊伍建設,優化育人環境,做到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員育人,不斷提高德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創造學校德育工作特色。

第二十四條 德育處在校長的領導下全面管理學校德育工作,要承擔好對少先隊大隊部的`工作指導、協調各項教育活動的開展,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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