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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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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學章程是學校依據《教育法》、國家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政策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的,那麼,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學校辦學章程相關範本,供大家閲讀參考。

學校辦學章程

學校辦學章程 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實行依法治校,建立自主發展、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使學校管理納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軌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小學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xx市市中區xx鎮初級中學校,校址為xx市市中區xx鎮六公丘村二組。

第三條 辦學理念是:以人的發展為本,樹立素質教育的人才觀、質量觀和教育觀,適應二十一世紀知識經濟、社會進步和人類自身發展的需求。

第四條 辦學目標是:以“立志成才、全面發展”為校訓,以“求真求善、求美和諧“為校風;以“博學善思、礪志尚美”為學風;以“關愛寬容、協作創新”為教風,把學校辦成師生自主學習、可持續發展、充滿活力的園地。

第五條 以學校教育為主陣地,積極依靠社區及家庭力量,形成學校、社區、家庭三位一體的教育網絡,充分發揮各方教育功能,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六條 學校為全日制公辦中學,學制為三年。學校的招生、開學時間按區教育局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學校章程經教代會通過,由xx市市中區教育局審核批准,全體師生員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的管理

第八條 學校接受區教育局領導,學校校長由上級黨組織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並受上級管部門的監督、考核和指導。

第九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學校實行校長全面負責、黨支部監督保證、教代會民主管理的校長負責制,校長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團結領導班子全體成員,發揮班子整體功能,全面貫徹教育方針。

第十條 學校實行幹部聘任制。

⑴ 學校設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教科室、團委,由校長聘任教導主任、科研室主任、總務主任。教導主任是校長領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主要助手,發揮督促、檢查、溝通、管理的作用,具體負責組織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總務主任是校長管理後勤工作的參謀和助手,做好服務工作,為保證學校任務的完成創造物質條件。

⑵ 學校實行分工負責,分級管理。一級對一級負責,確立教育的誠信度,不得敷衍塞責。

第十一條 學校工作計劃和校長佈置的工作通過教導處、總務處及教研組具體落實。

第三章 學校的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黨支部對學校工作保證監督,黨支部負責學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對學校重大問題認真參與討論研究,保證決策的方向性和科學性。

第十三條 定期召開教代會,教代會審議、討論學校重大事項,並對學校工作提出積極、合理的建議,對學校工作進行民主管理,為學校發展出謀劃策。

第十四條 學校工會維護和代表教師職工的利益,集中羣眾意見、建議,積極配合學校黨政開展各項工作。

第十五條 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督導部門的督導評估,接受審計、物價、税務等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六條 按照《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小學管理規程》的要求,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遵循育人規律,明確辦學目標,使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更趨科學化、民主化、人性化。

第十七條 學校通過抓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流程管理及教學質量監控、評估來落實國家教學大綱、教學計劃、課程設置等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第十八條 學校教育以學生為本,抓實基礎,培養能力,張揚個性,努力使學生學會求知、學會做人、學會生活、學會創新。

第十九條 德育工作以基礎道德教育為着眼點,以行為規範教育為抓手,通過“自理、自律、自立”的學子形象建設,形成“規範加特色”的工作效應。

⑴ 學校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學校德育工作框架。

⑵ 成立家長學校,定期為家長提供教育子女的信息和方法,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加強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的溝通,加入社區教育網絡,發揮社區教育的功能。

⑶ 學校重視校園文化建設,重視人文素質教育,發揮校園文化的教育功能。

⑷ 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班主任工作責任心,加強對學生的常規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風、校風。

第二十條 教學工作要面向全體學生,認真落實新課程改革的要求,倡導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結合。

⑴ 學校課程設置和課時安排按市區有關規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加以落實。

⑵ 教師加強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認真參加課堂教學改革研究,確立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引進現代化教學手段,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進行教學。

⑶ 學校加強質量長效管理,教導處安排好課務,對教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加以調控。

第二十一條 學校實行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制度、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條 學校重視體育工作。堅持抓好體育鍛煉工作,提高學生身體素質。

第二十三條 學校重視衞生工作,加強宣傳、指導、檢查,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

第二十四條 學校重視藝術教育,引導學生積極參加各種藝術活動,提高審美能力,培養高尚情操。

第二十五條 學校重視科技教育,培養學生熱愛科學的精神和動手實踐能力,加強計算機特色項目建設,抓好普及、興趣、提高三個層次的教學。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六條 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按區教育局人事科規定的定編數,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定崗、定責、定工作量。教職工由校長聘任,未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實行國家工資和校內課時工資相結合的分配製度,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六章 總務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認真做好預決算工作,依法收取學生的有關費用,做到收費公示制度化。加強對財產、財務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校按校園建設整體發展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基本建設,做到確保重點,量入為出,物盡其用。

第三十條 堅持後勤工作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講究工作效率,提高服務質量。

第七章 教師職工

第三十一條 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 學校的教師職工應具有市區規定的任職資格,職務評審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學校按規定聘用具有教師資格的教師,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遵紀守法”的教師隊伍。

第三十三條 學校按工作需要設立工作崗位,教職工應認真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工作中既要嚴謹求實,又要開拓創新。

第三十四條 學校保護教師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學校實際,努力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積極為教師進修、科研創造條件。

第三十五條 學校設立獎勵基金,通過考核,每年教師節對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有顯著成績者,實行表彰、獎勵。

第三十六條 對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學校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第三十七條 教師對學校作出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八章 學生

第三十八條 學生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權利,履行受教育者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 學校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為學生提供必要的衞生保健條件,對學生進行安全和健康(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嚴格杜絕流生,禁止對學生的體罰和變相體罰。

第四十條 學校學生應認真執行學校制訂的作息制度及一日常規,學校每學年度評選三好學生,並進行表彰。設立學校獎勵制度,幫助困難學生,獎勵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好學生。對犯有錯誤的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十一條 學生的入學、轉學、休學、退學等,按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學校採用班級授課制,班級學額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控制和調節。

第四十三條 學校全面正確地評價學生,做好學習困難學生的輔導工作,對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者或不合格者,按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證書。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教代會討論通過,並報區教育局審核後生效。本章程如有修改,先提請校務會議討論,經校教代會審議,再報主管部門審批,允准後生效。

第四十五條 學校各部門依據本章程制訂並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如原規章制度與本《章程》相牴觸,以應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與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相牴觸,應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實行。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在校長室

  學校辦學章程 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堅持社會主義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方針,以人為本,堅持課改,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圍繞“有效教學”這個核心,突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兩大重點,優化教育教學管理,不斷開拓教研思路,創新教研工作方式,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鶴城教育作出貢獻。

第二條 學校的辦學理念為:

總體目標:力爭辦成鶴山市鶴城鎮一流水平的山區小學。設備現代化、教育優質化、管理個性化。

辦學目標:以人為本、德育為先、質量至上。

辦學理念:踏實有禮,勤奮進取。

辦學承諾:樹立明確的育人目標,擁有過硬的教師隊伍,創設優美的校園環境,打造優質的育人之所。

學校特色:以體育徑類為特色。

校訓:健康、快樂、勤奮、進取。

校風:踏實、嚴謹、創新、進取。

教風:愛崗、敬業、團結、拼搏。

學風:勤奮、樂學、好問、善思。

第三條 德育目標:

(一)思想品德規範方面的目標

1.道德規範方面的目標

關心學生,培養勤奮學習、品德端正的小學生為主要任務,學習既是自己的義務又是自己的權利;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培養科學精神、科學態度,學習科學的學習方法。關心他人,尊重、愛護、幫助他人。熱愛班級和學校集體,愛護集體榮譽;具有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相結合的社會主義集體主義精神。樹立勞動觀念,積極參加勞動,有良好的勞動習慣,有較強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艱苦奮鬥的思想作風。遵守公民道德,懂得現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交往禮節。確立關心環境的意識,保護環境。

2.思想規範、政治規範方面的目標

熱愛祖國、熱愛家鄉、關心家鄉建設。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擁護、熱愛中國共產黨。懂得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基本路線的主要內容,正確認識社會主義建設與改革、開放的形勢,具有與祖國休慼與共的感情,有振興中華、建設家鄉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把個人前途與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結合起來。具有現代意識,惜時守信,重視質量,講求效率,優質服務等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思想觀念,並能進一步樹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價值觀念、公平意識、競爭意識、合作意識和改革開放意識。有基本的民主意識與法制觀念,知法,守法。相信科學,反對封建迷信和陳規陋習,有獨立思考、實事求是、勇於創新的精神。能初步運用馬克思主義觀點和方法觀察分析社會現象。

(二)思想品德心理的發展目標

思想品德的知、情、意、行諸方面心理素質得到和諧發展。具有義務感、責任感、誠實、正直、關心別人、珍惜友誼、守信、自尊、自主性、積極進取、勇敢、樂觀、毅力、自制力、好學、勤奮、刻苦、認真、愛惜時間、喜歡思考等良好心理品質。

(三)思想品德能力發展目標

1.思想品德認識能力

具有以道德思維為主,包括對人們之間道德關係、思想關係、政治關係,進行分析、綜合、比較、抽象、概括的能力以及道德判斷、道德推理的能力。也就是具有在實際生活中表現出的道德評價能力,對社會思潮的分析、評價能力,對社會信息的辨析篩選能力,對社會政治的定向能力,對行為後果的預測能力等。

2.情感能力

具有對客觀道德情境的情感體驗能力,包括直覺情感體驗能力(即直接感知一定道德情境的情感體驗能力)、想象的情感體驗能力(即對想象某種道德形象的體驗能力)、理性的情感體驗能力(即對一定道德觀念、道德概念、道德理論的體驗能力)。具有共感能力,即從他人的觀念感知某種現象或體驗他人情感的能力。有體驗自己情感需要的能力,調節、控制自己情感的能力。

3.品德踐行能力

具有把思想品德的知、情轉化為行的能力。能對客觀社會生活情境作理智的分析,有把一定的道德觀念貫徹到實際行動中去的熱情和意志,能將一般的道德規範、思想規範、政治規範化為具體的行動指令。具有道德選擇能力,包括對不同道德體系、思想體系的價值選擇,對同一道德體系、思想體系中不同規範的選擇。具有實際執行某種道德規範的能力,抵制不良誘因。調節、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第四條 智育目標:要求學生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自學能力、動手操作能力,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掌握一些基本的科學方法。

第五條 體育目標:培養學生掌握鍛鍊身體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方法,養成參加體育鍛煉的良好習慣和體育實踐能力,促進學生身體正常發育,增強學生體質。

第六條 美育目標:培養學生掌握各類藝術形式的基本表現手法;培養學生的藝術欣賞能力,養成學生正確的'審美觀念,塑造學生美好、健康的心靈。

第七條 勞動教育目標:培養學生掌握正確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技能和方法;培養學生正確的勞動觀;教育學生樹立熱愛勞動、尊重勞動、勞動平等的思想;教育學生學會生存。

第八條 素質教育目標:(1)促進學生的身體的發育(2)促進學生心理的成熟(3)培養個體的生存能力和基本品質(4)培養學生自我學習的習慣、愛好和能力(5)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6)培養學生的科學精神和態度

第九條 藝術教育目標:培養學生熱愛藝術的情趣,並能積極參與其中唱歌、跳舞,陶冶性情,追求高雅,以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質為根本宗旨。使學生的藝術品味和藝術鑑賞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第十條 學校的發展戰略:積聚名師優勢,走制度文明、個性張揚之路,打造個一流教育品牌。

第十一條 實現辦學目標的戰略部署:包括思想基礎、作風基礎、管理基礎、質量基礎、隊伍素質基礎和完善必要的辦學設施。

第十二條 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是規範的漢語言文字,學校以普通話為校園學習生活語言。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逐步推行教師聘任制、職工崗位責任制。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實行民主管理,凡重大事項須經校長辦公會議或行政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第十四條 學校以“年級”作為實施教育、教學綜合管理的基層組織。年級既管學生,又在授權範圍內管理本級教師;既管德育,又管智育和體育,對本年級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負責。實行科組長責任制和班主任負責制。

第十五條 全校教職工應樹立一切為了學生可持續發展的教育思想,愛校、愛崗、愛業。

第二章 學制 規模 招生

第十六條 學校學制:小學修業六年,為九年義務教育的首次階段。學校實行分級分班、因材施教、注重個性的教學組織模式和學習型組織建設,即發展性教育學校模式。

學校規模:小學每年級2個班,每班班額不超過45人。

學校招生範圍:面向轄區的幼兒園,招收(年滿6週歲)具有正常生活學習能力的鶴城鎮轄區户籍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非鶴城鎮户籍適齡兒童。

第三章 學籍管理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

具有正常生活學習能力的學區生(鶴城鎮轄區户籍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非學區生(非鶴城鎮轄區户籍適齡兒童),按上級規定辦理報名並上交相關資料。並按規定到校辦理註冊繳費手續,即取得我校小學學籍。

新生被錄取後,未經學校批准,不按學校規定期限到校辦理註冊手續者,按自動放棄處理,學校不保留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休學、復學、轉學

學生在校期間,因病或特殊情況,無法堅持正常學習者,由本人持有關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休學申請表》並附上醫生診斷證明書,病歷,經班主任簽署意見,教務處審查,校長批准後,中心校同意併發給休學證書。

學生休學以一年為限。到期不能復學者,應申請延期,經學校批准後方可再休學一年。

學生休學期滿,應在新學年開學前向學校申請復學,由教務處編入相銜接的班級學習。

學生因户口遷移、家庭搬遷、隨親人生活或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往他校學習者,應填寫《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經學校和市教育局批准蓋章後,由轉入學校提出網上學校轉學申請。外地學生隨户口遷入本地,或其他正當理由要求轉入我校者,需在規定時間內事先與我校聯繫,有學位即可填寫《轉學申請表》,經學校同意,市教育局批准,並填好《入學申請表》和《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帶齊相關證明材料,由我校在網上提出轉學申請,完善學生學籍檔案,方可轉入。

第十九條 留級與升級:義務教育小學學習階段學生不留級,除特殊情況外:如休學復學後的。

第二十條 考勤

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課者,應請假或補假。未經准假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後才進入課室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自離教室者作早退處理。

學生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內,由學校教導處批准;七天以上由中心校批准。

學生請假(含病、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應予休學。

第二十一條 畢業

小學具有學籍的學生,按國家規定,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期滿,自動升學到所在地鎮級中學,並寫升學申請書,如果要申請到外地中學就讀的,申請書要註明清楚,學校不再發《小學生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獎懲

思想品質考核良好以上,學年總評成績各科及格以上,平均分80分以上,身體健康的學生,由學校授予“三好學生”稱號,發給獎狀;某一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相應的表揚和獎勵。三好學生每年評定一次。三好學生的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對違紀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其情節輕重,態度好壞,分別給予警告和學校通報批評。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三條 教育、教學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務,教育、教學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教育、教學工作的任務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按照學校培養目標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學規律,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四條 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四項主要原則:一是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立足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原則。二是因材施教,啟發引導,循序漸進,鞏固提高和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三是思想品質教育與文化素質培養相結合;全面發展與培養個性特長相結合;傳授知識和培養能力相結合的原則。四是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關心愛護學生,尊重依靠教師的原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教育工作以素質教育為主線,以培養每一位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為目標,堅持“德育為先,教學為中心,德、智、體、美、勞和諧發展”的方向,堅持“以人為本、嚴格要求、正面引導、服務學生”的育人要求,達到傳道、授業、解惑、育人的目的。

第二十六條 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並以目標為中心,實施計劃管理、規範管理和全員、全程、全面質量管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課程計劃和教改方案,使用相應的統編教材進行教育、教學工作。保證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併合理安排好作息時間,保證學生每日在校用於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不超過6小時。課餘和節假日不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學校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反對違反教育、教學規律過度加重師生負擔,堅持抵制違反教育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各種行為,依法治校,依法從教。讓全體學生都參與大課間活動。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教師編制數額,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保質保量配備好各科教師。並努力通過教育引導、專家講座、校本培訓、繼續教育等渠道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重視培養和發展學生的個性特長,重視培養和鍛鍊學生的適應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以培養學生健康心理、良好意志品質和個性特長為目的的課外活動。要努力培養音、體、美等方面的特長生,為他們的成材做好鋪墊。

學校應重視學生的衞生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識別和抵制不良侵蝕的能力、以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三十條 學校要重視科研教改工作,運用先進的教育理論、方法和管理經驗、管理藝術,指導教育、教學工作,並通過對傳統教育思想、方法、模式以及落後管理手段的改革,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向科學化、現代化和規範化方向發展。

第三十一條 考試和單元測驗

1、考試與考核是為了瞭解學生學習情況,幫助學生進一步改進學習的一種有效手段,不得以考試或考核為名壓制、威嚇學生;不得以成績排名次,更不得辱罵成績差的學生。

2、為了減輕學生的負擔,語文、數學一學期只進行四次單元測驗,英語只進行三次單元測驗另加一次期末考試,其他學科只進行期末考核。單元測驗由科任老師命題;期中考試由教導處命題;期末(學年)考試由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出題。

3、各學科教師應在教導處指導下,組織對學生的考試或考核,非經教導處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對學生的考試與考核。

4、考試與考核的內容要符合大綱精神,以基本知識點為主,不允許出偏題和怪題。考試或考核的試卷必須經主管領導審核。

5、監考時要認真、公正、嚴肅,不得做其他事情,更不能干擾和影響學生。

6、要全面、仔細地批閲學生的考卷,不得錯批或漏批,要認真做好試卷分析工作,並及時向學生反饋情況。試卷評好後交學校領導審核。

7、學校逐步建立按德、智、體、美、勞全面評估教育質量和效益的科學標準,不把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生和教師的唯一標準。

第三十二條 校歷

學校每學年(學期)根據中心校工作行事曆制訂本校行事曆,以提高學校工作的計劃性和管理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