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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門宴》疑難詞語辨析二則

欄目: 詞語意思 / 發佈於: / 人氣:3.14W

高中《語文》第二冊《鴻門宴》一文,是人們熟悉的老教材,許多古文選注本和古代漢語讀物中也都能見到它。文中被註釋的詞語極多。但是,有兩個詞不僅高中課本和配套教參均無註釋,而且連不少古漢語著作也都付之闕如,而對它們有所分析的論著又往往眾説紛紜,莫衷一是。為了擺脱它們對教學的困擾,我們覺得有必要探明它們的確切訓釋。這裏不揣淺陋,試作辨析,求正於方家和同好。

《鴻門宴》疑難詞語辨析二則

一、與

“沛公則置車騎,脱身獨騎,與樊噲、夏候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從酈山下,道芷陽間行。”其中的“與”字,課本未注,程力夫等所編的配套《教學參考書》的譯文仍作“與”[(1)],似乎毫無疑難。其實,這個“與”並不如此簡單。謂予不信,請看幾家註釋:

1.“與”,和,連詞。[(2)]

2.與:和,跟,介詞。[(3)]

3.這裏的“與”不是介詞“和……一起”,而是動詞“率領”。[(4)]

4.……“與”字,應當釋為“隨,跟從”,句中作使動用法。[(5)]

5.此處的“與”,就是用的這一本義了。即“與,黨與也”,亦即第二分句所列沛公的隨行人員“樊噲、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6)]

6.我們認為這個“與”字是個連詞,相當於“而”。[(7)]

7.與猶“使”,助動詞……謂使樊噲等持劍盾步走也。”[(8)]

“與”字的麻煩還反映在對這一句子的翻譯和句意闡釋中。正如於在春先生所説,“這個‘與’,有人譯作‘叫’有人還用‘與’”,而於先生又譯作“連詞”。[(9)]還有為數更多的著述則乾脆迴避它。諸如:持上引第一種解釋的《中學語文課本文言文語言分析》和持第二種解釋的《新編高中文言文詳解》都丟“與”字而不譯;李圃編著的華東師範大學古漢語函授教材《文言文閲讀初階》的句意參考(譯文)、郭錫良等編的《古代漢語》和上海教育學院的《中國古代文學讀本》所注句意等,也都置“與”而不顧。凡此種種,不正説明這個“與”確實使人犯難嗎?

那麼,這個“與”究竟如何訓釋才好呢?

我們認為,把這個“與”釋作連詞或介詞於語法都難以講通。眾所周知,作“和”、“跟”義講的“與”,不管是被用作表聯合關係的連詞,還是被用作引進動作行為的偕同者或比較對象的介詞,在它前面充當主語的詞語都被在它後面的動詞謂語所陳述。如:

蜩與學鳩笑之。(《莊子·逍遙遊》)

秦王與羣臣相視而嘻。(《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同上)

相如每朝時,常稱病,不欲與廉頗爭列。(同上)

前兩例作連詞。“與”字前後的“蜩”、“秦王”和“學鳩”、“羣臣”都充當主語,被“笑”和“視”、“嘻”所陳述。後兩例作介詞,“與”字前的“秦王”和“相如”也分別被“與”字後的動詞謂語“飲”和“爭”所陳述。“沛公則置車騎,脱身獨騎,與樊噲、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句中的主語“沛公”卻不是“步走”陳述的對象。因此,把其中的“與”釋作連詞或介詞顯然都是不妥的。

釋作“率領”也與此句的語法結構不合。“率領”句中充當“率領”施事者和受事者的雙方都是全句動詞謂語的陳述對象。如《現代漢語詞典》所舉例句:

他率領着一個訪問團出國了。[(10)]發出“率領”行為的“他”和被率領的“訪問團”都是“出”的陳述對象,全都“出國”。而“沛公則……與樊噲……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句中的“沛公”則並不“步走”,不屬“步走”陳述的對象,可見釋“與”為“率領”也於義未洽。

釋“與”為“隨,跟從”的使動用法,不僅沒有類似用法的例句作證,而且將與類似用法的句子相dǐ@①牾。請看《史記·樊酈滕灌列傳》中對這一情節的敍述:“沛公如廁,麾樊噲去。既出,沛公留車騎,獨騎一馬,與樊噲等四人步從,從間道山下歸走霸上軍,而使張良留謝。”其中“與樊噲等四人步從句中的“與”和《鴻門宴》“沛公則置車騎”句中的“與”當然不會兩樣。礙於“步從”的`“從”有“跟從”義,再釋“與樊噲等四人”的“與”為“隨”,跟從”的使動用法顯然不妥。那麼,“與樊噲、夏候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句中的“與”當然也不得作此解釋。

那麼,釋“與”為名詞“黨與”和並列連詞“而”又如何呢!雖然與“與”字所在語句的語法結構無礙,卻與這個詞所在語句在全文中的作用相悖。眾所周知,《項羽本紀》是司馬遷《史記》中寫得特別精彩的一篇人物傳記。它對項羽和劉邦兩個人物都作了淋漓酣暢的描寫,對他們的性格作了深入細膩的刻畫,而鴻門宴一段文字是其重點片斷之一。通過這一段文字,司馬遷把項羽的直率和愚“仁”表現得淋漓盡致,入木三分。劉邦雖然不是這一段文字的第一號角色,但司馬遷也處處在着力塑造他的豐滿形象。“沛公則置車騎”這一長句,無疑也正是重筆濃墨的一處。我們決不能忽略了這一點。詳審全句,我們就不難發現,這一長句通過沛公一行五人悄然離開鴻門的具體描寫,再次渲染了鴻門宴的緊張氣氛,同時生動而細膩地表現了沛公逃之未恐不及而又慌而不亂的心理。因此,這一長句表述的對象無疑是側重在“沛公”,主語非此莫屬,而且貫串全句。如果把“與”字釋作名詞“黨與”或並列連詞“而”,都將使第三分句中的“樊噲、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成為這一分句的主語,與前兩個分句的主語“沛公”平起平坐,全句就再也無法突出“沛公”這一中心人物,這個長句刻畫劉邦性格的作用也就被削弱了,而且連全句的語法結構也紊亂不清了。所以,這兩種訓釋顯然是有悖於司馬遷寫這一長句的原意的。

從“沛公則置車騎……”這一長句在文中的作用和語法結構兩個角度來考察,我們以為徐仁甫先生把“與”釋作“使”是允當的。如前所述,這個長句的主語是“沛公”,貫串到底,因而第三分句“與樊噲……步走”云云是一個兼語短語,也就是説,全句句首的主語“沛公”也正是“與”的主語,而“與”的賓語“樊噲……等四人”又是“步走”的主語。所以,徐仁甫先生把這個“與”釋作“使”(也即叫、讓之意),也它的語言環境是完全吻合的。徐仁甫先生所謂的助動詞,指的是通常所説的使令性動詞。讀張相《詩詞曲語辭彙釋》、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和《漢語大字典》(第一卷)等,均有“與”用作“使”義的訓釋,並輯有不少例證。這裏且摘引三例如下:

(一)《墨子·尚賢中》:“古者舜耕歷山,陶河濱,堯得之服澤之陽,舉為天子,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伊摯,有莘氏之妻之私臣,親為庖人,湯得之,舉以為己相,與接天下攻,治天下之民。……傅説被褐舉索,庸築於傅巖,武丁得之,舉以為三公,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其中三個“與”下篇均作“使”,可知“與”如同“使”。

(二)《淮南子·汜論》:“製法之民,不可與遠舉;拘禮之人,不可使應變。”“與”、“使”互文,顯然同義。

(三)蘇軾《芙蓉城》詩:“願君收視觀三庭,勿與嘉穀生蝗螟。”“與”作“使”義也極為昭明。

其實,只要仔細辨析,我們就不難發現,“與”用作使令性動詞在史籍中也不乏其例。如《漢書·項籍傳》:“項伯夜以語良,良與俱見沛公。”參見《史記·項羽本紀》有關此事的記敍:“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私見張良,具告以事,……良乃入,具告沛公。……沛公曰:‘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張良出,要項伯。項伯即入見沛公。”可知“良與俱見沛公”不是張良與項伯一起去見沛公,而是張良讓項伯一起去見沛公,其中的“與”是使令性動詞,作叫、讓講。又如《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徐庶見先主,先主器之,謂先主曰:‘諸葛孔明者,卧龍也,將軍豈願見之乎?’先主曰:‘君與俱來。’庶曰:‘此人可就見,不可屈致也。將軍宜枉駕顧之。’”眾所周知,劉備對徐庶説“君與俱來”時,徐庶已在眼前,而諸葛亮卻尚未見過。因此,“君與俱來”顯然是你讓他一起來(見我)的意思。徐庶向劉備推薦諸葛亮,劉備自然會叫徐庶讓諸葛亮一起來見他。這是合乎常情常理的。所以徐庶接着説“此人可就見,不可屈致也”,並且建議劉備“枉駕顧之”,從而引出了劉備三顧茅廬請諸葛的一段歷史佳話。如果把“與”釋作介詞“和”,把“君與俱來”釋作你和他一起來(見我),也即把這句話理解為劉備要作為推薦人的徐庶和被推薦人諸葛亮一起去見他,豈不是對推薦人的極大不尊重?求賢若渴的劉備對他所器重的徐光直,豈會説出這樣違情悖理的話?凡此種種,都是“與樊噲……等四人持劍盾步走”的“與”當釋作“使”的佐證。

二、今

“吾屬今為之虜矣!”課本於“今”字疏而未注,配套教參把這一句譯作“我們這些人都要成為他的俘虜了”,[(11)]“今”字尚待落實。再查閲一下其他著述,有譯作“今天”之類的,也有譯作‘馬上’之類的,還有譯作‘將要’之類的。諸如:

1.我們這些人現在要成為他的俘虜了。[(12)]

2.咱們這班人從今天就做定他的俘虜了![(13)]

3.我們這些人如今都要成為他的俘虜了![(14)]

4.我們這些人馬上就要被他俘虜了![(15)]

5.我們這些人很快就會被他俘虜了![(16)]

6.我們這些人即將被他俘虜了![(17)]

7.我們這些人將要被他俘虜了![(18)]

究竟這個“今”字應作何解釋,如何翻譯才好呢?

讓我們先來考察一下這類“今”字的用法。就筆者所見,這類“今”字多出現於人物的語言中,或表示説話者就要做某件事,或表示説話者預料會發生某種情況。為了節約篇幅,這裏且舉與“吾屬今為之虜矣”句相似的五個用例如下:

(一)亟扶我寢,我遇鬼,今死矣!(方孝儒:《遜志齋》卷六《越巫》

(二)十日之內,數萬之眾,今涉魏地。(《戰國策·韓策一》)

(三)死馬且買之五百金,況生馬乎?天下必以為王能市馬,馬今至矣!(《戰國策·燕策一》)

(四)若不趨降漢,今為虜矣!(《漢書·高帝紀》)

(五)吾今死矣,子可去。(《世説新語·德行》)

例(一)是越巫臨死前説的話。從下文“扶至牀,膽裂死”看來,“今”確是迫在眉睫,間隔極為短暫。例(二)前文有“十日之內”語,可知“今”指十日之內。例(三)從下文“於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馬至者三”看,“今”可指一年之內。例(四)是漢將周苛被項羽俘獲,不為利誘,拒絕招降時罵項羽的話,“今”肯定不會指緊接着周苛説話的時候,而是一個尚未可以預卜的未來。現在推算起來,項羽垓下被圍上距周苛罵他時足有兩年半之久!例(五)是病人自己的估測,恐怕他自己也未必確知何時會死,下文也無交代,一般讀者已無從可知,也不必知道“今”究竟何時到來。可見,“今”字句中説話者預言會發生的情況,有的緊接着説話以後就會發生,有的則在説話後不久發生,也有的要到數年以後才始發生。綜合王引之《經傳釋詞》等的解釋和所輯例句,我們認為,作為時間副詞,“今”表示的時間概念是模糊的,沒有嚴格的時間界限,既可以是接踵而至的,也可以是姍姍來遲的。正是“今”字表意的模糊性,導致了不同語境中的“今”可以有不同的解釋,有的可以譯作“今天”、“現在”或“如今”,有的可以譯作“即”、“立刻”或“馬上”,有的可以譯作“即將”、“將要”或“就要”等等。一些古漢語虛詞著作之所以把諸多用例歸為同類而譯釋又有所差別,其原因也正在這裏。

再來考察“吾屬今為之虜矣”的語境。眾所周知,這是范增在鴻門宴即將結束時説的一句話。范增是一個有遠見的謀臣,目睹項羽在宴會上的愚蠢表現,透過當時兩軍實力對比懸殊的表象,他已預感到“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他們終將敗在劉邦手下。在極度氣憤中,他用“豎子不足為謀”表示了對項羽坐失良機的憤慨後,又用“吾屬今為之虜矣”這句話表達了他對自己一方前途的憂慮。至於劉項相爭究竟如何定局,何時定局,他當時還無暇研究,而且難以預測。因此,他只能用“今”這類模糊的語言來表達。由於語言的模糊性,不管今後局勢如何發展,范增的預言在情理上都説得通。如果劉邦僥倖在短期內取勝,當然與“今”相符;如果局勢象後來發展的那樣,鴻門宴後,幾經反覆,直至四年多後項羽烏江自刎,楚漢相爭才算定局,又何嘗不正與“今”相符!即使局勢向相反方向發展,由於“今”並無肯定、絕對之意,自然也不愁找不到退路。

至此,我們便可以對上述種種解釋進行比較辨析了。如上所述,通過鴻門宴,范增已預感到他們終將敗在劉邦手下。但是,作為一個有遠見的謀臣,他不會不看到當時“項羽兵四十萬,在新豐鴻門;劉邦兵十萬,在霸上”,明擺着實力相差甚遠,而且,他也知道當時劉邦已經中途退席,逃之夭夭,因而他決不會認為劉邦當時就能俘獲他們。因此,即使他故意過甚其辭,説得危言聳聽,也決不會偏激到不近情理的程度,説他們“如今”、“今天”、甚至“現在”就要被俘了。儘管這幾個詞也都可以表示包括説話前後的一段時間,但它們畢竟是側重於指目前而言,與“吾屬今為之虜矣”的“今”不同。范增也決不會認為劉邦一朝一夕就可以轉弱為強,輕易取勝,因而釋“今”為“馬上”、“立刻”之類顯然更不妥。當然,我們不能把項羽烏江自刎與鴻門宴的時間距離作為主要證據來證明“今”不該釋作“馬上”、“立刻”之類。如果那樣,也是有失偏頗的,因為范增的話畢竟是預言,要求預言完全言中並不合理;但是,我們必須考慮把這個“今”字解釋得合乎范增的身份,因為范增決不會不考慮用詞的分寸。如果把“今”釋作“馬上”、“立刻”之類,豈不有損於范增這樣一個有遠見的謀臣的形象?釋作“很快”呢?語音上也講得通,但不確切。“很快”是一個形容詞短語,在找不到相應的詞的情況下,用它來解釋當然也可以,而現在卻並非如此,當然不宜捨棄合適的現代漢語時間副詞而取“很快”。如果承認“今”應該釋作“很快”,那麼,我們豈不是還應該承認它也應該釋作“在極不長的時間內”之類嗎?

那麼,把這個“今”釋作“即將”、“將要”又如何呢?讓我們看看《現代漢語詞典》“即將”條:

[即將]將要就要:理想~實現/展覽會~閉幕。[(19)]“展覽會即將閉幕”中的“即將”,想必不會待多久,但“理想即將實現”的“即將”就説不定了,得取決於主語“理想”是遠大的還是具體的某一個小的目標,或為長遠的未來,或為不久後的某一時刻。可見,“即將”表示的時間概念也是模糊的,可長可短,有較大的時間跨度。由此也可以看出,作為時間副詞,“即將”和“今”不僅都可以表示同一個模糊的時間概念,而且在模糊程度上也相仿。因此,用“即將”來釋“今”是十分吻合的,用“即將”或“將要”來釋“吾屬今為虜矣”的“今”,完全符合“今”字的語言環境,不僅能充分反映出范增的遠見,傳達出范增當時十分憤激的情緒,而且又不乖悖於當時的形勢和後來的歷史進程,簡言之,即合乎人物之情,又合乎史實之理。語言的模糊性,自有其獨特的妙處,在這裏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模糊的古語詞,只能用同樣模糊的現代語詞來譯釋。這正是以“即將”、“將要”、“就要”釋“今”之所以最確切的關鍵所在。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吾屬今為之虜矣”的“今”應取韓崢嶸、薛儒章等先生的觀點,譯釋為“即將”或“將要”為好。裴學海先生的《古書虛字集釋》説這個“今”猶“將”,也正是“即將”、“將要”之意。

[注]

①(11)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2版,第229、230頁。

②(18)薛儒章等著《中學語文課本文言文語言分析、高中第二冊》,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版第39、42頁。

③寧鴻彬主編《新編高中文言文詳解》下冊,北京工業學院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15頁。

④中央電大《古代漢語講義》上冊,《電大教育》1986年7月印行本,第114頁。

⑤《中學語文教學》1992年第4期羅建文。

⑥《語文學習》1991年第5期王克清文。

⑦ 同上,1993年第3期林裔羣文。

⑧ 徐仁甫《廣釋詞》,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版,第3頁。《語文學習》1992年第2期持此説,認為“‘與’應作使令性動詞‘使’、‘讓’解”。

⑨ (13)於在春《文言散文的普通話翻譯·續編》,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第1版,第93、94頁。

⑩(19)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2版,第1072、530頁。

(12)郭錫良等編《古代漢語》上冊,北京出版社,1981年第1版,第168頁。

(14)錢伯誠等著《中學文言文譯註》,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1版,第228頁。

(15)《語言美》報1990年7月25日第206期《“今”字釋義》。

(16)何樂士等著《古代漢語虛詞通釋》,北京出版社,1985年第1版,第292頁。

(17)韓崢嶸著《古漢語虛詞手冊》,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版,第1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