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寫人為主的記敍文,應該注意肖像描寫、行動描寫、語言描寫、心理描寫以及對細節的描寫,考生應根據寫作的要求,靈活掌握,突出重點。
以寫事為主的記敍文,應該注意交待六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結果),應該注意描寫先後順序以及記事的相對完整,注意把握好事情的開始、發展、高潮及結局。
以與景為主的記敍文,應該注意景物的主要特徵,景物描寫的層次,以及人與物的情感交融。
記敍文寫作要點如下:
1、明確寫作目的和敍述的中心思想,段落敍述始終圍繞着主題而展開,避免空間的敍述和與主題無關的內容。
2、 一篇好敍述文需要直接或間接表達以下六個問題,即:when該事發生的'時間, where該事發生的地點,who人物角色是誰,what發生的是什麼事,why該事發生的原因,以及how事件的結果是如何造成的等等。
3、一篇記敍文,無論長短如何都應該是一個完全獨立的事實,因此,在下筆時必須明確:該從何處開始敍述,該在何處結束敍述,以及應該提供何種事實才能使敍述完整。
4、寫作順序可以採用“順敍”、“倒敍”和“穿插敍述”的方法,但初學者最好採用“順敍”的方法進行訓練,以情節發生時間的先後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