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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民法的心得體會(通用6篇)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98W

當我們受到啟發,對學習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時,有這樣的時機,要好好記錄下來,這樣就可以總結出具體的經驗和想法。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憲法民法的心得體會(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憲法民法的心得體會(通用6篇)

憲法民法的心得體會1

近來學校對全校教職工又進行了一次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全校掀起了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活動。學法培訓活動的開展,使全體教職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規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

在這次活動中,我們學習了《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等。通過學習,使學校教師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師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我在學習中也收益非淺、感觸頗多,下面就個人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第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並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第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教師職業最大的特點是培養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於奉獻,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第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範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發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龍泉外實小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最後,通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深的瞭解和認識,進一步增強了依法履責的觀念。相信在今後的具體教育工作中我們全校教職工會更好地堅持做到依法執教,使外實小成為依法治校的典範。

憲法民法的心得體會2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的行為準則。列寧説:“憲法者,政府之構成法,人民之保證書也。”既然憲法是“人民之保證書”,規定了人民之基本權利和義務,系基本之維護手段,當然有宣傳教育和學習之必要。設立憲法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意義不言自明。

只是,憲法怎麼宣傳、怎麼教育呢?如果説“全國法制宣傳日”還可以進行非常豐富的宣傳教育活動,那麼憲法宣傳教育可能要困難得多,有的時方搞起中小學“憲法晨讀活動”,“我為法治代言”主題公眾開放日活動等,這肯定是不會有多大效果的。為什麼這樣講?因為一者,中國的憲法歷史較短,沒有太多歷史可講;二者,憲法沒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條文缺乏案例來解讀。純粹就文字説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讓人了無興趣,左耳進右耳出,宣傳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們都知道憲法的重要性,都知道“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但實際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憲法有多少章節有多少條款,每條章節條款對應着自己怎樣的權利義務?我們可能確切地知道觸犯某一部門法的條款會受到什麼的懲罰,卻不知道標寫在憲法上那些條款對我們有什麼具體的影響。這主要是,部門法在實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門宣傳教育,有新聞出來時就會引起全社會的討論,這種討論就是的宣傳教育。

而目前憲法雖有條文,卻不能進入訴訟,故無案例可言。為何沒有案例可言呢?因為憲法雖然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卻沒有一部法律來保證它不受侵犯,沒有一個機構真正對其實施負責。也就是説,憲法雖然重要,卻沒有憲法監督法來保護,當憲法被違背、侵犯甚至踐踏的時候,沒有法律依據和相應機關啟動違憲審查程序,予以問責。

此外,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有的體現在了立法上,有的還沒有體現在立法上,比如確保公民言論自由權利的《新聞法》、《出版法》等,到現在還沒有制定出來。

至於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有部門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並不完善,實施情況更不理想。執法不嚴和違法不究的現象還時常發生,憲法仍然只是“寫着人民權利的紙”。比如説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們有《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時有發生,很多是執法機關知法犯法。

還有一些地方、機構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領域的法規,以特定意志為準,嚴重違背憲法規定,與憲法精神相牴觸,卻得不到糾正,影響憲法的嚴肅性,使國家法制失去統一的基礎。

關於憲法,可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很重要一條,就是沒有專門的國家機關或機構依據專門的法律來監督憲法實施、展開違憲審查,結果是,我違憲了,你奈我何?這就削弱了“依憲執政”的力度,不利於“依法治國”的現實。用法律的手段來確保憲法的實施和應該被提上議事日程。

事實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家有關監督機關要擔負起憲法和法律監督職責,加強對憲法和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監督機制和程序,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已經提了多年,但是這些機構應該如何行使其職權,並沒有法律的規範。誰該管、該如何管都不明確,結果是有其名而無其責,誰都不管。所以,制定專門的憲法監督法,成立專門的違憲審查機構是必要的。

這樣的話,不光是憲法教育有豐富的案例可以講,更重要的是有利於憲法的實施。“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也在於實施”,如果憲法不能有效實施,憲法的不能保證,憲法就會形成虛設,其危害我們已經嘗過。

每年憲法日,有關部門在開展憲法的宣傳教育時,應該反省以上問題。當每一個人都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捍衞憲法賦予自己的權利時,不需要宣傳教育,憲法也一定會深入人心,被視為珍寶。

憲法民法的心得體會3

我們的家由愛撐起,我們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之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經久不衰,就因為我們——以和為貴。作為一名中國公民,我們有義務維護國家的“和”,就有義務去了解和維護能夠讓我們家融國和的根本——《憲法》。

在許多人心裏,憲法是高高在上的,似乎離我們很遙遠,30歲的小張曾經也這麼想,直到……

從他出生開始,他就受到了憲法的保護,他和其他人一樣有了作為一個單獨個體的“人”的權利,任何人——包括他的父母,都不能隨意地傷害他、虐待他;6歲,他上小學了,他有接受教育的義務和權利;18歲,他成年了,他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他有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有了贍養父母的義務了;22歲,他大學畢業了,要找工作啦!曾經的“熊孩子”也要獨立勞動維持生計了,他要行使勞動的權利與義務了;23歲,工作一年的他第一次休年假——勞動者是有休息的權利的;26歲,他牽着心愛的她,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了“小小張”,小張不僅要贍養父母,也要養育“小小張”了,因為婚姻、家庭、父母、兒童都是受法律保護的;29歲,他買下了自己的房子,雖然很辛苦,但是生活也多了一份踏實,多了一份幸福,因為他的房子是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財產;30歲,也就是現在,小張的父母退休了,倆老人來到小張所在的城市,他們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這退休的老倆口的生活也受憲法的保護。

30歲的小張轉變了想法: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法之母,它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而我們呢?是無數“小張”中的一員,從呱呱墜地,憲法就像一把無形的巨傘,時刻保護着我們,讓我們倍感安全、幸福,讓社會愈加融洽、和諧,讓國家日益強盛、繁榮。

憲法民法的心得體會4

近年來,隨着依法治國的力度不斷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斷深化,以及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和依法行政的觀念逐步增強,行政執法能力不斷提高,在推進依法行政的實踐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

一是行政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規條款規定得過於原則化,在行政執法實踐中彈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規對一些政府機關的職責範圍界定不清,管理職權劃分模糊,有時產生多頭管理,重複執法的問題。

二是人治現象還較嚴重。由於受中國幾千年封建統治思想以及計劃經濟時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響,有的人個人意志、長官意志、特權思想比較重,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權力的自覺性還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權大於法、權重於法”的觀念,自覺不自覺地出現“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的行為。加之部分羣眾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不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是千方百計地拉關係、托熟人、找門路、找領導,客觀上助長了一些幹部的長官意志、特權思想。

三是法治觀念淡薄。一些機關幹部片面認為,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執法機關,一般的政府部門不是執法機關,無所謂依法行政問題,對自己要求不嚴,從而導致行政行為的盲目性、隨意性,甚至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罰代法等現象。

四是實用主義較為普遍。不少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中採取實用主義的做法,對單位和個人有利的事情當仁不讓,沒有好處的事情拱手相讓,以致出現互相推諉、行政執法不作為的現象,嚴重地損害了行政機關的形象。

五是執法環境不寬鬆。由於社會關係網干擾較多,來自社會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縱橫交錯的關係網,無時無處不在嚴重地干擾着依法行政。致使許多本來並不複雜的事情,相關法律、法規條文也很明晰,但處理起來卻很棘手,導致久拖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執法監督不夠有力。在行政執法實踐中,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仍很不完善,監督制約乏力,存在監督真空、盲區,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還未真正達到全方位的監督。

上述問題有的屬於國家管理體制的問題,有的屬於行政執法運作機制的問題,有的屬於個人素質的問題。歸根到底,我認為主要是憲法和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對於國家體制、管理機制以及法律、法規不完善問題,我們要有一種信念,即堅信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有一個歷史的發展過程,隨着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向前推進,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現存的一些問題和難點一定會得到解決。而對我們每一位行政機關幹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為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務必從強化自身的憲法和法律意識入手,從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嚴格按照憲法的要求履行職責,自覺以憲法為準繩,把自己的從政行為納入憲法和法律的軌道,依法行政,從嚴治政,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實踐和具體的行為,為依憲治國、依法行政做出積極貢獻。

憲法民法的心得體會5

為了迎接憲法日的'到來,學校組織學生參加了憲法晨讀活動。作為新時代的初中生,要為全面依法治國貢獻力量就先得了解憲法,因為它是保證我們每一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權益的根本大法。憲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是保障我們每一名中華兒女權益的堅強基石,在我們的生活中必不可少。如果沒有憲法,人們怎麼去認識事物,判斷它的對錯;如果沒有憲法,人們只會無拘無束,任意妄為;如果沒有憲法,只會讓更多的人在法律面前恣意妄為。沒有憲法,國家會變得如何,將不堪設想。我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在充分通過憲法保障自己權益之前,認真學習憲法、全面瞭解憲法,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

學習憲法學有助於大家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憲法學課程以系統全面地學習中國憲法為主要目的。憲法序言中也特別強調每個公民都應該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尊嚴,因此,學習憲法學是遵守和維護憲法的前提,每一位自學憲法學的學生都應更加明確其必要性和重大意義。

憲法民法的心得體會6

憲法就是國家的總章程。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牴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麼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麼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法律規定人們享有什麼權力,應該履行什麼義務,我國法律的本質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體現。

説到這裏我想先問問同學們,大家還記得這兩本小冊子嗎?《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守則》,在二年級的時候我們開始瞭解和學習這裏面的內容,大家積極地學習這些規範和守則就是為我們能更充分地瞭解和學習憲法做了啟蒙和打下了紮實的基礎。同學們,在我們的學習和生活中就離不開法律的細心呵護!你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嗎?它就是法律賜予我們的武器,用來保護我們。我們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安全的生活環境,一定是離不開它的,但是,如果你非常的“不乖”破壞了法律的秩序也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作為一名小學生,我們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積極的學習憲法和法律:不帶通訊工具進入校園,不沉迷於絡,要充分地認識現代通訊和互聯給我們生活帶來的利弊;不亂拋亂扔,不損壞公物,潔淨的環境、完好的設施同樣需要同學們的愛護;不"説謊、小偷小摸、義氣用事"。;不要因為"相互之間磕磕碰碰,就出現打架鬥毆"只要我們心胸放得開闊一點,就能避免許多矛盾和事件的發生。

我們四年級的數學課上,數學老師正在叮囑同學們最近要準備一種新的學習用具——圓規,我想告訴大家的不僅僅是圓規能畫出精準的圓形,還有老師和長輩們經常教導我們的一句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耳熟能詳的古話,時時刻刻教育着我們,如果做一個事情連規矩都沒有,是無論如何都不會成立的。而“憲法”就是我們這個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的“規矩”,如果失去“憲法”和“法律”那麼國家便會一團糟。我們更應從小學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從小懂得“法”,從生活中接觸到“法”,做個學法、懂法、守法的愛國合格小公民。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做一名新世紀合格的好學生,共建人類的文明、共創和諧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