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實用範文 > 論文

關於德育原理學科理論的建設研究論文

欄目: 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3.19W

“德育原理”是教育科學體系中一門重要的分支學科,也是教育科學體系中既古老又年輕的一門學科。正因為它是一門既古老又年輕的學科,有關“德育原理”學科建設研究的文章比較少,而僅有的研究也是從社會問題的角度來研究德育,而不是從德育學科理論體系建立本身進行探討。“與同樣地位的教育原理、教學論、學校管理等學科研究成果相比,學科建設研究成果微不足道,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德育原理學科發展。”[1]

關於德育原理學科理論的建設研究論文

因此,加快德育學科建設是德育工作者的時代責任。

一、關於“德育原理”的稱謂問題。

“德育原理”在我國共有四種稱謂,“德育原理”是其一,“德育論”、“德育學”、“德育學原理”為另外的稱謂。根據現有資料,國外還沒有類似我國有關德育學科的這種稱謂,如凱興斯泰納(Kerschensteiner Georg)《性格與性格教育》、涂爾干(Emile Durkheim)《道德教育論》、杜威(John Dewey)《教育中的道德教育原理》等。西方在德育學科建設中,一般不刻意去追求德育學科的體系完整,並且其內容和德育的語境也與我國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德育原理”的這四種稱謂都是我國學者在德育學科建設過程中提出的。我國從20世紀初就不斷有“德育原理”着作或教材問世,如梁啟超的《德育鑑》、餘家菊的《訓育論》、姜琦的《德育原理》和吳俊升的《德育原理》,以及當代胡守棻的《德育原理》、魯潔的《德育新論》等。由此可見,“德育原理”是我國學者提出的對德育學科的基本稱謂,反映的是我國德育學科建設的成就。我國學者在對教育科學進行學科分解時,“德育原理”自然也就成為教育學一級學科下屬的二級學科。

在我國,以“德育論”、“德育原理”、“德育學”、“德育學原理”等稱謂的德育着作都有問世。那麼,“德育論”、“德育原理”、“德育學”、“德育學原理”它們的區別到底在哪裏?哪種稱謂相對能夠反映德育學科的特點?這是我們分析“德育原理”稱謂問題的意義所在。“德育論”是關於德育基本問題的學説和觀點。它既可以是有關德育的系統的學説和觀點,也可以是有關德育某些問題或某個特定問題的學説和觀點;它不追求研究問題的系統性和完整性,只求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它所論的既可以是有關德育的基本問題,也可以是有關德育的局部問題。“德育論”是德育學科的最原始形態。“德育原理”的核心在於“原理”.《辭海》解釋“原理”:“通常指某一領域、部門或科學中具有普遍意義的基本規律。科學的原理以大量的實踐為基礎,故其正確性能被實驗所檢驗與確定,從科學的原理出發,可以推衍出各種具體的定理、命題等,從而對進一步實踐起指導作用。”顯然,“原理”一是指由科學研究中得來的被實踐檢驗的為實踐和學術所公認的有關對象的規律性認識,二是指形成的有關對象的規律性認識都能夠指向一個明確的實踐問題,具有實踐的針對性。根據原理的這一內涵,“德育原理”是指學者們把自己或他人對德育研究的成果經過系統的歸納和演繹後概括得出的具有明確實踐指向的有關德育基本問題的系統的科學知識,其突出的特徵是研究問題的實踐指向性和解決問題的操作性及學術思想的系統性。“德育學”的側重點在“學”.“學”的學理解釋是:分門別類的有系統的知識。“德育學”就是關於德育的系統的知識,它既遵循人們關於德育認識和實踐的思維要求,又符合德育科學研究的一般邏輯。無論從對德育問題的研究,還是從德育理論的邏輯關係,“德育學”有着涉及德育基本問題的研究對象和與這些問題緊密相連的嚴密的學科知識體系,其學科知識的邏輯關係十分清楚,內容完整,前後銜接,互相照應,自成體系。“德育學原理”與“德育學”相比,它容納了元“德育學”的全部內容,又涉及到了德育的基本問題研究,其理論體系相對更加完整,涉及到了德育學科以及德育基本問題的研究。在分析“德育論”、“德育原理”、“德育學”、“德育學原理”稱謂之後,我們不難看出,“德育論”和“德育原理”沒有要求研究對象的全面性,也沒有要求學科內在體系的完整性,而 “德育學”、“德育學原理”則強調從學科內在關係上對德育問題進行相對系統而完整的研究,其學術性和理論性比較明顯。因此,“德育學”、“德育學原理”是具有學科意義的稱謂,“德育論”、“德育原理”雖然可以作為德育學科的表述,但作為德育課程的名稱則更為恰當。

二、關於“德育原理”是一門科學還是一門學科的問題。

有的文章和着作説 “德育原理”是一門科學,有的則説 “德育原理”是一門學科。 “德育原理”到底是一門科學還是一門學科,這也是我們全面認識 “德育原理”性質的一個重要問題。從學科元認知分析,“德育原理”包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含義,即 “德育原理”既是一門科學,也是一門學科。

首先, “德育原理”是一門科學。1888年,達爾文曾給科學下過一個定義: “科學就是整理事實,從中發現規律、結論。”按照達爾文的觀點,科學就是在對對象事實和經驗的總結基礎上經過實踐檢驗和嚴密邏輯論證的關於對象的本質及運動規律的知識體系,它的內涵是對象存在的事實及規律。 “德育原理”是一門科學是説 “德育原理”有着科學的特點、科學的規則和科學的精神。第一, “德育原理”作為一門科學,它的根本意義就是探討和研究德育規律。任何一門科學都力求揭示對象的本質和探討特定對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規律,如果一門科學不研究對象的規律它就沒有存在的前提。德育活動作為人類教育活動的一個特殊領域必然有其獨特的本質和規律, “德育原理”作為一門科學就是研究人類道德教育活動的本質和規律的,否則, “德育原理”永遠也不會跨入人類科學的殿堂。第二, “德育原理”作為一門科學,其作用在於解釋和指導人類的德育活動。解釋和指導是科學的基本價值所在。 “德育原理”的解釋價值表現在,它通過對人類德育的實踐事實進行理性分析之後,明確告訴人們德育是什麼?它的存在狀態和變化的規律是怎樣的? “德育原理”的指導價值在於,它在對德育存在狀態和變化發展規律分析的基礎上告訴人們,應該怎麼樣按照德育變化發展的規律去組織德育活動,用什麼樣的思路和方法去解決德育的基本問題。第三,“德育原理”作為一門科學是沒有窮盡的。

科學是沒有窮盡的,只要對象存在,對它的研究就會永遠存在。 “德育原理”在探索德育本質和規律的時候,總是在一個過程中完成,在一個曲折的探索過程中逐漸去接近德育事實和本質。在這個過程中,有關德育的問題逐漸明晰,有關德育的思想逐漸深化,有關德育的理論逐漸提升,有關德育的原理逐漸修正。

第四,“德育原理”作為一門科學,其理論成果總是零散的、局部的。科學在對對象的研究過程中,研究者總是不能窮盡對象所有領域和特徵,只能由感性到理性、由局部向整體逐步延伸。這也是科學研究的魅力所在。 “德育原理”作為科學,其理論成果未必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它的研究成果往往是零散的和局部的,研究者在對德育規律探索過程中只能求其一點或局部,其理論成果自然是零散的。

其次,“德育原理”是一門學科。《中國大百科全書·教育卷》中認為學科是 “教學科目,也稱科目。是依據一定的教學理論組織起來的科學基礎知識的體系”,是 “為了教學的需要把某一門科學的浩繁的內容加以適當的選擇、合理的組織和排列,使它適合學生身心發展的水平和某一級學校教育應該達到的程度”.[2]

《牛津大辭典》無論是在 “subject”還是 在“discipline”中都明確解釋為: “在學校中學習和研究的科學領域。”綜合這些觀點,我們可以這樣定義學科:學科是在學校教育中按照受教育者學習的特點所組織和編排的有關科學領域的知識體系。作為學科的“德育原理”,它的知識體系必然具有連貫性、順序性、系統性和教育性,其體系安排和內容的順序也符合科學思維的邏輯關係和人的認知規律。同時,它在內容篩選上也會更多傾向於德育科學研究中關於德育認識的基本觀點。

科學與學科是有區別的,這是科學研究和學科建設最基本的常識。科學是學科建立的基礎,沒有某一科學的誕生,就沒有相應的學科的產生;沒有科學對對象知識的整理和積累,學科就沒有充實的理論支持和知識淵源。 “德育原理”首先是以科學的形態存在於人類科學的大家庭,它是伴隨人類道德實踐的深入、人類教育領域的擴大和教育內涵的把握而逐漸走入科學的殿堂,它反映的是人類對自身教育的一種自覺。由於有了德育這門科學,有關德育的知識才逐漸豐富。而德育原理作為一門學科的出現,是在近代師範教育產生以後,德育原理作為一門學科又促進了德育原理作為一門科學水平的提升。

三、關於 “德育原理”的研究對象問題。

“科學理論的發展程度是和人們對研究對象的認識水平相一致的。人們把研究對象明確到什麼程度,也就是把科學理論發展到什麼程度。人們怎樣研究對象,也就怎樣去構建科學的理論和體系。”[3]

對德育原理而言,研究對象的確立,才會使其有充分的存在的價值與理由。 “德育原理”的研究對象總的來説是德育,這是沒有任何疑問的。但是,德育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隨着人的認識水平和實踐能力的不斷提高,“德育原理”研究的領域也在不斷擴大,這就使得其研究對象也在不斷髮生變化。

關於 “德育原理”的研究對象,我國學者提出了不少觀點:有的學者認為 “德育學研究的對象既包括德育規律,也包括品德形成規律”[4];有的學者認為“德育原理也就是研究德育現象及其規律的科學”[5];也有學者認為 “德育學原理研究的是整個德育領域中最一般的問題,德育的共同本質和一般規律問題,是最基本的德育理論問題”[6].近年來,一些中青年學者又提出德育原理的研究對象不是德育規律,不是德育現象,也不是德育問題,而是 “學校範圍和條件下的德育理論與實踐 (包括實踐中產生的德育經驗與德育思想)”[7].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國,學者們對德育原理的研究對象還是有爭論的',還沒有從科學和學科的角度形成相對一致的認識。

對 “德育原理”研究對象的認識,有一個基本的方法論我們必須清楚,就是德育作為科學的研究對象和作為學科的研究對象是有區別的。 “科學的長遠目標主要是產生穩定的、能概括 ‘事實’和細節的理論。”

作為科學的研究對象,德育原理要能夠產生出有價值的理論,必須研究 “德育現象”、 “德育問題”、“德育規律”、“德育本質”,而 “德育原理”正是通過對上述對象的研究才構成了其理論的特殊性。作為學科的研究對象,德育原理的研究對象就有了一定的侷限,如家庭德育原理它必然的研究對象侷限於家庭,學校德育原理主要研究學校背景中的德育;同時,它也要研究德育價值、德育目的、德育內容、德育方法、德育過程、德育環境、德育評價等特定領域內的德育的這些基本問題,而且,對這些基本問題還要有由經驗事實來驗證和支撐的、相互之間沒有邏輯矛盾的系統的闡述。

至於有些學者提出的 “德育原理”研究的是德育的 “一般問題還是特殊問題”,是 “歷史的德育問題”還是 “現實的德育問題”,是 “中國的德育問題”還是 “外國的德育問題”,這顯然是 “德育原理”研究對象認識的一個悖論。在科學研究中,一般問題和特殊問題、歷史問題和現實問題、本土問題和國外問題本身就是互相依存的,是科學研究中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因此,德育的一般問題和特殊問題、歷史的德育問題和現實的德育問題、中國的德育問題和外國的德育問題它們都是德育原理的對象,在德育研究對象的選擇中,很難把它們割裂開來。

有學者提出 “德育原理”是研究德育理論和實踐的,也有學者提出德育原理是研究德育經驗與思想的,其實它們都是 “德育原理”研究對象的題中之意。因為, “德育原理”無論是作為科學還是學科,其研究對象肯定包含有德育的實踐和經驗,沒有德育的實踐和經驗, “德育原理”就沒有研究的切入點,其研究就是空中樓閣;另一方面, “德育原理”研究的成果則表現為提出和構建一種德育理論、形成一種德育思想,德育理論和德育思想就是德育研究成果的重要形式,從科學研究和學科構建的邏輯基礎來看,德育理論和德育實踐是互相依存,互為條件的。

四、關於 “德育原理”的科學基礎問題。

“德育原理”是如何產生的,有三種看法:一是認為 “德育學”是從教育學中分化出來的;二是認為德育學是倫理學原理和教育原理交集組合形成的;三是認為 “德育學”是多種學科如教育學、品德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育哲學、倫理學、社會學等學科分化與綜合的產物。[9]

1生於其他學科的思想。從表面上看, “德育原理”確實是從其他學科如教育學中分離出來的,但從科學產生髮展的規律看, “德育原理”作為科學大家庭中的一員,是在人類的道德實踐中逐步發展起來的,有着自身產生、發展的軌跡。它是由許多思想家通過邏輯的方法和科學的方法在對人類道德教育進行研究的基礎上產生和成長的。在這個過程中,它也不斷吸收借鑑其他科學的成果,特別是借鑑哲學、倫理學、教育學的成果。從科學的意義上講, “德育原理”的科學基礎主要有哲學、邏輯學、數學。而 “德育原理”作為一門學科則是在德育科學研究成果基礎上伴隨師範教育的發展逐漸發展起來的,特別是在二戰以後,學校教育的快速發展使得 “德育原理”走入了教育科學的殿堂,使 “德育原理”作為科學和作為學科的價值做到了有機的結合。從學科角度來講,對 “德育原理”提供理論基礎的學科有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和美學。概括起來講, “德育原理”的科學基礎可以分為兩個層次:一是作為方法論的科學基礎,主要是哲學、邏輯學、數學;二是作為理論支撐的科學基礎,主要是倫理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和美學。

1.作為方法論的科學基礎。

“德育原理”要對德育進行科學的研究,必須要有正確的方法論作為研究的基礎。從德育科學發展的歷史來看,作為方法論的科學基礎,哲學、邏輯學、數學是最重要的科學基礎,是它們在指引我們對德育進行系統的、有目的的、有意義的研究。

哲學是時代精神的精華。哲學是一切科學的母體,是哲學催生了德育思想。正是哲學對人類、人生、社會的理性關注,才有了人類道德教育問題的思考。德育思想最早就是萌芽於人類的哲學思想之中。

嚴格地説,在古代社會,德育思想主要包含在哲學家的哲學思想中,許多哲學家在論述人的問題及社會問題時,都論述了德育,許多哲學家的哲學思想都包含着深刻的德育思想。在現代德育學產生以後,許多哲學家、教育家又從哲學本體論、認識論和價值論等方面來思考德育的問題,極大地豐富了德育思想,推動了德育學的發展。哲學還為 “德育原理”認識人的道德、把握人的品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方法。德育是以人為對象的,具體講以人的品德形成和發展為對象。德育對人的關注與哲學對人的關注雖然出發點不同,但有一個歸宿,就是如何讓人成為 “人”.德育為了培養人,必須依據哲學關於人的理論成果去認識人,按照哲學所提供的關於人的本質的邏輯和方法去分析人。只有做到了這一點, “德育學”才是真正的以人為中心的德育學。除了哲學中關於人學的理論可以幫助我們認識、瞭解和研究德育的對象之外,哲學關於世界的思想、關於認識的思想、關於思維的思想對 “德育原理”也有着方法論的指導意義。過去,長時間內我們把政治學作為 “德育學”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使 “德育學”長期得不到人學關注而停滯不前。目前, “德育原理”要站在時代的前鋒來研究如何培養人和教育人,就必須從哲學中去把握時代的脈搏。

邏輯學與科學之間有着天然的聯繫。邏輯學是一門工具性學科,也是支撐人類思維大廈的基礎性學科。邏輯學是科學產生和發展的內驅力,離開邏輯學談科學,必定是殘缺的、畸形的科學。邏輯學是一門從形式方面確定人類思維正確性和科學性的知識與方法體系,它對於科學研究問題的形成、結論的確立有着基礎性的作用,它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確定的七大基礎學科之一。 “德育原理”要界定研究問題、形成研究假設、梳理研究成果、建構基本的理論框架,必須藉助於邏輯去存真辯偽,特別是邏輯學中的直觀和演繹、列舉或歸納、分析和綜合等方法對於 “德育原理”的研究提供了基本的觀點和方法論,奠定了“德育原理”的科學地位。

“科學研究根本的共同之處在於其使用嚴密計劃的觀察方法和嚴謹的設計,並通過實際數據去測試某些猜測或正式的假設,其結果需要得到同行審查……科學的長遠目標主要是產生穩定的、能概括 ‘事實’和細節的理論。”[8]

法國著名自然科學家、數學家笛卡那就是秩序和度量,這兩者是世界可理解性的標準和基礎。“德育原理”看似與數學毫無關係,其實,除了數學與邏輯的天然聯繫在影響 “德育原理”的科學研究和學科構建之外,它直接承擔着 “德育原理”實證研究的唯一方法。可以説,沒有數學的方法, “德育原理”的研究成果就不能提供科學上的支撐。

2.作為理論支撐的科學基礎。

作為理論支撐的科學基礎,包括倫理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和美學等。倫理學是關於道德的科學,又稱道德學、道德哲學。倫理學以道德現象為研究對象,它包括三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關於道德的研究,如道德的本質、起源和發展,道德水平同物質生活水平之間的關係,道德的最高原則和道德評價的標準、道德規範體系、道德的運行機制及社會制約因素;第二部分是關於人生修養的研究,如人生的意義、人的價值和生活態度等問題;第三部分是關於品德形成和發展的研究,如個體道德發展的過程和個體道德活動等。倫理學的對象無一不是 “德育原理”構建的科學基礎。 “德育原理”

要對道德的基本問題解釋清楚,必須運用倫理學的有關原理, “德育原理”要對道德教育過程進行分析,同樣離不開倫理學。如果離開了倫理學, “德育原理”就只剩下教育理論的 “外殼”.心理學與 “德育原理”的關係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心理學為 “德育原理”提供了人的心理活動規律;二是心理學深化了德育思想;三是品德發展的心理學研究提升了 “德育原理”的科學化水平。無論是傳統的德育思想,還是近現代的德育理論,都十分重視吸收心理學的相關研究成果。科學心理學誕生以後,許多心理學家對人的行為變化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有些心理學家更是專門致力於人的品德發展研究,如以皮亞傑、柯爾伯格為首的一批心理學家運用心理學的方法專門研究人的品德發展,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對德育原理的發展產生了重要的、深遠的影響,使 “德育原理”的科學化程度有了較大提升。

“德育原理”與教育學的關係十分密切。從德育思想產生起,它就與教育思想混雜在一起的。近代教育學產生以後,德育理論與教育學又是交織在一起的。科學教育學的創始人赫爾巴特在其 《普通教育學》中就十分突出地強調了教育的德育價值,使教育為了德育的目標而存在。教育學是人類社會一切教育現象的理論形式,是人們研究各種教育現象、各種教育問題和各種教育規律的一門基礎科學。教育學理論對教育的宏觀把握對教育其他領域的研究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和指導意義,特別是教育學中對教育本質、教育目的、教育方法、教育途徑、教育規律的研究,對“德育原理”基本問題的研究有着直接的借鑑意義。

可以説,一個時代的教育科學發展水平也直接影響着“德育原理”學科的發展水平。人的品德就是一種行為的美。對此,許多學者都表達了相同的看法。赫爾巴特指出: “德行的生動感情至少可以用單純的美學情感來獲得。德行的生動情感只是內心自由的一個方面。”

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也認為,“崇高的道德行為是一種美”; “從美感方面來體驗美是認識人的社會意義的重要條件”.品德和美的這種天然聯繫,要求德育原理必須藉助於美學的理論來研究人的品德形成特點和品德形成心理。

社會學是社會人文科學中的一門基礎性學科。它研究的對象是人的社會行為、社會的內在結構與功能、社會的秩序與發展、社會的文化與意識形態、社會的分化與分層、社會的權力與國家等。社會學對於指導人們認識與駕馭社會生活、控制人的社會行為,使人向着更加健康、有效的方向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德育原理”要對人的品德行為及教育進行研究,離不開社會學的基礎知識。人的許多行為也只有在社會學的範疇內才能得以解釋和分析。 “德育原理”對社會學的依賴除了理論上的需要以外,更重要的是,德育本身就是一種社會現象,德育中的許多問題不單純表現為教育問題,而是與社會問題緊密相連,要研究德育問題,必須藉助於社會學知識。

參考文獻:

[1]張忠華。我國新時期德育原理學科發展探析[J].教育科學研究,2008(1):48-53.

[2]中國 大 百 科 全 書 編 纂 委 員 會。中 國 大 百 科 全 書 教 育 卷[M].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5:434.

[3]胡德海。教育學原理[M].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1998:269.

[4]華中師範大學。德育學[M].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8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