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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經濟法的效率價值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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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價值是經濟法的核心價值。在當今社會,市場經濟追求效率優先。作為調整經濟關係的法律,經濟法當然把效率作為其十分重要的價值追求。追求效率確實能給市場經濟帶來許多好處,但是也必須掌握好一定的限度,平衡效率與公平的關係。否則,勢必會對經濟發展乃至全社會造成損害。

論經濟法的效率價值論文

一、效率價值的價值體現

效率價值體現在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並在經濟法調整經濟關係的過程中發揮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一)阻止了壟斷現象的發生

壟斷對市場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它通過破壞價格競爭機制實現對社會資源的絕對支配,由於市場價格完全被壟斷企業控制,價格不再反映市場需求的變化,價格槓桿也喪失了調控社會資源的功能。在壟斷情形下,整個市場運作的效率極其低下,這時必須由經濟法對壟斷行為進行規制,維護經濟效率。

(二)解決了經濟的外部性問題

經濟的外部性理論最早由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在其經典著作《經濟學原理》一書中提出,是指企業或個人的活動對其他人和社會造成的非市場化的影響,這種影響很難從貨幣或市場交易中反映出來。

現代經濟學原理表明,經濟外部性會導致經濟活動缺乏效率或使資源配置遠離最優狀態,例如經濟活動產生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當存在這種經濟外部性時,僅靠市場機制不能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這時,就需要通過政府進行適度干預,制定相關的經濟法律法規來限制和調整類似的行為。

(三)實現了公共產品的提供

公共產品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如義務教育、公共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等。可以説,公共產品對於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運行效率必不可少,但是因其缺少排他性和競爭性,獲取的收益不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場參與者們往往不願意提供此類產品。

這時,就可以通過制定税收、福利等經濟法律政策對提供公共產品的企業進行財政補貼,鼓勵他們生產公共產品。

(四)解決了市場交易的不公平

在市場交易中,生產者和銷售者往往佔據有利地位,他們對產品的情況瞭如指掌,與此相對的是消費者很難掌握產品的真實情況。這種信息的不對稱造成了市場運作的低效率。交易雙方缺乏互相的瞭解和信任,為了獲取更多交易信息,勢必會耗費更多的時間和成本,這很不利於市場運行和社會資源流通。

對此,最好的辦法的就是通過經濟立法保護弱勢一方。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反不正當競爭法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價格法規定商品必須明碼標價等,都旨在扭轉交易不公平,促進社會資源的高效流通。

二、效率價值的侷限性

(一)過分追求效率的外部侷限性

儘管經濟法追求效率價值,但這種追求必須是有限度的,否則會帶來一系列問題。許多國家在制定經濟政策、法律制度時面臨兩難選擇,究竟是先解決社會公平問題,還是先提高社會效率。

實現社會公平是長期的投資,短時間難見收益,但是提高社會效率的好處卻是立竿見影。因此,傳統理論發展往往追求“效率優先”。在效率至上的意識支配下,一國制定經濟政策和法律制度必然以效率作為法律的最高價值追求,即只要能夠提高社會效率,即使社會財富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也是合理、合法的。

財富的過度集中必然會導致壟斷、兩極貧富差距等問題,激化社會矛盾,損害社會公平。西方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經濟危機就是追求效率、忽視公平的結果。

同時,追求效率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一系列“副作用”:資源鋭減、環境破壞、生態污染等等…大部分發達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都經歷了一個“先發展後治理”的過程,然而治理環境污染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且代價巨大,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取得的發展收益甚至都不足以彌補環境污染帶來的損失。從全局看,追求效率的行為甚至可能反過來阻礙效率的提高。

(二)效率價值的內部侷限性

經濟法的效率價值內部也存在侷限性。這種侷限性體現在:實現效率的分配多種多樣,但是對於哪種分配方法最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並無定論。前文中提及,效率價值實現的最大化就是“有人因此變好,沒人因此變壞”。然而經濟政策的實施可能會給不同的人帶來影響,有人因此受益,有人因此受損。不存在絕對的能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經濟政策。

例如,某城市為發展經濟引進外商投資企業,該企業投入生產以後,不僅當地總體經濟水平得到提升,還增加了不少就業崗位,企業生產的產品也方便了人民羣眾的生活,大多數人都因此受益。然而,從另一方面來説,與該企業存在競爭關係的當地企業卻因此受到很大沖擊,銷量降低,利益受損。

那麼,引進外資這一經濟政策的合理性則最終取決於大多數人的福利是否因此得到改善。當實施某一經濟政策所獲取的總的利益大於它所帶來的損失,這個經濟政策就可以被認為是合理的。但是,具體到個人獲得的福利具有很強的主觀性,所以很難進行比較。

對個人來説,有的人追求經濟利益,金錢是其衡量福利的標準;有的人追求精神享受,認為生活環境和基礎設施的改善是其獲得福利的標準。對於追求經濟利益的人來説,生活環境的改善並沒有讓他獲得想要的利益;而對於追求精神享受的人來説,獲取金錢也不等同於獲利。經濟法的效率價值追求的是實現社會整體效率,但對社會整體的各個成員來説,效率的實現必然是對一部分人的不公平,這種內部的不公平是不可避免的。

三、結語

通過上文不難看出,經濟法對效率價值的追求有不少好處,而其侷限性最主要就是與公平的衝突。對效率與公平誰應該居於首要位置的爭論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我國從一開始提出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到如今“更加註重社會公平”的理念轉變也説明了我國在發展道路上的階段性選擇。效率優先還是公平優先決是不一概而論的事。

當社會整體經濟水平落後的時候,鼓勵效率優先,促進經濟增長的做法無可厚非;然而等經濟水平發展到一定階段時,我們就必須更加關注社會公平的問題。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對效率與公平應該採取不同的態度。效率與公平不總是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的。正確的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係,可以使二者相互促進,形成正的相關關係。

總之,效率價值作為經濟法的核心價值,對指導社會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經濟法追求效率價值,確立效率原則是十分正確的。只是對於如何更好地實現效率價值,平衡效率價值與其他價值的衝突方面,我們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地探索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