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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文明建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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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生態文明是我國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必然選擇,下面請看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生態文明建設論文

生態文明建設論文

生態文明建設論文

摘 要:生態社會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人類社會與自然生態協調發展、互利共生,人們積極開展生態建設、充分享受生態成果的高度文明的社會形態。生態文明是生態社會的最基本標誌,具體表現為生態原則成為資源配置基本依據,生態生產成為社會生產基本內容,綠色消費成為社會主體消費方式,生態法制成為社會基本行為準則,生態意識成為社會主流觀念。

論文關鍵詞:生態社會;生態文明

生態文明社會是在物質文明高度發展的基礎上,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人類社會與自然生態協調發展、互利共生,人們積極開展生態建設、充分享受生態成果的高度文明的社會形態。作為人類文明進化的最高台階,生態文明社會(可簡稱生態社會)是我們人類尚未達到的一種理想的社會境界。積極開展生態社會研究,弄清其特徵標誌,有助於推進生態社會建設。

總體上説,生態文明社會的基本標誌就是生態文明。具體而言,生態社會的基本標誌至少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生態原則成為資源配置基本依據

在工業社會,市場原則被證明是資源配置最有效的手段,但隨着工業社會的發展,市場失效的現象日益嚴重。作為由工業社會進化昇華而來的生態文明社會,一方面還須藉助等價交換、利潤最大化、優勝劣汰等市場資源配置原則,另一方面必須增加生態原則作為資源配置的基本依據,化解市場配置原則下市場失效的問題。

生態文明社會資源配置生態原則的主要內容大致有五項:

1. 生態平衡原則。資源配置的生態平衡原則是指社會資源配置不破壞生態系統結構功能和運行的穩定狀態,至少不剝奪生態系統應對外來干擾進行自我調節恢復原初穩定狀態的能力。依據生態平衡原則進行資源配置有利於促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鞏固社會發展的生態基礎。自然生態平衡條件下能夠達到生態產出的最優化,但常常不是經濟產出的最大化,而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然生態平衡是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必要前提。

2. 環境安全原則。資源配置的環境安全原則是指社會資源配置不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自然環境系統的相對穩定與協調,至少不剝奪自然環境系統應對外來干擾衝擊的自我調節和恢復能力。這裏的自然環境系統主要是指人工生態系統,也包括與人類生存發展密切相關的部分自然生態系統,如農地、森林、牧場、工廠、村落、城鎮等次生環境,涉及土壤環境、水環境、大氣環境以及全球氣候等,實施環境安全原則有利於經濟有效增長、促進經濟效率提升、消除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生態惡化與環境退化問題、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

3. 資源節約原則。這一原則是指社會資源配置符合節約使用、高效利用、循環利用要求,做到不可再生資源的節儉節制使用,可再生資源的充分開發、合理使用。實行資源節約原則能夠最大限度降低人類活動對生態系統和自然環境的干擾衝擊,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生態意義的資源節約立足於生態平衡環境安全,經濟意義的資源節約追求效率提高效益增加,兩者既相契合又有矛盾,生態文明社會強調前者的前提地位。

4. 協調進化原則。這一原則是指社會資源配置能夠促進人類社會與自然生態系統和諧相處、協調發展、共同進化、互惠共贏。落實協調進化原則,體現了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生態文明社會發展進化的本質要求。

5. 永續發展原則。永續發展原則是指社會資源配置既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系統平衡的現實需要,又能符合人類社會和自然生態長遠協調和諧、發展進化的要求。貫徹永續發展原則,有利於解決傳統發展模式下日益嚴重的代際不公平問題,推動生態文明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生態生產成為社會生產的基本內容

生態生產是指為維護生態平衡和環境安全、消除人類活動對自然生態系統的負面衝擊所進行的生產,其成果即生態產品一般以生態平衡的恢復與維持、自然環境的改善與保護、生態資源的維護與增加、環境污染的治理與消除等形式呈現。在社會生產方面,生態文明社會與工業社會的顯著不同,在於除了依然存在規模龐大的物質產品、服務產品生產以外,生態產品生產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基本內容。這是因為人類社會的高度發展構成對生態平衡的巨大沖擊、對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嚴重威脅,必須通過調整社會生產結構、增加生態產品生產加以補償。

生態文明社會生態生產的發達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1. 生態產品在社會產品中佔據重要地位。社會產品可以分為三大類,一類是物質產品,它通過對物質資料的加工製作形成使用價值,滿足人們的物質消費需要;一類是服務產品,它藉助物質資料手段提供各類服務,滿足人們生產生活服務需要;再一類就是生態產品,它通過對生態環境的維護保養形成生態價值,促進生態平衡和環境安全。前兩類產品生產都建立在人類對大自然索取的基礎上,隨着索取強度的提高必須要有適當的方式途徑進行回饋補償,生態產品生產正是人類回報補償大自然的最佳途徑,正因此,在生態文明社會,生態產品成為社會產品中具有特殊功能作用、無法替代、不可缺少的基本產品,其規模、種類也將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們對生態環境的更高要求而相應擴張。

2. 生態產業成為社會最基礎的前提產業。社會產品結構的調整必然要求社會產業結構的相應調整,在生態文明社會除了傳統的或經過生態化改造的一、二、三次產業以外,生態產業將成為社會的基礎性、前提性和標誌性產業。生態產業是以生態平衡和環境安全為產業目標的專門產業,內部又包含污染治理業和生態資源培育維護業兩大產業,前者專司污染減排和受污染環境治理之職,後者專指修復、維護和培育生態資源,促進地球村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的基礎性產業 。

三、綠色消費成為社會主體消費方式

所謂綠色消費,是指人們在環境友好理念指導下所進行的有利於資源保護和生態平衡的、或者不至於惡化資源供求關係和生態環境的最終消費。綠色消費有以下顯著特點:

1. 綠色消費是一種減量型消費。一方面,綠色消費注重減少資源消耗量,放棄傳統消費大量消耗資源、追求最大限度物慾滿足的奢靡傾向

和極端做法,轉而採用適度消費以謀求足夠程度的滿足和多方面的滿足。另一方面,綠色消費強調減少廢棄物的排放量,通過減少浪費、減少資源消耗、循環式消費及廢棄物的再消費以及消費排泄物向社會排泄物處理業集中,減少消費過程的廢棄物排放量,不讓消費排泄物進入自然生態系統。

2. 綠色消費是一種綜合效用型消費。綠色消費效用由直接效用、間接效用、宏觀效用、長期效用等多種效用構成。其中,直接效用包括人們消費產品和服務獲得的特定需求滿足,因採用循環消費、再消費、減量消費方式節約消費成本獲得的收益需求滿足,因採用綠色消費方式對生態環境保護有所貢獻而獲得的心理滿足;生態環境因綠色消費方式而直接得到的維護、改善(如人們化廢為寶,對廢棄物的消費直接減輕了環境壓力;人們參與植樹種草治沙等體驗性休閒、旅遊活動對生態環境的改善),等等。直接效用是人們採用綠色消費方式的主要動力。間接效用主要指綠色消費方式因節約資源、減少排放而最終對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平衡所產生的有利影響,它與某一項具體的綠色消費行為並不直接掛鈎、對應,具有一定的曲折性、隱蔽性。宏觀效用是指綠色消費的積極效用是由眾多的綠色消費行為共同作用的結果,某個人、某一次、某一項、某一局部的綠色消費僅產生有限的積極效用,但要取得積極的宏觀效用必須從自己、從局部、從現在做起。長期效用是指綠色消費的效用除直接效用以外,其他效用的取得往往要經過一個較為長期的過程,而綠色消費的效用也會持續相當長的時間。綠色消費的綜合效用,是人們從理性高度選擇綠色消費方式的原因。

3. 綠色消費是一種可持續型消費。一方面,綠色消費為當代人的後續消費預留資源,也為後代的消費預留資源,有利於保持資源利用的持續性;綠色消費注重生態環境保護,有利於人類生存環境、生活環境的保護和改善。另一方面,綠色消費對綠色產品的`追求,促進了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氛圍的營造和生態文化建設,從而促進全社會的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人們的可持續消費提供生態環境基礎。這些特點説明,綠色消費符合生態文明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的基本要求,能夠兼顧人類福利水平提升和生態環境改善的雙重要求。也正因此,在生態社會綠色消費能夠取代傳統消費方式,成為社會的主體消費方式。

四、生態法制成為社會基本行為準則

工業社會,人們按照市場法則和經濟法制行事,經濟利益是決定人們言行的內在動力,在經濟規律這根看不見的指揮棒的指揮下,人們在經濟法制劃定的界線內從事生產經營分配消費等經濟活動,以及其他社會活動。而在生態文明社會,人們不僅從事物質產品、服務產品的生產消費,還要從事生態產品的生產消費;不僅追求經濟利益和經濟價值,還要追求生態利益和生態價值。因此,人們的社會活動不僅要遵循經濟規律、經濟法制,也必須同時遵循生態規律、生態法制,而且應該更加強調遵循生態規律、生態法制。目前人們制訂的環境保護的法律規範,都是立足工業社會,從傳統經濟社會的視野出發,依託市場經濟運行機制所規定的行為規範,這些法律規範對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產生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但嚴格意義上説,這些環境保護法律規範還無法充分體現生態文明社會生態理念的精神,無法完全適應人與自然協同進化的更高要求。尤其在一些發展中國家(如我國),為加快追趕步伐,環境保護往往要向經濟發展讓步,導致生態法制常常形同虛設。

作為生態社會的基本行為準則,生態法制至少具有如下四方面特徵:

1. 以鞏固、發展生態文明社會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生態法制建設跳出傳統工業社會窠臼,立足生態文明社會來進行,從而遵循全新的指導思想,設定全新的建設目標,確立全新的法制原則,建立相應的內容框架。

2. 很好體現生態規律的基本要求。體現生態規律要求是生態法制建設的核心,只有充分體現生態規律要求,生態法制才能很好反映其價值取向和行為導向,發揮促進生態平衡、推動環境保護的積極作用。

3. 努力藉助經濟規律的運行機制。生態文明社會經濟規律仍然是社會運行的基本規律之一,指導和左右着人們的行為。生態法制建設不僅不排斥經濟規律的作用,還必須努力注意與經濟規律的協同契合,藉助經濟利益的推動促進生態法制的落實。在經濟目標與生態目標出現矛盾的情況下,從有利於生態社會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出發,尋求合理的立法司法平衡點。

4. 貫徹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協同進化原則。生態文明社會的發展目標是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協同進化,既要體現以人為本理念,努力提升社會福利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又要貫徹生態和諧原則,確保生態平衡和環境安全,人與自然兩者不能偏廢。因此在生態法制建設中要防止出現兩個偏向,一個是片面的極端人類中心主義傾向,另一個是極端生態主義傾向,做到以人為本,兼顧雙方。

五、生態意識成為社會主流觀念

生態意識是指人們瞭解生態規律、尊重生態價值、努力追求生態平衡、積極參與生態建設的認識狀態和思想傾向,其核心是人與自然和諧的理念,它是人們自覺開展環境友好活動、採取維護生態平衡行動的內在動力。工業社會經濟意識是佔統治地位的社會觀念,人們圍繞經濟利益這個核心從事經濟活動和其他社會活動,經濟效益成為衡量經濟活動乃至其他社會活動成敗得失的主要標準,最終導致工業社會的畸形發展。生態文明社會作為在對工業社會揚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全新社會發展階段,也必然要有與之相適應的全新社會觀念,用以指導人們的言行。作為社會主流觀念,生態意識不僅受到社會輿論大力推崇,也受到政府、公民、非政府組織等社會各方的充分認可肯定,還是各類社會組織及其他社會成員的行動指針,落實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從而成為體現生態社會文化特徵的核心理念之一。

生態意識表現為兩個層面,一是認識層面,具有對自然生態、生態平衡、環境安全、人與自然關係的正確理解和把握,對自然生態及其價值的尊重,對生態規律、生態機制的認識和掌握。

二是行動層面,對生態價值及人與自然關係的科學認識內化為推動人們採取環境友好行為的動力,人們將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生態環境看作是一種崇高的行為,不惜付出某種代價去付諸實施。高水平的生態意識應該是這兩個層面的有機統一,僅有認識沒有行動,説明認識難免膚淺;僅有行動沒有認識,很難保證行動的自覺和持久。

根據上述五方面標誌的全面、顯著程度,可以將生態文明社會劃分為不同的發展階段,如生態社會初級階段、生態社會中級階段、生態社會成熟階段或高級階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