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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合同範文集錦10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54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進口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進口合同範文集錦10篇

進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

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

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税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税(包括增值税)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

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税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

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複印件、電話、聯繫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

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話、傳真: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銀行帳户:___________

進口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Tel(電話)

Fax(傳真)

乙方:

地址:

Tel(電話)

Fax(傳真)

甲、乙雙方願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簽訂本合同。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實施進口行為。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1.甲方自行與境外供貨商確認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所有內容。

2.乙方不承擔甲方委託進口產品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於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保證提供的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並符合歸國家對(地區名稱)小額商品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將貨物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境外賣方發貨期前5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以乙方的名義代甲方簽訂外貿合同。在執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並會同甲方及時處置。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6.本委託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為貨值的,不包括辦理外貿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任何費用,及碼頭、船務、商檢、倉儲、運輸等其他費用。

7.乙方代理甲方從進口()一批。數量()噸,價值()美元。

8.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簽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進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 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 務:

聯 系 人: 電子郵件:

乙 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 務:

電 話: 傳 真:

聯 系 人: 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空運進口貨物運輸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一)委託範圍:國際空運 □ 國內空運 □ 國內陸運 □ 國內水運 □ 倉儲 □ 報關 □ 轉關 □ 投保 □ 報檢 □ 報驗 □ 代墊運輸費用 □。

(二)甲方應按乙方規定的格式向乙方出具委託書及乙方代其提貨所需的單據。

(三)甲方在貨物派送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準確、詳盡的書面送貨信息。送貨信息應註明送貨時間、貨物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及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繫人等。

電 話: 傳 真:

二、報關、檢驗

(一)甲方如委託乙方清關,應在貨物到港後,及時向乙方出具委託書,並提供貨物清關所需的各種文件。甲方應對其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準確性負責。

(二)乙方應及時將海關、檢驗機構查驗貨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擔由於查驗所造成的外包裝破損、貨物短缺、損壞的責任及相應的延誤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附件中所規定的標準支付清關代理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清關、檢驗費用。

三、貨物保險

(一) 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委託的貨物進行保險。

(二)甲方如委託乙方辦理委託貨物的運輸保險,應出具委託書,並承擔保險費用。

四、貨物交接

(一)乙方從航空公司提貨時若發現貨物情況異常,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的意見採取處理措施,必要時協助甲方辦理商檢事宜,以便甲方索賠。

(二)乙方對於其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

(三)乙方應根據貨物特點及甲方要求選擇適當的運輸方式、承運人及發運時間,以保證貨物能及時送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

(四)貨物運到後,乙方應會同收貨人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情況及無需開箱或拆捆直觀可辨的質量情況。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雙方根據驗收情況辦理交接手續。

五、信息通報

(一)乙方應在貨物派送完成後24小時內向甲方反饋貨物簽收狀況信息。

(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三)乙方每月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貨物運輸信息及乙方服務狀況的統計報表。

六、保密

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七、費用及結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一併付清該費用及利息。

(二)乙方應在每月 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審核無誤後,應在該月 日前向乙方以 形式付款。(單票貨物在發運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為其開具正式發票,如果甲方在乙方的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 日內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 %的違約金。同時乙方保留通過留置貨物來獲得相關補償的權利。

八、責任與索賠

(一)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送貨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 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破損、貨差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四)對於乙方以外的承運人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或貨物丟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五)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二者擇一):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修改與補充

(一)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於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應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十一、生效和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期滿後雙方有意繼續合作的,應辦理續簽手續。

(三)本合同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十二、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用文簽署,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 期: 日 期:

進口合同 篇4

甲方: 簽定地點:

乙方:簽定時間 : 年 月 日

經供、需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硫化鋅精礦

二、數量、價格及品質要就: Zn≥38-40%,S>26%,其它雜質按國標,以綜合品位為結算依據。

1、供貨量:500金屬噸,多供不限。

2、結算價格:鋅精礦每金噸單價(元/噸)=基準價—扣減價。

(1)、基準價為發貨當月上海有色金屬網,歷史資料面頁公佈的鋅錠月平均價。

(2)、當基準價=XXX元/噸時,扣減XXX元。

(3)、當基準價>XXX元時,扣減價=XXX+(基準價—XXX)

(5)、當基準價小於等於XXX元和大於等於XXX元時,結算價格雙方另行協商。

3、甲方不得供應如混雜氧化鋅,含鋅廢渣等礦物。

4、包裝:硫化鋅精礦為袋裝,包裝物不再回收。

三、交貨地點:甲方廠內。

四、計量化驗:甲乙雙方共同取樣,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留仲裁一份,由甲方保存。甲乙雙方各自化樣,如品位有異議,雙方調仲裁樣到冶金研究所化驗為最終結算依據。

五、結算方式:結算後甲方開具17%一般納税人增值税發票給乙方。甲乙雙方在7個工作日票款兩清。

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既生效。

進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Tel(電話):_________

Fax(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Tel(電話):_________

Fax(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願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簽訂本合同。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實施進口行為。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1.甲方自行與境外供貨商確認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所有內容。

2.乙方不承擔甲方委託進口產品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於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保證提供的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並符合歸國家對_________(地區名稱)小額商品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將貨物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境外賣方發貨期前5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以乙方的名義代甲方簽訂外貿合同。在執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並會同甲方及時處置。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6.本委託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為貨值的_________,不包括辦理外貿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任何費用,及碼頭、船務、商檢、倉儲、運輸等其他費用。

7.乙方代理甲方從_________進口(_________)一批。數量(_________)噸,價值 (_________)美元。

8.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進口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 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代理乙方進口以下商品:

1、 商品名稱: 2、 規格及數量: 總數量: 3、 產地: 4、 價格: 總金額: 5、 包裝: 以上條款最終以甲方對外欠約合同為準。

二、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對外簽署合同並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開證保證金後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但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需索賠,在收到乙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乙方按甲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並自行處理貨物,以及向甲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6、及時向乙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7、收到國外正本單據審核無誤後,及時向乙方結算。匯率以甲方實際對外付匯日匯率為準。

(二) 乙方責任。

1、 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 %的代理手續費。

2、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作為開證保證金。

3、接受甲方採用的貨物進口標準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甲方代表乙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買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4、收到甲方交來的對外進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點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否則,即視為乙方已承擔該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5、貨到目的港後,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須在貨到後天內向甲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税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及全部貨款,以便甲方放貨。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發生遲交貨或不交貨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追索,甲方協助。

三、 索賠處理:

(一) 甲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甲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凡屬於國外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品質索賠,及時申請商 檢,並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終了前15天將商檢證書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審核及時對外提賠。

(二) 甲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甲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乙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甲方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結案為止。

四、 爭議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 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適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進口合同 篇7

甲方: 名稱:

辦公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法人代表:

乙方: 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電子信箱: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一致,並約定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品牌及區域範圍

1.1 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

□靚妃 □蘭蔻 □資生堂 □高絲 □伊麗莎白雅頓 □雅詩蘭黛

□蘭芝 □露得清 □薇姿 □DHC □嬌韻詩 □嘉娜寶

□香奈兒 □碧歐泉 □倩碧 □CD □歐珀萊 □ZA

□多芬 □歐萊雅 □妮維雅 □靚妃 □POLA寶麗 □佰草集

□海藍之謎 □希思黎 □FANCL

□其他:

品牌在 省/自治區 市(地區)之(城區/縣)渠道的(□代理商/□特約經銷商)

1.2 乙方不得自行生產或委託他人生產銷售該品牌產品,並有義務維護甲方品牌形象,不得有任何毀損甲方信譽和形象的行為,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合同有效期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支。

第三條:預定目標

3.1 乙方確認合同期首批款至甲方品牌總計金額不低於回款指標總計金額¥ 萬。其中首次付款應不少於人民幣(大寫)¥ 萬元,¥ ,此款最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付清,否則本合同自動作廢。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4.1 供貨價:為全國統一之供價,

4.2 乙方須以銀行電匯或票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拒收現金,賬户資料參看附件,銀行手續費由乙方自理。

4.3 結算方式為:款到發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所供應商品為合格產品,並提供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相關證件和資料。

5.2 乙方在3.2框架內按進度履行回款義務的前提下,甲方須按照第一條之約定區域,在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向乙方供貨。反之,若乙方連續三個月不能按履行合同約定的回款任務時,甲方有權利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享有在此區域內發展新客户的權利。

5.3 乙方區域內的全球或全國性連鎖商超(如家樂福、沃爾瑪、華聯、聯華等)如規定由其總部實行全國統一採購的,即由甲方統一供應,銷售與乙方無關。其他地區連鎖亦相對應執行,總部所在地供貨原則。

5.4 乙方有配合甲方,在所代理區域內宣傳、推廣及維護甲方產品形象的義務。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貨損

6.1 甲方使用第三方運輸的方式講貨物運抵乙方所在地級城市的車站、碼頭,此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縣級城市及鄉鎮的運費,站點到倉庫的一切裝卸雜費,由乙方承擔。

6.2 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的,應立即要求承運人在運輸單據上註明,並將此單據及時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向運輸人索賠。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甲方則視為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6.3 滯銷於調換

甲方原則上是不接收任何無質量問題的退貨,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總回款額20%的調貨額度,乙方須承擔相關費用及相應折舊(調貨額度以合同年為單位)。相關費用是指:雙程調貨以運費;內外包裝損耗;其他輔料;5%的人工整理費。相應折舊是指:進貨期在6個月內的按10%折舊;進貨期在7-9個月之間的,按原訂貨價的75%計價;進貨期在10-12個月之間的,按原訂價的50%計價;進貨期超過12月的理應不接受退調。應廣大乙方要求,在乙方停止這邊生意後,在不影響甲方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甲方按進價的70%進行回收乙方產品(同時乙方要承擔5%人工整理費,雙程運費)。如有特殊原因需調換貨,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終端費用及物料支持

7.1 所有市場支持均以貨品形式兑現,當月結算,次月上賬或與乙方同期賬款相沖抵。

具體額度詳見合同補充條款約定。

7.2 本合同書補充條款中所列各項支持的兑現均以按合同3.2條款完成月度匯款任務為前提,否則乙方無權享受,但乙方在合同年度結束時完成全年回款任務的,則甲方可將乙方未享受之月度政策支持予以補足。

第八條:獎勵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3.1條款之約定,累計完成銷售額到達30萬返利5%,累計完成銷售額達到50萬返利8%,累計完成銷售額達到80萬返利10%。

8.2 所有獎勵均以貨品的形式兑現,當月結算,次月上賬與乙方同期賬款相沖抵。

第九條:合同變更、有效期、終止及爭議的解放方式

9.1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雙方可以變更合同,雙方可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簽訂補充協議,未經特殊申明,補充協議之條款與本合同發生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9.2 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具體參看2.1條款。乙方完成全年額定回款指標的,非其自願放棄,甲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代理合同。本合同結束時雙方應於合同結束日期始一月內續約,否則應向對方結清賬款,逾期未有續約合同,甲方有權利重新選擇客户簽約。

9.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4 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爭執的,當本着誠信原則,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第十條: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項下的有效附件

11.1 附件一:《經銷商檔案表》

11.2 附件二:《訂貨申請表》

11.3 附件三:《調換貨申請表》

甲方: 乙方:

總經理: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進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賣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技術和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賣方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台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賣方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2 賣方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賣方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3 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賣方負責培訓買方派遣的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方的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賣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_________港口買方指定的受載船支船面交的`固定價格,幷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和技術資料在北京機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_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_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4.2.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進口合同 篇9

港口經營人:xxxxxx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作業委託人: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預計於 xxxx 年 x 月至xxxx 年 x 月在甲方接卸的外貿進口玉米港口作業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中轉標的

1、標的數量: xx 噸。

結船數以甲方計量衡為依據的商檢監重單為準。乙方提單重量或乙方單方委託的船舶水尺計量或計量器具計量等對甲方無效。港雜費結算數以乙方實際提貨數量為準。

2、主要作業方式: 散來散走 。

第二條 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

(一)作業費用標準

1、包乾港雜費

散來散走(船-倉-火車)包乾港雜費xxx元/噸。乙方在甲方發生的其他雜項作業費按甲方發佈的《港口收費規則(20xx年度)》支付。

2、堆存費:

自貨物集港之日起免堆存保管費40天,41-50天按0.30元/噸·天計收,第51天起按0.60元/噸·天計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收。

3、乙方在甲方發生的其他作業費按甲方發佈的《港口收費規則(20xx年度)》支付。

(二)結算方式

乙方在貨物卸船完畢後 15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預付 60 %港口作業費用,餘款及可能產生的堆存費、雜項作業費,在最後一批貨物提貨前結清。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供一個安全泊位,保證連續24小時晴天工作日作業,並提供符合條件的庫場、倉容或其他儲備設施。

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貨物集疏港信息和船舶到離港計劃,合理制定作業計劃,盡力滿足乙方的委託需求。

3、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港存時間超過90天並影響甲方正常作業的,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貨物進行倒倉或轉棧,所產生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船舶未按確報準時抵港或因非甲方原因導致不能連續作業的,甲方有權對船舶計劃或作業進行調整。

5、甲方對乙方貨物卸船提供免費常規檢驗與監控,由機械或人工扦取混合樣品,檢驗項目為水分、雜質、混糧,不提供書面檢驗項目質量報表。

6、甲方應妥善保管貨物,若發現貨物發生異常變化(如生蟲、發熱、結塊等)危及儲糧安全的,應及時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可為傳真、電郵、QQ等方式)後2日內未做出有效處理意見,則甲方有權依據需要單方採取措施,由此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玉米重量及損耗:甲方確保乙方玉米在港存儲期間原來原轉,並且在貨物堆存期間未經過搗倉、通風、谷冷等降温處理時,出倉裝車的重量與卸船商檢監重數之差在2‰以內。如出於安全保糧需要,對乙方在港玉米進行搗倉、通風、谷冷等降温處理,出倉裝車的重量與卸船商檢監重數之差視實際情況而定。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委託甲方作業貨物的作業質量進行監督。

2、乙方應在船舶到港預報日期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做出船舶到港、貨物接卸、倉儲、疏港計劃確認,方便甲方據此進行生產安排。

3、乙方在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次月的集疏港計劃,經甲方批覆後方可作為計劃內貨源,由乙方協調組織調運。

4、乙方派人員到甲方辦理集疏港作業手續時,要事先向甲方提供書面委託書,載明受託人基本信息、業務辦理權限等事宜。

5、乙方在每批貨物集疏港作業前,要向甲方提供書面作業聯繫單,載明具體作業要求、放貨明細等內容。

6、乙方保證貨物包裝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如無上述標準,應在保證港口作業安全和貨物質量的前提下進行包裝。

7、乙方保證其委託甲方中轉的貨物具有合法性,符合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不存在導致甲方作業人員傷害、作業設施損壞等任何因素。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時間結清作業費用,甲方有權對與應收賬款等值的港存貨物行使留置權(貨物價值按當期市場價格估算),並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自逾期之日起,按應付費用的5‰·天計算。港存貨物因留置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貨物包裝不符合規定或標誌不清導致貨物損壞、滅失、遲延交付或錯運、錯交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賠償責任。

3、乙方貨物中混有異物導致甲方機械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貨物滿足作業條件的情況下,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壞、滅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或貨物接收人在接收貨物時未就貨物的數量、質量等提出異議,甲方對貨物交付後乙方或貨物接收人提出的貨物損壞、滅失不負賠償責任。

5、除另有約定外,乙方貨物自集港之日起,365日內不提取的,甲方有權將該批貨物作無法交付貨物處理。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其他關於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未盡事宜按交通部頒佈的《港口貨物作業規則》等法規性文件處理。甲方發佈的港口收費規則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由於乙方貨物質量等到原因,造成甲方作業困難及效率降低,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3、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港口作業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協議履行期限自 20xx 年5月1日起至該批貨物疏港完畢時止。

5、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進口合同 篇10

甲方:xxx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xx中路6號世貿中心A座23E

電話:xxx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系一家經過國家授權機關批准,有權經營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的專業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願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為乙方承攬的貨載提供航空運輸服務及與航空運輸相關的貨運代理服務;

乙方系一家從事貨運代理業務的專業公司,願意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將其所承攬的貨載委託給甲方承運或代運;

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於20xx 年 1月 1日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定義條款

1、“受託人業務”

為本協議目的,“受託人業務”是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以受託人的身份為乙方或“客户”辦理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及相關的貨運代理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乙方或“客户”名義或以甲方自身名義為乙方或“客户”向承運人訂艙、辦理報關、報驗、制單、安排短途陸路運輸、代理貨物交接、代為結算、墊付運雜費用等。

2、“承運人業務”

為本協議目的,“承運人業務”是指甲方以契約承運人的身份為乙方或“客户”提供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服務及/或以本公司擁有的車輛、設備為乙方或“客户”提供與航空運輸相關的短途陸路運輸業務服務。

3、“費用”

為本協議目的,“費用”包括乙方根據本協議及附件一《運價表》應當支付給甲方的空運費、陸運費、報關費、報驗費等各項費用。

4、“客户”

為本協議目的,“客户”指與乙方建立委託關係或運輸關係的託運人、收貨人或貨物所有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從事“受託人業務”時,應當嚴格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為乙方辦理本協議約定的各項受託業務;在因故不能完成受託業務時,應當及時將不能完成的情形通知乙方,徵求乙方的指示。

2、甲方在從事“承運人業務”時,應當按照明確約定的時間或在沒有明確約定

時,在合理的時間內安全地將乙方或“客户”的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給乙方指定的收貨人或其他有權接收該貨物的人。

3、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代表乙方或“客户”填寫、簽署航空貨運單。

4、在因不能免責的過失不能完成“受託人業務”或“承運人業務”時,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或“客户”承擔賠償責任。

5、在辦理前述業務過程中因第三方責任給乙方或“客户”造成損害時,協助或代理乙方或“客户”向該責任方進行索賠。

三、乙方的義務

不論乙方委託甲方的業務屬於“受託人業務”還是“承運人業務”,乙方應與“客户”根據本協議連帶承擔以下義務:

1、製作《貨物運輸委託書》,註明出口貨物的品名、件數、重量、體積或者尺寸、目的地、收貨人名稱及地址、擬出運日期及航班、貨物價值、運費價格及支付方式等,並送交或傳真給甲方。

如果乙方或“客户”提供的委託書缺少前述一項或幾項內容,除非乙方或“客户”另行書面確認,否則視為授權甲方補記。此項默示授權包括甲方代表乙方或“客户”在航空貨運單上的補記。

乙方和“客户”應當連帶保證其提供的前述貨物資料及説明或聲明的正確性,因所提供的前述貨物資料及説明、聲明不正確而給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客户”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託書應當加蓋乙方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並由乙方業務經辦人簽字確認。沒有加蓋乙方印章並經乙方業務經辦人簽字的委託書,甲方有權拒收。

雖有前述規定,甲方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據證明所辦理的貨運業務來自於乙方的委託的,乙方仍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3、前述委託書必須在貨物出運48小時以前送交或傳真給甲方。乙方自行辦理或委託他人辦理商檢和報關手續時,前述委託書必須在貨物出運24小時之前送交或傳真給甲方。

4、在提供出運貨物的同時,應提供辦理貨物出境所需要的有關文件,根據貿易性質的不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單證:報關單、報關委託書、發票、裝箱單、報驗委託書、核銷單、合同書、配額、許可證、海關手冊、進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批文等。

5、乙方所出運的貨物屬於中國以及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的法律和規定限制運輸的貨物,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有關國家准許運輸和出、入境的證明文件。

6、以適當的方式對貨物進行包裝,確保貨物在正常掌管情況下的安全運輸。 乙方所提供的每一包裝件上均應清晰和耐久地標明託運人、收貨人的名稱及詳細地址。

7、在甲方根據乙方的委託已經訂妥艙位時撤銷委託、不再出運的,承擔由此而給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8、按照本協議第十二、十三條及《價格表》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各項費用。

四、連帶責任

1、乙方同意,“客户”基於本協議對甲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同時視為乙方對甲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乙方保證與客户一道向甲方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2、甲方行使對客户的追索權並不減輕或免除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五、轉委託

1、乙方保證,其已經取得“客户”的同意和認可,有權將“客户”的業務轉託給甲方辦理。

2、無論事實上乙方是否就轉委託取得了“客户”的同意和認可,乙方都不減輕或免除根據本協議應當向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六、特殊貨物

1、乙方不得向甲方託運或委託甲方代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包括不明化學物質的化學物品)以及活體動物、屍體、骨灰、貴重物品等特種貨物。

2、如果乙方確有必要出運前述貨物,必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遵守航空公司關於運輸前述貨物的特殊規定,包括提供必要的資料,繳納額外的費用等。

七、代理出單或出具分單

1、根據乙方委託業務的具體情況,甲方有權根據航空公司的授權以代理人的名義向乙方出具航空貨運單(主單),或者徑行以承運人的名義直接向乙方出具航空貨運單(分單)。

2、甲方在前款中的業務操作,不影響甲方在從事為乙方辦理報關、報驗、安排陸路短途運輸等受託業務時的受託人的法律地位。

八、特別聲明

除非甲乙雙方有書面的特別約定,否則無論是從事“承運人業務”還是“受託人業務”,甲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上的或甲方在其他場所公佈或提供的時間為預計時間,不構成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或甲方作為承運人或受託人的承諾,也不能作為貨物運輸開始、完成或貨物交付的時間。

九、責任限制和免責

1、甲方在從事本協議約定的業務(包括“受託人業務”和“承運人業務”)時,對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以乙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為現,責任限額依據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月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的議定書》(海牙議定書)的規定執行。

2、前述規定不影響乙方在向甲方託運或委託甲方代運時按照規定聲明價值並支付價值附加費情況下,向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主張全額賠償的權利。

乙方在《貨物運輸委託書》中未聲明價值並同意支付聲明價值附加費的,視為放棄按聲明價值條件運輸貨物。

3、前述規定不影響甲方依據本協議適用的國際公約、貨物起運地、目的地或經停地國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慣例等享有的各項免責抗辯的權利。

十、個別條款無效

本協議個別條款被認定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和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本協議與航空貨運單之間的關係

在甲方出具航空貨運單(分單)、承擔承運人責任時,本協議的各項約定不影響甲方根據其出具的航空貨運單(分單)所享有的各項權利。

十二、“運價”

1、甲方根據《運價表》或經雙方約定的“運價”標準向乙方收取空運費、陸運費、報關費、報驗費等各項費用。

2、甲方可以根據航運市場的變化向乙方提出修改《運價表》的建議並提供修改依據。經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新的“運價”標準。

3、雙方經協商不能就新的“運價”標準達成一致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乙方新的委託或託運業務,但不影響拒絕以前已經承接或完成的業務及其結算標準。

十三、結算

1、乙方出運貨物在航空公司飛機起飛後付清全部運費,甲方收錢後付乙方提貨單提貨。

2、如果乙方經審核對部分費用有異議,應在收到甲方傳真的對帳清單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否則視為乙方已經確認甲方提供的對帳清單。

3、對於有異議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提供異議的根據,並及時與甲方協商處理方法。對於無異議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期限與甲方進行結算。

4、甲方為乙方業務墊付的業務款最高不超過人民幣萬圓,當乙方應付甲方運費達到 壹拾萬圓時,甲方將不再為乙方業務墊付款項,乙方應立即付清相關款項後,雙方才可繼續開始合作。

5、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方式、費用名稱不影響雙方在本協議中的法律地位。 十四、違約責任

1、本條約定的違約責任,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2、甲方因故意或因嚴重不負責任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不得享有本協議及相關國際公約、國內法律所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保護。

3、乙方遲延或拒絕按照本協議及《運價表》的約定向甲方結算費用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遲延結算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乙方結清應當支付的全部款項之日止。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在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時,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六、協議的生效/份數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2、沒有前款所述雙方授權代表的簽字或者沒有加蓋雙方的公章,但有證據證明雙方已經形成本協議規定的業務關係的,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協議期限及延展

1、本協議自 20xx年 1月1 日起生效,有效期 一 年。

2、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得以簽署《續約備忘錄》形式延展本協議的有效期,並約定延展的條件。

十八、協議的修改

1、本協議得經過雙方協商一致予以修改。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甲方:青島世紀恆潤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