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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合同模板集合7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53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進口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進口合同模板集合7篇

進口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地址: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範圍

1、乙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乙方在甲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

3、乙方特別權限,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確保委託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乙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乙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並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依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外商由甲方指定(或提供),甲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接受乙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自行承擔進口關税、產品增值税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甲方還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_____%的標準計算的利息),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甲方應該和乙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乙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7、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甲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為甲方放棄索賠。

(二)乙方責任

1、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在收到甲方_____%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

3、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甲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甲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甲乙雙方的結算

1、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總貨款_____%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_______元按RMB_______元計。

2、甲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_____日內將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乙方指定賬户,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3、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乙方代墊的,甲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2、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不包括辦理採購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費用。

3、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出現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根據各自的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屆時其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除仲裁庭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進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大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根據____________大學採購______________項目(項目編號:_____________)的談判(招標)文件和乙方報價(投標)文件及《成交通知書》(《中標通知書》),甲乙雙方就本項目子包標的物採購事項簽訂本合同, 以茲信守:

一、乙方代理甲方進口下表所列貨物(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及規格

型號

產地及廠家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rmb

金額rmb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___元)

二、由乙方負責辦理與本合同貨物進口相關的全部事項;甲方提供因進口本合同貨物免繳海關關税所需的文件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進口貨物的海關免税手續。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貨物價款為合同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貨物的價款及其進口有關各項手續費款以及清關、包裝、運輸、保險、交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和商檢報驗等費用。

四、付款方式

1.首期貨款: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和收款憑證資料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首期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九十五價款¥______元 付給乙方;乙方應即時開出期限為90天的全額l/c;乙方並須在本合同貨物交貨時一倂向甲方交付全額的合法有效的完税或免税發票憑證;

2.末期付款:剩餘的百分之五貨款¥______元,甲方在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後憑質保證明及乙方的通知和發票憑證資料支付給乙方。

3.具備條件的乙方,也可以不採用本條款前述的支付方式,而另行選擇採用下述由銀行出具《質量服務擔保函》的方式,進行合同價款的支付結算:乙方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交由甲方驗收合格簽章確認交付使用之日起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銀行出具的合法有效《質量服務擔保函》(該擔保函文中須保證所擔保事項的有效期為壹週年,並擔保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價款須在合同貨物設備經甲方正常使用壹週年之後,甲方在該擔保函文中籤章確認對所擔保的質量技術及服務事項均履行完成無誤後,銀行方可據此退還擔保價款給乙方;否則,銀行保證按該擔保函文所擔保的價款款額全數無條件即時轉劃給甲方收用)文書,甲方收到並確認乙方提交的該擔保函文為合法有效的擔保文件及完整的發票憑證資料後,在十五個工作日內遞交結算憑證資料給______市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辦理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手續,並由其向乙方核撥合同總價百分之百的全額價款進行結算。

五、交貨時間與地點:在乙方收到甲方首期貨款後的60個日曆天內交貨到甲方指定的校區地點。

六、本合同貨物到貨後的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進行貨物外觀和數量的驗收,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質量驗收;乙方負責報驗商檢,甲方予以協助;如發現貨物的數量、品種、質量與本合同所規定的不符時,乙方須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即l/c兑付期限)到期前的10天內,向甲方提供商檢部門出具的檢驗文件,以便甲方協助乙方對外索賠,索賠費用由乙方及其聯合體成交供應商承擔。

七、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談判文件(招標)和乙方報價(投標)文件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為約定標準;甲乙雙方如遇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牴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談判(招標)與報價(投標)文件中按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

八、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每延期交貨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二/天罰款,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如乙方延期交貨超過25個日曆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須全額退回甲方已付給乙方的錢款及其利息,此外乙方還須繼續履行合同向甲方交貨,直至合同貨物全部交給甲方為止;否則,甲方還可就此另向乙方追償與甲方此前已付給乙方的錢款數額相等的違約賠償金。

九、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和解除,應有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意見方為有效。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致使它方受到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十、爭議處理: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結果對甲方,乙方及其聯合體(中標)成交供應商均有約束力。

十一、本合同與合同編號:____________的採購合同合倂執行具有同等效力,除本合同前述“八、違約責任”的條款內容之外,其餘條款內容如遇相互牴觸之處,以合同編號:____________採購合同為準。

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招標代理機構存一份,政府採購管理部門一份;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進口合同 篇3

合同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總值:_________。

5.交貨條件:fob/cfr/cif,_________。除非另有規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ms)XX》辦理。

6.原產地國別:_________。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鏽蝕、防震並適合於遠洋運輸的包裝,由於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淨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_________。

9.裝運期:_________。

10.裝運港:_________。

11.目的港:_________。

12.保險: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附加險:_________。

13.支付條款

(1)信用證(l/c)支付買方應在裝運期前_________日,向中國銀行申請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後_____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託收(d/p或d/a)支付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兑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為_________後_________日,按即期承兑交單(d/a_____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兑後,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定提交的海運單據後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1)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2)商業發票_________份;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_____份;

(4)品質證明書;

(5)裝箱單/重量單/數量一式_________份;

(6)原產地證明書;

(7)發貨通知書。

15.裝運條件

(1)在cif和cfr條件下,賣方應在裝運前十天以電報或傳真將船名、國籍和船齡通知買方。經買方確認後賣方才可裝運,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2)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十日通知賣方船運船隻或者到達日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隻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_____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_____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如果買方船隻按時到達裝運港,而賣方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備妥貨物以待裝船,則由此而產生的空艙費及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3)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後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淨重、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註明危規號。

(4)在運載船隻啟航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本合同第14條中列舉的單證的副本(各一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5)可以/不得轉船。

(6)可以/不得分運。

(7)賣方有權在_________%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檢驗和索賠條款

(1)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的港後,買方有權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2)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90日內,如發現貨物之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衞生條件與合同規定的不符,應在上述期限內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並憑藉上款規定的檢驗機構所發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除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外,賣方須就該索賠要求進行賠償。

(3)賣方應在收到於上述期限內由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以及索賠要求之後15日內回覆買方。

(4)買方有權就第16條和第17條所述貨物缺陷所造成的損失向賣方要求索賠。

17.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且是全新和未使用過的。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製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或部件。

1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乾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應在事件發生後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19.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履行。

20.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税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税(包括增值税)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税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税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複印件、電話、聯繫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品名

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總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以乙方的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進口代理;(2)申請一般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3)進口檢驗檢疫申報、報關或委託報關;(4)購付匯。

三、報關、運輸及保險:

1、乙方負責辦理報關手續,報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甲方結算。

2、甲方如委託乙方貨送指定地點,甲方需全權委託乙方指定貨運代理,並對實際發生合理費用予以認可。

3、甲方憑乙方遞交的提貨單,自行到指定地點提貨,提貨、運輸等費用自理。

4、保險:。

四、費用

1、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口代理費,代理費收取標準為合同金額的%,每單進口代理費的最低收費標準為元人民幣。

2、甲方在貨到目的港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結清貨物的全部税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全部貨款。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全程參與和跟蹤代理業務和合同執行事宜。

2、乙方應根據收到的甲方書面申請, 及時辦理進口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

3、乙方製作擬簽訂的進口合同條款,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確認,甲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文本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

4、乙方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並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付清有關税、費,該税、費由乙方先行預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續費等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甲方貨物或有關憑證,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逾期2個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處理權,以所得款項抵扣進口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提供進口單據上的品名、單價、數量、包裝、產地、品質等內容是確實的,不存在任何錯誤、隱瞞的情況,否則違反海關規定所造成的各類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進口產品如系國家法定檢驗檢疫產品,甲方在未接受檢驗檢疫前不得自行處分貨物。如擅自處分貨物,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進口產品如需國家規定的專營許可證的,甲方應具有相關經營資格。

3、甲方應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進口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4、如代理進口產品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的,甲方應在到貨前十個工作日通知乙方辦理,並提供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產地、銷售國等資料。

5、甲方自行提貨的,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之後,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在合同付款方式為信用證或T/T預付時,甲方應將貨款按同期銀行匯率支付到乙方賬號。如果甲方無法預付上述貨款,則甲方必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有效擔保。

7、甲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乙方代墊的一切費用及利息,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8、甲方在委託乙方辦理進口業務購付匯時,需向乙方提供該次購付匯的書面委託書,如收款方與原合同發票抬頭不一致,需在書面委託中特別註明,並附外商貨款由第三方代為收取的書面聲明

六、索賠處理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乙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3、乙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乙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甲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乙方須及時向甲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結案為止。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

1、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中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非經雙方確定的其它合同關係。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如確因本代理關係項下需要甲乙雙方簽定的其他合同等與本協議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發佈的相關規定等辦理。

3、本協議書一式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在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進口合同 篇6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此合同經買賣雙方共同制訂,買方願意購入、賣方願意售出下述進口貨物,謹此簽約。

1、本合同項下的合同金額、交貨地點(即交貨港口)、交貨期限(即交貨時間)以及貨物品種、數量、單價、包裝等內容見《新連鎖商品進口供貨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買方簽字後生效)。

2、包裝

賣方應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於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鏽、粗暴處理。

3、裝運標誌

賣方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並標出包裝號碼、體積、毛重、淨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誌。

4、供貨履約擔保

(1) 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即擔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為主合同的“供貨履約擔保”,買方與賣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與賣方、擔保人簽訂《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見附件2),並由擔保人通過買方當地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下屬的業務服務網點(簡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向買方轉交由擔保人出具的《新連鎖商品進口交 易履約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見附件3,簡稱《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2)買方支付的貨款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代收後匯入擔保人和賣方指定的帳户,3個工作日內賣方委託擔保人向買方開具《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單》(見附件4,簡稱《供貨擔保單》),該擔保單以傳真和郵寄方式由擔保人送達給買方。

(3) 買方若因貿易融資原因需要將基於本合同項下的由擔保人向買方出具的《供貨擔保單》項下的《供貨清單》中的賠款款項轉讓給他人,買方在向賣方提交本合同時,須以書面方式向賣方和擔保人提交申請書並由賣方和擔保人進行確認,申請書應註明該賠款款項受讓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公司全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户名稱、開户行、賬號。

5、商品檢測及貨物交割

(1)買賣雙方指定境外賣方所在國(地區)當地的瑞士sgs集團下屬營業機構(簡稱sgs)對上述貨物進行品種和數量檢測,並由其出具品種和數量檢測報告

sgs中國營業機構(sgs—cstc)聯繫方式如下:

(2)雙方確認上述貨物的承運人為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簡稱承運人),買方承擔從境外賣方裝運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

承運人聯繫方式如下:

(3)賣方備妥上述貨物後,賣方須在不遲於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0日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交sgs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新連鎖進口商品檢測報告通知單及回執》,簡稱《檢測報告通知單》)由買方確認。

(4) 如買方對賣方以傳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和《裝運通知單》;如買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按本合同“7。違約處理”規定處理。

(5)買賣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提單上載明的交貨時間和裝運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如因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或交貨地點的變化,買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變更後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6)因為買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給予賣方《裝運通知單》或者因為上述(5)中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延遲,賣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買方所購商品需要國家有關部門進口批文和許可證,賣方可協助買方辦理,所需費用由買方承擔。

(8)買賣雙方同意由承運人為買方提供國際運輸、進口報關報檢(中國商檢機構規定的進口商檢)、國內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務;進口所需費用(包括國際運費、保險費、報關、商檢、國內運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由買方與承運人另行商定。

(9)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應由買方在接到賣方書面通知後向賣方支付,賣方在貨物完成進口通關後按實際發生多退少補,並按實際收取的貨款、進口關税及

增值税的總額向買方提供增值税發票。

(10)如買方沒有按承運人及賣方的要求交納上述貨物進口所需費用、進口關税及增值税,視為買方自動放棄貨物,賣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6、貨款支付

(1)貨物總值詳見附件1《供貨清單》。

(2)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買方將《供貨清單》項下的100%貨款交納給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買方須在交款單上填寫《供貨清單》編號以及擔保人指定的賣方貨款帳户後,領取《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3)賣方貨款帳户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開户名稱:北京新連鎖商業銷售網絡有限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處理

如賣方未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買方供貨,買方可以按照《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的規定向賣方和擔保人書面提出索賠。

8、質量異議

買方若對所購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向賣方提交相關索賠文件,包括:索賠書,瑞士sgs集團下屬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關商品質量檢測報告。

9、退貨

賣方如要求退回有異議部分貨物並承擔相關費用,買方須委託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將該部分貨物運至賣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賣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延遲履行;如雙方決定終止執行本合同,賣方須在交 貨期限後15日內全額退回買方已支付的貨款及利息(期間存款利息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11、爭議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如買方支付的貨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沒有存入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指定的帳户,本合同自動失效。

(3)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須經買方、賣方和擔保人三方共同認可。

附件(略)

賣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進口合同 篇7

甲方: 名稱:

辦公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法人代表:

乙方: 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電子信箱: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一致,並約定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品牌及區域範圍

1.1 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

□靚妃 □蘭蔻 □資生堂 □高絲 □伊麗莎白雅頓 □雅詩蘭黛

□蘭芝 □露得清 □薇姿 □DHC □嬌韻詩 □嘉娜寶

□香奈兒 □碧歐泉 □倩碧 □CD □歐珀萊 □ZA

□多芬 □歐萊雅 □妮維雅 □靚妃 □POLA寶麗 □佰草集

□海藍之謎 □希思黎 □FANCL

□其他:

品牌在 省/自治區 市(地區)之(城區/縣)渠道的(□代理商/□特約經銷商)

1.2 乙方不得自行生產或委託他人生產銷售該品牌產品,並有義務維護甲方品牌形象,不得有任何毀損甲方信譽和形象的行為,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合同有效期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支。

第三條:預定目標

3.1 乙方確認合同期首批款至甲方品牌總計金額不低於回款指標總計金額¥ 萬。其中首次付款應不少於人民幣(大寫)¥ 萬元,¥ ,此款最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付清,否則本合同自動作廢。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4.1 供貨價:為全國統一之供價,

4.2 乙方須以銀行電匯或票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拒收現金,賬户資料參看附件,銀行手續費由乙方自理。

4.3 結算方式為:款到發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所供應商品為合格產品,並提供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相關證件和資料。

5.2 乙方在3.2框架內按進度履行回款義務的前提下,甲方須按照第一條之約定區域,在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向乙方供貨。反之,若乙方連續三個月不能按履行合同約定的回款任務時,甲方有權利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享有在此區域內發展新客户的權利。

5.3 乙方區域內的全球或全國性連鎖商超(如家樂福、沃爾瑪、華聯、聯華等)如規定由其總部實行全國統一採購的,即由甲方統一供應,銷售與乙方無關。其他地區連鎖亦相對應執行,總部所在地供貨原則。

5.4 乙方有配合甲方,在所代理區域內宣傳、推廣及維護甲方產品形象的義務。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貨損

6.1 甲方使用第三方運輸的方式講貨物運抵乙方所在地級城市的車站、碼頭,此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縣級城市及鄉鎮的運費,站點到倉庫的一切裝卸雜費,由乙方承擔。

6.2 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的,應立即要求承運人在運輸單據上註明,並將此單據及時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向運輸人索賠。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甲方則視為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6.3 滯銷於調換

甲方原則上是不接收任何無質量問題的退貨,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總回款額20%的調貨額度,乙方須承擔相關費用及相應折舊(調貨額度以合同年為單位)。相關費用是指:雙程調貨以運費;內外包裝損耗;其他輔料;5%的人工整理費。相應折舊是指:進貨期在6個月內的按10%折舊;進貨期在7-9個月之間的,按原訂貨價的75%計價;進貨期在10-12個月之間的,按原訂價的50%計價;進貨期超過12月的理應不接受退調。應廣大乙方要求,在乙方停止這邊生意後,在不影響甲方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甲方按進價的70%進行回收乙方產品(同時乙方要承擔5%人工整理費,雙程運費)。如有特殊原因需調換貨,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終端費用及物料支持

7.1 所有市場支持均以貨品形式兑現,當月結算,次月上賬或與乙方同期賬款相沖抵。

具體額度詳見合同補充條款約定。

7.2 本合同書補充條款中所列各項支持的兑現均以按合同3.2條款完成月度匯款任務為前提,否則乙方無權享受,但乙方在合同年度結束時完成全年回款任務的,則甲方可將乙方未享受之月度政策支持予以補足。

第八條:獎勵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3.1條款之約定,累計完成銷售額到達30萬返利5%,累計完成銷售額達到50萬返利8%,累計完成銷售額達到80萬返利10%。

8.2 所有獎勵均以貨品的形式兑現,當月結算,次月上賬與乙方同期賬款相沖抵。

第九條:合同變更、有效期、終止及爭議的解放方式

9.1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雙方可以變更合同,雙方可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簽訂補充協議,未經特殊申明,補充協議之條款與本合同發生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9.2 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具體參看2.1條款。乙方完成全年額定回款指標的,非其自願放棄,甲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代理合同。本合同結束時雙方應於合同結束日期始一月內續約,否則應向對方結清賬款,逾期未有續約合同,甲方有權利重新選擇客户簽約。

9.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4 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爭執的,當本着誠信原則,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第十條: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項下的有效附件

11.1 附件一:《經銷商檔案表》

11.2 附件二:《訂貨申請表》

11.3 附件三:《調換貨申請表》

甲方: 乙方:

總經理: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