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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背影讀後感800字

欄目: 背影 / 發佈於: / 人氣:3.12W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早期的一篇極為有名的文章,也是現代文學史上散文的傑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散文背影讀後感,希望能幫到大家,更多精彩內容可瀏覽()。

散文背影讀後感800字

篇一:散文背影讀後感

這是朱自清爺爺在上個世紀20年代寫的作品。雖然時代離我們很久遠,但仍能感覺到他們父子間那濃濃的感情。

最使我感動的是父親對兒子那質樸無私的愛。“父親是一個胖子,走過去自然要費事些。我本來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讓他去。我看見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馬褂,深青布棉袍,蹣跚的走到鐵道邊,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難。可是他穿過鐵道,要爬上那邊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兩手攀着上面,兩腳再向上縮;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傾,顯出努力的樣子。這時我看見他的背影,我的眼淚很快地流下來了……我再向外看時,他已經抱着硃紅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讀到這裏,我都會被父親那深深的愛給感動,情不自禁籟籟地流下了眼淚。兒子雖然已經20歲了,但父親總是為他做這做那,在父親眼裏,兒子始終是最重要的。

由這我聯想到在我的現實生活中,我的父母對我何嘗不是這樣,從咿呀學語,蹣跚邁步,到走進校門……我成長的點點滴滴和每一點進步中,不都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嗎?每天,當我還在睡夢當中,媽媽早已起牀給我做好了早餐,為了讓我多睡一會,總是在最後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媽媽接我回家,帶着一天的工作疲憊準備好晚餐,吃完飯後,陪着我做作業,瞭解我的學習情況,無時無刻的關愛着我。

記得在三年級的時候,有一次我感冒發燒,媽媽先弄藥給我喝,但是終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燒退了,媽媽才閤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燒退了,媽媽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飯,媽媽怕耽誤我的功課,堅持送我去學校。但是她卻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來學校送藥給我吃,當時她的衣服都濕透了,卻顧不上自己對我問這問那。看着媽媽那濕漉漉的頭髮,我都分不清她臉上是雨水還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淚在眼眶上翻滾,我忍住沒讓它流下來。當媽媽匆匆離去的時候,我卻忘了問媽媽有沒有吃飯,那一瞬間,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裏默默説:“媽媽,我愛你!”

讀了《背影》一文後,我對父親、母親、父愛、母愛有了更深的體會,“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這兩句詩,真真切切正的體現了母親對孩子的愛啊!不管我長得多大,離家多遠,都不能忘記父母對我的養育之恩。

篇二:散文背影讀後感

葉聖陶認為,朱自清早期的散文,“都有點兒做作,太過於注重修辭,見不得那麼自然。”到了後來,才全寫口語,有了現代口語的韻味。這個看法,當然是對的,符合朱自清散文的實際。但是《背影》這篇早期的散文,語言卻與其他有些不同,它沒有做作之氣,也不重修辭,而是用樸素自然的文字,表現了真切的內容。全文除了對父親背影的描寫外,全是敍事,敍述得清楚明白、自然懇切。全篇一千五百字,很少形容、修飾的東西,連生字難詞都很少,回憶十年前的往事,老老實實的敍述,真情實感自然的流露出來。《背影》採用這樣的語言,是由內容決定的,同時,作者用白描的手法,也決定了語言的樸素自然。我們讀《背影》,能夠明顯的`感到語言與《匆匆》、《荷塘月色》等的不同,它顯示了朱自清早期散文的另一種文采和風格。

《背影》的語言很簡練,細讀全文,感到文字很乾淨,沒有多餘的話,,沒有多餘的字,文章寫得精粹。比如,全文有四處記載了父親的話,即:“不要緊,他們去不好!”“我買幾個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動。”“我走了,到那邊來信!”“進去吧,裏邊沒人。”並不是那天父親只講了這麼幾句話,而是這四句較為典型的代表了當時父親的心情。作者惜墨如金,只用簡單的幾句話,就反映了當時父親的體貼、愛憐、一一不捨之情,以少勝多,我們不僅體會了藴含的意思,還彷彿聽見了父親當時的聲音。就此一例,也能説明朱自清語言的簡練、精粹。至於文章重的敍事、描寫、抒情種種,語言都非常簡潔,堪稱散文中的典範。《背影》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散文的代表作。我們雖不能用它代表朱自清散文的全部,卻的確表現了他散文風格的一些重要方面。人們提到朱自清的散文,往往以《背影》為代表,這不是沒有原因的。有人評論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時曾説,他的散文“風華從樸素出來,幽默從忠厚出來,腴厚從平淡出來”。這雖然是評論朱自清全部散文的話,但有些方面還是能在《背影》中得到印證。

篇三:散文背影讀後感

《背影》寫於1927年,記寫了回憶中的父親的背影。那是1917年的事情:祖母去世,父親徐州煙酒公賣局長的差事也交卸了。辦完喪事,父子同到南京,父親送作者上火車北去。這事發生在作者二十歲的冬天。在那特定的場合下,作為父親對兒子的關懷、體貼、愛護,使兒子極為感動,這印象經久不忘,並且十年之後,想起來,那背影就出現在晶瑩的淚光中,使人不能忘懷。

父子間這種真摯的感情,作者表現得淋漓盡致。從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從撿定座位、千萬叮囑;從親自去買橘子。都體現了父親的愛。各種事情,都是極其平常的,極其瑣細的,但從中表現出的感情,卻是極其珍貴的,它使作者經久不能忘懷,讀者讀後,也不能不為之感動。

作者寫的是一篇抒情散文,通過質樸的敍事來抒情。作者筆下的事物,都被感情的色彩所籠罩。它很不同於客觀的敍述,而是用敍述做為抒情的工具。行文的字裏行間,都流露了父子間的至情,這正是文章能感動讀者的地方。雖是事過十年後的回憶,卻都是按當時的情形敍述,在那種種細事中,處處透露了父親愛惜兒子的心。父親把二十歲的兒子仍然看成小孩子,而兒子卻不太滿意,處處認為父親的行為“不太漂亮”,當時兒子不能理解父親的一片深情。作者在如實記敍之中,加以點撥:“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聰明瞭!”“我那時真是聰明的過分”。回憶之中,帶有責備自己的意思,明白了當時不能體貼父親心情的過失。這些地方,都增強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

作者能把感情表現得這麼深切動人,是與他的深刻感受分不開的。如果作者沒有這樣的生活,沒有這種體會,他決不能寫出這樣的文章來。當然,我們今天讀起來,也許會以為作者的感情過於纖細纏綿,全文的基調過低沉,但這與作者當時的思想有關,也是時代使然。作者寫家庭遭遇不幸後的父子離別,調子自然是低沉的;而就中也反映了當時的灰暗世態。而文中所表現的父子神情,則是淳樸的、健康的、自然的!那抒情的方法和技巧,則是高超的、嫻熟的。這些多有可供我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