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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3.14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閲讀與收藏。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1.學校大門是安全保衞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衞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閒雜人員進入。

2.校大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衞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衞值班室電話聯繫、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衞保安同意並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衞科、校領導批准同意並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衞,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衞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門衞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衞科或送公安派出所處理。

6.門衞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衞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峯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後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瞭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並經常檢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誌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待檢查後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並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1、食堂經營負責人應當聘請有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擔任司爐工,並做好司爐工專業培訓工作。司爐工相關證件交學校驗證後,留複印件存檔。

2、司爐工要按規定檢查維護保養好鍋爐,每天按規定排污,沖洗水位計,每週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鏽柱。每月應對壓力錶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鏽蝕。正常運行2——3個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檢查中存在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配件,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調試、拆裝。每次檢查要詳細紀錄,司爐工要簽字。

3、按規定定期停爐檢查,做水壓實驗,出具技術監督部門檢查檢驗合格證書。出現問題需要整改,由食堂經營負責人負責落實到位,並將整改情況出面報告相關單位,留複印件給學校備案。

4、鍋爐發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學校和相關部門,再進行處理。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5、做好水質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潔的自來水,不得使用含有礦物雜質的地下水和混濁的地表水。

6、要保持鍋爐房地面、牆壁乾淨、整潔、無灰塵,應對鍋爐本身清掃乾淨,水位計、壓力錶等玻璃面應清晰可見。煙囱、爐門外灰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7、嚴禁閒人進入鍋爐房,司爐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鍋爐房嚴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

9、學校鍋爐必須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檢查並及時將檢查結果報學校備案。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擁擠、推搡,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溜滑。

2、嚴禁在陽台、走廊蹦跳或做危險動作、追逐打鬧。

3、嚴禁翻越陽台、護攔和窗户。嚴禁多人集中扒扶陽台護欄。

4、愛護樓道、樓梯和門窗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嚴禁破壞。

5、嚴禁在樓上朝下扔東西,嚴禁在陽台上向外探身上下張望。

6、嚴禁觸摸、破壞樓道內電源。

7、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確保樓道暢通、乾淨、衞生。

8、嚴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停放車輛。

9、嚴禁冬季在樓道、樓梯上過多潑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緊急集合,大型集會散會時,由召集人負責組織師生退場,做到先上樓,後下樓,上、下樓梯井然有序。

11、保衞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集會、課間操、晚自習放學等樓道安全。

二、管理辦法:

1、重點管理時間:集會、每天的課間操、中午、下午、晚自習放學。

2、直接管理責任人:當天帶、值班人和最後一節任課教師。

3、具體要求:

⑴集會、課間操誰召集誰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退場,師生先上完樓後,再下樓。重點管理時間由保衞處安排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秩序。

⑵值班人員在重點管理時間要共同維護樓道秩序。(具體負責人見值班安排表)

⑶重點管理時間,各班安全乾事要站在樓道口處觀察監管學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樓梯。

⑷學生集會、放學上下樓教師要在學生的後面,隨時發現問題,隨時教育處理,糾正不良行為。尤其是下晚自習和停電要特別注意,防止擁擠踩踏。

⑸宿辦樓安全由宿舍管理員具體負責。

⑹帶值班領導和保衞處要及時檢查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是否在場,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⑺將直接責任人發履行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和班級工作量化的內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後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並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確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繫,經同意後,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6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餘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7

(一)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二)嚴防學生髮生羣毆事件,如事件發生,任何教師發現都必須制止,並電話通知學校政教處或值日領導。所有在場教職工要將鬥毆學生分開。

(三)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考核成績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述違規現象。

(四)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要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五)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在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六)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七)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地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八)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和複查。

(九)學校建立周安全總結制度,值日教師對上一週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週安全工作進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8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xx小學 20xx年8月28日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9

一、朱家小學門崗制度

1.門崗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命令,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按學校規定時間上鎖、落鎖,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3.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登記,堅決執行進出人員檢查登記制度。

4.發現陌生人要進校,需問明情況,讓其登記,方可放行。對於行跡可疑者要阻止進入,及時報告,把不安全隱患拒之校門之外。

5.不到放學時間,不得讓學生出校門,確實有事者,須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批准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得脱崗,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文明禮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

7.維持校門秩序,保證門口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8.控制進出校園車輛和人員,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禮貌待人。

9.值班人員遇到違紀事件,及時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果斷處理,及時報值日領導及時妥善處理。

10.值班人員因事、因病等請假,需書面請假説明情況,報學校批准,並按學校請銷假制度執行。

11.堅持報告制度,對重大事情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12.嚴格檢查出校門的公物與物品,無許可證明,不得放行。

13.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時期,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體温檢測。

二、小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耍或進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自行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裏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杆和窗台;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摸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後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後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三、學生保護制度

1.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視。

2.學校應該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3.尊重學生人格,不得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安排未成年人蔘加聚會、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要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

5.不適易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6.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根據自身的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

7.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四、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權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內容;

5.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二、校長授權分管該項工作的校級領導,對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負責。

三、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組織師生開展滅火自救。

四、教師 “誰在崗,誰負責”,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

2.及時宣傳並模範地執行《行人交通行為規範》、《騎車人交通行為規範》、《機動車駕駛員行為規範》。

3.如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4.學校內不準騎車,自行車必須放在指定位置。

5.學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把安全當作頭等大事抓好。

六、教學活動及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以保障師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師生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必須按操作規範去做,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3.學校組織的有學生參加的勞動或者集會、文化娛樂、體育、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進行安全教育,並提供必須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有關設備設施時,要先看説明書,並且檢查教學設施的安全性後,方可實施。

7.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許私自動用。正常的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做好指導,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的帶電、帶毒、用明火的設施、設備嚴禁學生動用。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八、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1.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的安全隱患負有盡力排除並及時上報責任。

2.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發現人要立即報告校長和其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學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對隱患作出整改,發生事故要立即進行保護現場、搶救人員、並且立即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中心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後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療要上報。②一次3人就診要上報。③學校被盜1000元以上要上報。④火災500元以上要上報。⑤學生非正常死亡要上報。⑥小學六年級畢業後,未到初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要上報。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不受意外傷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應經常對師生開展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防火、防盜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

2.對教職員工進行經常性電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導,使全體員工懂得電器使用常識,增強防火意識。

3.未經學校領導的批准,任何人不許私自使用電暖風、電水壺等非教學用電器,一經發現給予批評和罰款。

5.冬季取暖,教師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經常檢查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燈等消防器材,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與清除。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相關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門衞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正確使用燃氣管道設施

愛護管道設施“五不”:

1、 不要敲擊、碰撞户內、户外管道燃氣設施。不要在管道上掛物;

2、 不要在管道燃氣設備周圍堆放雜物和易燃品;

3、 不要在地下燃氣管道及其設備周圍搭建建築物和構築物;

4、 不要將燃氣管道及燃氣設施作為電氣設備接地線使用;

5、 不要弄鬆固定燃氣管道的牆碼,以致管道失去支撐而變形、漏氣。

二、注意保持空氣流通

管道燃氣完全燃燒時,需消耗的空氣量是該氣體的5-10倍以上,應保持廚房、浴室、燃具周圍良好的通風狀態。

三、保持燃氣管道設施處通風透氣,防止腐蝕

根據國標(GB50028—93)規定:不要將燃氣管道包圍在洗菜台、洗衣機出水口處及潮濕有腐蝕性的地方。否則,易引致管道設施生鏽漏氣。用户要經常對燃氣設施檢查,發現管道鏽蝕應及時報修。

四、燃氣管道與電氣設施應有安全距離

根據國標(GB50028—93)規定:明裝絕緣電線與燃氣設備的距離:平行敷設不應小於25釐米,交叉敷設不應小於10釐米;暗裝或套管的絕緣電線與燃氣設備的距離:平行敷設不應小於5釐米,交叉敷設不應小於1釐米。相鄰管道應保證燃氣管道、相鄰管道的安裝、安全維護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時要注意

如果連續三次打不着火,應停頓一會兒,確定燃氣消散後,再重新打火。因為燃具雖未點着火,但燃氣已多次釋放,遇到明火極易燃爆。使用熱水器尤其要注意這個問題。

六、使用過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無人照看的情況下使用燃具。湯、粥、牛奶、麪食等烹煮時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湯水淋熄爐火,造成燃氣泄漏。

七、用氣結束時要注意

養成“人走火熄”的好習慣。使用完畢、睡覺前、外出時,應檢查是否已關好燃氣。關燃氣是指:關閉燃具開關、旋塞閥、球閥。平時應關閉旋塞閥、燃具開關。如果節假日,應關閉燃氣表前的球閥,徹底切斷氣源。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設備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繫,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信息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絡媒介的信息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衞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和《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2

制度是為了建立規範、有序的學校食堂衞生安全管理機制,預防食品中毒等突發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和食堂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狀況,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一、學校建立食品衞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衞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學校食堂實行承包(託管)經營等形式的,應當選擇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衞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並與其簽訂合同。如不能達到安全和衞生要求的,學校應當予以更換。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衞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搞好個人衞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採購、驗收人員。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衞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衞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衞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脱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六、飲水衞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衞生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衞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衞生室監督,每學期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記錄。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飲水機日常安全檢查由各室老師負責,發現問題必須即刻向總務部門彙報,教室中禁止使用飲水機加熱功能。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3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設備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設備、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台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衞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設備,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員上班後,由商店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眼球、面色是否特別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觀察商店工作人員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詢問商店工作人員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

6、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衞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實專人填寫好晨檢表,並在晨檢表上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現個別商店工作人員不符合衞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商店工作人員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過長,個人衞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衞生後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5

為加強校內交通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部門同意、登記後方可進入。

二、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都必須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衞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衞檢查;禁止學生在校內騎自行車。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機動車進入校園後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嚴禁鳴笛,嚴禁超速。

五、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六、校園內嚴禁學車、練車、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七、機動車輛出門要自覺接受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履行手續後方可放行。

八、舉辦校內大型活動,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十、不允許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農用車輛及技術狀況不好的機動車輛。

十一、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