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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04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

1、學院水電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查表,掌握好水、電總表上的表碼,抄準校內水電數碼。

2、水、電用户換表、改裝線路時,必須由學院同意,水電工到場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隨意更換。

3、各部門需要修理水電設施應及時與水電工聯繫,水電工應想方設法及時予以維修,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4、維修損壞設施,應按維修單執行,並做好相關記錄,有反饋意見

5、不準隨便玩弄電器設備,嚴禁亂接亂拉電線,若要另接電源,須得到學院有關領導批准,由電工負責安裝。

6、各處、室(包括寢室、教室)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以確保用電安全,違者嚴加處罰。

7、妥善保管使用水電工具,掌握正確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每週對學院其它公共場所的電器設備和要害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修理,以防事故發生。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水電管理,保證學校正常的供電、供水。保障師生安全用電,增強師生節約意識,特制定本規定。

一、水電設備的管理

1、學校用水、用電設施,設備的維修、安裝、改造一律由學校水電工負責,任何人都無權對學校水電設施、設備進行改造、安裝。

2、學校水電設施及水電資源只能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務,未經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學校的設備與資源。

二、水電工的管理職責

l、學校水電工要認真負責,管好水電工具,維護好水電設施。學校配電室除電業部門專業人員和學校電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內;配電室鑰匙要由電工專人保管,不得交給他人保管。

2、水電工要保障學校的水電及時供應,對一般維修要保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要及時反映,做到恰當地處理。

3、及時發現並有權處理浪費水電資源的部門和個人;對發現浪費水,電資源而不處理對水電工進行批評,嚴重的處以10-20元罰款。

三、違規處罰

1、禁止任何人私自增設線路、插座、開關等用電設備,如現有設備、設施不能正常使用,要及時報告總務處或水電工,申請維修。學校對私自增設的插座、開關等除沒收外,還要向違規者徵收10-50元的電費。

2、微機、電視機等用電器不用時必須切斷電源,因未斷電,造成電器開機過夜的或節假日無人時開機的,責任人必須賠償30元天(夜)的耗電損失,因此造成電器或線路損壞的,由責任人按價賠償。

3、辦公室在白天有日光時、夜晚無人時要關燈。為了學生的用電安全,學校內不準學生使用私用電器及充電設備,否則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同時該班主任在本學年度不得參加優秀班主任的評比。並按規定扣除該班級的管理分。

四、其它部門規定

食堂等其它單位用電由使用者承包使用,但如果未經學校水電工同意,私拉亂扯、私自安裝改造現象以及出現長明燈、長流水時,學校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並追究賠償責任。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總務處解釋。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接線、安燈、安插座等。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後,由總務處統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規範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學校每月集中檢查一次,總務處每週統一檢修一次,具體責任人每天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學校沿街房租給他人使用,其水電價格均按營業性用水用電收費。按時督促繳納,並加強監督,禁止違規現象發生。

6、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4

一、水電工每天必須對各條線路的用電情況進行一次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安全。如有違章用電情況,必須按規定處理,並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二、教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白天開燈必須嚴格控制,在嚴重陰暗,無法工作和學習時才能開燈,要做到節約用電,人走燈熄。

三、各教室、辦公室、宿舍必須注意燈具管理,發生故障隨時通知維修,不得自行動手以保證安全,電器如有損壞,堅持按價賠償。學生宿舍電器損壞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電用水本着節約的原則,控制使用,按工作崗位各負其責,不用時及時關閉。

五、加強自來水的管理,各處公用龍頭,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漏水及時維修。

六、德育處和各班主任應經常對學生進行節約用電用水的教育。各處室必須隨手關燈,特別是中途停電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開關,防止人走燈亮或人走水長流的現象。

七、加強水電器械的管理。堅持修舊利廢,節約用料,保證安全的原則,水電安裝按規定標準進行,不得擅自超標,該自費的堅持自費。

八、學校值班人員在每晚十點半對校園進行水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彙報,並做好記錄。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5

一、用水安全

1、學校用水管道佈局要合理,經常檢查維修,防止爆裂。

2、冬季來臨前,要將室外水管做保暖處理。

3、學校自備水源(為解決學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給水設施)必須有衞生許可證,並定期請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行水質檢測。

4、 學校要建立自備水源衞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設施的定期清洗制度,並安排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水源管理人員每年必須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者方能上崗。

5、學校自備水源距離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須30米以上。水源周圍環境必須保持清潔衞生。嚴防投毒事故的發生。

二、用電安全

1、學校用電線路的鋪設,必須達到國家建設規範和電業部門的要求。

2、嚴格用電管理。教職工宿舍不得使用電飯鍋、熱得快、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教職工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必須做到人走電斷。學生宿舍除照明燈外,一律不準使用其他電器。規範用電線路,任何場所不得私拉、亂拉電線,安裝插座、開關。

3、定期對學校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的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

4、規範教職工家屬宿舍的用電管理,家屬宿舍用電線路的更改必須由學校統一進行,不超負荷使用電器。

5、學校室內外用電線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絕緣管。

6、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在宿舍違規使用電器,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三、用氣安全

1、相關人員要掌握正確使用煤氣的方法。當自動點火的灶具連續打火未點燃時,應稍等片刻,讓已流出的煤氣散發後再點火,以防引起火災。

2、要用專用橡膠管連接灶具,並經常檢查,防止橡皮管鬆脱、老化、破裂、蟲咬。

3、要正確使用沼氣設備,遵守安全規範,檢查沼氣池時要防止中毒。

4、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使用完液化氣和天然氣後,必須將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開關全部關閉。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6

1、學校的水電工是學校水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水電管理要本着安全、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全校的水電安全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督查,水電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結合的形式保障師生員工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的用水用電。

3、水電工要時時、處處對全校的供水、供電、線路進行安全預警檢查,發現水電安全隱患或個人亂接亂拉水電線路的應強行拆除,排除安全隱患。

4、對於無故破壞水電設施的行為全體師生都有監護管理的權力,應該及時制止和報告學校。

5、各處室有義務對本室人員和學生加強安全防範教育,禁止違章使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排除。

6、對大功率的電器(如取暖器、電水壺等),需謹慎使用,必要時所在的部門或個人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批後進行安裝和使用。否則造成事故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7

1、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

2、嚴禁學校水電向校園外接用。

3、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學校的供電網絡及給排水網絡圖。

4、每天要有水電工值班,負責停送電以及常規檢修。

5、公共場所的路燈、自來水閥、水嘴、廁所水箱等,水電工要定期巡視,保證燈亮,無泄漏水和堵塞現象。

6、加強用水衞生、水池、水箱均要加蓋蓋嚴,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為防嚴寒低温水管上凍,應及時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凍工作。

8、加強對供電設備的檢查維護,做到安全供應。配電房要按供電部門規定,定期檢修保養,雨季要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檢修次數。

9、教職工個人用水用電,實行一户一表,每月按表計數交財務科收費。門面房、附院等獨立核算單位應裝表計量收費。

10、加強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8

水、電、氣的正常供應關係到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為了保證學校水、電、氣的正常供應,更好地為全校師生的工作、學習、生活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學校水電工屬總務處領導,負責水電設施的安裝、保養和維修工作,要牢固樹立為教學和全校師生員工服務的思想,做到水管流暢,燈光明亮,供水、供電及時,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及各項教學活動、師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學校的供水、供電、供氣情況,發現故障,及時維修。每週詳細檢查一次教室、辦公室、寢室過道、路燈、廁所及校內公共場所的水電設施,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對師生員工提出的水電故障維修要求,做到隨叫隨到,當日必須排除,若故障複雜或太多,不能當日到位的,要給予解釋和答覆。

3、負責全校各部門用房的水、電設施零星維修安裝工作,管理全校公用電燈開關及水龍頭的維護。對於校內水電線路的一般改造及裝修,應由水電工個人負責解決,若確因技術和設備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擔需請校外單位協助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負責施工監管和質量檢查。在施工前要本着節約的原則,編制材料預算表。

4、嚴格遵守財物管理制度。水、電工具實行借還制度,用壞了的工具,要以舊換新,貴重工具要及時歸還保管室。安裝、維修所需配件,均須到學校保管室辦理領用手續,對安裝、維修情況、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記,定期交總務處進行核對。

5、配合學校做好水、電、氣的節能工作,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經常檢查各辦公室、教室、寢室的用水、用電及用氣情況,有權對違規用水、用電、用氣者進行制止、批評、拆除設備直至罰款,並向主管領導及時彙報。

6、對臨時性、季節性使用的公用電器,如電扇、電烤火器等,要及時維護,並負責與各使用部門做好交接保管手續。

7、建立對外、對內的水、電、氣表登記簿,認真核對每月水、電、氣的起止數及實際用水、用電、用氣的數量,及時抄表報財務室扣除水、電、氣費。若發現問題,應及時查詢更正。如用水電量異常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8、注意安全施工,確保供水、供電、供氣安全。嚴防電線私拉亂接。消除各種隱患,避免和防止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

9、積極配合學校各部門組織各種會議、活動,做好相應水、電、氣設備安裝使用工作。

10、經常與自來水公司和供電、供氣部門取得聯繫,以獲取對我校水、電、氣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協助好總務處做好相關水、電、氣工作。

11、做好學校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維修工作。

12、對人為損壞的財產,協助總務處做好賠償事宜。

13、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二、水電工崗位作息時間

每週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須到崗,具體工作時間以保證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為準。

其中每天7∶15開始對全校範圍(尤其是教室和宿舍)進行巡視。

三、獎懲

總務處不定期檢查水、電、氣供應情況,對及時處理各種突發情況、沒有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數師生認可、考核等第達到優秀者給予每月50元的獎勵。

檢查(包括學校領導、行政幹部、教師、總務處及教育處專幹等的檢查)時如發現離崗、無崗者或工作不能達到標準者,每月的第一次將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將扣除當月勞動報酬的10~20元,檢查認定多次不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總務處將上報學校,由學校解除聘任。

四、其他工作事項

1、定期檢查會議室、報告廳、多功能廳等其他用房的水、電、氣情況,配合好老師的需用。

2、加強安全意識,下班前檢查無人場所等水、電、氣是否關好。

3、學校有各類活動,要聽從學校統一調配安排工作。

4、工作時間外出超過一個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9

1、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

2、嚴禁學校水電向校園外接用。

3、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學校的供電網絡及給排水網絡圖。

4、每天要有水電工值班,負責停送電以及常規檢修。

5、公共場所的路燈、自來水閥、水嘴、廁所水箱等,水電工要定期巡視,保證燈亮,無泄漏水和堵塞現象。

6、加強用水衞生、水池、水箱均要加蓋蓋嚴,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為防嚴寒低温水管上凍,應及時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凍工作。

8、加強對供電設備的檢查維護,做到安全供應。配電房要按供電部門規定,定期檢修保養,雨季要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檢修次數。

9、加強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0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範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設備,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採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運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設備,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准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後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於100W的電器(學校批准用於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設備,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罰款。

三、 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准的經營範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設備,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錶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錶,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錶,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設備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週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設備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後,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管線、設備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並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