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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通用6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11W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通用6篇)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為保證車間新進人員能順利及時有效的開展三級安全培訓,特制定此規定

1、工段內新進員工:工段長必須在當天內通知車間人力資源代表,並由人力資源代表轉發設備處,報請一級安全培訓(公司),並由車間人力資源代表通知車間設備安全專員,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二級安全培訓(車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2、新進員工進入班組後,班組長立即組織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安全培訓(培訓必須有培訓簽到記錄),安排攤長和固定老員工兩人以上對新員工上崗6個月實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監護,並形成安全幫帶監護責任後,方可單獨上崗工作(以降低新員工出現安全事故的風險)。

3、本週新進員工未參加車間安全培訓的(即二級安全培訓),次週週二早上8:20分必須在車間設備安全員的帶領下進行二級安全培訓、考試,並填寫《員工安全教育檔案》。

4、從公司其它車間調入員工,如繼續從事原工種工作的,班組只進行培訓,不再指定老員工對其監護;如所從事崗位和原工作崗位工種不同的,則必須按新員工培訓要求進行。

5、調崗、轉崗員工、長期休假(三個月以上)復崗員工或採用“五新”(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掌握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後,方可上崗工作(班組安全培訓記錄上要有記錄和簽到)。

為保證車間正常有序的安全生產、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藉口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新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和監護工作,如有違反車間將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的標準對相關責任人處罰。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1、厂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1、清洗噴油嘴時應注意快速接頭連接是否可靠

2、檢查底盤或拆油、水管自我保護,拆油管和油箱時注意燃油泄漏。

3、系領帶和穿着寬鬆衣服時儘量遠離發動機蓋打開且已着車的車輛。

4、搬運較重零部件儘量使用手推車

5、燒焊、點焊時注意周圍是否有油氣

6、地板上有油漬和水漬立即擦乾

7、禁止車間內吸煙

8、車間作業用電安全

9、氧氣瓶和遺缺瓶放置在一起

10、過夜車輛放在舉升機上沒有落到安全位置

11、站內每個人知否都知道滅火器擺放位置

12、車輛升起到定位後,應將放置在安全保險位上

13、升車放車前,無論車下是否有人都必須養成提醒的習慣

14、分解減震器總成時,儘量使用座型拆卸器拆卸,同時切勿晃動

15、車間內限速5KM,禁止開快車、急轉彎、急剎車

16、禁止打鬧,拋工具或備件

17、啟動發動機前應作提醒動作

18、維修作業不按操作規程,造成車輛損失擴大、操作人員受到傷害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部門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1、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2、對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填寫三級教育卡片備檔。生產員工上崗前,部門或車間必須對員工進行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獨立操作。

3、公司為從事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和防護用品。

4、杜絕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實際操作人員有權對上述行為拒絕執行。

5、生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6、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始終處於正常工作狀況,任何人無權擅自拆除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違者將予以重處。為了確保安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不準開機運行。

7、為了保證用電安全,嚴禁開啟設備的電氣箱,發生電氣故障,必須由電工進行修理,並認真執行設備檢修期間附:設備檢修期間的停送電規定

(1)設備遇大修、小修時都必須事先停電,並懸掛“設備檢修”標誌牌,示明設備處在檢修狀態,設備檢修完畢,需要送電調試前,必須認真巡視設備各部位,並通知在場操作人員和其他檢修人員,設備調試合格後交付使用同時撤走“設備檢修”標誌牌;

(2)日常維修(尤其是電氣維修)原則上要求停電檢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檢修可以或者需要帶電時,但必須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上有保證。設備的日常維修是否需要停電,由當班檢修人員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確定並通知操作工,生產車間不得強制要求帶電檢修;

(3)設備停電檢修後的送電,必須由電工執行,送電完畢後由電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長,正常停機或開機不受此限制。

8、禁止亂拉電線、亂接電器設備,非專業人員嚴禁從事排拉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9、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衞生、保衞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八條有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衞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