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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育培訓學校管理制度(通用5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99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教育培訓學校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教育培訓學校管理制度(通用5篇)

最新教育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

一、組織教職工積極參與學校的改革,開展羣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為學校獻計獻策,共謀學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按照《工會法》、《勞動法》、《教育法》、《教師法》等法規要求,指導幫助教職工簽訂聘用協議或勞動合同,代表教職工與學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學校工會應參加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為教職工提供相應的支持和幫助。

三、組織教職工依照法律、法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要通過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組織教職工羣眾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違反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會有權協調學校的舉辦者、辦學者進行糾正。

四、學校要以加強師德建設為中心,努力提高教職工素質,建設“四有”教職工隊伍。要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開展教職工自我教育活動,通過靈活多樣、羣眾樂於接受的方式,樹立忠於職守、勤奮努力的敬業精神。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陶冶教職工情操,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最新教育培訓學校管理制度2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設一支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十分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尊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服務,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方便。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管理與考核和獎勵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計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具體安排的指導性文件。教學計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准後執行。

5、教師應按照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計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行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於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並公佈,以便學生在報名、註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管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後兩週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須聽課1—2次。班主任要經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應。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並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保存,並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最新教育培訓學校管理制度3

辦公室是學校的行政辦事機構,負責學校的行政管理及對外聯絡工作。其職責是:

1、組織起草學校綜合報告,擬定有關行政管理方面的計劃、規劃、總結、通知等;組織擬定全校性規章制度,發佈有關行政事務的通告。

2、組織安排學校辦公會議,並做好記錄。

3、根據審批權限開具證明信函與介紹信函。

4、對外聯絡及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5、管理文書檔案,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6、各種辦公用品及教學器材的購置與維護,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檢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工作和衞生工作的組織檢查,保證學校的安全與整潔。

8、完成校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最新教育培訓學校管理制度4

為確保本培訓班的順利開辦和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全體學員共同遵守!!!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後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並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為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於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最新教育培訓學校管理制度5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並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願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範、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並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麼去彈奏,怎麼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餘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裏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裏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裏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後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後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後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