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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南交通大學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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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依法規範招生工作,發佈了2016年西南交通大學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下面是章程的詳細內容。

2016年西南交通大學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6年西南交通大學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依法規範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西南交通大學章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南交通大學;英譯名: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註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111號。現有三個校區:九里校區(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111號)、犀浦校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峨眉校區(四川省峨眉山市景區路1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公辦,學校是國家首批“211工程”、“特色985工程”重點建設、首批進入國家“2011計劃”並設有研究生院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辦學層次:本科和研究生,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西南交通大學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西南交通大學學位委員會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類別為:普通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貧困地區定向、國防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試行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實行全日制教學。

第五條 西南交通大學設立普通高考招生委員會。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由校長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任副主任。成員包括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處、黨委辦公室、黨委宣傳部、校長辦公室、戰略發展處、教務處、研究生院、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文科建設處、黨委學生工作部、招生就業處、信息化與網絡管理處第一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校內各普通本科辦學單位行政負責人以及教代會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

第六條 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

2、制定學校招生章程以及各特殊類型招生簡章;

3、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4、牽頭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以及招生政策;

5、客觀、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負責業務範圍內相關工作的管理、監督,並接受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處等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察處對招生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和追責、問責。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西南交通大學根據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同時結合近年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來源計劃經教育部審定後,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佈。

第九條 西南交通大學2016年錄取的一批次本科學生分別就讀於四川省成都市犀浦校區以及四川省峨眉山市峨眉校區。2016年錄取的犀浦校區、峨眉校區的學生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和學位要求,均頒發相同的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以及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西南交通大學犀浦校區是學校的主校區,2016年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招收第一批次本科新生6200名。

第十一條 西南交通大學峨眉校區2016年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招收第一批次本科新生800名。採用“3+1”培養模式,即前三學年在峨眉校區就讀,第四學年在成都校區就讀。招生專業為:鐵道工程、道路橋樑與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城軌交通電氣化方向)、網絡工程(鐵道信號方向)、交通運輸(城市軌道交通方向)、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英語(商務英語方向)。峨眉校區的專業只接收有本條所列專業(方向)志願的學生。

第十二條 利茲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是經教育部批准同意,由西南交通大學與英國利茲大學合作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2016年在部分省份的第一批次本科共招收200名新生。招收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土木類(中外合作辦學)四個專業,學制四年。利茲學院所有專業課程採用全英文教學,全盤引進利茲大學相關專業培養方案。新生入校後在西南交通大學犀浦校區學習四年,成績合格者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利茲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優異者,將有機會在第三學年或第四學年赴英國利茲大學就讀。利茲學院的專業只接收有本條所列專業志願的考生,且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該科目滿分的75%及以上。利茲學院各專業的學生在西南交通大學學習期間的學費為62000元/年·人。

第十三條 生物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經教育部批准同意,由西南交通大學與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項目。2016年在部分省份的第一批次本科共招收30名新生,學制四年。新生入校後在西南交通大學犀浦校區學習三年,成績符合美方學校要求者赴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學習一年。達到兩校要求者,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生物學專業理學學士學位證書。生物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接收有本專業志願的考生,且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該科目滿分的75%及以上。該專業的學生在西南交通大學學習期間的學費為35000元/年·人。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五條 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六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分以後形成的投檔成績,並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依據。按“分數清”的方式安排專業(內蒙古自治區除外),即以分數優先方式排隊安排考生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考生在投檔成績相同時,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後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後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以相應類別的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文件規定。對國防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新生註冊時須接受入校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予以退檔處理。

就讀於交通運輸類、安全工程(交通運輸安全與信息技術)、交通運輸(城市軌道交通方向)、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網絡工程(鐵道信號方向)、建築學、建築類、車輛工程專業的畢業生,用人單位入職體檢時要求畢業生一般不得有色覺功能異常,請色盲、色弱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八條 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和英語(商務英語方向)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該科目滿分的75%及以上。

報考建築學、建築類的考生,須具備徒手畫能力。新生進校後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徒手畫加試。徒手畫不合格者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願和學校其它專業錄取分數線及人數情況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學校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十九條 學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以及藝術學門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應招生辦法。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條 預留計劃為學校總計劃數的1%,其使用程序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用於解決各省之間生源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二十一條 江蘇省:對於江蘇省普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A、B;高水平藝術團、自主招生為B+、B。對於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認可江蘇省加分以後形成的投檔成績,選測科目物理、歷史成績A+、A、B+者,分別在投檔成績的基礎上加15分、7分、3分,並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依據。按分數優先方式排隊安排進檔考生專業。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後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後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制定的“志願清”專業安排辦法,即進檔考生按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後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後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執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制定的上海市生源報考外地高校的加分投檔政策。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執行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學分制收費標準。具體為:(1)藝術類:設計學類專業預收學費7200元/年·人;(2)藝術類:繪畫、音樂表演專業預收學費12000元/年·人;(3)建築學、建築類:預收學費6600元/年·人;(4)文、法、經、史、哲、管類:金融學類(茅以升學院)、經濟與貿易類、工商管理類、法學類、外國語言文學類以及漢語國際教育、傳播學、廣告學、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英語(商務英語方向)、應用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工業工程、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專業預收學費4500元/年·人;(5)本科理工類:除上述專業以外的其它本科專業預收學費4900元/年·人;

第二十五條 成都犀浦校區新生住宿為4人一間,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0元。峨眉校區新生住宿為4人一間,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或1200元。最終實際收費標準執行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

第二十六條 依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學校各類招生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學校信息公開網站以及學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

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

學校信息公開網站:

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二十七條 聯繫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郵編:611756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028)66366379、66366386、66368074

第二十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方式:電話,(028)66366065、66366444;網絡監督,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監察處“紀檢監察網”—網上舉報平台;監督郵箱,。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