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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差別化房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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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來了一則細則,你知道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福州差別化房貸細則的解讀,請看一下吧!

福州差別化房貸細則

我市房地產調控新政實施後,福州市五城區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實施細則隨之出台。記者昨日從在榕銀行瞭解到,五城區户籍居民家庭在五城區已擁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住房商業性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50%,貸款最長期限由原先的30年調整為25年。

外地買房間接受影響

據瞭解,福州市五城區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實施細則經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全體會議表決通過,適用於實施限購的五城區區域。此次房貸細則進一步細化了要求,較過往也更嚴格。目前,在榕銀行已接到通知,開始執行房貸細則。

對於五城區户籍居民,如果購房人家庭名下在五城區無房且無房貸記錄或者房貸已結清,購房首付比例為30%;如果購房人家庭名下無房但有1筆房貸未結清,首付比例則變為40%(主要針對在外地有房或房貸記錄,在福州五城區沒房的情況)。

第二套房貸方面,細則再次明確首付比例不低於50%。此前五城區户籍如果首套房貸已結清,第二套房首付比例為30%。

四類情況暫停發放房貸——五城區户籍居民名下在五城區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在五城區有不超過1套住房但有2筆及以上房貸未結清的;非五城區居民名下在五城區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名下在五城區無房但有2筆及以上房貸未結清的。

貸款期限方面,首套房貸期限最長為30年,但二套房貸最長期限規定不超過25年,較以往縮短了5年。

貸款節點計算各有不同

昨日,不少市民諮詢,他們的貸款在新政之前已申請,但貸款還沒有發放,首付比例按舊政策還是新政後的水平執行?

據瞭解,貸款時間節點有3個時間點可參考,分別為:網籤時間、收件時間和申請貸款首次查詢個人徵信時間,以往遇有房貸政策調整,銀行一般按照“孰前原則”認定,只要其中一個時間點落在新政實施日前,就按老政策執行。

在榕一家股份制銀行人士表示,該行對在29日前申請的二套房貸,只要材料齊全,資料已錄入提交到貸款系統的,按老政策執行。如果材料未錄入到系統,則按50%首付比例執行。另一家股份制銀行人士則表示,該行以審批時點為準。

首套房貸利率優惠少了

記者瞭解到,此次房貸新政並沒有涉及貸款利率,各銀行根據市場情況隨行就市,自主確定利率水平。今年2月以來,不少在榕銀行首套房貸利率已經變動,打折幅度縮小,中行、民生、光大等銀行首套房貸利率優惠從原先的9折上調至9.5折。

榕城銀行業內人士表示,今年信貸額度不如去年寬鬆,加上近期資金較緊,房貸利率提高或將是趨勢。

  福建省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實施細則

具有相應區域購買商品住房資格的居民家庭,申請貸款購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要求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一、居民家庭在福州市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適用政策

(一)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

1、所購住房位於福州五城區(包括鼓樓、台江、晉安、倉山、馬尾,下同),居民家庭擁有五城區户籍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不擁有五城區户籍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利率按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關規定執行。

2、所購住房位於福州七縣(包括閩侯、福清、長樂、羅源、連江、閩清、永泰,下同),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20%,利率按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關規定執行。

首次購房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系居民家庭首次購買住房,且購買住房為普通住房,普通住房按各級政府標準認定。二是通過調查能確認購買的住房為居民家庭第一套住房。查詢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如有個人購房貸款記錄,不論是否已結清,均不能認定為首次購房。

對首次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及利率不得優於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

(二)居民家庭名下無房但有購房貸款紀錄且已結清,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

1、所購住房位於福州五城區,居民家庭擁有五城區户籍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不擁有五城區户籍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利率按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關規定執行。

2、所購住房位於福州七縣,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利率按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關規定執行。

(三)居民家庭擁有1套商品住房且貸款已經結清或無貸款記錄,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

1、所購商品住房位於福州五城區的,居民家庭擁有五城區户籍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不擁有五城區户籍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利率按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關規定執行。

2、所購商品住房位於福州七縣,貸款首付比例均不低於30%,利率按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關規定執行。

(四)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且貸款已經結清或無貸款記錄,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

1、所購商品住房位於福州五城區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利率按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關規定執行。

2、所購商品住房位於福州七縣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利率按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關規定執行。

(五)居民家庭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且有1筆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

1、所購商品住房位於福州五城區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2、所購商品住房位於福州七縣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六)對居民家庭有2筆及以上購房貸款未結清的,暫停發放購房貸款。

自2016年10月7日(含2016年10月7日)起,福州市發生的住房交易,所涉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按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住房交易時點按照“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籤時間(二手住房交易可以以在交易系統掛牌的時間認定)、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業務收件時間和商業銀行鍼對該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首次查詢借款人個人徵信報告的時間”等“三個日期孰前”的原則認定。

二、居民家庭在省內除福州、廈門外的其他設區市貸款購買住房適用政策

對居民家庭在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三明市、南平市、寧德市、龍巖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全轄購買住房的信貸政策繼續按照2016年2月4日福建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2016年2號紀要執行。

三、居民家庭在廈門市貸款購買住房適用政策

居民家庭在廈門市購買住房貸款政策按照廈門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的決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