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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記管理條例相關知識

欄目: 條例 / 發佈於: / 人氣:2.12W

房屋登記管理條例有哪些知識是需要我們瞭解的?那麼,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房屋登記管理條例相關知識,歡迎閲讀參考。

房屋登記管理條例相關知識

什麼是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哪些不動產需要登記?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不動產登記簿需要登記哪些內容?

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申請不動產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説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入門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登記程序有哪些?

當事人提交申請---提交相關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材料並實地考察---30日內完成登記

其中,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哪些人可以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

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複製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説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什麼是權利人?利害關係人?

權利人指的是房地產權的所有人,房子是自己的話,就可以申請查詢自己名下的房產情況。若房子抵押給銀行,那麼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憑藉抵押登記也有權去查詢登記資料。

利害關係人是指和不動產所有者有直接關係者,比如夫妻等。此外,在一些債務糾紛中,債權人可以憑藉人民法院的補充證據材料通知書,自行或委託律師事務所查詢債務人(欠債者)名下的已確權房產情況。

能否查詢海外房產?

不動產登記條例不涉及海外資產的登記和查詢。

不動產登記對普通購房者的影響有哪些?

對於普通購房者來説不動產信息進行登記可以保護個人產權,房產、土地、林地等不動產都能得到保護;不動產交易更加安全,可以查詢不動產產權的歸屬,有助於解決一房多賣的風險;辦手續便捷,轉賣房屋時不用土地、房屋等多個部門來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