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民事起訴狀如何寫嗎?不知道沒關係,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民事起訴狀的書寫格式,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明確原告主體,並填寫信息。
原告是民事訴訟中主動提起訴訟程序的人,表現為權利受到侵害。確定原告是第一步,因為很多在日常生活中混淆的關係會影響我們對原告的認定。舉例而言,自然人借款給他人,但是借款是從公司賬上划過去,簽訂借款協議也是由企業名義簽訂的,那麼本案的'原告就是公司而非該自然人。
自然人的主體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法人的主體信息包括: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二、明確被告主體並填寫信息。
提起民事訴訟時需要明確被告,通俗來説就是確定告的是誰。在大部分的案件中,被告是很容易確認的,但是遇到類似股東清算責任、夫妻共同債務承擔、企業主體混同、代位訴訟等案件,確定被告主題就需要做一番研究了。
被告的主體信息要求同原告。
三、明確訴訟請求
訴訟請求,是指向法院提出的, 要求法院予以判決的請求。在明確訴訟請求前,應先了解自己是何種權益受到侵害,才能有針對性地提出請求。
在購銷合同糾紛中,如要請求法院判決供方退還貨款,那麼首先要請求解除雙方間的購銷合同;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糾紛中,法院一般會要求先判決雙方離婚,而後才判決分割共同財產。
關於訴訟費的承擔,雖然法律已經有明確規定,但一般也會寫入訴訟請求。
四、寫明事實與理由
在列出了訴訟請求後,下一段便是書寫事實與理由。所謂事實與理由,是指據以支持訴訟請求的法律事實,以及相應的法律依據。像日常所見的合同糾紛,需要列明合同簽訂的時間,雙方的義務以及履行的情形,最後是簡單列出法律依據。
在事實與理由的尾部,通常會加上這一句話“原告特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望判如所請。”以便對法院的尊重。
最後是加上致敬。
五、具狀人簽署
在起訴狀的右下角簽名、蓋章,並寫上日期。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對民事起訴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