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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二審答辯狀範例

欄目: 答辯狀 / 發佈於: / 人氣:2.4W

怎麼寫離婚糾紛二審答辯狀?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離婚糾紛二審答辯狀範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離婚糾紛二審答辯狀範例

  離婚糾紛二審答辯狀範例1

答辯人:史某,男,**年1月1日生,漢族,高中文化,住市區**路259號。

被答辯人:周某,男,**年1月1日生,漢族,住址同上。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因離婚糾紛一案,針對其上訴狀,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請求二審法院查明事實,依法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一、一審法院判決孩子由答辯人撫養是正確的。

1、婚生兒子出生於**年1月1日,自出生之日起,孩子就與其爺爺奶奶共同生活,被答辯人終日藉口工作繁忙,不予照顧孩子,直至答辯人的兩次訴訟期間,被答辯人也沒有前往答辯人處探望過孩子,一審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結合雙方的撫養能力及撫養條件,以及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實際情況,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的情況,判決由答辯人撫養是正確的。

2、孩子一直由答辯人的父母撫養,一直生活在爺爺奶奶的周圍是有目共睹的,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不利的。

3、被答辯人xxxx年曾因刑事犯罪被判處刑罰,至今仍在緩刑期間,孩子其由撫養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不利的。

4、關於孩子的撫養費也是以被答辯人自己認可的工資數額計算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孩子撫養的司法解釋的規定,由被答辯人支付孩子撫養費能夠保障孩子的教育及健康成長。

總之,一審法院對子女撫養問題,依照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判決由答辯人撫養是正確的。

二、上訴人聲稱的借款是虛擬的,我們在共同生活期間,從沒有向任何人借款,我們一直經營服裝生意,效益可觀,錢財一直由被答辯人保管,這是客觀事實。並且上訴人自述經營服裝生意每年純收入在萬元以上,又怎麼會有借款呢?上訴人在一審期間,沒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證據,且債權人是其父母,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具有利害關係,一審法院對此不予認定是正確的。

三、在一審開庭期間,上訴人自己認可月收入在2200元以上,且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本不具備要求提供經濟補助的條件。而且上訴人在一審開庭時,也自己認可沒有任何陪嫁物品,現在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提出要求返還陪嫁物品的主張是沒有事實依據的。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是正確的,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史某

  xxxx年1月1日

  離婚糾紛二審答辯狀範例2

答辯人:XX

被答辯人:XX

答辯人因離婚糾紛一案,對被答辯人不服(xxxx)##初字第###號判決,提出如下答辯:

答辯請求

1、請求依法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2、就雙方爭議的房產依法裁判。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正確,判決雙方離婚符合法律規定。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後不長時間就以購房為目的倉促登記結婚,婚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及雙方家人之間一直矛盾不斷,使得雙方無法和諧相處,###年##月份被答辯人起訴離婚,當看到達不到霸佔財產的目的後,於####年##月份主動撤回起訴;事後因雙方確實沒有感情,答辯人於####年##月份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於####年##月份再次起訴離婚,且雙方分居達##年之久,互不往來,由於被答辯人自###年初私自更換樓房的鑰匙,使答辯人有家不能回,足以認定雙方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二、答辯人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屬於國家事業單位人員,自從初中畢業後先後從事過保安工作,做過營銷工作,換過多個工作單位,屬於社會勞務人員,沒有固定的`工作及固定的工資收入,且現今在農村家中居住。

三、一審法院審理程序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4條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被答辯人所提供的證據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46條規定可以延期審理的法定要件,且該抗辯方式被答辯人在以前庭審時多次應用,即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浪費,同時也給答辯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四、一審法院開庭審理時,答辯人就雙方爭議的位於###市房產的《購房合同》提交給法庭,足以能認定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應在一審判決時一併處理,但一審法院卻以爭議財產無法查清為由拒絕裁判,在此答辯人申請二審法院就爭議的共同財產一併裁判。

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正確,程序合法,應駁回被答辯人的上訴請求;同時答辯人要求就雙方爭議的財產採取適當的方式一併裁判。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