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原則
使用權和管理權分設,工作質量和經費支出統一,規範程序,加強監督,嚴格審批,確保資金髮揮最大效益。
二、合理分配
1、一事一議籌資45元和5個工日籌勞資金用於垃圾清理及長效管理、河塘疏浚整治及長效管理、植樹綠化及管護、村級公共服務中心建設。3個工日籌勞用於道路橋樑建設或償還以前道路橋樑建設所負債務。
2、籌資籌勞款直接繳納農經站帳户,由農經站設立上述“兩大科目”,資金按比例分配到“兩大科目”。
3、“兩大科目”的資金原則上不進行相互調劑,特殊情況的,由鎮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各村須按上述要求,統籌推進各項重點工作。
三、嚴格紀律
4、籌資籌勞款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支出相關費用時須在憑證上附支出明細和票據,單體2000元以上的'項目須出具税票。
5、各村以河道疏浚整治、垃圾清運等名義,向社會籌集的款項,也要納入農經站相應帳户管理,絕不允許設立小金庫和體外循環。否則,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兩大科目”至年底有結餘的,結餘部分結轉下年,仍然用於推進所在村重點工作及公益事業項目。
四、規範程序
7、單體5000元以上的支出項目,各村須事前申報,到農經站立項,並由農經站協調有關部門進行預算。預算須報分管領導和工程驗收組審核,交鎮長審批。審批過後,由分管領導牽頭預算部門和鎮工程驗收組進行招標或議標,然後進行實施。實施過程中驗收組必須加強過程監督。工程須在上級有關部門和鎮工程驗收組驗收過後方可結帳。結帳時須經農經站負責人審核,鎮長審定。
8、綠化、河道清淤整治、垃圾清理等綜合性工程,參照上述程序操作,在整體工作過鎮檢查考核後予以列支。如工作不到位的,須在整改到位後列支。
五、其他事項
9、鎮財政繼續對重點工作給予適當補助:垃圾集中清理活動每村補1萬元,垃圾長效管理每村補5000元(不含市補5000元);植樹平均每村補2萬元,具體數由農業服務中心根據各村工程量測算到村;村級道路建設鎮不再補助,原來實施的工程按原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