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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糾紛問題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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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報告十分的重要,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糾紛問題調研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糾紛問題調研報告

當前,在城鎮化加快推進的大背景下,農民工羣體的工資支付、社會保障和城市融入等問題已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近年來,市住建局積極完善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管理機制,妥善處理工資拖欠和糾紛事件,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已有根本性好轉,但逐步呈現多樣性特點。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去年來我市農民工工資糾紛的基本情況

我市累計施工面積1700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3%,新開工面積489萬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趨緊、企業資金鍊較為緊張的不利情況下,去年以來我局共受理工地農民工上訪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資金額889萬元,同比下降50%;“中秋”、“國慶”等節日實現零上訪,春節期間也僅有零星上訪事件,改變了以往重大節日堵門、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為已大幅減少。

由於對施工企業採取了有效的.制約措施,施工單位也從根本上提高了重視程度,當前單純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形已越來越少,但卻呈現多樣性的特點。經整理分析,去年以來的103件農民工上訪事件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1.因建設業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發拖欠的18起,佔比17%;

2.施工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隊因訂立協議不明確,在工程後期發生結算糾紛的30起,佔比29%;

3.以討要農民工工資為藉口,實為向建設業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佔比17%;

4.由於施工企業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頭攜款逃逸,農民工工資無處着落的5起,佔比5%;

5.小包工頭和農民工以欺騙方式,虛假簽發結算單子,聯合向政府部門施壓進行惡意討薪的9起,佔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佔比23%。

由於對政府項目早作打算,並積極和施工企業溝通,去年以來政府投資項目並未發生較大規模的集訪事件。而一些私營投資建設項目由於片面壓低工程造價,共出現5起農民工反覆上訪事件:

1.太倉市山海建築有限公司承建的太倉鴻潤漂染有限公司車間(新區),因承包負責人逃逸引發農民工集訪。

2.太倉市傅氏機械有限公司車間(港區)因承包負責人逃逸引發農民工工資糾紛。

3.江蘇弘盛建築公司承建的蘇州鋼領置業有限公司廠房(港區),因甲方資金投入未及時跟上引發農民工集訪。

4.由太倉世豪投資有限公司投資開發,江蘇通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檔住宅項目江南水郡(璜涇鎮),因甲方資金未及時跟上引發農民工連續上訪討薪。

5.太倉恆升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鎮安息堂工程,因企業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發放農民工工資引發連續上訪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經多次協調處理得以解決,未造成惡劣影響。

二、當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來,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建立“工資告知牌”、“工資發放計酬手冊”和“工資預留户管理辦法”三項制度,構建勞資管理員網絡,推進農民工業餘學校建設等措施的基礎上,重點加強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加強了預留户資金使用。共收繳農民工工資預留户資金8107萬元,動用資金170萬元,有效解決了因建設方資金緊張造成的工資延遲發放問題。

二是加強了部門聯動調處。加強了與區、鎮的聯動配合,共同協調處理轄區內發生的農民工上訪事件,合力解決矛盾糾紛。

三是加強了節前隱患排查。在元旦、春節等節前提前下發通知,要求企業開展自查自糾,並結合質安監大檢查抽查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提前進行支付,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至農民工手中。四是加強了拖欠責任追究。對發生農民工較大規模集訪、纏訪的企業通過工程建設誠信管理平台採取了更為嚴格的通報、招投標限制和清退等制約措施。

三、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工資管理的舉措和建議

1、合力加大對惡意拖欠行為的處罰力度。

農民工工資糾紛涉及到住建、人社、公安、信訪、總工會等多個部門,各單位應各司其職、加強配合、形成合力,重點突出國慶、春節等節假日前的清欠檢查,把拖欠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對小包工頭逃逸、向政府部門施壓逼討工程款和惡意欺詐等行為將進行嚴肅查處,利用誠信管理平台採取嚴厲限制措施,發生惡劣事件的堅決清退出本地建築市場。

2.全面加強對區鎮“bt”項目的監控把關。

當前區、鎮按“bt”模式操作的建設項目較多,此類項目工程量大、資金要求高,有的建設單位因資金不足拖欠工程款並波及農民工工資。因此需對其進行嚴格管控,全面執行項目建設可行性論證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通過政府聯席會議確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進行,並從批文立項、二證一書、施工許可證等環節進行嚴格把關。在施工企業選擇上,應充分挑選技術水平高、社會信譽好、資金實力強、有較高資質的企業。同時在施工過程中加強跟蹤監督,一旦遇到資金壓力問題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試點推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

當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內率先開展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試點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試點推廣該項工作,通過實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業按時支付工資,並避免分包企業截留農民工工資,同時有效解決發生糾紛後農民工“舉證難”的問題,利用信息化手段從根本上破解農民工工資糾紛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