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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文學獎

欄目: 魯迅 / 發佈於: / 人氣:5.36K

導語:魯迅文學獎,是以中國新文化運動的偉大旗手魯迅先生命名的文學獎項。與老舍文學獎、茅盾文學獎、曹禺戲劇文學獎並稱中國四大文學獎。創立於1986年。魯迅文學獎是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獎之一,旨在獎勵優秀中篇小説、短篇小説、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理論評論的創作,獎勵中外文學作品的翻譯,推動中國文學事業的繁榮發展。下面是應屆畢業生網小編經過精心收集的魯迅文學獎相關內容,更多相關資料盡請關注應屆畢業生網。

魯迅文學獎

【設立背景】

魯迅文學獎以中國新文化運動的偉大旗手魯迅先生命名的魯迅文學獎,設立於1996年,其前身“全國中、短篇小説獎”,自1980年代初新時期文學開始即設立。

【評選要求】

範圍

1、凡屬評獎年度內在國家批准出版發行的報紙、刊物、出版社發表和出版的上述文學體裁、門類的作品,均可參加評選(單篇作品以首次發表的時間為準,書籍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

2、鑑於評選工作的語言限制,凡是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要求以漢文譯作參加評選。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可參加中國作協有關少數民族文學獎項的評獎。

3、詩歌和散文、雜文作品,以出版的詩集、散文、雜文集參評。文學理論和文學評論著述,單篇作品和理論評論專著,均可參評。

4、凡是台灣作家在大陸正式出版的文學作品,都可以參加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和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等4項大獎的評選。

標準

1、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完美統一的原則,所選作品應有利於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民族團結、社會進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用誠實勞動爭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對於體現時代精神和歷史發展趨勢、反映現實生活,塑造社會主義新人形象的催人奮進、給人鼓舞的優秀作品,應重點關注。要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

2、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鼓勵在繼承我國優秀文學傳統和借鑑外國優秀文化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尤其鼓勵那些具有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為人民羣眾所喜聞樂見的'富有藝術感染力的作品。

3、重視作品的社會影響力。各獎項評委會,可根據本條例的要求,結合該文學體裁門類的特點,聽取讀者意見,提出具體要求。

紀律

1、確保評獎的權威性與公正性。魯迅文學獎各獎項的評獎委員會要堅持評獎標準,實行評委名單公開、評委會評語公開制度。

2、杜絕違法亂紀行為和人情請託等不正之風。評委會、審讀小組及評獎辦公室成員,不得有任何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行為。一旦發現此種行為,有關評委或工作人員的資格將被取消,有關參評作品的資格也將予以取消。

3、實行迴避制度。評委會成員若有作品參評,或與參評作家作品有較為密切的關係(如系作品的責任編輯、參評作者的親屬等),必須迴避。若發現有隱瞞者,取消評委資格,並不得再參加魯迅文學獎評獎工作。

機構程序

機構

1、魯迅文學獎各獎項的評獎工作由按文學體裁、門類分別組成的各獎項評獎委員會承擔。各評獎委員會下設該獎項的評獎辦公室,處理評獎的具體工作。

2、各獎項評獎委員會委員由中國作家協會聘請文學界有影響的作家、理論家、評論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擔任,人數以11人為宜。擔任各獎項評獎委員會委員者不應交叉。每一屆評委應比上屆更新1/2以上。京外評委應占評委總數的1 /3以上。評委名單由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並報告主席團,同時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3、中國作協成立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協調各獎項的評獎以及負責評獎結果的發佈和頒獎大會的組織工作。

4、各獎項評獎委員會組成後,須認真討論評選標準,重申評獎紀律,統一思想,以確保評選工作的導向性、權威性與公正性。

程序

1、參評作品徵集。經中國作協書記處批准後,以中國作協的名義統一發布徵集參評作品的通知,請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作協、各行業文協(作協)、全國各省級以上有關出版單位和大型文藝雜誌社在規定期限內向各獎項評獎辦公室報送符合評選要求的參評作品。

2、推薦備選作品。各評獎辦公室報請各評委會批准,聘請若干評論家、作家和編輯家組成審讀小組,對推薦作品在廣泛閲讀、討論的基礎上,進行篩選,提出適當數量的作品,作為供評委會審讀備選的篇目。經由3名以上評委聯名提議,亦可在審讀小組推薦的篇目以外,增添備選篇目。在評選過程中,可適當召開讀者座談會,聽取讀者的意見。

3、投票產生各單項獎的獲獎作品。評委會在認真閲讀全部備選篇目的基礎上,經充分的協會商與討論,最後投票產生獲獎作品。投票是否採用記名方式,由評委會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作品獲得不少於評委總數的2/3的票數,方可當選。

4、評獎揭曉。評選結果報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備案,由中國作協統一發布。對獲獎作品,頒發獎牌和獎金。對出版、刊登獲獎作品的出版社、雜誌社及其現任編輯頒發證書。

【獎項設置】

包括以下各獎項:全國優秀中篇小説獎;全國優秀短篇小説獎;全國優秀報告文學獎;全國優秀詩歌獎;全國優秀散文、雜文獎;全國優秀文學理論、文學評論獎;全國優秀文學翻譯獎。

【社會影響】

評委會認為,獲獎作品在思想上、藝術上均達到一定水準,宏觀地體現了 1995—1996年中國文學7個門類取得的進展和成就。這是在連續多年多數文學門類沒有進行全國性評獎後一次文學實績的檢閲,顯示了文學界逐步形成的民主、團結、鼓勁、繁榮的氛圍。獲獎作品以其自身質量表明瞭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與時代共同進步,與人民血脈相連,弘揚時代的主旋律,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努力奉獻的精神。